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纪元149年,一次反击外敌之后,岩平七鹰堂被传有人掌握了吞噬的异能,。一时间,无论白道,黑道,政府或是军方,各大异能组织闻风而动,想分一杯羹。就连魔兽森林里派出来那些个精英也是闻风而动,赶过去追查他们伟大的兽王的下落。
不料却被北方黑道盟主雄鹰盟抢先一步夺了七鹰堂的地盘,岩平七鹰中六人当场被杀,只有老五智鹰在众人的舍命掩护之下逃了出去。
迫于压力,雄鹰盟公布了结果,死去的六鹰所拥有的异能跟吞噬根本不搭边,于是联合缉捕的目标便放在了智鹰身上。只有几家消息灵通的组织知道七鹰之下还有一个小鹰,而这个小鹰才可能是吞噬异能的真正掌握者,暗地里便把重心放在了这个小鹰身上。
可是七鹰堂已经完全被摧毁,平常七鹰都带着鹰形面具,不以真面目示人,根本没有一点确切的资料,只好凭着一些细微的线索来追查。而智鹰取名为智,本就是足智多谋之人,虽然面面俱敌,可是根本没人能现他们的踪迹,为此各大组织还生了不少的冲突,积怨加深。
经历了一年多的苦苦搜寻无果,倒是有什么犯了事跑单帮的,背叛组织的家伙被逮住了不少,也算是个补偿吧!风声渐渐弱了下来,搜索好象也很松懈了许多,很多人都松了一口气,从头到尾一直大力追查的就是魔兽森林里出来的那些魔兽精英了。
但表面的平静只是一个假象,最根源的问题还没有解决,吞噬异能对所有知情的人来说都是一个灾难或者说是难得的机遇。而智鹰则带着小鹰彻底地隐藏起来,也不敢有什么大动作,他们也就无迹可寻。
异能世界平静的湖面之下波涛汹涌,只等待着适当的时机来一次大爆,至于会波及到多少人那是谁也无法预测的,也许会是一场全面的战争。
古城星海,位于东亚大6的南方,历史悠久,地理位置优越,是倚山靠海,气候宜人。以有古书院星海而闻名,后人借用星海书院之名重建了一所国际一流的大学,效果良好,后十数年之间又有多所大学或迁或并,都移到了星海,形成了举世闻名的星海大学城,其中以星海书院最为出名。
新纪元151年一日的傍晚时分,太阳正在慢慢落山,斜阳的余晖把整个城市染成一片金黄,好似那传说中的黄金之城。轻轻的晚风拂过,带来了阵阵温和的清香,给城市送来了晚风的舒爽。深深地吸上一口,只觉得神清气爽,心情要舒畅了许多,果然是个好地方。
随着一片响彻小半个城市的下课铃声,三五成群的学生们慢悠悠的迈出校门,释放自己一天来的疲惫,一对对的情侣相互依偎着寻找属于自己的那份天地,原本有点空旷的街道上面一下子人流拥挤,欢声笑语一下子充满了整个城市。星海书院的门口,一群群的学生也正在离开校园,加入那汹涌的人群。
“老文,等等我,你去哪里?”一个又高又瘦的男孩大声问,突兀的声音引起别人的注意,不过看到别人扫视过来的目光,他咧嘴一笑,露出了一嘴的白牙,配上他那幅还算得上是英俊的面孔,给大家做了一个揖,算是道了个歉,随即追上前面那个他原本呼唤的那个男孩。
“没什么事情,我去烈火那里坐一坐,你要一起吗,司马?”前面一个个头不高,稍微有点胖,穿着长相都很一般的男孩子停了下来,看到他追了上来,回头对他说到。
“那就算了,你一个人去吧!我还是去找别的地方玩去。”那个叫司马的男孩苦笑道,哪里还敢跟他一起去。很久以前他就跟他去过一次,结果碰到了一屋子的酒鬼,打那以后,他就再也不肯去烈火了,而名叫老文的男孩子也就独自一个人去烈火了,话说回来原本他就是独自一人。
那个叫老文的男孩本名是叫文章,是个很特别的名字,……准确的说,有点土气,看来他父母是希望他能做一个有学问的人。
他本是一个很文气的人,为人处事都非常低调,平时只爱钻图书馆,所以在学校里也根本没有几个朋友,渐渐也就不引起大家的注意了。至于他爱上烈火去喝酒的事情,除了司马文龙这个好朋友外基本上也没什么人知道了。
