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入地府
我是一个鬼差。
严格来说,我还不算正式的鬼差。
我是一个刚通过培训,正在试用期的鬼差。培训了三个月,由于上课时常走神,我对于是否能当个称职的鬼差,还抱有很大的疑问。幸好鬼头大哥告诉我,地府每天要接收上万死魂,如果我不行,还有很多人替补,所以不用有太大压力。
这个,大概是地府特有的安慰方式。
生前的我很平凡,高中没有考上,中专毕业就踏上工作岗位,是偌大厂房里一个小小的螺丝钉。这个螺丝钉,十年如一日,做着贴产品卷标的活,请假的日子屈指可数,单调的两点一线,相亲过几次,终究还是没人看上我。于是,在一次意外中,我结束了刚满二十九岁的生命,丢下了高堂老母,独自来到地府。
刚来的时候真的以为自己是穿越时空了,因为那次意外太过惨烈,把我的魂魄打散,好久没回过神,醒来时看到自己躺在琉璃瓦做屋顶的木屋中,层层迭迭的白纱围绕,竹椅上放着一套轻纱霓裳,明显不是和我一个时代的。
在心中几番思量后,我开始觉得,自己一定是“穿”了。不愧是穿越,越平凡的越容易穿,像我这种平凡到家的,随便怎么样也不应该英年早逝,应该在另一个时空,做一番伟大的事业,让帅哥靓仔都爱上我,才能辉煌地终老。
所以,当鬼头大哥走进木屋时,我装作很茫然地看着他,第一句话就是:“你是谁?我好像失去记忆了。”穿越中最俗烂,也是最必须的就是:失忆。
这是一切的开始,可惜不是我的开始,我没有穿越,我也真的死了。
鬼头大哥看看我,真的真的很茫然回道:“不会啊,你不是还没喝孟婆汤嘛?”
“孟婆汤?在人间也能喝到孟婆汤?”我问。
“在人间当然喝不到,可是你在地府啊。”他答得理所当然。
“地府?我不是穿越了吗?”我一脸诧异。
他终于知道我们之间的“代沟”在哪了,露出一抹了然的笑意,他答道,“这里不是古代,你也没有穿越,你只是死了,按照正常程序,进入地府而已。”
我目瞪口呆,我只是死了,就这么简单?
他不以为意,悠哉游哉地从长衫袖袋中取出一包香烟,用打火机点燃烟头后对我抱怨,“自从阎王大人迷上唐朝建筑风格后,全地府的建筑都变成这样了,我穿长衫也是为了讨上司的欢心。”
他还安慰我道,“你放心,你绝对不是第一个以为是‘穿越’的人,这二十一世纪带来的死魂,三十岁以下的女人,十个有八个以为是‘穿越’了。刚才你不提,我还真忘了你也是从二十一世纪来的。”
原来我是真的死了,虽然当时糗得我连再死一次的心都有了。
××××
换下死时穿的衬衫牛仔裤,我换上一身唐装,没有穿那轻纱霓裳,因为看着穿法似乎很繁复,所以让鬼头大哥弄了件长衫来穿。
期间,我问鬼头大哥,“我什么时候可以去投胎?”
鬼头大哥故弄玄虚地一笑,说,“这个不急,我还有要事和你商量,先逛逛地府再谈。”
走出木屋,才发现天空是一片灰蒙蒙的,和平常的那种黄昏不同,鬼头大哥告诉我,想在地府里看见晴天,就和在北半球看到太阳从西边升起的几率是一样的,他还听说,在天府,日日都是晴天。
我对天府或晴天没有多大希冀,准确来说,我一直是一个浑浑噩噩的人,对任何事物,都没有太高要求。更何况,我还没有完全从死亡的震撼中摆脱出来,至少有生之年从未预料会如此干净利落地结束了性命,好像不过是出了次远门,地点是地府罢了。
地府的街道果然与唐朝一般,走出木屋林立的居民区,便是繁忙的街道,各式人来人往,完全和人间无异,我又有了一种穿越到唐朝的感觉,不过那些人手上的手机又提醒我,这里不是人间。
“不是人人都喜欢用手机的。”鬼头大哥相当厌恶地看着一个男人手上的iphone,“只有从古代来的乡巴佬死魂才喜欢名牌手机,我们现代的死魂都用法术联系,谁用手机!哼!”
我们现代的死魂?看来鬼头大哥和我的年代不远,老乡见老乡,应该惺惺相惜,我又有些走神了。
“法术是什么?”我问他,哈利波特拥有的那种吗?
“就是……”他伸出手,食指朝天,一窜小小的火苗在指尖窜动。“随心所欲地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我惊为天人,不用咒语,不用手势,如此“纯天然”,不禁让我对法术万分敬仰。鬼头大哥在我眼中,顿时从一个面貌平凡,身材中等的年轻人升格成身怀法术的绝世高人。
后来我才知道,那些用手机联系的,也是通过法术,只是他们从古代来,没用过手机,觉得新鲜,就用法术造了一个,而这种法术,比鬼头大哥演示的,要高深得多。换言之,鬼头大哥对他们的歧视,就如城市人对乡下人的歧视,是没有根据,且带有偏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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