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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高丽梅(第1页)

当初选择与林煜在一起,是因为寂寞?爱?还是对向明生的报复?我也说不清楚,或许三者皆有吧。

以前出门旅游,总是羡慕生活在南方的人,目之所及,山清水秀,就连街道也是那样干净清爽。不像自己家乡,煤矿、高炉、火力发电厂、钢铁厂到处都是,冒出的烟灰能把天染成一块灰色的抹布;一件白衬衫上身半天,领子上就有一道淡淡的黑印;晚上洗脸,能洗下一层灰。难怪南方人皮肤好,在干净湿润的空气里浸着,男人女人看上去都水灵灵的。海滨城市更是充满浪漫气息!面朝大海,心中必是春暖花开的豁达与美好。曾经和向明生开玩笑说,再过几年,攒点钱,选个环境优美的南方小镇,或是海滨城市,买一套小房子,一家三口来度假,想着都美!神仙日子!

愿望太过美好,神仙也不会成全。向明生变了,挣了钱,开始莺莺燕燕。男人骨子里都是这个样子吧!开始自己不开心,想和他理论,但两人一天几乎见不着面,等他晚上回家,不是喝醉了,就是很累的样子,倒头就睡,要是多问一句,他一定会搬出挣钱辛苦的理由搪塞,倒显得自己不近情理了。况且,他还算好,无论多晚,总会回家,不像那个龚和平,明目张胆欺负妹妹。所以,我只是偶尔敲打敲打,叫他知道顾家就好了。

看似无忧无虑的幸福日子,我总觉得缺少了点什么。是的,我是个女人,我需要感情的滋养!

林煜是南方人,身板却比南方人厚实。接触多了,便瞥到他眼神里的点点火星。

之前,除了向明生和家里亲戚,与其他男人说话,我从来不看他们的眼睛,尤其当知道他们可能心怀“不轨”时,更会刻意避过,总是担心引起误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面对林煜,却是不同的感觉。他应该不缺女人,我暗自判断,但我并不排斥他别有深意的探询,反而喜欢这种暧昧。我一度陷入矛盾中。理智告诉我应该避一避,否则他迟早会发掘出我藏在内心深处的那个怪物。有了这层担心,再去他店里喝茶聊天时,我常在去与不去之间纠结。有两次李红梅叫我,我狠下心,以家里有事为由拒绝了,开车跑回了老家。和母亲零碎聊着天,却总是心不在焉,总想起林煜那双厚墩墩的手,想起他谦和迷离的笑容。嗐,想不通,大老远,一个人跑到这里来干什么,这儿的钱更好挣?据他说,好像在老家哪个公司还有不少股份,生活应该也是不错的。难道像北方人羡慕南方人一样,南方人也想来北方闯一闯逛一逛?这样一个空气污浊的小城有什么好?想不通,却又总是想。问过他两回,他总是打哈哈说,因为生意上的事情来过两次,就喜欢上了小城的悠闲和小城人的纯朴,不像大都市那样生活节奏匆忙,处处精于算计,所以决定留下来住一段时间。到底住多久呢?三年?五年?把后半辈子扔在这里大概不可能,叶落总要归根哪!

如何和他走到那一步的呢?

向明生说想接手一个办公楼装修的活儿,需要给某领导送点见面礼。领导不好烟酒,爱风雅,吟诗作画、烹茶论道,一身儒者风度。买幅字画吧,我们不懂,弄不好,叫人反感,好事变成坏事。我俩商量,还是买点陈年老茶,包装盒里面塞张卡,面子里子都有了。我自然想到林煜,托他弄点珍贵的陈年老茶。林煜回老家一趟,带来一件九一年的老班章,打电话叫我去取。

去时还艳阳高照,进店三分钟不到,狂风大作,太阳一下子没了踪影,树叶、纸屑,各色包装袋、塑料袋卷地而起,漫街飞舞,眼看一个系着口的红色塑料袋鼓着肚皮就要闯进店里,我们俩几乎同时冲过去关门……玉米粒大的雨点从天而降,狠狠砸在地上,噗嗤有声,接着,一个炸雷紧随闪电在头顶炸响,惊得我打了一个哆嗦,向后退了两步。林煜关好门,把地下的插头插紧,密集的雨点已呈倾盆之势,斜打在六角水泥砖上,溅起朵朵水花。

“好大的雨!”林煜转过身来对我说。

“好大的雨。”我惊魂未定,话还没有说完,便朝里面的座椅走去,生怕下一个炸雷从门缝里钻进来,自己再次露出窘态。

“这雨下得,估计一时半会儿没人来了。今天咱俩换换,你主我客,你烹我品怎么样?”他径直走到我身边,指向对面那个位置,“请移步到对面,好吗?”那是他平时表演茶道时的主位,正对着门。

