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干什么?”韩庭轩打了两只兔子,一只野鸡回来找郑采薇,找了半天才看到她半坐在一株青岗栎树下,埋头挖着什么,莫非又是自己不认识的野菜?
突如其来的声音吓得郑采薇一哆嗦,手抖了一下,差点把兰花的一根主根挖断,抬头看了眼好奇宝宝韩庭轩,又低头小心翼翼的挖起来。兰花命脆,不容易养活,更何况,这还是一株被毒血毒害的丢了半条命的兰花。
郑采薇的眼神太过幽深,韩庭轩莫名的从里面看到了幽怨和责怪,他摸了摸鼻子,顺了顺挂在腰间的兔子,蹲在离郑采薇不远的地方,看着她小心翼翼的一点点往外挖土,一点点刨出根须。
“你怎么挖一株要死的草?”
郑采薇又抬头看了他一眼,还是刚才那个眼神,隐隐还有些嫌弃,我又怎么你了?韩庭轩有些摸头不着脑。
“这是兰花,名叫紫月荷。”郑采薇缓缓开口,意识到是在跟自己说话,韩庭轩开口就想问“那也没必要挖一株快要死的呀”,就听到那如泉水叮咚的声音接着说,“我当时是在这里发现并救下你们的,他被你们的毒血淹的快死了。。。。。。”
后面的话,韩庭轩一句也没有听进去,他就听到了郑采薇说当时是在这里发现并救了自己的,现在,她要把这里的这株兰花挖回去,这,这,这是什么意思?
韩庭轩兀的抬头,发现对面正在低头刨着土的姑娘,一身靛蓝色的粗布衣裳,乌黑的头发被她随意的编了个辫子垂在脑后,未施粉黛的脸颊上沾着几抹泥土,却丝毫未损她的清丽脱俗,反而增添了几分生动与坚韧。她的眼神专注而温柔,仿佛手中挖的不仅仅是一株兰花,而是一株稀世珍宝。
韩庭轩心中一紧,有什么东西呼之欲出,“你……你是说,这株兰花与你救我们有关?”韩庭轩的声音微微颤抖。他环顾四周,这片看似平凡的树林,此刻却因这株兰花和郑采薇的话语而变得意义非凡。
郑采薇轻轻点头,停下了手中的动作,目光温柔地落在那株已经露出大半根系、蔫哒哒的兰花上。“是的,当我发现你们时,这株兰花也被你们的毒血波及,奄奄一息。我想着,既然我能救你们,也定能救活它,所以想把它带回家去,试试看能不能挽救一下。”
说到这里,郑采薇的嘴角勾起一抹淡淡的微笑,那是对生命的敬畏,哪怕它只是一株不起眼的兰花。
韩庭轩闻言,心中涌起一股暖流,他站起身,走到郑采薇身旁,蹲下身子,看着她轻巧的剥去根须周围多余的泥土,一点点的挖出根须。见状,韩庭轩环顾一下四周,一个跨步就到了另外一个大树下,弯腰铲起一大片青苔,“等下,你用这个包一下,我看这个青苔里面的水分很足,用它护住根须,想必能确保它回到家也不会因脱水而死。”
郑采薇有些意外的看了他一眼,一时没反应过来一向高贵的韩二公子,竟然还知道这个常识。
韩庭轩要是知道郑采薇这时候的想法,一定会告诉他,那是跟着韩媛媛在山里挖药学到的,韩媛媛可没有郑采薇这么温柔,对着自己的堂哥,都是直接吩咐,堂堂韩二公子,竟成了她的药童。
郑采薇小心的把兰花拿起来,一只手握着叶子,一只手托着根部,不让泥土漏掉太多。韩庭轩双手平摊,掌心向上,托着一块青苔,根部朝上,配合着郑采薇,一点点用青苔裹住兰花的根部。
兰花根部的位置不大,放上四只手,就显得有些拥挤。
韩庭轩双手裹住已经包好的兰花,看着郑采薇用细细的滕蔓小心的缠绕,防止青苔脱落。郑采薇微凉手指时不时就会碰到自己的指背,就像清晨的露珠般划过,虽然冰凉,被碰过的却火烧火燎。
莫非她的指尖上有毒药,可自己为什么还上了瘾,想要抓住那双在自己面前翻飞的手指,细细赏玩。
韩庭轩觉得自己大概是中毒了,不然为什么第一想法不是剁了那双触碰自己的手,而是想着怎么制造下一次接触的机会?
