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恩·狄文的星期天——他停职一周后复工的第一天——是由闹钟铃声揭开序幕的。铃声恶狠狠地把他从沉沉的梦境中揪出来,像是胎儿被人从子宫里推挤出来,在朦胧中随即明白,自己再也回不去了。他不太记得自己究竟梦到了什么,只是一些断断续续的画面;他还隐约记得这场梦本来就没有什么逻辑剧情可言,但那种鲜明的感觉却像把剃刀似的抵在他后脑勺上,搞得他整个早上都心神不宁。
他的妻子萝伦曾出现在梦里,他甚至能闻到她皮肤的味道。梦里的她穿着一件打湿了的白色泳装,顶着一头乱糟糟的长发,比现实中的还长,颜色还深,像潮湿的海沙;她一身皮肤让阳光晒得铜中带金,脚踝和脚背上还沾了点儿沙子。她浑身散发着阳光和海洋的味道,坐在西恩腿上,轻吻他的鼻尖,用纤长的手指搔弄他的喉头颈项。他俩坐在一幢海滨小屋的前廊上,西恩听得到海浪声却看不到海洋;原来该是海洋的地方只有一个宽如足球场的巨型空白电视屏幕。西恩记得自己曾转头望向屏幕中央——他只看到自己,不见萝伦的踪影;只有他坐在那里,拥抱着一团空气。
但他掌心传来温暖的感觉。货真价实的温暖。
接下来,他只记得自己站在小屋顶上,怀里的萝伦换成了冰冷的金属风向标。他紧握着它,而他脚下的房屋却裂开了一个大洞,底部停着一艘搁浅的帆船。然后他突然又全身赤裸躺在床上,怀里还躺着一个陌生的女人;梦里的他意识到萝伦就在隔壁房里,从屏幕上观看他与女人的一举一动;一只海鸥冲撞着窗子,冰块似的玻璃碎片散落在床上,而西恩——穿着整齐的西恩——则站在床边,凝望着眼前的一切。
海鸥痛苦地喘息,说道:“我脖子好疼!”然后西恩便醒了;他甚至来不及告诉它:“那是因为你的脖子折断了。”
他醒了,梦的滋味却仍在他头盖骨底下盘桓,像棉絮,像绒毛,牢牢地黏在他眼皮底下与舌头上。闹钟铃声大作,他却迟迟不肯睁开眼睛,一心希望这铃声只是另一场梦,希望自己不曾醒来,希望这铃声只是他的幻觉。
终于,他还是睁开了眼睛,陌生女人胴体的坚实触感和萝伦皮肤的海的味道却依然弥漫在他的脑细胞间;然后他明白了,这不是一场梦,不是一场电影,甚至不是一首悲歌。
是这些被单,是这间卧室,是这张床。是被遗留在窗台上的空啤酒罐,是直射他双眼的阳光,是床头柜上那个响个不停的闹钟。是那个水滴个不停而他却总是忘了修理的水龙头。是他的生活,是这一切。
他关掉闹钟,却还不肯下床。他甚至不愿移动他的头,因为他不想知道自己是否得为昨晚灌下的那些酒精付出代价。宿醉会让他回去上班的第一天有如两天那么长,而受到停职处分后回去上班的第一天本来就够难挨了——那堆不得不吃的屎,那些针对他的不好笑却又不得不笑的玩笑。
他一动不动地躺在那里,聆听街上传来的喧哗声,聆听隔壁那台电视从半夜开到清晨的哔哔声,聆听天花板吊扇、微波炉、烟雾测试器,还有冰箱传来的嗡嗡声。使用中的电脑嘤嘤作响。手机、掌上电子记事本。从厨房到客厅,从外头的大街到总局办公室,从范尼尔丘的廉价公寓到东白金汉的平顶区,每时每刻都有东西在哔哔哔嗡嗡嗡响个不停。
这年头所有东西都会叫都会响。所有东西都求迅速灵活求动求变。所有人都加快脚步跟着时代脉搏变化前进。
这他妈的是什么时候开始的事?
他就想知道这个。这世界到底从什么时候开始加快脚步往前冲,独留他在后头遥望着众人渐行渐远的背影?这到底他妈的是什么时候开始的事?
他闭上眼睛。
萝伦离开的时候。
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
布兰登·哈里斯瞪着电话,仿佛想用意志力命令它响起。他瞄了一眼手表。迟了两个小时了。这其实也不算是什么意料之外的事;凯蒂向来不守时,他其实也早习惯了,但为什么连今天也不能例外?布兰登都快等不下去了。不在店里,那她到底在哪里呢?说好的计划,是凯蒂早上还是去木屋超市上班,从那里打通电话给他,然后去参加她异母妹妹的初领圣体仪式,之后才来和他碰头。但她没去上班,也没打电话。
他不能打电话给她。打从他俩正式交往以来,这大概是最让他扫兴的一点了。凯蒂通常会在三个地方出没——刚开始交往时她还常往巴比·奥唐诺的住处跑,或者是在她和她父亲、继母还有两个异母妹妹共住的那间位于白金汉大道上的公寓里,再不然就是在楼上她那群脑袋严重异于常人的舅舅家里。她那群恶名昭彰的舅舅里头就属尼克和威尔最疯,没人管得了压得住;还有就是她父亲吉米·马可斯。他和凯蒂怎么也猜不出来到底是什么原因,但吉米就是对他恨之入骨。凯蒂稍微懂事以后他就一直把话说得很清楚:“离哈里斯一家远一点儿;你要是敢带其中任何一个回家,我就和你断绝父女关系!”
