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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第1页)

丁兆兰很客气地把展昭迎进屋,请他在沙发上坐,还泡上一杯茶。

“哥,我去找小妹,”丁兆蕙说着便往里屋走,把刚买的月牙形钥匙扣在礼盒里摆弄许久直到满意为止。

见丁兆蕙已经沿着走道进了房,丁兆兰双手将茶递给展昭,神色之间颇为凝重。“展警官,我觉得我有必要先跟你交代一下小妹的情况。”

从第一眼看到丁月华开始,展昭就觉得这个女孩子很怪异。说不出究竟怪异在何处,然而看起来活泼明媚的一个女孩却有着与人世格格不入的感觉。她自己说是眼睛不好,但是她看人的方式如此奇怪绝不仅仅是眼睛的问题,若是心理素质差一些的人极有可能因此趋而避之。丁兆兰既然愿意坦诚相告自然是正中下怀,于是展昭接过茶水置于茶几上说:“这样最好,那就麻烦你了。”

“小妹有神经上的疾病,”丁兆兰缓缓道,似乎字字重达千钧。“看了很多医生,这病情却是变本加厉了。”

神经上的疾病绝不是只字片语说得清的,这可是迄今为止在医学界还像谜一样困扰无数人的领域。这样说来丁月华那种种奇怪的举止便有迹可循,不过展昭凭直觉认定丁兆兰话中有话。眼底划过一丝悸动,展昭淡淡回望丁兆兰的双眼启齿:“原来如此,这对于她的生活影响很严重吧。”这句话很苍白,怎么可能不严重,生活还怎么谈得上是生活。

手指紧了紧,手背上的筋脉就显现出来,丁兆兰平复一下情绪道:“休学,几乎与世隔绝。幸而她是那么热爱做实验,还能找到,她存在的意义。”

丁月华在解剖上的专业水准在展昭脑海里浮现出来,或许这个女孩要在实验中度过余下的人生。都说在实验室的人要耐得住寂寞,哪怕外面锣鼓喧天灯红酒绿都不属于在实验室穿着白大褂的你。可是丁月华只有双十年华,她的明艳动人青春年华在不经历过绚烂多彩的日子前就被打入寂寞的实验室里。展昭心下泛起酸楚,沉默片刻说:“你们做哥哥的,也辛苦了。”

“展警官,小妹的疾病真的说不清,”丁兆兰先前的沉重之感渐渐收敛,言辞也带上另一丝意味。“展警官要问的问题,小妹到底能不能答愿不愿意答可就不一定了。”

展昭抬眸正看见丁兆兰的神情,微抿的双唇看不出蕴含了怎样情怀。丁兆兰的意思很明显,欲以丁月华的病情为借口推脱责任。展昭很浅很浅的一笑,胜过万千言语。放心,一切都会以丁月华的身体和心理状况为先。

丁兆兰被这个笑容恍了神,却摸不透其中的意味,便漠然道:“小妹若是不能给展警官很好的答复,还请不要责怪。”

看来丁兆兰是误解了他的意思,展昭也不恼,回报以和先前同样温和的一笑道:“叫我名字就好。我保证把月华的身体状况放在首位,会把她当亲妹妹对待。”展昭向来不说空话套话,这一句实是出自肺腑。

“这个不奢求,你们能不要刺激她就好,”丁兆兰说话时的语气很谦和,和丁兆蕙的直肠劲有天壤之别。而丁兆蕙也刚好从丁月华屋里出来,见到展昭便说:“展大哥你进去吧,如果有什么事情直接叫我们就行。”

展昭在一瞥之间把丁兆兰微微蹙眉的样子清晰捕捉了去,谢过外貌相似心境完全不同的丁家二兄弟,就朝丁月华屋里走去,也就是那间所谓设备齐全的实验室。扣了扣房门,丁月华欢愉的声音响起,很快就把门给打开来。展昭略略扫视一眼,感慨幸亏丁家是复式结构双层房,不然根本就容纳不了那么多的实验设备。

丁月华穿了一件松松垮垮的白大褂,白色橡胶手套把十指纤细的形状勾勒出来,一头秀发用皮筋盘到脑后。她身后的一台电脑连着仪器正在工作,一条红色的线在网格界面上平平划过。

未待展昭说话,丁月华伸出小巧的鼻子嗅了嗅,欢呼雀跃道:“小五哥!”