告别了司马文龙,文章一个人来到了烈火酒吧,这里提供着这个城市里少有的几种烈酒,可是正对他的胃口,他可是差不多跑遍了整个城市,才找到这么个好地方。时间不长,他就成了烈火的常客了,这里也是很多大小酒鬼的最爱。
看到文章进来,年青的男招待把他引到了角落里的老位置,是十三号桌,这个数字许多人都有点忌讳,很少有人来坐,而他却无所谓,没人坐正好他来做,久而久之就成了他的专座。
男侍低声问他:“文先生,还是老样子吗?”他虽然年青,还有点学生气,不过也已经二十出头了,身份也可以说有点不一般,叫他先生也正合适。
“恩”,不要把自己放在太显眼的地方,那件事情总在有意无意地影响着他的生活,听到男侍的询问,他轻轻地应了一声,整个人陷入那莫名的黑暗之中,渐渐地融入那一片沉寂之中。
“您请坐好,一会送到”,男侍招呼柜台一下,又低头打了一声招呼,就告退了,他还有别的客人需要他去招呼呢!
酒一会就由一个漂亮的女招待送到,刚开始每次看到他,这里的女服务生都会以一种钦佩的目光注视他。因为他要的是这里少有的几种烈酒之一,名叫雪里烧,意为喝了这种酒,就好像感觉再在冰天雪地里被烈火烧烤一样,性子极烈,一般的男生都喝不了这种酒的,他喝酒的本事倒是跟他的名字相反。
这种酒是这个酒吧的招牌酒之一,不过可惜没多少人能喝,所以当文章第一次来喝了整整一瓶的雪里烧而却毫无醉意,连酒吧的老板都惊动了,虽然彼此年龄差异不小,不过年龄对男人间的友谊来说,那是根本不成问题的,他立刻被酒吧老板引为酒中知己,成为了酒吧的第一个特殊客人。
从那以后每次来,酒吧老板跟自己手下的雇员都打过招呼了,不管他在不在,文客都会受到特殊招待,刚开始他还有点不好意思,不过在跟酒吧老板那个雷姓大汉喝过两次之后,老板对他也口吐真言了,一年到头喝酒不尽兴,一个再怎么喝也不过瘾,这么好的酒中对手到哪里去找啊,几次下来,文章也就不再跟他客气了。
他现在喝酒也不像以前刚来的时候了,那么狼吞虎咽的,而是每次叫上一杯在那里慢慢细品,对他来说酗酒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如今是品味的时候了,当然他这话除了雷老板他谁也没说,听了他的话,雷老板拍了拍他的肩膀在那里大叹知己啊!那种含在嘴里火辣香甜的感觉对他说是一种无与伦比的享受,再囫囵吞枣般喝那就是浪费了。
端着一杯酒,在手里轻轻地摇晃着,哼着没人能听得懂的小调,眯着眼睛观察在昏暗的灯光下酒吧里形形**的人群,渐渐的这也变成他的兴趣爱好之一,而在这种昏暗的环境下,面对陌生的人群,人的本性更容易爆出来,平常隐藏在心灵深处的各种东西也更易暴露出来。
应该说雷老板的女朋友要比他本人会做生意的,据说在偶尔一次来到烈火,雷老板的女朋友对烈火的布置大感混乱,于是便立刻着手进行改革,雷老板很显然是个妻管严,一点意见都没有,任由自己的女朋友对酒吧进行大换血。
她把酒吧分为三部分,一部分就是隐藏在周围明暗的灯光下的一圈半封闭的小包厢,给那些喝酒谈事的人一个更加私密的环境,而在中间则是一个小舞厅,供热血沸腾的年轻人来泄自己多余的激情,吧台的周围也添了一圈的凳子,给喝酒的人更大的一些方便。至于酒的种类添了许多,请来了更专业的调酒师,各式各样的酒都有。
这种焕然一新的布置为酒吧吸引了更多的客人,就是文章这种对环境不太讲究的人看了都感觉要舒服多了,他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学会慢慢品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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