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设计院。调整后的工程兵机关设有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1969年后,工程兵领导机关又进行过多次调整,精简人员,并调整三大总部下属机构。1982年9月,中央军委决定将工程兵领导机关缩编为总参谋部工程兵部,作为总参谋部管理全军工程兵军事工作的业务部门。通过调整,更加适应诸兵种合同作战指挥的需要,加强对兵种部队的集中统一领导。
六、战争先行官……工程兵(2)
工程兵部队的组建发展。新中国成立以后,为了国防工程建设和抗美援朝作战的需要,工程兵发展较快,到1952年中央军委批准在5年内建设40个工兵团。1953年9月,经军委批准,将全军工兵团按照工兵、舟桥、建筑3种专业加以区分整编。统一编制序列和区分性质任务,这对于加强专业训练,提高战术技术水平,有计划地装备和使用部队等起了重要的作用,而且亦有利于工兵内部各种专业部队的建设。这是工兵向正规化、现代化建设迈出的重要一步。1959年11月,工程兵领导机关为适应大型国防工程和特种工程建设的需要,向军委、总参谋部提出增加定额,组建建筑师的建议。1960年至1962年,中央军委批准工程兵组建4个建筑师和1个工兵技术总队,批准武汉等9个军区各组建1个工程兵团。1964年和1965年,中央军委批准工程兵增加33万人。到1965年底,工程兵部队发展到4个建筑师、3个支队、19个工区、1个工程技术总队、114个团,共49万余人,工程保障能力有很大提高。1967年至1975年,工程兵根据任务的变化,逐步精简建筑部队,相应地发展了舟桥部队。中央军委根据全军国防工程建设初具规模、外援工程相继完工的情况,决定抽调一批建筑部队用于加速重要国防工程建设,另将一批建筑部队改编为机动步兵或守备部队。1975年国务院、中央军委又决定将担负国防工业工程和民用机场、公路等修建任务的工程兵建筑部队移交基建工程兵。同时又新建一批舟桥团,并加强了舟桥团的装备。与1952年相比,一个舟桥团架设浮桥的能力提高了3倍。1976年至1985年,工程兵继续精简建筑部队,重点发展工兵和舟桥部队,相应发展伪装和野战给水工程部队。10年内工兵团增加倍。1982年新组建特种舟桥部队,标志着工程兵已具有克服特大江河障碍的能力。1985年编制体制改革中加强了队属工兵,除部分工兵部队归军区和总部建制领导外,大部分工兵部队编入了集团军。经过改革,基本实现了编组专业化、行动摩托化、工程作业机械化,有效地提高了在现代战争条件下快速完成筑路架桥、构筑工事、设置和排队障碍物、实施伪装、构筑给水站等任务的能力。
工程兵先后任司令员的有:陈士榘、谭善和,先后任政治委员的有:黄志勇、谭甫仁、李真、王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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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军中顺风耳……通信兵
中国人民解放军通信兵,是担负通信任务的兵种,包括通信、通信工程等部队。
通信兵诞生于1927年8月1日南昌起义,随人民军队的成长而发展。新中国成立后,通信兵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中央军委十分重视通信兵的建设。通信兵部机关和部队的编制体制、隶属关系等曾多次变动,通信装备的技术水平不断提高,通信保障能力日益增强。1950年5月,军委作战部第三局改称军队通信兵部,王诤任部长,刘寅任政治委员兼副部长。1951年2月,军委副主席周恩来批准各军区成立通信团。到1953年,各军区和军委通信部先后组建了通信团。1954年将军委通信部改称总参谋部通信部。1954年3月,通信部队统一整编,又组建了若干个通信团、独立通信营,并将总部、各军区、各特种兵的直属通信勤务部队统一命名为各级通信枢纽部。这一时期,野战通信团各营由单一的专业分队编成。这种编组虽便于平时管理和组织训练,但执行任务时需要临时抽组通信枢纽,不便于战时的组织指挥。1956年4月13日,国防部决定将总参谋部通信部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通信兵部,作为兵种来建设,履行兵种领导机构职能,通信业务工作仍属总参谋部领导,王诤任通信兵主任,朱明任通信兵政治委员。1959年3月国防部决定将解放军通信兵部改称总参谋部通信兵部,仍行使兵种领导机关职权。50年代,为了发展通信兵部队,通信学校迅速发展,先后组建了10所通信院校。1961年2月,中央军委又决定将总参谋部通信兵部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通信兵部。1975年3月解放军通信兵部改称总参谋部通信部。
通信兵部队的发展。通信兵在历次革命战争中保障了作战指挥,为赢得胜利做出了重要贡献。1957年1月,通信兵部队为了贯彻中央军委关于裁减军队数量、提高质量的精神,进行了整编,实行了平时编制。大量减少非技术兵员。从1958年9月起,随着通信任务的增多,通信兵部队也逐步增加。到1961年底,军委直属的通信兵部队有通信、通信工程、无线电接力及通信总站等部队。1964年以后又有几个军区组建通信团。1965年8月,为加强对直属通信工程部队和通信工程施工的领导和管理,组建了通信工程指挥部。在此以后的3年多时间里,随着固定通信台(站)的进一步发展,相继组建了通信总站、分站。在这期间,野战通信团的编制体制也进行了调整,战备值班营编有各种专业分队,可开设通信枢纽。1971年1月以后,为加强对新建长途地下电缆的维护管理,重点发展了固定通信部队和总部、军区的通信总站,组建了军用卫星通信地球站。