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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部分(第1页)

昔姜维有断陇右之志,艾修治备守,积谷强兵,值岁凶旱,艾为区种,身被乌衣,手执耒耜,以率将士。上下相感,莫不尽力。艾持节守边,所统万数;而身不难仆虏之劳、士民之役,非执节忠勤,孰能若此。

邓艾不仅为军士屯田如此辛劳,他任城阳相、汝南太守时,也同样注重农事,史言他“所在荒野开辟,军民并丰”。他任兗州刺史时上言说:

国之所急,惟农与战,国富则兵强,兵强则战胜,然农者胜之本也。……今使考绩之实,在于积粟富民,则交游之路绝,浮华之原塞矣。

可见邓艾不仅自身注意积粟,而且还主张把能否积粟作为考核官吏的准则。

在讲述邓艾兴农积粟的事迹时,也不要忘记司马懿对邓艾的支持,在《晋书》卷1《宣帝纪》的记载上,往往把邓艾在淮南北搞屯田的事说成是司马懿的功劳。司马懿是在淮南北搞军屯的决策者,邓艾是执行者。《晋书》还有类似的记载,如《晋书》卷37《宗室·安平献王孚传》:

安平献王孚,……宣王次弟也……出为河内典农……明帝嗣位……转为度支尚书……孚以为禽敌制胜,宜有备预。每诸葛亮入寇关中,边兵不能制敌,中军奔赴,辄不及事机,宜预选步骑二万,以为二部,为讨贼之备。又以关中连遭贼寇,谷帛不足,遣冀州农丁五千屯于上邦,秋冬习战阵,春夏修田桑。由是关中军国有余,待敌有备矣。

可是《晋书》卷1《宣帝纪》及《晋书》卷26《食货志》均言司马懿“表徙冀州农夫或农丁五千佃上邽”。究竟徙冀州农丁五千佃上邽的事是谁主办的呢?看来是度支尚书司马孚先提出建议,经太尉司马懿同意并表请明帝批准后交司马孚执行的。由于司马孚先提出具体意见,所以《司马孚传》讲得很具体而详尽;由于司马懿支持了司马孚的意见,所以史臣也归功于司马懿。古史中类似这样的记述往往而有。

除了淮河南北与陇右两大军屯基地以外,其他沿边地带的军屯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例如在正始年间,征南将军、都督荆豫诸军事的王昶,在新野一带“广农垦植,仓谷盈积”;征东将军、都督青、徐诸军事的胡质,也“广农积谷,有兼年之储。置东征台,且佃且守”。另外,嘉平二年(250年),镇北将军刘靖令军士千人,“导高梁河,造戾陵遏,开车箱渠”,“溉灌蓟南北三更种稻”。至景元三年(262年)谒者樊晨又对刘靖创建的工程加以扩修,”水流乘车箱渠自蓟西北迳昌平,东尽渔阳潞县,凡所润含四五百里,灌田万有余顷”。

曹魏军屯生产者主要是现役正规军,他们在督将率领下,五里置一营,每营六十人,且佃且守。士兵与家口分离,采取什二分体制,即十分之二的士兵回去探亲,十分之八的士兵从事农耕和战守。所收粮谷全部交由度支系统的官吏保管分配。军士的衣食等生活用品从所收粮谷中拨给。士兵回家期间的稟赐常被停发。由于士兵皆为强壮劳动力,且水利灌溉条件优越,故淮南北四万人每年劳动所得除掉开支外,政府尚可得谷五百万斛,成为日后晋灭吴的重要经济基础。

