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生到死的过程就是飞蛾扑火的过程。我只不过是早看透了这点,飞快一点而已。难怪古人说“难得糊涂”,痛苦的时候太清醒是莫大不幸。
如果非要我死前留下些什么有价值的给后人以启迪的话,我很想说,“嘿,牙好,胃口就好,吃嘛嘛香!”或者是“更干更爽更安心”,然后从广告商那里获得安葬费,我想把自己葬在离蓝天最近的地方,这样即使因为我灵魂的肮脏而进不了圣洁的天堂,那我至少可以嗅到馥郁的芬芳。人死前总会回想自己的一辈子,一般都说是放电影一样一幕幕地活画在脑海里。我肯定这种描写是正确的,我对首先提出这个思维的人表示佩服,他一定也曾彷徨焦虑过,甚至用冰冷的刀搁到喉上。但我觉得割喉不美,割得深了,只剩下一层头皮连接着头和身子:割得浅了又不至死,以后喝汤的时候还需事先在伤口下接个碟子。
没人愿意死,除非到了万念俱灰的地步。什么念头什么希望都没有了,你将觉得自己没有继续生存下去的勇气。一只蚂蚁活着的意义是打洞、搬粮、繁殖,而我找不到活下去的意义。我没钱,只在路边摊吃面。我丑,我经过的地方都显得阴郁。我呆板,以至于听到“女人坐在电线上”的谜底是蓖麻的时候也不知道笑出来。是的,我是这样一无是处,穿着洗得发白的裤子,剪着毛头,还要一副傻不拉机的德性。其实,这并不是我失去生命勇气的原因。最重要的原因是,她明确地拒绝了我的表白。你知道像我这样一个内向自闭的人,要说出心里的话是多么不容易,大概从喜玛拉雅山南麓登上风雪不化的峰顶更轻易些。我就站在冰寒的气候里结结巴巴地向她宣读我背诵过无数次的宣言,我曾以为我能条件反射地滔滔不绝地流出那些热心的话,而实际上,我脑子里一片空白,手足发抖,我无法在她女王般光辉威严的面前,吐露久藏心中的爱慕。
有人说爱情是伟大的,我完全同意这个说法,在一段沉默后,我终于在强烈的爱意中火山似的爆发了,这是爱情的岩浆,滚烫滚烫。我鼓起勇气说,亲爱的,该还钱了。
和我简单又充满力量的表白一样,她的回答也简洁有力:滚你妈的,不就五十嘛,老娘随便扔捆钱就砸死你。其实我很盼望这种死法,在经受了一辈子金钱的折磨后还能幸福地死在钱堆里。遗憾地是,她赶忙补充:用钱先换成钢绷砸死你。我叹服她聪明,我没白爱她。很显然这样的性价比更高一点,假设一枚硬币的重量是5克,那么100枚就有一斤了。用一斤的金属砸一个人,专门选择要害死穴,不死也要重伤,如果再附加了什么阴毒的内力,化骨绵掌之类,我难有全尸。
她不怀好意地盯我,我感觉情况不妙,我当然并不担心被钱砸死,但我担心另一种死法!我虽然想脚底抹油开溜,可她警觉地一把揪住我的衣领,恶狠狠地说,我请你喝酒!可结果往往是我付钱。她会很老练地坐在吧台上,迷梦般光怪陆离的灯光将她染成彩色,使她内心的色彩丰富无意中表达出来。我喜欢坐在一边静静地看她。看她用独特的方式喝酒,她喝酒的方法象是由一个盛酒的容器倒入另一个容器。酒这个时候只能说是一种液体。她的眼泪也是种液体。也许是胃里装不下了,从泪腺里流出来。她趴在吧台上嚎啕大哭。她还忘记不了他,一个欺骗了她身体和感情的男人。我很想安慰她,并把温暖的手扶到她削肩上。可是,你知道,我多么木纳,我只是张了张嘴,话在喉头滚着,却说不出来。她凶狠地抽着烟,浓烈的烟雾让我想起蒸汽机车,她是一驾奔驰在没有轨道的火车,毁灭自己的同时也在摧毁其他。
送我回家,她有气无力地喊。我极自然地想起另种死法,一种桃色的璇旎的。在她凌乱的小屋里,我冰冷地看着针管从静脉里旁若无人地拔出来,她苍白的脸上浮出满足迷幻的微笑,喃喃说,伟,我爱你。我的名字并不叫伟。伟是抛弃她毁灭她的男人,可是她还忘不了他。我很想一把将她按到洗脸池里,让她清醒。但我明白,她还沉醉在昔日的爱河里。如果她自己不愿意醒来,怎么摇着她肩膀气竭声嘶地喊也没用。我看着她入睡,悄悄拉好门,我想要戒毒只有靠手术。可她比我还穷。也正因为穷,我担心她毒瘾发作时,会出卖自己。
幸好我的其他脏器还算健康,我盘算着肾值多少钱,眼角膜的价值又几何。所以我的死法绝对不能伤害到这些部位,什么跳楼、自焚都不在考虑之内。上吊是很流行的死法,据说有小学生因为在学校受辱而采用这个方法结束自己,可谓是老少咸宜。但我本来就很丑,我不想死得更难看。跳水自杀,我会担心被鱼吃掉我的尸体,而事实上发黑的水里早已没有鱼,若干年后的考古学家或许会发现新物种:墨鱼,漆黑如墨,连骨头都是黑的。我不指望吃了这些鱼的这个城市的人会清白些,其实有很多人连肝带肺都黑了,所以才会有那么多不公平。
