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娜不在里面。然后他的眼睛溜向右边底端的墙壁;看到那儿还有一道门,门上有个“男宾”的横字——男厕所。
等到厕所门一打开,那五个军人纷纷挤出来往酒吧间走时,哈洛克突然看到那个酒馆老板“贼骨头吉安尼”,脑袋突然朝着金发里奇微微这么向左一撇。哈洛克马上就盯住那名杀手的眼睛,看他的视线朝哪里射——射向哈洛克的右手边——注意他的眼睛!
果然!只不过眼皮稍微缩了一下,可是有了,已经瞄到了。认出来了。哈洛克顺着金发人的视线朝右一望,没错。有两个人正坐在酒吧间中央的那张桌子旁;其中一个人,正突然低头看他的酒杯,嘴里还在讲话;另一个——比较差—一正在把脚往回收,好装出没看到科西嘉人的样子——换坐姿。“扑杀小组”显然还有两名成员——可是其中只有一名会参加行动,另一名却是望风的。那个收腿的,正是做旁证目击者的人。只会确认格杀目标有否被摆平,而不会参加实际的行动。他是个美国人,一看那种差劲样就晓得。他穿的夹克,是一种很昂贵的瑞士制风衣,根本不合时宜,而且也与这个地点不合,他穿的一双鞋子,也是高级的软皮黑鞋,手上还戴了只亮晃晃的电子表——太引人注目了,完全就是一副外行的样子,只会坐办公桌的——一名“记录员”而已。一看就晓得是美国佬。
可是话虽如此,还是有点不太对劲;人数有点不对,三个人,只有两把枪派得上用场,想来对付他哈洛克未免太少了一点吧?
他开始放眼打量所有坐在屋子里的人,一个个的瞧,逐一的加以分析,盯他们的眼睛,看看是否还有跟坐在中央的那个人眉来眼去的。
等他看完对方的眼睛,又开始逐一的去打量对方的穿着,尤其是那些无法看到他们正面的那几个人。鞋子、裤子、腰带、衬衫、夹克、上装、帽子、还有珠宝之类的东西。他一直想找出一样不属于阿尔卑斯山上居民穿的高级品:一件高级风衣、电子表、或者一双软皮鞋。一种不协调的东西。没有,什么也没找到。整个酒吧里,除了中间桌子坐的那两个人之外。全是山中居民。
“喂!看什么?!”突然有话向他递过来。
哈洛克一撇头,就看到正是从卡车方向走过来的那名军曹。
“我在找我的老婆,”哈洛克马上以很恭敬的低语回答对方。“里面很乱,人很多,吵得要命,官长。我是怕我的老婆来跟那些法国佬鬼混。我来找她!找不到!”
军曹一听之下,顿时疑心稍减,摸在枪套上的手也就移开了。他笑着对哈洛克讽刺道,“原来莫涅西镇的人还是会跑到这里来钓法国佬啊?假如你老婆不能在这里找到的话,我劝你赶快回家去看一下,弄不好她正跟个法国人,在你家的卧房里瞎搞呢!你有没有想到这种可能?”
“哎呀!天哪!这世界还成什么体统哪,少校!”哈洛克也无可奈何的跟着瞎扯,只希望对方赶快进屋里去,他还要从窗子看。
“咬?我听你的口音好象不是莫涅西镇的人嘛?!”军曹突然有点醒悟。“你的口音根本不是莫涅西镇的!”
“哎呀,大爷!我是从瑞士的边境那儿搬来的。我祖籍卢卡诺,才搬到莫涅西镇没两年。”
军曹半信半疑的闷声不响了老半天,眼睛滴溜溜乱转一通。
哈洛克对这种情况也没多大把握,藉着黑暗的遮掩,他偷偷将手移向腰际去摸那把“麦格农”。他必须用灭音枪宰掉这家伙,才不至于惊动别人。
好不容易的,他才看到对方突然两手往半空中一掷,一脸厌恶的摇着头说,“原来你是瑞士边境的意大利人,难怪讲起话来这么难听!你既然要找你老婆,又不敢进去光明正大的找,你就再偷偷摸摸的在窗外看好啦!真是窝囊!”
