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着心脏监护器发出的单调的哔哔声,连在西蒙身上的呼吸机嘶嘶地响着,除此之外,病房里没有任何其他的声音。与上次见面相比,现在的他看起来有天壤之别。他静静地躺在那里,右脸和头上缠着绷带,左脸却透着安详,就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似的。考虑一番后,我坐在了他的左手边。
“我看到他对着自己开了一枪。”我小声地给值班护士安吉拉说,“当时,他把枪举到这儿,”我比了个动作,“然后扣动了扳机。我亲眼看到他的血溅得到处都是……他是怎么活下来的呀?”
安吉拉苦笑了一下,其实她根本算不得在笑,只是嘴角的肌肉抽动了一下。“也许是奇迹吧。”
“这算什么奇迹呀?”我嘟囔道,但声音压得很低,免得西蒙听到。“我想了一遍又一遍。”我一直在读关于自杀的书。那些书上说,如果你能让打算要自杀的人理性地思考,让他们清楚地想想是不是一定要自杀,以及自杀的后果是什么,兴许他们就不再想自杀了。那些自杀的人,其实想结束的并不是自己的生命,而只是痛苦的心情。所以,如果你能帮这些人找到慰藉心灵的方法,说不定你就能让他们放弃自杀的念头。“考虑到我并没有这方面的实际经验,我倒觉着自己做得还行,我觉得自己当时说到他心里去了,他确实被我打动了。当然,只被打动了一会儿。我是说,他当时的确是把枪放下了,还让我叫了警察,只是我确实没搞明白是什么事又让他犯了糊涂。”
安吉拉皱着眉头,像是看到或听到了些让她讨厌的事。“你得明白,这不是你造成的,对吧?”
“嗯,这我知道。”我故作轻松地耸耸肩。
她用关切的眼神细细地打量着我,而我却被病床右边的轮子完全吸引住了。每次挪床的时候,这轮子就在地上留下一道黑色的拖痕,地上已经有好多道痕迹了。我数着这些痕迹,想搞清楚这张床到底被挪了多少次。嗯,看来至少得有几十次了。
“有些人擅长处理这种事儿,你可以跟他们聊聊。免得憋在心里难受。”
“怎么每个人都这么说呢?”我装作很轻松地笑道,可心里却憋着一股火:别老来分析我,在我面前指手画脚,我烦透了!“我没事儿。”
“我让你和他单独待一会儿吧。”安吉拉走开了,她白色的鞋走在地上一点儿声音都没有,好像她是飘走的。
我虽然来了,但还没想清楚要做什么。我本想去拉着他的手,但想想还是算了。如果他现在还有感觉的话,估计是不会想让我碰他的,说不定他还会怪我。我本来有责任阻止他自杀的,却没这么做。说不定他还希望我能够说服他,他本来眼巴巴地期望着我能说些好话,我却让他失望了。我清了清嗓子,四周看了看,确定没有人偷听,然后凑近他左边的耳朵,同时,又保持一段距离,免得吓着他。
“西蒙。”我轻声地喊。
我希望看到他有点儿反应。但他仍然一动不动。
“我是克莉丝汀·罗斯,我就是发生……出事的那天晚上跟你说话的那个女人。我现在坐在你身边,希望你不要介意哦。”
我竖起耳朵仔细听着,不放过任何声音,并仔细地观察着他的表情和手部动作,看他是不是生我气了。我可不想让他再遭受任何痛苦了。一切显得平静如初,于是,我坐直了身子,倍感轻松。我其实并不是在等他醒过来,因为本来就无话可说,我只想静静地待在他身边。因为只有在他身边,我才不会胡思乱想。
晚上9点钟,已经过了探视时间,但仍然没人要我离开这里。可能是对于西蒙这种病人来说,不会限定探视时间吧。他昏迷着,靠机器维持生命,情况也没什么好转的迹象。我想了想自己的生活、西蒙的生活以及我们俩的相遇如何不可挽回地改变了我们各自的生活。西蒙自杀才过去几周,但我的人生轨迹已经完全改变。那天晚上我为什么要去那个地方呢?这到底纯属巧合还是命中注定呢?