五、屯田的作用及民屯的废止

民屯起自曹操都许之岁(196年),至魏亡(265年)始止,前后共七十年。军屯倡于建安之末,至魏亡未止。故屯田可谓与曹魏之兴亡相始终。曹魏对屯田经营之勤,效果之显著,在历史上独具特色,至今仍为学人所重视。曹魏屯田地域,西北起河西,东南达淮南;东北自幽燕,西南至荆襄。史言“州郡例置田官”,说明屯田范围甚广,但主要集中在许、邺、洛及其邻近地区。邓艾言:“昔破黄巾,因为屯田,积谷于许都,以制四方”。可证许在屯田事业中之首要地位。而屯田亦借黄巾起义民众之人力物力始得创建。许,原为豫州颍川郡一县,位居中原,地势平坦,由水路入淮,可抵魏吴经常交兵的淮南地区,故不仅曹操在许大兴屯田,曹丕黄初二年(221年),改许为许昌,次年征吴,仍在许昌“大兴屯田”。邺,自建安九年(204年)为操攻占,操即以之为建立国本之地。曹丕时曾拟将冀州士家十万户实河南,因朝臣反对,结果只徙了一半。曹叡时,“遣冀州农丁五千屯于上邽”,足证冀州从事屯田的劳动者甚多。洛阳,居东西交通要道,地理条件更优于邺,故虽受到战乱的严重破坏,仍能恢复其为全国政治中心的地位。屯田兵民亦广泛布在洛阳四周。故当司马懿在洛阳发动政变时,曹爽在伊水南尚能发屯田兵数千人以为卫。司马懿暗中策划诛灭曹爽时,曾布置其二子司马昭、司马望任洛阳典农中郎将,史言司马师“阴养死士三千,散在民间”,至发动政变,“一朝而集,众莫知所出”。以情实度之,其来自屯田兵丁之可能性甚大,盖屯田民除耕种外,亦为准军事力量。

邻近魏与吴、蜀交界地区,亦为魏屯田重点。操先令刘馥“镇合肥,广屯田”;又以仓慈为绥集都尉,“开募屯田于淮南”。而邓艾倡办之淮南北屯田,规模最大,成效斐然,前已叙及。在荆州方面,新野、襄阳、汉川为屯田据点;邻近蜀汉,濒临渭水之上邽、陈仓、槐里、长安均有兵民屯田。

曹魏选择屯田地点,除首先考虑军事需要外,还选择了交通要道与土地肥沃处。建安十八年(213年),操为魏公后,因修建邺宫室,使冀州西部都尉从事梁习于上党取木材,“习表置屯田都尉二人,领客六百夫,于道次耕种菽粟,以给人牛之费”。建安十一年(206年)前后,操令国渊典屯田事,渊“相土处民”,即选择肥沃之地以安置屯民。又如当卢毓任谯郡太守时,曹丕“欲徙民于谯,以为屯田,而谯土地峣瘠,百姓穷困,毓愍之,上表徙民于梁国,就沃衍……遂左迁毓,使将徙民为睢阳典农校尉。毓心在利民,躬自临视,择居美田,百姓赖之”。

曹魏屯田,多选择有水利或易修渠堨之地。如邓艾在从陈、项至寿春一带巡视后,以为“田良水少,不足以尽地利,宜开河渠,可以引水浇溉,大积军粮,又通运漕之道”。因之著《济河论》一文,以阐述其主张,他终于创办了大规模的颍淮屯田,即此主张的成功体现。

曹魏屯田的作用,约有以下五点:

(1)提供了进行安全农垦的环境。汉魏之际,战乱、抢掠、流徙、饥饿、瘟疫、死丧诸险恶现象,恒见迭出,连到处抢劫的州郡士兵都经常填不饱肚子,有时不能不以蒲、蠃和桑椹充饥,甚至落得瓦解流离,无敌自破。高高在上的汉天子亦被迫流奔在外,皇后衣裳不完。群臣饥乏,尚书郎以下自出寻食,或饥死墙壁间,或为军士所杀。豪族世家亦多羁旅一方。广大贫苦农民中更不断出现“人相啖食、白骨委积”的情况。在以上种种情况下,纵然有土地、耕牛、农具,也不敢耕种,种了也难得收到手。诚如当时袁涣所说:“民之欲安,甚于倒悬”。所以曹魏的屯田纵然带有很大的强制性,剥削也很重,但毕竟给屯田民提供了安定生产的环境,使之度过最艰难困苦的日子。

(2)使许多不生产者转变为生产者。民屯上的生产者多来自流民、降卒,他们原来不能从事生产,现在把他们安置在国有土地上进行耕垦,使荒田废土重新长出庄稼,无疑是屯田的首要作用之一。

