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第七十三章我的妈!我的天!
——《道德经》智慧之七十三
《道德经》第七十三章云:
勇于敢则杀,勇于不敢则活。此两者,或利或害。天之所恶,孰知其故?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繟然而善谋。天网恢恢,疏而不失。
好了堂主人今译之曰:
胆量用于妄为即无不为,就会死于非命。胆量用于无为即无所为,就会一生平安。同样都是勇气,一个使人受益,一个让人遭难。老天为什么厌恶那些妄为即无不为者呢?因为老天办事的原则是:不用竞争对手就败了,不用言语对手就服了,不用召唤对手就来了,看似无为即无所为一切却都早已安排好了。老天就如同一张巨大的罗网,看似稀疏却谁都跑不掉。
孙悟空是有大本事的,但一个跟头十万八千里也仍逃不出如来佛的手心。那如来的手指也不过五根,真可谓“疏而不失”,但其实也只是个方式和速度问题。只要不是只知道翻跟头或一个跟头只能十万八千里,而是能一头钻进时空遂道里去做虫,即便是如来佛的父亲来了也会拿你没有办法的。
人类如果真的可以被理解成是天地所生,那自然就是天地之间不断交合的结果,因此地就是人类的母亲,天就是人类的父亲。如果我们的上下只有这一片天地的话,那天就不仅要无争,甚至连选择的余地也没有了,因此天的“不争而善胜”等等也可以被理解成无奈,是很痛苦的一件事。人一会说话喊出的第一个字是妈,因为那时人常常是被拥抱在母亲的怀里。然后人在一生中也都会不断喊出“我的妈”来为自己保驾,而“我的爸”却是在不知什么时候被嫁接到了天上去变成了“我的天”。于是,天下人的“我的爸”都变成了“流氓”——在“我的妈”和“我的天”之间随意流窜着的第三者,也不知是因为老天的见异思迁还是人的自作自受。但最倒霉的还是地,在被天始乱终弃之后还要被人踩在脚下;成了众秽所归之处,再生出五谷来供养这乌七八糟的一群。
一些人之所以要“我的妈”和“我的天”地乱叫是因为活着而且还要做事却又只想胡作非为或者不做事却又只能放刁耍赖。为非作歹是无不为,放刁耍赖是无所为,说到底都是一种流氓行为,即便将“我的妈”和“我的天”喊上一万遍也无济于事。其实人在成人之后所面对的既不是天地也不是父母,而只是自己和社会。只要你自己有那无不为的胆量,即不怕对手的报复和社会的惩罚;只要社会能承受你的无所为,即不怕你的寡廉鲜耻和得寸进尺,你尽可以这样活下去。但法律是无情的,善良是有限的,而永远的纯粹的流氓无产者似乎也并不存在;一有可能他们便会冠冕堂皇地做起事来,而将那无不为和无所为都只作为想法藏到心底下去。于是,社会上就又有了许多好丈夫和好父亲。
但现在是近于男女平等了,所以说男人的话也同样可以用在女人们身上。所谓冠冕堂皇即正当地做事正是人对自己和社会正确把握的结果,既是被动的工作又是主动的创造,既是自我才能的发挥又是对社会责任的担负,既与老天一点关系都没有也与老地一点关系也没有。人们之所以信“我的妈”是因为还未成年,“娶了媳妇忘了娘”是理所当然的。人之所以信“我的天”是因为还只是人;一旦由人变成了神,天也就会被抛到一边去了。
成神是人类最美好的理想,但所依靠的不应该是原始人的胡思乱想,而应该是现代人的民主与科学。只有民主才可以让每个人的聪明才智都得以淋漓尽致地发挥,只有科学才能搭建起人类通向美好未来的桥梁。在现阶段人类当然也还只能是人而已,而如果将神解释成真正的人的话,那现在的我们就连人还不是,或者说只是半人,那另一半就只好是兽了。这半人半兽的东西最大的特点就是整天还要“我的妈”或“我的天”地乱叫。虽然因为有了家也有了业而从流氓无产者的行列中脱离了出来,但那习惯早已成了自然想改也难,更何况魔鬼还会从心底的阴沟里时不时地爬出来作祟,更何况除了我的妈、我的天之外,还有我的佛和我的上帝呢。但最终能帮助人获得幸福和快乐的,自然是只有人自己和由这许多的自己所构成的社会。
当然,这自我必须是可以当家做主的自我,这社会也必须是崇尚科学的社会。我们当然也会爱护这天空与大地,但也没有必要像有些诗人们那样大叫着“地球,我的母亲”去舔农人们脚上的泥或像某些哲人那样揪着自己的头发去与天合一。而且,我们该将这地掏空的时候也不会手软,该将那天戳穿的时候也不会心痛,尤其是该离开这一片天地的时候更无须恋恋不舍。因为另一片天地或许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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