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发间的泪水
布兰登·哈里斯疯狂地爱着凯蒂·马可斯。他爱她就像电影里那种爱情,他的胸膛里仿佛有一支交响乐团,乐声随着汩汩的血液奔流过他全身每个角落,在他耳畔噗噗作响。他爱刚起床的她,将入睡的她,他爱她从日出到日落,从早晨到黄昏。即使凯蒂·马可斯又肥又丑,布兰登·哈里斯仍旧会爱她。他无论如何都爱她。即使她脸上长满痘子,胸部扁平,即使她嘴上有浓密的汗毛,即使她口中无牙,即使她秃了头,他也还是爱她。
凯蒂!光是在心中轻轻念一遍这个名字,就足以让布兰登感觉自己四肢一阵酥麻,仿佛刚深深地吸进了一口大麻似的。他感觉自己可以行走在水面上,可以仰卧推举一辆十八轮大卡车,举腻了还可以轻轻松松把它往旁边一扔。
布兰登·哈里斯打心底觉得这世界无处不可爱,因为他爱凯蒂并且凯蒂也爱他。连塞车、满街车辆排出的废气,连工人打钻的声响他都爱。连他那个在他六岁时就抛妻弃子离家出走,从此音讯全无的废物父亲,他也爱。他爱星期一的早晨,爱那些连白痴都逗不笑的电视剧,爱排那永远也排不完的队。他甚至爱他的工作,虽然他从明天起就再也不必去上工了。
布兰登明早将离开家,离开他的母亲,走出那扇破旧的大门,走下那些裂痕斑斑的阶梯,朝那条到处都有车辆随意并排停放、到处都有人闲坐在门前台阶上的宽阔大街前进。他将像布鲁斯·史宾斯汀那样迈着大步——不是唱《内布拉斯加》或《汤姆·乔德的鬼魂》的史宾斯汀,而是唱《生为自由魂》《两心胜一心》《萝莎丽塔今晚约个会吧》的史宾斯汀,那个酷毙了的史宾斯汀。没错,就是那种酷劲。他将以这种酷劲,昂首阔步地走在柏油马路上,管他后头车辆逼近,驾驶员狂按喇叭。他将朝白金汉区阔步前进,迎着他心爱女孩等待的目光,执起她的手,然后他俩将携手远走天涯,将这里的一切抛在脑后。他俩将跳上飞往拉斯维加斯的飞机,十指交缠站在圣坛前,让手持《圣经》的猫王问他“你是否愿意娶凯蒂·马可斯为妻”,而凯蒂也将说出他等待已久的那三个字——我愿意——然后,然后——谁还管然后!他俩将永远离开这里,就只有他和凯蒂,结了婚,开始全新的生活,将过去永远永远抛到脑后,重新洗牌,重新开始。
他环顾自己的房间。衣服都已打包。美国运通旅行支票安然地躺在小旅行袋中。高筒球鞋带了。他与凯蒂的合照也带了。随身听,几张CD,还有简单的洗漱用具也都带齐了。
他又看了几眼那些留下来的东西。“大鸟”伯德和派瑞许的海报,一九七五年费斯克击出那记著名的再见全垒打时的海报照片,反卷起来的莎朗·斯通海报(他第一次带凯蒂偷溜进房间时就已经把这张海报卷起来收在床底下,不过……)。还有他半数的CD。妈的!算了,反正其中大部分他买来后只听过两次。妈的,还有MC汉默,比利·雷·塞洛斯,老天!此外就是他专为他那套坚森牌音响买来的那对新力牌喇叭。足足两百瓦,酷爆了却也贵死了;他去年在巴比·奥唐诺手下打工,整个夏天都在铺屋顶,换来的就是这对超炫的喇叭。
不过他也因此才有机会认识凯蒂,老天,那竟然不过是一年前的事。有时他觉得这一年感觉像是十年,有时却又觉得像是一分钟。凯蒂·马可斯,他之前就听过她的名字,这是当然的事;这附近谁没听说过这样一号美人。没错,凯蒂就有那么漂亮。但没什么人真正认识她。美貌就是这么一回事!它会吓退人,叫人只敢远观,不敢亵玩。真实生活中的美丽完全不是电影中描述的那回事;电影镜头把美丽塑造成某种诱人、动人、吸引人接近的东西。而在现实生活中,美貌像一堵围墙,把旁人全挡在外头。
但是凯蒂,老天,从他真正有机会接近她的第一天起,她就一直如此亲切,如此平易近人。那天,巴比·奥唐诺把她带到工地,不久后却领着手下那班喽啰离开了,显然是要去处理什么所谓的“要事”;他像完全忘了凯蒂的存在似的,把她留在原地,同他们这班工人在一起。布兰登在屋顶安装防水板,凯蒂在下头像个哥们儿似的陪他闲聊。她知道他的名字,她还说:“像你这么好的人,布兰登,怎么会来巴比·奥唐诺手下做事呢?”布兰登——这名字如此自然地从她口中说出来,仿佛她每天都要说上好几回似的;他跪在屋顶边缘,因满心的喜悦瘫软成一团,差点儿跌落在地。瘫软,没错,她对他就是有这样的魔力。
而明天,只等她打电话来,他俩就要出发,远走高飞。一起离开。永远离开。
布兰登躺在床上,想象凯蒂的脸庞浮现在天花板上。他知道他今晚睡不着了。他太兴奋,太紧张了。少睡点儿不碍事的。他躺在那里,凯蒂则一脸微笑地俯视着他,亮晶晶的双眼在他面前那片黑暗的空间里闪烁着微光。