(3)造就了不少有作为的典农官与军政人才。曹魏对屯田积谷既颇注意,所任用的典农官多经过精心挑选,《御览》卷241引《魏略》言曹丕“以农殖大事,将选典农,以徐邈为颍川典农中郎将”。司马芝言“武皇帝特开典农之官,专以农桑为业”。由于典农官是专门负责屯田积谷的,其产谷积粮多少好坏,直接关系他们的政治前途,故他们比地方行政官更关心农垦大事,担任过典农官的如枣祗、任峻、国渊、梁习、刘馥、仓慈、裴潜、卢毓、王昶、赵俨、司马孚、邓艾、石苞、侯史光、胡质等,对屯田都有较大建树,自裴潜向曹丕“奏通贡举,比之郡国”后,“由是农官进仕路泰”,典农部民中相继出现了一些卓越人才,如邓艾、石苞就是其中佼佼者。

(4)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晋书》卷47《傅玄传》称:“近魏初课田,不务多其顷亩,但务修其功力,故白田收至十余斛,水田收数十斛”。魏初屯田照顾到耕作者的实际能力,并非一味强迫广耕多种。为了提高产量,魏政府也注意兴修水利。由于农民缺乏耕牛农具,建安初,曹操采纳卫觊建议,设置盐官经营售盐,以其值市买犁牛,供给回到关中的农民耕作。魏设置司金中郎将、司金都尉及监冶谒者,以经营铁的生产和铸造农具。这些措施,都有力地推动了屯田生产,同时也免使无业农民被割据势力引为部曲。

(5)较好地解决了军粮供应,减轻了农民运送粮草的劳役负担。尽人皆知,战胜攻取,离不开粮草供应。三国时战乱频仍,农事荒废,军粮接济更成问题。比如魏吴经常交战的淮南地带,双方不居者各数百里。故邓艾言:“每大军征举,运兵过半,功费巨亿,以为大役”。为此,邓艾倡办淮南北屯田,终收灭吴之利。所以说屯田的成功,是魏能战胜其敌国的重要因素之一。嘉平四年(252年),傅嘏论进军大佃之利曰:“兵出民表,寇钞不犯;坐食积谷,不烦运士,乘隙讨袭,无远劳费,此军之急务也”。曹魏屯田在很大程度上,确实减轻了农民运送军粮的沉重劳役负担。

但是,由于封建剥削制度的种种弱点,所有政治、经济状况也必然好景不常,屯田制度之趋于衰落同样不能避免,今试谈其由盛而衰的经过:

自黄巾等农民起义摧垮了腐朽透顶的东汉王朝以后,随之出现了群雄争逐的局面。那时,人民固然最遭殃,但豪族地主亦不能照旧过安逸的寄生生活,他们“捐弃居产,流亡藏窜”,有的还“飘泊风波,绝粮茹草”,甚至弃尸路途。战争固极残酷,却也沙汰了政治上的残渣余孽。正因如此,当曹操成为中原霸主之初,政治面貌和社会风气远远胜于衰汉之世,史谓:“人拟壶飧之絜,家象濯缨之操,贵者无秽欲之累,贱者绝奸货之求,吏絜于上,俗移乎下”。史书如此描述,虽涉夸张,缘当时豪族地主既失去其固有的土地财产,亦不得不折节力行,以求登攀仕进之路,因之政风看好,阶级矛盾较前有所缓和,屯田事业亦赖之成功。但,屯田制度,毕竟是战时应急措施,至三分局面形成,战争明显减少,社会秩序相对安定,原来的地主豪族便利用其重新获得的权势地位,侵夺公有田地和劳动力;屯田民亦不愿长此忍受强制军事编制的束缚和日益沉重的赋役剥削。因此,民屯便逐渐走下坡路,如《三国志》卷12《司马芝传》载:

先是诸典农各部吏民,末作治生,以要利入。芝奏曰:“王者之治,崇本抑末,务农重谷,《王制》:‘无三年之储,国非其国也’;《管子·区言》以积谷为急。方今二虏未灭,师旅不息,国家之要,惟在谷帛。武皇帝特开屯田之官,专以农桑为业。建安中,天下仓稟充实,百姓殷足。自黄初以来,听诸典农治生,各为部下之计,诚非国家大体所宜也。夫王者以四海为家,故《传》曰:‘百姓不足,君谁与足’!富足之由,在于不失农时,而尽地力。今商旅所求,虽有加倍之显利,然于一统之计,已有不赀之损,不如垦田,益一亩之收也……臣愚以为不宜复以商事杂乱,专以农桑为务,于国计为便”。