据凯蒂的说法,她父亲通常是个讲理的人;但有一晚,她曾倚在布兰登胸前,豆大的泪珠滚滚而下,喃喃控诉道:“他一说到你就发狂,像个疯子似的。我记得有一次,他喝醉了回家,醉得都口齿不清了,却还一直在那边跟我念,说我妈的事,说她有多爱我什么的;然后他就说了:‘该死的哈里斯那一家子,全是些人渣。’”
人渣!这两个字像一口浓痰似的哽在布兰登喉咙口。
“‘你离他们愈远愈好,听到了没有,凯蒂,我就要求你这一件事。求求你。’”
“所以呢?现在又是怎么回事?”布兰登问道,“你怎么会跟我在一起呢?”
她翻过身子,枕着布兰登的手臂,对他惨然一笑。“你真的不知道?”
这是实话。布兰登确实不知道。凯蒂是一切。是至高无上的女神。而布兰登却只是,嗯,布兰登。
“我真的不知道。”
“因为你很善良。”
“我是吗?”
她点点头。“我看过你对待雷伊和你妈妈的样子,甚至街上随便什么人都一样,你对他们都那么好,布兰登。”
“很多人都对人很好。”
她摇摇头。“对人好和善良是两回事。”
听凯蒂这么一说,布兰登也不得不承认,他确实还没遇到过不喜欢他的人——不是人缘超好超受欢迎那种喜欢,而是“布兰登那小子还算不错”那种喜欢。他不曾树敌,小学毕业后就没再打过架,甚至没听过人家跟他说过一句重话。也许这真是因为他很善良;也许,正如凯蒂所说,这并不常见。或者,这也许只是因为他天生就不是那种会把人惹毛的人。
除了凯蒂的父亲。那是一个谜,但那种情绪却货真价实,不容否认:恨。
半小时前,布兰登刚刚在木屋超市清清楚楚地感受到一股浓浓的仇恨——那股从吉米·马可斯身上散发出来的,压抑而沉默的仇恨,像是某种具有强烈感染力的病毒。他几乎无力招架,连一句话都没法好好说出口。回家的路上他甚至不敢直视雷伊的眼睛;那仇恨叫他不觉自惭形秽起来,仿佛他头上爬满虱子,牙齿上全是齿垢似的。虽然,就他的理解,这仇恨来得毫无理由——布兰登从来也没做过什么对不起凯蒂父亲的事,事实上,他根本不算真的认识他——但这层理解并不会降低那股恨意的杀伤力。布兰登明白,如果他身上着了火,吉米·马可斯恐怕连撒泡尿帮他灭火都不肯。
布兰登不能打电话给凯蒂;他担心对方有来电显示,会动手查询来电者身份。数不清有多少次,他几乎就要按下拨号键了,但他只要一想到接电话的人可能是马可斯先生或巴比·奥唐诺或哪个神经兮兮的萨维奇兄弟,话筒就会从他汗湿了的手中滑落回座机上。
布兰登不知道到底谁比较可怕。马可斯先生乍看之下并没有任何出奇之处,不过是布兰登从小光顾的杂货店的老板,但他身上却散发着某种东西——不只是对布兰登的痛恨——某种叫人坐立难安的东西,某种足以做出某些事情的能力;虽然布兰登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但那东西就是在那里,叫人一遇上他就不由得降低音量,东闪西躲就是不敢直接迎上他的目光。巴比·奥唐诺则是那种没人知道他到底靠什么维生的人,但你要是在街上远远地看见他走过来了,也会不由得想要过街闪躲。至于那群萨维奇兄弟,平日行径之乖戾火暴,直叫人以为他们是来自另一个星球的人。萨维奇兄弟是平顶区有史以来最疯狂、最暴戾、最莽撞的一群神经病,一个个不但脾气暴躁,而且一触即发;要是把能惹毛他们的事情一一记录下来编成书,少说也有《旧约》的厚度。他们又蠢又变态的父亲和体弱多病、早早便过世了的母亲,生小孩像是某种专门制造不定时炸弹的生产线一般,每隔十一个月便蹦出一个成品。这群兄弟从小就挤在一个大约只有日本制造的收音机大小的房间里一起长大;那房间不但小,而且阴暗,阳光叫当年横跨平顶区的高架铁路遮去了大半(铁路在布兰登小时候被拆掉了)。小公寓的地板向东严重倾斜,一天二十四小时中,总有二十一小时有火车不断轰隆隆地驶过,震得原本就破烂不堪的三层木造公寓楼愈发摇摇欲坠;这群兄弟十天中总有八九天一早就被硬生生震醒,一个个被震落在地板上叠成人肉小山,像一群穷凶极恶的港口老鼠似的以拳头代替晨间咖啡,互殴醒脑兼清掉一肚子隔夜臭屎。
早几年,外人根本分不出来这群兄弟谁是谁——无从分辨也无意分辨;萨维奇兄弟反正就是萨维奇兄弟,同一窝里孵出来的坏蛋,同一棵树上发出来的烂芽,像塔斯马尼亚獾似的总是集体行动,挟带滚滚烟尘由街道这头晃到那头。你要是不幸在街上看到这团烟尘朝你滚来,你总要往旁边退一步,暗自祈祷他们快快找上别人,或是干脆像阵疯狂而盲目的旋风似的呼啸而过,压根儿不曾注意到你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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