韩庭轩虽然浪荡,在京城也是名声响亮的花花公子,但真正了解他的人都知道,他从不近女色,这么些年,能触碰到他的女人,也只有一个傅娇罢了,那还是因为傅娇是他的小表妹。
他有些失落的看着那双捧着兰花的手,看着她在装满野菜的背篓里挖了个坑,把兰花埋进去;看着她用几根细竹枝搭配着藤蔓,七扭八绕,编出来一个歪歪扭扭、坑坑洼洼、丑不拉几的篮子;看着她弯腰把地上几个裹着泥土,中间胖两头尖的东西扔进篮子里,双手脏兮兮的,全是泥巴。
“这是什么?”韩庭轩愣了愣,这是自己的声音,怎么这么沙哑?
“这,呃,红薯?”郑采薇的语气有些不确定,还带着一丝商量的语气。
“你不知道是什么,你还挖?”
“谁说的我叫红薯,我叫番薯!番薯,记住了没有?”好一个暴脾气的红,呃,番薯。
郑采薇盯着那番薯看了好半天,才眨了眨眼睛,仰起头看着韩庭轩道,“这是番薯,可以吃,我挖一些回去,开春了可以种到山地里。”
躺在地上骂骂咧咧的番薯没了声音,郑采薇挑了挑眉,连藤带番薯全部塞进了刚才编起来的篮子里,双手抓住篮子的两边,试了试力道,有些重,抬头看了看天色,太阳已经挂在了山尖上。
就在郑采薇犹豫要不要扔下番薯明天再来拿的时候,韩庭轩伸手,轻飘飘的提起了那个篮子,在郑采薇惊讶的视线中,往上一扔,篮子稳稳的落到了肩膀上,再一个潇洒的转身,大踏步向前。
“走啊,你的那个篓子,要不要我帮你背?”韩庭轩回头,视线落在地上的篮子上,郑采薇回过神来,轻轻摇了摇头,背起篓子,跟上他的步伐,一前一后,出了林子。
夕阳的余晖洒在他们身上,为这温馨的一幕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光辉。
回到家,两人又找回了才来烂泥村时的默契,一人处理猎物,一人处理野菜。
张妈妈从厨房出来,就看到蹲在院子角落各自忙活的两人,不知道怎的,张妈妈觉得两人之间的氛围有些不对,好像没有了前几天的客气和疏离,多了几分温情在流淌。
张妈妈欣慰的笑了笑,转身回了厨房。得提前把腊肉切好,小姐拔了竹笋回来,竹笋炒腊肉,味道最好,小姐也最爱吃。
摘完野菜,郑采薇的视线落在装番薯的篮子上,想了想,从背篓里拿出来的七个番薯,看了看篮子里面只有两个了,有些肉疼,又把小一些的番薯放了回去,留了四个稍大点的,洗了洗,打算一会儿切成大块,蒸一下,每人尝个味道吧。
原本打算两个人分一根的,奈何家里人太多,红薯太少了。
得找个机会问问番薯,周围还有没有她的同伴了。番薯一般是一年生的草本植物,靠块根和茎繁殖,既然能在山里找到一株,应该还有其他株。
这么一想,郑采薇才把抓心挠肝的头疼放下,专心炒菜。
晚饭很丰富,有菜有肉,绿油油的大家平时都不愿意吃的野菜,被她用腊肉那么一炒,那叫一个满口生香;那竹子,脆脆的,没什么味道,没想到和腊肉搭配,竟然如此好吃;还有那婆婆丁,苦的要命,大家都不爱吃,没想到和鸡蛋一煮,竟然清香回甜;最要命的是那一盆黄澄澄的肉,大块的肉带着骨头,裹着汤汁,那叫一个馋人,就像带着钩子、牵着绳子一样,不知不觉,吃了一块又一块。
月上柳梢头,盘子空了,肚子也撑了。
来帮忙的村民才恍然醒悟:原来,跟着大姑娘一家,才有肉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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