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已经过去了十年,许多细微末节的东西陈知予早就记不清楚了,讲也只能讲出个大概。
讲到最后,她轻叹了口气,又看了一眼手中的画像,道:“我第二天就去医院做了骨髓捐献的登记,但是两年之后他们才给我打电话,说有个白血病人的骨髓配型跟我合适,问我是否真的确定要去做捐献。”
季疏白:“你去了么?”
陈知予:“我当然去了。”她又补充道,“但是捐献者和被捐献者的身份都要保密,更何况,已经两年了……我也不知道对方是不是小光头。”
两年的时间,足以改变很多东西。
她很担心,小光头等不了两年。
季疏白心里清楚,她的捐献对象不是自己,但无论为他捐献骨髓的人是否是她,他都会把那个人当成她,所以这件事对他来说并不重要。
现在他最想弄清楚的是她为什么不去赴约?
他等了她整整十年。
她刚才也没有提及他们的约定,所以他只能侧面询问:“你们临别前,就没有约定过什么吗?”
陈知予一脸懵:“约定什么?”
季疏白咬了咬牙,压着脾气说道:“约定下次见面。”
陈知予:“没有啊。”
故事在和她小光头离开大桥的那一刻就结束了,哪来的那么多后续?
季疏白已经快被气炸了,但又不得不拼命使自己保持冷静,不然他一定会被这个没心没肺的混蛋气死。
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他强作平静地说道:“你们两个也算是互相救了对方一命,怎么会没有约定下次见面?”他还是不死心,想提醒她一下,“说不定有,但是你忘了。”
陈知予一边卷画轴一边说道:“忘就忘了吧,没必要再见。”
她由衷的希望那个小光头能够等到合适的配型,希望他病情痊愈,希望他好好地活着,但却从没想过会与他再次见面。
他们俩虽然有着过命的羁绊,但归根结底还是两路人,拥有不同的人生,分别过后,就没必要再有交集了,免得尴尬。
其实,也是有点害怕再也见不到了,或者说,害怕得知他已经不在人世的消息,所以不如永远不要见面。
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她的语气十分无所谓,但对于季疏白来说,这句话中的每一个字都像是一根针,直直地刺入了他的心头。
好一个没必要再见。
他再次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神色复杂地望着她,不甘心地问:“如果你不愿意再见到他,当初为什么要给他当女朋友?”
陈知予丝毫没有注意到他的异常,转身把卷好的卷轴重新放回了纸箱中,同时回道:“因为我看出来了他喜欢我,他不想让我走,我走了他会很难过,所以我才会跟他说要当他女朋友。其实那个时候我也没想那么多,就是不想让他的人生有遗憾。”
他的生命很脆弱,脆弱到随时可能戛然而止,如果到临死前连个女朋友都没有,那也人生也太空白了。
既然他喜欢她,那她就成全他。
与情爱无关,只是为了成全。
季疏白明白了,她从来没有喜欢过他,当时的举动只是出于同情,就连之后的约定,恐怕也只是为了哄他回家。
但他却当了真。
这时,陈知予又忽然说了句:“但无论如何,他对我来说还是一个很重要的人,因为他救过我的命,除了我的家人们,没人能超越他在我心中的份量。”
这句话,又令季疏白的内心瞬间平衡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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