她这是,在叫白玉堂?展昭一时有些发蒙,丁月华是依靠了嗅觉认定他是白玉堂的,难不成他和白玉堂两人的气味是一样的,还是他一不小心沾上了那只耗子的味道,这真的是国际玩笑。

倒是丁月华先反应过来认错了人,晶莹目光在展昭眼角停顿些许,疑惑道:“不对啊,小五哥的眼睛不是这个样子的。奇怪了,你是……你是……”

丁月华认人的方式也很奇怪,展昭忽而摸出门道,她似乎是通过一些细节的东西来认人,而不是一个整体的形象。这和她看人从一处跳到另一处的眼光是一样的,她会不会是失了对整体宏观的认知力。不过展昭来找丁月华的目的当然不是研究她的病情,因此微微一笑柔声说:“月华,我是展昭,来看看你。”

“展昭啊,”丁月华歪着脑袋想了想,恍然大悟一般说,“想起来了是和小五哥关系很好的人。”她盯着展昭的脸看了好一会儿自信地开口:“你的口轮匝肌、上唇方肌和颧肌都有上提趋势,你笑了。”

和丁月华相处果然不可用常人的思维。不过展昭和形形色色的人都打过交道,应付一个女生也是绰绰有余的。不由自主就把两只手插入了裤袋里,展昭双脚一迈靠着门栏边的墙根站立,笑着对丁月华说:“月华是在做实验?”

“哦,对呀,”丁月华愉悦地哼着曲子回到实验台边,把手套的底端再次捋了捋继续开工,将展昭这个访客晾在了一旁。

倚靠在墙上,展昭细细打量起周围来。衣架被放在入门右手边,上面挂了两件白大褂,加上丁月华穿在身上的那一件一共是三件。穿着的白大褂沾了些橘黄色的痕迹,不知道是血还是化学物质,还有一件上面染有蓝色斑点。白大褂很长,垂直状盖过丁月华的膝盖。就算是夏日里她还是穿了长裤,脚上是一双白色帆布鞋。

丁月华轻车熟路揉搓实验台上家兔的耳朵,另一只手拿着一支50毫升的针管。找出家兔耳廓上的耳源静脉,针尖准确无误扎入血管。随着手指缓缓向前推进,针管里的麻醉剂也就跟着血液被带到全身。行云流水一气呵成,展昭无法只能用这样的词汇来描述丁月华的一系列动作。专注于实验的丁月华安静平和,没有一点怪诞妖异的感觉,仿佛是午后树梢的一片绿叶,在微风里徐徐轻摆。

神经病学,《错把妻子当帽子》就是这样一本书。白玉堂拿走了这本书后丁家人居然毫无察觉,或者说他们故意忽视掩盖书被拿走的事实。丁月华的病情,会不会和书中的内容有所关联。但是白玉堂没有提起,如果他看到过,应该不会不提起的。

展昭思忖间,丁月华已经干脆利落取过绳子把已经麻醉了的家兔束缚在实验台上。剔除脖颈上的毛,换用剪刀眼睛也不眨一下剪开了家兔甲状软骨处的外皮。一层一层从外到内撑开皮肉,双手并施穿针引线,似乎是在描绘一幅得意的画卷。

“这些皮层,为什么不直接剪破而是要撑开撕裂?”展昭试探性发问,仔细观察丁月华的变化。

用小手指尖把耳鬓上的发丝拢到耳后,丁月华不知是对着哪个角落满面欢悦回答说:“撑开撕裂的过程可以使小血管收缩,血液就不会流出来。”声音清清脆脆,如珍珠在玉盘上叩击崩落。

这是专业上的问题,丁月华显然掌握得极为到位,看来她的毛病和记忆没什么关系。展昭再次试探性发问,这次是一个很简单的问题。“这只躺在实验台上的是什么?”

刚才没有片刻犹豫的丁月华怔了怔,柳眉皱了皱从头到脚把家兔看了一遍。须臾后,她才又恢复了先前情绪高涨的样子。“这是家兔啊,你看它的白毛,还有两只那么长的耳朵,还有还有红色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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