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星雨一时震惊住。
在她眼里,苏千清就应该是那种家室优秀,教养极佳的小孩。毕竟她知识丰富,礼貌懂事,还有落落大方的神情姿态,根本不像是家境贫寒的出生。
陶星雨张张嘴,本来想说:“你不用回家了,我养你一辈子。”
话到嘴边,想到种种不合理的地方。
“你不是失忆了吗?怎么还记得这些事情。”
苏千清垂着脸,就在等她这一问,脆弱地说:“我只记得妈妈对我不好,要把我嫁娶山里换嫁妆钱的事,连怎么从家里逃出来的都忘掉了。”
她憋半天,终于挤出了几滴眼泪,忙顺势抬起脸。
眼眶红红的,长而浓密的睫毛轻轻一眨,泪水就从脸颊边滑落。白嫩的脸庞线条柔和,那道不宽不窄的双眼皮褶,把本就很大的漂亮眼睛衬得像娃娃。
齐耳短发挡住半边脸。
也不说话,吸着鼻子假装强忍泪花。仰下巴,目光委屈巴巴地看着她。
对上这种视线,怕是李莫愁都得心软。
陶星雨心软得一塌糊涂。
这些话在别人眼里或许挺扯淡不可信,要不就是虚无缥缈没有共鸣感,只能激发别人最普通的同情心的事情。
偏偏陶星雨是吃这套的。
她自己是标准的穷苦农村出身,多灾多难,苏千清编造出的苦难,她几乎都经历过类似的。初中辍学,并非贪玩不爱学习,而是继父看她这个累赘越来越不顺眼,想把她卖掉换几个酒钱。
亲妈拦过几次,被打了几顿。
后来妈妈也来劝说她嫁人。
陶星雨实在撑不下去了,偷掉妈妈藏在枕头底下的一百块钱,连夜从家里逃走。靠这么一点点钱,从南到北跨过大半国土,端盘子卖保险,硬是生存下来了。
一步一步,从泥潭里往上爬,才走到今天这步。
“好,没关系,”陶星雨语气极其温柔,说道,“你不想回家,我们就再也不用回去。”
苏千清翘翘唇,低下头,掩饰住眼底的得意和雀跃。
其实这些事是她新书里的情节。假如有天纸包不住火,也有个说辞——失忆的人把自己创造人物的一部分经历弄混淆了。多么正常。
她边装感激,边分心担忧地想:
这姐姐那么单纯,怎么还要去娱乐圈混啊?不得被人欺负的。
—
翌日,太阳还没完全露面,陶星雨就起床了。
简单梳洗,仔细化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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