难道我真的错了?
自诩自己是正义一方的朱正阳,彻底陷入了深深的自我怀疑中。
金承佑听到这番话也是懊恼不已,差点着了这个混蛋律师的道!
他对刚刚内心怀疑黄景木充满了愧疚,上次没有拿到口供黄检就原谅了他一次,这次差点又要得罪他。
如果可以的话,以后就跟着黄检好好做事吧!
他心里这样想着。
这边,黄景木松开朱正阳的领带,拿着资料就准备离开,也不理会朱正阳。
刚走了没两步,他像是想到了什么,回到愣在那里的朱正阳身边。
拍拍他的脸,黄景木帮他整了整领带,低声道:“你知道吗?”
“在你数数的时候,安没有回头!”
“他心里肯定清楚徐正涵已经死了!”
黄景木颇有耐心的说道,
“正阳哥,不要再执迷不悟了,安心去接你擅长的金融类诉讼吧,这种案子以后就不要参与了!”
说完,不再理会朱正阳,带着金承佑和韩新宇离开了法庭,只留朱正阳还呆呆的站在那里自我怀疑。
刚刚崔启哲打电话过来说找到了徐正涵的尸体,同时在那个裹尸袋中,也找到了一颗牙齿。
这颗牙齿被徐正涵紧紧的握在手中,即使她的尸体已经白骨化了。
这次的一审虽然已经判决安无罪,但根据刑事诉讼法,当事人双方对判决结果不服的,可以在十天的上诉期内抗诉,在二审时提交新的证据,或者在六个月内申请再审。
再审与一事不再理原则并不相悖。
若是申请再审时提供的证据足以推翻原有判决、裁定的,一事不再理原则并不适用。
如果各方面情节未发生任何改变或变化,与之前完全相同,适用于不需再审也就是一事不再理原则;
如果诉讼的内容或是其他证据方面发生了改变或变化等等条件下,只要符合再审条件的可以再次提交诉讼请求,也就是适用再审制度。
因此,一事不再审原则和再审制度不是矛盾的,它们互相完善相互补充协同发展,分别适应于不同的情况。
一事不再理原则更多的是为了提高法院的工作效率,避免相同案件的重复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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