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
人天生就要忍受一切,这就是人的义务。——马可。奥勒留
水泥时代
一
我叫杨山。
八二年春天,正值种玉米时节,我妈在地里生下了我。我是早产儿,生下时五斤不到。按当地的说法,我将来不会有出息,我的价值跟我出生时的体重一样,很轻!
杨山这个名字是我爸取的。当时他正在浇粪,我妈则在他前面撒种子。两人都没有说话,只默契而机械地干着手里的活,那些简单又单调的动作,就像他们的生活,甚至都懒得去希望有点什么改变。空气中除了牲畜的大粪气味,便是并不让人感觉别扭的沉默。突然,我妈捂着肚子哎哟了一声,便丢下半蓝玉米种子,跑到地外一沙地躺了下来。我妈生我的时候我爸还在骂她懒婆娘,偷奸耍滑,并瞪着一双牛眼拿着粪瓢骂骂咧咧要去给她一点颜色看看,这是他自认为维护男人尊严和家庭地位的最佳方式。我妈躺在沙地上,脱下裤子,胯下哇地一声,蹦出我这个小东西来。我用生命中第一声哭喊阻止了我爸要教训我妈的无耻行为,从这一点足以证明:用出生时的体重衡量一个人将来有用与否,纯属扯淡。
那个无耻的男人听见哭声,先是一怔,然后扔下粪瓢,用充满粪便味的粗手抓起我的双腿,当他看见了他想看见的小麻雀后,便咧嘴呵呵一笑,但片刻后他又皱上了眉头。到现在,我爸每每听说我睡了不同的女人后就会咬牙切齿地对我说,当初真该杀了我为民除害,他说这话的时候表情很复杂,我读出来的意思就是他的后悔很彻底,他有如此违背人类父亲准则的行为的原因是因为他当时看见我的小麻雀直挺挺地对着他,有着无尽的生命力和不可一世的傲慢。生下来小麻雀就直着,长大想必是好色之徒。这是他简单而固执的逻辑,至今尚未改变。所以他一直不喜欢我,尊重是相互的,喜欢同理。我也不喜欢他,到现在依然如此,背后我都叫他老家伙。
不过值得说明的是,老家伙不喜欢我应该还有两个原因:
1、我属于计划外产物,我妈说我本该被射在墙上,因为老家伙没控制住,所以……
我的出现让老家伙少抽了很多烟,少吃了很多肉,让他不得不认真干活,后来还得供我读书。
2、我出生时就表现出了强悍的“生命力”,在女人方面,拥有的数量是他望尘莫及的。所以他嫉妒我。他一生只有我妈。其实我的女人他知道的也就柳扬和小百灵,只是他从我出生到现在,对我一直有偏见,说我是好色之徒,于是柳扬和小百灵便在他脑中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女了。天可怜见,我多少有些冤枉。
老家伙成分不好,他的爷爷是个不小的地主,现在他还不时指着我家后院的大粪池,带着自豪的笑对我说那是我们家当年装银子的地方。因身份故,他没有资格念书,那个年代念书是讲出生的,他差点被剥夺做人的资格,哪儿还敢有念书的念头?因此老家伙斗大的字识不了一筐,他抓起我的腿,我像一只青蛙倒挂在他的面前,不停地哭。他用力拍打我的屁股,直到我那傲然直立的小麻雀垂头丧气为止。我一直认为他这个行为是他今生最不值得原谅的行为,比打我妈还可耻。我的小麻雀垂下后,他便像为社会除掉了大害似的,松了一口气,这才想起应该给我取个名字。他头脑中没有什么词语可以提取,于是就求助于周围环境,眼睛所到之处恰是一座大山,于是取名杨山。后来我听他这么说,长吁不止。我说幸好他当时没看见玉米,我们那叫玉米为包谷,要是那样我岂不要叫杨包谷了?我爸说,本来开始想的就是这个名字,因为想到粮站站长李包谷,所以就换了。
这里要说明一下,李包谷这个人属性为恶,块头为巨,一米九几的个子,足足有三百多斤,每年村民交粮时他都扣称,大家给他块头和吃国家粮这个身份的面子,只好听由他的恶性肆意。
我又问,既然我是第一个生下来小麻雀就直着的人,为什么不取名杨直?或者杨矗?这样我也不必大费口舌向柳扬和小百灵解释我天生英勇了。老家伙听了,白了我一眼,在我块头小于他之前,我的头通常还能吃上他的一个响亮的板栗,后来我个头比他高了一大截,他就不大愿意打我了。记得有一次他打我,我伸手抓住了他的手,他又用另一只手攻了过来,也被我另一只手握住了,他很不服气,于是又用脚踢我,我早有防备,让他踢了个空。那场景在别人看来应该很滑稽,老家伙也意识到这一点,最关键的是他可能觉得如此下去有损他在家庭里的地位,于是自那以后一旦对我不满,便只给我白眼了。不过再怎么说,老家伙取的这个名字还不算怎么掉份,这是我唯一肯定他的地方。其实还有一个地方,我一直觉得他还算有远见,那就是送我去念书,直到大学。只是后来,我觉得他算是害我吧,因为用小百灵的话说是,读了大学顶毬用。
二
柳扬是我的第一个女朋友,大学四年我什么都献给了她。反过来说她什么都献给了我也成立。这个“什么”只限于生理方面。至于精神方面,我推理了半天,也算吧。虽然女人为爱而性,男人为性而爱,但这只是先后顺序问题而不是存在不存在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是相爱的。只是毕业后,在她的婚姻公式面前,我却步了。爱情=两心相悦+有效距离+性+浪漫,婚姻=房+车+稳定高收入+性。因为两心相悦悦不出房来,贴在一起只能造出一大群嘴巴,造不出车来,再加上浪漫通常是花钱的,我不可能边浪漫边让荷包鼓起来,所以爱情≠婚姻,它们充其量在性上有一个交点,像两条相交直线,交完后就各奔东西。毕业那天我和柳扬做完最后一次,我承认,一向有点性冷淡的她,那一次表现异常可嘉。或许她还是爱我吧,我这么想。
送她上车,我感觉那火车直接奔向一座大房子,房子里面有一张大床,床上睡着一个伟岸的裸男,就算不伟岸,至少我在他面前应该是猥琐的,渺小的,不知道柳扬会否这样认为。这个伟岸的裸男就是所谓的社会精英,他答应柳扬做房子的临时主人,所以迎来了载有柳扬的火车。至于我为什么要用临时这个词,那是因为我突然想起一句话来:没到最后,谁也不知道谁会陪谁走完一生。
送走柳扬,我坦白我很惆怅。这一点我一直在小百灵面前装丫挺的,无论她怎么问我,我都说我那天很开心,因为早就知道结果。我还说我很感谢柳扬,至少她没有骗我。说完这些话,小百灵总是崛起不相信的小嘴。当小百灵走开,我就狠狠抽了自己一个耳光,骂自己孙子。
那天我真的很惆怅,但惆怅的不只是我。还有小百灵。至于让我惆怅的柳扬以及让小百灵惆怅的那个男人惆不惆怅,我就不知道了。我想,他们还是惆怅吧,毕竟都是人。我一直相信人都是有爱的,尤其是在这个还未完全进入过社会的年龄段,还是有爱的,内心也都有柔软的地方,有时只是他们爱自己多一点,选择了另一条路。但是选择是自由的,所以我们没理由去苛责谁,更没理由觉得自己就比他们有道德。
道德一旦成为失败者的武器,这本身就是一件不道德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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