野战通信团调整为包括通信枢纽各要素的联合体,其下属的营都能开设完备的指挥所通信枢纽,便于执行战斗任务。1985年通信兵部队进行精简整编,撤销了部分通信团,新建了指挥自动化工程站,各军区的通信总站也根据军区的调整作了相应的调整,使通信兵部队的组织编制更能适应军事通信的需要。目前,具有90年代先进水平的大通路载波设备、长途电话自动交换网、程控电话交换设备、数字通信、散射通信、光纤通信以及卫星通信等都已相继建成使用,基本形成了以统帅部为中心、固定通信设施与野战装备相结合、有线电与无线电相结合、多种通信手段并用的独立的国防通信网络。通信容量显著增加,通信台站遍布全国,保障了通信的稳定性、及时性和可靠性。通信联络达到了“迅速、准确、保密不间断”的要求。通信兵已发展成为一支以多种专业部(分)队组成的专业技术兵种,保障了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和各总部的指挥,在作战、战备、训练、科研、抢险救灾以及支援国家建设中出色地完成了各项通信保障任务。
通信兵先后任主任(部长)的有:王诤、江文、周世忠,先后任政治委员的有:朱明、黄文明、陈鹤桥。
八、年轻兵种……防化兵
中国人民解放军防化兵,是担负防化保障任务的兵种,包括防化(观测、侦察、洗消)、喷火发烟等部队。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人民解放军即着手军兵种建设。为适应现代条件下作战的需要,50年代初,在解放战争后期组建的少量防化分队的基础上,相继组建了人民解放军的各级防化部门和防化部队。1955年4月19日,中央军委决定组建防化学兵部。1956年1月1日正式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防化学部”,为总参谋部的一个业务部,张遒更任部长。1957年5月,军委决定防化学部作为兵种来建设,称中国人民解放军防化学兵部,任命萧学林为政治委员。此时,防化学兵部机关设司令部、政委办公室、干部部、器材部。1959年4月中国人民解放军防化学兵部改称总参谋部防化学兵部,增设科学技术研究处。1960年10月对机关部门的编制作了较大的调整,设司令部、政治部、科学研究部、器材部,干部部并入政治部,后又增设后勤处。1961年1月军委又决定,总参谋部防化学兵部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防化学兵部,领导机关设司令部、政治部、器材部、后勤部。1962年器材部并入后勤部。至此,防化学兵部机关设有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1969年6月,中国人民解放军防化学兵部改称总参谋部防化学部,成为总参谋部管理全军防化学兵军事工作的业务部门。1978年5月,总参谋部防化学兵部改称总参谋部防化部。新时期,防化兵进一步加强了现代化建设。
防化兵部队的组建发展。1950年12月,经毛泽东、周恩来批准,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防化学兵学校,为全军培训防化干部。从1951年开始组建防化分队并相继建立起各级防化部门和防化部队。陆军军、师、团设防化学主任,营设防化指导员;师编防化连,团编防化排;空军、海军在各场站,基地设立防化部门和防化分队。1955年4月军委决定,在部分军区和志愿军中组建防化营。从1959年开始,先后组建了一批防化兵部队。1960年以后,总参防化学兵部和部分军区先后组建防化团;全军防化部门和队属防化分队同时得到较大调整和完善,初步形成以专业兵保障为骨干的核、化学、生物武器防护体系。1962年2月至4月,中央军委先后在广州和北京召开全军编制装备会议,根据周恩来提出的“整军备战”的建议,确定了整编方针和编制原则,制定了新的编制装备方案,并规定了整编的步骤和时间。会后,全军各部队根据会议精神进行整编。防化兵保留了营、团建制,在编成上增加防化侦察分队,减少了洗消、地面消毒和服装消毒分队,撤销了发烟分队。1976年5月,总参谋部又根据防化兵部队参加核武器效应试验取得的经验,改进了防化兵部队的编制,防化分队实行混合编组;总参谋部防化学兵部队直属的防化团增编了观察队、工程防护队、轮训队;防化兵部队增编了观测分队,充实了装备器材,防化保障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
1978年以后,防化兵部队本着减少兵员、保留骨干、充实装备的精神,编制又进行了调整,从而形成了适应防化部队特点的编制体制。防化部队的建设进入了以现代化为中心的全面建设:在教育训练方面,初步形成中专、大专、本科和研究生4个层次的人才培养体系,防化干部素质得到提高;防化专业部队、分队的保障技能和合成军队整体防护能力的训练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在防化装备方面,陆军主要防化装备品种配套,形成系列;防化专业部队、分队拥有一定数量的自动化程度较高、适于机动作战的装备;部队群众性的自侦、自防、自消、自救手段趋于完善;空军、海军有了适合自身特色的专用防化装备。在防化保障方面,拓宽了新领域,建立了战区核观测监测报知网、配套国防工程和城市人防工程防化设施,组建民兵、预备役防化兵和人防防化专业队伍,开展核、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此外,50年代还组建了防空军、公安军、铁道兵,1966年还组建了基建工程兵。防空军1957年5月与空军合并;公安军领导机关及番号于1957年9月撤销,部队分别交省军区和地方公安系统;铁道兵和基建工程兵,于1984年领导机关撤销,部队转交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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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金色盾牌……人民武警(1)