司马芝以上奏疏透露的情况,对于了解曹魏屯田由盛而衰的演变历程,至关紧要。操时是民屯兴旺时期,是时典农官专以农桑为务,生产情况自然较好。可是操死后,曹丕称帝以来,典农官受当时政治、社会风气的影响,不安心于农业生产,而纷纷经商求富。《三国志》卷4《高贵乡公传》注引《世语》言魏明帝“青龙中,石苞鬻铁于长安”;《晋书》卷33《石苞传》又言石苞曾“贩铁于邺市”,就是典农官令部下贩物治生的证据。典农官既心在发财,故抽调屯田吏民去为他们经营商事,从而使留者给行者代事田计,怎能不妨害生产呢?另外,继曹丕之后登位的曹叡,大建宫室、劳民伤财,也是破坏屯田事业的一大病害。

其时,外有吴、蜀大敌,内兴百役,“疾病凶荒,耕稼者寡,饥馑荐臻”,使得吏民皆怨,百姓失业。曹叡死后,在曹爽与司马懿共执朝政的十年之中,曹爽一派趋于骄奢,何晏等“共分割洛阳、野王典农部桑田数百顷及坏汤沐邑以为产业,承势窃取官物,因缘求欲州郡”。他们把屯田土地占为己有,直接威胁了屯田制的存在。司马懿父子为了图谋杀爽夺权,在上则笼络朝臣武将,在下则阴养死士。司马氏专政后,为了达到其篡魏成晋的目的,公开将屯田客带租牛一并赏赐公卿以下官吏。《晋书》卷93《王恂传》载:

魏氏给公卿以下租牛客户数各有差。自后小人惮役,多乐为之,贵势之门,动有百数。又太原诸郡,亦以匈奴胡人为田客,多者数千。

以上所云“魏氏”,实乃司马氏所为,赐给公卿以下以租牛客户,系司马氏笼络朝臣以遂其篡夺野心之一种手法。入晋之后,司马炎更公开袒护侵占官田的王公大臣。如尚书令裴秀、尚书山涛、中山王司马睦及尚书仆射武陔等各侵占官稻田,经司隶校尉李熹告发,司马炎虽然表扬了李熹,但对裴秀、山涛等亲信大臣并不追究问罪,只惩罚了一下为大臣们侵占官田服务的骑都尉刘尚和立进县令刘友,就算了事。

屯田民对于曹魏政府强制他们进行屯田的举措,一开始就有所抵制。《三国志》卷11《袁涣传》言:“是时新募民开屯田,民不乐,多逃亡”。经过袁涣向曹操进言,曹操始在一定程度上改强制为自愿,情况因之有所扭转。据《三国志》卷47《吴主传》载:

初,曹公恐江滨郡县为权所略,征令内移。民转相惊,自庐江、九江、蕲春、广陵户十余万皆东渡江,江西遂虚,合肥以南,惟有皖城。

以上江淮间十余万户民众皆惊走吴事,《三国志》卷14《蒋济传》亦有同样记述。事先,蒋济曾劝操勿徙,其理由为:“百姓怀土,实不乐徙,惧必不安”。可是,操不听从,果然发生了民众大举逃吴事件。依我看来,江淮间百姓所以惊惶逃吴,主要原因还不是因为“怀土”,假若只是“怀土”,那末南逃和北徙,都一样离开本土,更何必冒仓皇奔逃的危险呢?恐怕只有用害怕让他们参加强制性的屯田和对曹魏统治有所疑惧这两条理由来解释,始可得到如实的回答。以上曹魏屯田逐渐产生弊端和趋向哀落的历程即表明其难以持久。前已言及,魏初屯田还能注意到量民力而为,到后来,典农官一方面调屯田民为他们经商谋利,一方面又强迫屯田民多种地,劳动力减少而耕种之地增多,怎能把农事搞好呢?无怪乎后来“至亩收数斛以还,或不足以偿种”。说明屯田制已失去其积谷济军的作用。统治者既感到无利可图,屯田民的反抗也日趋严重,屯田兵民反对曹魏统治者的武装斗争,见于史策的有两次:《三国志》卷23《赵俨传》载:“屯田客吕并自称将军,聚党据陈仓”,可惜很快便被官军镇压下去。另外,《三国志》卷18《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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