我选择的方法是割脉,这个方法无可挑剔,在自己意识昏迷的时刻,能拨最后一个通知医院来取脏器的电话,并且等他们到来,我的脏器还是热的,刚刚合适。刀片准确地划过动脉,温热的血水流过手腕。我静静地仰躺在洁白的床单上,我天真地想,一白遮百丑,这样的背景色兴许能使我看起来相貌端正些。我的意识渐渐模糊了,我拨通了最后一个电话,电话那头激动得哭,叫嚷孩子有救了。生命就是这样,一来一往,人人都是过客,短暂地停留,往往来不及留下一个深刻的足迹,让人记起你。
我的抽屉里压着张诊断书:白血病晚期。
等我死后,她会看到一封事先写好寄给她的信。
小芹,我走了,男儿志在四方,我要出去闯一闯。临走时,留下笔钱给你去做戒毒手术,你别高兴,钱是要还的,你要好好生活,努力赚钱,至少能换成钢绷把我砸死。对了,还有句话,想说一直没对你说。。。
我爱你。
杂谈 预言家之梦——关于诺查丹玛斯
(更新时间:2004…11…27 14:00:00 本章字数:1673)
很早以前,在我念小学的时候,我无意中接触到一本小册子,蓝色的封面,一张破裂的佛陀的脸,构成一副神秘的画面。我抱着好奇探寻的态度阅读了这本被称为《诸世纪》的书,深深为书中幽秘诡谲的内容所震撼。多年以后,书中的某些预言再次得到印证,我不得不惊叹预言家的伟大了。
在被称为黑暗的欧洲中世纪,大陆四处充满了战争、瘟疫、饥饿、蒙昧,人们挣扎在绝望中。在这个混乱的年代,来自法兰西的一道曙光刺破了黑暗,他是个带着光芒的人,他的伟大预言的华章无与伦比,至今仍为人称颂,他就是——诺查丹玛斯。
富丽堂皇的宫庭后花园,湖畔树立着洁白的罗马柱,娇嫩的藤蔓缠绕着柱子,绽开着星星点点的紫色花蕾。湖水碧波荡漾,一艘天鹅状的游船悠闲地漫游。船头一名男子正给两位贵妇人介绍各地的奇闻轶事,他得体的礼仪和风趣的谈吐都使两位女士感到愉悦。当中一位贵妇人是当时法国的卡特琳娜·德·梅迪西斯王妃,她因为听说男子的大名而特地邀请他到巴黎来,并请他预言王室的命运。这位有着双琥珀色瞳孔的男子就是诺查丹玛斯。在此之前,他未完成的预言集出版了前三部,在整个欧洲声名大震,书中有一句似乎预言到国王之死,所以王妃迫切地希望见到他。
“年轻的狮子会击败年老的
在花园里一对一的比赛正在进行
他刺中了黄金护具里的眼睛
两伤合为一处
不久他便疯狂死去”
不久以后,国王亨利二世与忠诚的近卫队长比试枪法,双方的枪头都裹了皮套,但意外还是发生了,比试中队长枪尖上的皮套突然脱落下来,枪尖从黄金头盔缝间猛地刺了进去,穿过了国王的眼睛。亨利二世虽然没有在当时死去,但疼痛使他疯狂,于九天后受尽痛苦死去。
关于其他的预言还有很多,比如准确预言拿破伦、法西斯、日本侵华等等,在此不一一列举,我将着重对预言中的最新事件展开阐述。
“1999年,恐怖大王从天而降!
为使安哥鲁莫亚王复活
恐怖大王将从天而落
届时前后玛尔斯将统治天下
说是为让人们获得幸福生活”
这首诗曾困饶了许多研究预言的学者,对诗中内容产生的各式各样的假设都有,比如外星人侵略地球、发生核战、陨石撞地球等,并因此在上世纪末全球范围内盛传起世界末日的论调。在我看来,这首诗预言的其实是911事件!所谓的恐怖大王从天而降,不正是飞机撞楼吗,并且也代表了一种突然性,除开两架飞机撞楼外,本拉登也是世界公认的恐怖分子首领,算得上是当之无愧的恐怖大王。“为使安哥鲁莫亚王复活”是指宗教理想,“届时前后玛尔斯将统治天下”玛尔斯是火星、战神的意思,也就是说从911以后,战争就不断地打响。“说是为了人们的幸福生活”这话可以参照美国的言行,发动战争都声称为了别人的民主和自由。1999年自然就是911的隐秘说法,其实在整卷的《诸世纪》中,微小的错误还是有的,全诗以晦涩难懂的文体写成的,时间顺序也故意被打乱,估计是为了逃避教会的加害而这样做的,因此,诗中所隐藏的真正含义及秘密,非是专家是难以破解的。
请看第55行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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