翻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画卷,有一支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立下不朽功勋的部队,这就是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是国家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在完成维护社会治安、保持社会稳定和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等各项任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是在新中国建立后逐步发展起来的。新中国成立初期,为适应对敌斗争的特殊性,国家需要建立一支相对独立的武装力量,以执行内卫任务。于是,1950年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决定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部分陆军部队的基础上组建了中国人民公安部队,下属22个公安师和4所公安部队学校,公安部队负责全国的内卫、边防和地方公安工作。罗瑞卿任公安部队司令员兼政治委员。之后,公安部队的建制和隶属关系,先后经过8次变动,名称也多次改变。一共采取了五种形式:一是属军队建制,由军委领导;二是属公安机关,由公安部门领导;三是分别领导,专区、县以下公安部队归公安机关,省以上公安部队归公安军;四是双重领导,在执行公安任务方面受公安部领导,部队建设方面受军委和总部领导,建制仍属公安机关;五是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地方部队。第五种是1966年开始的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实行的制度,使军警不分,职责不明。在1975年的军委扩大会议上,邓小平作了《军队整顿的任务》的重要报告。这次会议后,经中央同意,将原来由县、市公安部队改编为解放军地方部队的仍交给公安部门,改为人民警察。之后,通过1980年、1982年的军队精简整编和体制改革,将人民解放军看押劳改犯、守护地方重要目标和警卫省、市、自治区党政机关以及外国使馆的任务和担任这些任务的部队移交公安部门,同公安部门原来实行义务兵役制的武装、边防、消防警察统一组建成“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武装警察部队的重新组建,适应了公安部队的性质和特点,理顺了领导关系。新时期对中国武装力量体制的重新调整,确定实行由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民兵组成国家武装力量体制,这是毛泽东“三结合”武装力量体制的继承和重要发展。
1983年4月6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在北京成立。李刚任司令员,公安部部长赵苍壁任政治委员,副司令员兼后勤部长何鸿业,副政治委员娄殿英,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李振军,参谋长张永堂。尔后,各省、市、自治区的武警总队(师级)、各地(市、州、盟)的武警支队(团级)、各县(市、旗)的武警大队(营级)相续成立。从此,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其任务不同分为三类:第一类,内卫部队;第二类,列入武警序列由公安部门管理的部队;第三类,列入武警序列受国务院有关业务部门和武警双重领导的部队。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担负内部执勤任务的部队同公安部门实行兵役制的武装警察、边防警察和消防警察统一组成,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中担负国家安全的内卫任务的武装组织。其基本使命是维护国家主权和尊严,维护社会治安、保卫党和国家的重要目标,保卫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隶属公安系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从中央军委的统一领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条令、条例,结合本部队的特点进行建设。建立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是毛泽东“三结合”武装力量体制思想在新时期的继承和发展。
武警部队的主体是内卫部队、边防部队和消防部队。内卫部队的基本任务是:警卫党政机关和外国使(领)馆;守卫重要机场、电台、仓库、科研机构等重要目标;守护重要桥梁、隧道;担负看守所、监狱、劳动改造管教队、少年犯管教所的外围武装看押任务和押解罪犯,追捕逃犯;对大中城市和特定地区实施治安巡查警戒;应付各种紧急重大情况,如防暴、维护治安。边防部队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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