“那天晚上你去那儿干什么呀?”巴瑞睡眼惺忪地从床上坐起来,皱着眉,疑惑地问我。他伸手摸起放在床头柜上的黑框眼镜,将它戴上,小眼睛一下子就变得很大了。那时我不知道该怎么来说,现在也是。如果直接说出来,那就太难堪了,只会让自己显得滑稽可笑——这一点我非常清楚。
想想我去那里的原因,再想想我在一栋废弃的建筑里和一个拿枪的男人打交道,这样的事实足以让我对自己的行为产生怀疑。我虽然乐于助人,但当时那么做可能还有其他原因。我自认为善于解决问题,并用这样的心态过着每一天。我相信,就算有些事儿是没法解决的,但至少可以改变它们,特别是对人的行为来说更是这样。之所以我有这样的信念,是因为我打小就有一个善于解决问题的老爸,他总是能找到问题,然后解决它们,这就是他的天性。也正因为这样,在三个女孩的母亲去世后,他才能一手把她们拉扯大。因为缺乏母亲对自己孩子所特有的直觉,而且也没有谁和他讨论这些问题,所以他会直接问我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然后找到解决方法。这是他的行事风格,而且他觉得就应该为我们做这些。当时,我们三个都不到十岁,我是最小的,才四岁,父亲独自一人把我们拉扯大,保护我们不受伤害,他已经尽力了。
我开了自己的职介公司,听起来不错,不过我觉得自己倒像是个媒婆,为人们找到适合他们自己的那一份工作。不同特质的人适合在不同的公司上班,反之亦然。而且,公司本身对员工也有很多的影响,认识到这些很重要。其实有时候,这就像数学公式一样:一个工作需要找一个具有合适技能的人;而当我接触到像是奥斯卡这样的人时,为他们做的就会超出本职工作的范围。求职者的想法各不相同,有的是因为失业了,所以压力很大;有的就是想换换工作,对下一份工作充满美好的期待;还有些人,他们第一次踏入职场,满心欢喜地巴望着有个全新的开始。不管怎么说吧,每个人都在路上,而我就是他们梦想的中转站。我尽力帮助每个求职者,我觉得有责任帮这些人在这个世界上找到属于他们自己的位置。当然,我所说的“他们”也包括现在躺在这间病房里的西蒙·康威。
我不想让他一个人待着,反正我回到自己租的连电视都没有一台的单间里,也只有对着无趣的墙壁发呆。我有很多朋友,本想和他们待在一起,但由于他们也是巴瑞的朋友,所以他们自然也会觉得尴尬。谁也不想惹麻烦,都想保持中立,特别是现在,因为看起来整件事情都是由我造成的,是我这个坏女人伤了巴瑞的心。所以,最好还是别把他们扯进来一起受罪吧。我姐姐布伦达倒是让我过去和她一起住,可她老认为我有创伤后紧张症,整天念叨,这我可受不了。我希望能够来去自由,没人问我问题,特别是关于精神方面的问题。我想自由自在的——也正是因为这样,我才结束了与巴瑞的婚姻。和待在其他地方相比,我现在就觉得待在重症监护室里才是最自在的。
所以,有些事我真的谁都不能说,不管是马奎尔警探还是巴瑞,抑或是我父亲以及我的那些姐姐们。我当时正在找一个能让自己感觉好点儿的地方。我是从一本叫作《如何在幸福的地方生活》的书上学的。书上说,得找一个让你神清气爽的地方,可以是能够唤起一段美好回忆的地方,也可以只是你喜欢那个地方的光线,抑或是你自己都不知怎么回事,感觉待在那里就心满意足。一旦找到那个地方,只要照着书上教的练习,你就能随时随地找回那种置身该处时所拥有的幸福感。但前提是你得先找到这个地方才行。我一直在找,这就是那天晚上我遇到西蒙·康威时正在做的事。我要找的其实不是那栋楼,而是在那个地方变成建筑工地之前,就存在于那里的东西。对于那个地方,我有一段非常美好的回忆。
那是场板球比赛,克朗塔夫队对阵萨迦特队。我那时五岁,妈妈刚去世几个月,记得那天天气晴朗,这是在阴冷绵长的冬天后,天空第一次放晴,我和我的姐姐们一起去看父亲打球。板球俱乐部的人倾巢出动,我还记得啤酒的味道和在接连不断地吃花生时留在嘴唇上的咸味。父亲正在投球,比赛也快结束了。我看到他神情紧张,过去几周,他一直都是这个表情,愤怒的眼神隐藏在眉毛下。他第三次投球时,击球手完全错判了球的轨迹,根本就没碰着球。球击中三柱门,击球手出局了。父亲狂叫着,猛地向空中挥舞拳头,我们身边的每个人都欢呼起来。我刚开始有点儿害怕,看着大家歇斯底里地叫着,觉得好像他们都感染了一种稀奇古怪的病毒,就像有部僵尸电影里演的那样,只有我自己没被感染。不过,我又看了看父亲的表情,然后就知道一切正常。他笑得很灿烂,就像我姐姐们的表情一样。她们对板球可没什么兴趣——实际上,她们在来的路上,就一直在车里抱怨不能和小朋友们一起玩儿了——但当看到在庆祝胜利时父亲被队友们举起来放在肩上后,她们也笑了。那时我就想,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那天晚上,我去那地方,就是想找到那种感觉。可到了那里,却只看到一栋烂尾楼,还遇到了西蒙。
那天晚上离开医院后,我继续寻找一个让我振奋的地方。六个星期过去了,我试过了以前上的中学、一个篮球场(在那儿我吻了一个自己完全配不上的男孩)、以前上的大学、爷爷奶奶的房子、跟爷爷奶奶一起去过的花店、附近的公园、网球俱乐部(夏天我常常在那儿消磨时光)以及其他许多能唤起美好回忆的地方。我顺道拜访了一个中学同学,结果与她进行了一场极为尴尬的谈话,我肠子都悔青了,早知道就不去了。之所以去,是因为当我路过她家时,心中忽然泛起一阵美好的感觉:仿佛闻到了她厨房里刚出炉的烤面包所散发的香甜味儿。以前每次我到她家里和她玩儿时,总是看到她妈妈在做烤面包。二十四年过去了,烤面包的味道早已散去,她妈妈也已离世,只剩下我这身心疲惫的朋友带着她的两个孩子。他们在她身上不停地爬上爬下,让我们完全没法谈话,这反倒很好,本来我们也就不知道该聊什么。从她的沉默中,我似乎听到她在问:你怎么到这儿来了?我们有那么熟吗?可能是察觉到我有心事,所以她并没有直接把这话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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