这时,屋里的另一扇通往男厕所的窄门,突然打了开来。哈洛克放眼一看,立刻发现他不但找到了“扑杀小组”的第三把枪,而且等于还找出了第四把枪。因为他看到的这个人与另外一个人是死党,从来焦不离孟,孟不离焦,是两个名声狼藉的佣兵和爆破专家;当年在非洲的时候,几乎所有水坝或什么村庄被炸得一塌糊涂,全是这两个人干的。中情局当初早已查出来,他们两人在安哥拉替匪军当佣兵。现在又看在美钞的份上,替“罗马”方向效劳了。
这两个人的出现,立刻也告诉了哈洛克一件情报:既然这两个爆破高手会出现在“莫里涅山口”的桥头,那就表示他们一定是在等一辆汽车经过。因为这两个人只要随便靠在任何一辆车旁数秒钟,十分钟以后,那辆车一定会爆炸,而且会把附近的地区也炸得面目全非。既然珍娜·卡拉丝将要坐在一辆汽车里通过山口,那她准会没命的。
还有,那条跑道。罗马方面一定也从那个人身上,挖到了在莫里涅山口过去的附近,有这么一条跑道的事情。即使她的车子不会被炸得粉碎,她坐的飞机就可能会在半空中爆炸。
哈洛克从窗口看到那个炸药专家向大门口走去的时候,也低头看了看表,就跟几分钟前,科西嘉人看表的动作完全一样。这表示他们正在按着一个时间表进行,可是到底是什么时间表呢?他赶快闪退到一棵松树后方隐住身子。
那个人出来了,他那张黑黝黝的脸孔,在门口的灯光下看起来似乎更黑。他往外一跨,踏上土路,脚步走得很快,可是表面上还是洋洋洒洒的做慢条斯理状,只有高手才会懂得这一套;再急,他人能明显的表现出来。哈洛克轻轻的站也来打算跟上去,他在闪出树干之前,又遥望了一眼窗子里面,一看之下,顿时又吃了一惊:那个刚刚进去的军曹,好象正在命令假扮哨兵的科西嘉人,要他出去办什么事;而对方却伸手举起啤酒杯在抗议,好象是说酒还没喝完,不想去的样子。过了一下,才看到他一脸不高兴的把啤酒三口两口灌光,起身走向门口。
按这种情形来推测的话,就表示这一切全是遵照着某个时间表来进展的。某个在桥头守卫的人,想叫新来的人早点到桥头去接班。表面上看起来是欺骗新来的人,其实却早就是安排好的。科西嘉人故意装出不愿意提早出去的样子,也是经过预先排演的。
显然他们全晓得。从罗马来的“扑杀小组”,根本早就清楚珍娜·卡拉丝必定会经过这座桥。自她从货轮上,转搭一条摩托快艇登岸起,就一直在别人严密的跟踪之下;她坐的那辆车子尚未抵达“莫里涅山口”以前数分钟,他们就已经晓得她快要到了。送她偷渡的人也相当高明,算准了换班的时刻,趁着青黄不接,原来站岗的人累得半死下班,接班的又一肚子不高兴慢吞吞的拖拖拉拉的走过去的时候,正好混过关卡。
门又一开之际,哈洛克赶紧又往地上一蹲,乘机向右方望过去,透过松树的枝干,看到公路尽头的那盏岗哨亭的柱灯。那个先走出来的佣兵,这时正踱着悠闲的步子,东晃西晃的拐到路对面了,正好是朝着桥的左侧踱过去——完全就象个夜晚出来蹓跶的法国佬,正准备折返法国的那一边去。可是哈洛克却算准了等下他就会突然闪进左方的树林中,先爬到预先选定的位置,也就是刚好藏在东侧桥口的地方。他可以从那个地点,乘着岗哨拦住一辆车检查的时刻,慢慢爬进那辆车子,在车尾捣鬼。这时开了门走出来的金发杀手,已经朝着亮灯的岗哨亭,走到差不多还剩一半的距离了,他突然脚步一停,借着点香烟的动作,又故意耽搁了一下。就在他点烟的同时,酒馆的门又开了,科西嘉人听到开门声,马上又开始向前走,很满意,大家配合得都很好;那两个美方的人——一个是来做目击旁证的,另一个是来火力支援的——全都走出来了。
哈洛克这时已经冷眼旁观得清清楚楚。整个的圈套完全掐得很准,才几分钟的时间,都已经如流水行云般的发动了。两个枪手是用来对付当珍娜·卡拉丝的车子一抵达,就跑出来想阻止她的哈洛克——一出现就把他干掉;两个爆破高手则是乘机在她坐的车子上搞鬼,等车子过了山口检查哨,开入法境的“莫里涅镇”,或者抵达那条还不太清楚到底在何处的飞机跑道时,才突然爆炸。
从各种迹象推测得出一点,那就是,从罗马派来的这个“扑杀小组”必定晓得他会在这里,而且一定也会尽量靠近桥头检查车辆的岗亭。他们绝不会轻易放过任何一个向他们接近的男子,每个人的手都摸着腰间藏的枪,随时准备拔枪的人。再说,他们人多,敌寡我众,到时候能够以多吃少,占尽便宜,可是他也并不吃亏:因为他对这些人的底细都十分清楚。
穿得一身漂亮的美国人,和他的手下,那第二名美国的行动员,一走到公路上以后,马上就分头进行了,旁证目击者转朝右边走,远离即将出事的现场做壁上观;动枪的那个人就朝左边走,一直向桥口跟过去。
这时,从“莫涅西镇”的方向,驶上来两辆破车,前面那辆只亮了一盏车灯,后面的那辆虽然两个车灯都还能用,可是却没有挡风玻璃。两个美国人在车子驶上来的时候,根本理也没理,因为他们晓得他们所等待的车子是什么样子的,并非这两辆。
假如你洞察到对方的阴谋,就可以对症下药的,用他们的阴谋,来设计出一个对策——这是当年他跟着他父亲在捷克打游击时所学到的,他一直都还记得很清楚。他这时已经朝后方爬退,越过那条土路车道,飞快的闪进树林。
他从距桥三百码之外,也就是那条山道开始转弯通向小酒馆的边坡旁,望到了那座桥——他当初就是从这个弯道附近闪进松林的。从这个地点去望那座桥,只能借着桥上的灯光看出来,那座桥并不怎么样,而且相当窄,可以说根本容不下两辆车同时对开而过,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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