平时看他冲茶,提落之间,从容有度,利落优雅,早想一试身手。只是与他不够熟,又对着一群茶友,不好意思提出来,以免显得自己轻浮。也好,今天就试试。再有响雷,背后有屏风,对面有他,安全感还是蛮足的。

“好吧!”我站起来,绕过桌子向对面走去,不料他在我背上拍了两下,手掌温热敦厚,极具肉质感,我心中轻轻一颤。等着水开的间隙,夹了一小块茶饼放入紫砂壶中,看向对面的他,却没有看他的眼睛,只把目光从他的下巴扫到与桌齐的衬衫上,然后原路扫上去。

又一个炸雷在正前方劈下来,我哆嗦了一下,放在桌子上的双手也不自主向中间靠拢。

“你怕雷。”他精准捕捉到了我的窘态。

我尴尬地笑了笑,尽量让自己放松:“感谢你,给我们带回那么好的茶。”我的目光越过他的头顶,扫向街道上空,依旧雨势汹汹,梧桐树被打得垂头丧气,却因为洗去了灰尘,透出明晃晃的绿来。

“也就是你,换作别人,我不一定给。”言语比往日更温柔,暧昧风一样蔓延。

“这话怎么说?”我感觉到他在搜寻我的目光,便故作镇静地把视线收回,勇敢地看向他。只一秒,便垂下了眼帘。是的,多一秒,就有可能发生什么。“水开了!”我的声音提高了三个音阶,仿佛一下子抓到了救命稻草,转身,提水壶,注满茶壶,盖上盖子。

“你不觉得人与人之间是有磁场的吗?有的人生来就与你相斥,再怎么接近,总觉得彼此有隔膜;有的人只见过一两面,却不觉得生疏,反而有一种久别重逢的亲近感。”他两手搭在扶手上,身子向后靠了靠。

“哦。”我说不上来是满意还是失望,提到嗓子眼的紧张感瞬间消失,整个身子放松下来。第一遍水是洗茶的,学着他平日的模样,滗出茶水冲洗了杯子,又把茶壶注满。

将淡红色的茶汤倾倒在公道杯里,莹润透亮,不像人的眼睛,光芒后面总有所遮蔽与隐藏。

“我喜欢你。”

“啊?”刚刚松弛下来的神经又一次绷紧,没有料到林煜会如此直接。是欢喜还是错乱?难道他早把我看穿了——我喜欢在他暧昧的眼神中获得精神上的满足。

“五年前,我的妻子在一场车祸中丧生,当时,我正在另一个女人的床上……多年的夫妻,以为自己早不爱她了,可当噩耗传来的时候,突然发现,我的情感世界坍塌了。孩子在北京上大学,我成了一只无家可归的孤雁……办完她的后事,我便来了这里。”

林煜的眼里闪烁着泪光,我竟然有想为他擦拭的冲动。

等等,刚刚他说喜欢我,转瞬又为逝去的妻子伤心?跳跃太大了!我觉得有点尴尬,便把他话中的另一条丝线拉出来探个究竟:“那个女人呢?你们……”

“不过是彼此寻求新鲜与刺激罢了。她有自己的家庭,事情发生后,她电话问候了一声,我不再联系她,就一别两宽了。”

风收敛了锋芒,雨丝毫没有停的迹象,街道上的雨水已汇聚成一条浑浊的河流,向地势略低的西边滚滚流去。

“到现在你仍然放不下你的妻子,我也有自己的家庭。

你刚才……那话是什么意思?”我变被动为主动,平静地看向他,他的眼泪却已收回去了。

“矛盾吗?我不觉得。我怀念自己的妻子是真的,喜欢你也是真的。正因为都是真的,所以才告诉你。四五十岁的人了,这样心动的感觉还能有几次?不说出来,会后悔的。况且,如果真心喜欢一个人,就应该把自己的事情向她说明白,不是吗?”他端起杯子一饮而尽,“你不要有什么心理负担,我只是想告诉你我对你的感觉、我的心里话,你拒绝也好,认为我荒唐也罢,只是不要辜负了你自己。我知道你的丈夫,现在正如十年前的我一样荒唐。如果你觉得痛苦,还爱着他,就努力争取;如果……”

雷声再次响起,威力大减,翻滚着卷向西南方向。

端着茶杯的手还是轻轻哆嗦了一下。我还爱着向明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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