那晚下班后,吉米同他的小舅子凯文·萨维奇在瓦伦酒吧小酌了一番;他俩坐在靠窗的位子,看着外头街上几个小伙子打曲棍球。他们总共有六个人,在渐暗的天色下勉强追逐着小球,几张小脸模糊不清。瓦伦酒吧位于昔日的屠宰场区,巧妙地隐身于小巷一角;小巷人车罕至,白天是理想的曲棍球场,夜里不成,这边的街灯从十年前就没再亮过了。
凯文是个理想的酒伴,他和吉米一样,都是话不多的人。他俩静静地坐着,啜饮着啤酒,一边聆听着外头断断续续的球鞋胶底刮地声、木质球棍相互碰撞的清脆声响,以及硬胶小球偶尔撞到汽车金属轮框的声音。
三十六岁的吉米·马可斯已然学会享受这种平静的周六夜晚。那些拥挤嘈杂的酒吧,那些酒醉的告白早已引不起他的兴趣了。离他出狱足有十三年的时间了。现在的他,有妻有女——三个女儿——还有一间位于街角的小杂货店;他相信自己已经从当年那个热血小子蜕变成了今天这个懂得享受平稳生活步调的男人:享受一口一口慢慢啜饮的啤酒、早晨的漫步,以及从收音机里传来的球赛转播。
他转头看着窗外。玩球的小伙子这会儿已经走了四个,就剩两人还不肯离去,依然紧握着球棍,在黑暗中搜寻那颗滑溜的小球。吉米看不清那两个几乎叫黑暗吞噬的身影,但他可以从一阵阵急切的脚步声与挥棍声中听出蕴藏在两人心中那种狂乱骚动的活力。
总要找个发泄的渠道吧,那种怎么也压抑不住的青春活力。吉米自己还小的时候——妈的,老实说是一直到他二十三岁之前——这股狂躁的活力几乎主导了他的一切行为。然后……然后他终于学会了收敛,他猜想。你迟早要把它放到一边,找个地方藏起来。
他的大女儿凯蒂现在正处于这个阶段。十九岁的黄金年华,又是如此美丽——她体内的荷尔蒙想必如惊涛骇浪般汹涌地翻搅着。但近来他却在她身上嗅到了某种从容优雅的气息。他不知道这到底是打哪儿窜出来的——有的女孩儿就是能从容不迫地蜕变成女人,有的则一辈子都是小女孩儿——但他的凯蒂,却似乎在一夜之间就脱胎换骨,散发出一股沉着优雅,甚至是清澈祥和的气息。
下午在店里,她在吉米颊上轻轻一吻,说了声:“待会儿见,爸爸。”然后便离开了。一直到五分钟后,吉米才突然意识到,她的声音竟还在他脑海中幽幽回荡。那是她母亲的声音,他突然惊觉,比她原本的嗓音微微低沉了些,也更自信了些。吉米一下子出了神,回想着她母亲的声音何时在她的声带上落了户,生了根,他之前为何从未注意到?
她母亲的声音。她那十四年前就过世了的亲生母亲,如今却透过他俩的女儿回到吉米身边,轻声说道:她是个女人了,吉米。小女孩终于长大了。
女人。老天,这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
大卫·波以尔那晚压根儿没打算出门。
没错,那是周六的夜晚,是经过漫长而辛苦的一周终于到来的周六夜晚;但大卫已经到了那种对周六和周二感觉差不多的年纪,去酒吧喝酒不会比一人在家独饮好玩到哪儿去。待在家里或许还更好些,至少电视遥控器掌握在你手里。
所以后来——一切都已发生的后来——他是这么告诉自己的:命运,一切都是命运作祟。这已经不是命运第一次插手大卫·波以尔的生活了——即使不是命运,至少也是运气,但绝大多数都是厄运。但在那个周六夜晚之前,这只插进来的手与其说是帮手,不如说是某种阴晴不定、有点儿暴躁易怒的怪手。命运百无聊赖地坐在云层深处,某个声音跟他说,今儿个没事干哦,命运老兄?命运说,嗯,是有点儿无聊。既然没事就干脆来整整大卫·波以尔吧,寻点儿开心也好,看看能不能让自己心情好一点儿了。
所以说,命运到底插没插手,大卫总是一眼就能看出来。
也许,在那个周六晚上,命运正在开生日宴会或别的什么,心情大好之余决定放可怜的老大卫一马,让他好好发泄一下而不必承担后果。命运说,去吧去吧,大卫,爱怎么做就怎么做吧,我保证你无后顾之忧。又好比史努比漫画里的露西,哪一天终于大发慈悲,愿意捧稳手中的球,让查理·布朗好好踢一次球。因为发生的一切都只是因缘巧合,都不曾计划过。事后好几个深夜,大卫独坐桌前,摊开双手,仿佛面对着陪审团似的对着空无一人的厨房喃喃说道:真的,你们必须知道,没有人计划过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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