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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第1页)

罗伊·弗里曼住在博根郡,和纽约隔着一条哈德逊河。但是他说要来纽约处理一些事务,所以我就在西36街的一家餐馆里订了位置。

他又高又瘦,样子像一位专门演配角的演员,就是那种在勇斗恶人的英雄背后默默做掩护的老警察的角色,他让人感觉是值得信赖的——虽然你并不知道原因,因为他在电影里只有一两句台词。

他的头发几乎完全白了,还有他精心修剪过的大胡子也是,遮住了他的下半张脸。他自我介绍之后,我们就攀谈了起来。他说他与一个叫戴安娜的女人有过近20年的婚姻,有一个叫托尼的儿子,刚刚满28岁,但是他很难见儿子一面。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他们离婚以后,他的前妻和儿子搬去了西雅图。他儿子已经大学毕业了,在当地一家广播电台当新闻主播。

弗里曼并不讳言,坦陈自己应该对离婚负全责,百分之百,因为他太过专注于自己的工作,并且从前总是酗酒。在1969年那会儿,他是第一批大学毕业后就直接被分配到警局的警探,局里的一些人因此记恨他,尤其他还是一个非裔美国人。而且他强调,有人说种族歧视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中期已基本消除,尤其在小城镇的政府部门,这纯属谎言。当然,在那之前,电影里就已经开始有黑人演员扮演法官、原告、大学教授和警长的角色了,但是现实和电影是不一样的。不过弗里曼的收入不错——那时一个巡警一年能挣将近2000美元,而且他从小就想当警察。

他告诉我,在八十年代初,西温莎镇警局大约有50位警察,多数人年龄在40岁左右。局里只有一位女性,是当时新招的,而且除了一个拉丁裔[1]警官何塞·门德斯,其他的都是白人。在新泽西和纽约,那是个冷酷的时期:快客瘟疫[2]开始泛滥,虽然普林斯顿不算重灾区,但这并不意味着那里的警察就日子好过。弗里曼在普林斯顿警局待了10年,然后在1979年去了默瑟郡的西温莎,在一个几年之前刚成立的侦探科工作。

他和我聊得很开心,并且坦言,自从退休以后他就过着隐士一般的生活。退休警察没多少知心朋友,这很正常。

“你为什么还对这个案子感兴趣,约翰?”他问。

他提议我们以名相称。虽然在他的口音和相貌中有些东西莫名让我有点儿畏惧,但是我同意了他的提议,并且把事情的全部真相都告诉了他。我已经无力再编故事了,没有什么“韦德传记”,也没有什么“悬疑谋杀案面面观”,我确信面前的这个男人值得我完全信任。他如此善良,还不知道我是谁便同意会面,并和我倾诉他一生中的辛酸往事。

所以我坦诚相告,理查德·弗林写了一本讲述那段日子的书,但是书稿的一部分找不到了。我受雇于这本书的文学代理,正在研究——或者说调查这个案子,希望重构事实。我已经和一大批人谈过话了,但目前仍没有确凿的结论,也不能确定这整件事的来龙去脉。

他指着他带过来的一个浅黄色信封。“我去了一趟侦探科,给你复印了这些。”他说,“我们到九十年代初才开始用电脑存档,所以这些是我翻遍了档案箱才找到的。没有秘密文件,所以拿出来很容易。把这些文件拿去读读吧。”他劝我说,并且把信封塞进我的包里。

接着,他给我简略讲述了一遍他所记得的事情:他怎样和法医去了韦德的别墅,此案在媒体上掀起的风暴,还有他们怎样缺乏有价值的线索,形不成一套解释凶案的理论。

“关于案子有很多事情都是相互冲突的。”他说,“教授过着安稳的生活,不涉毒、不涉黄,也不去任何不好的地方。他那时也没有和人有过摩擦,住在一个安全的街区里,邻里都是正派的人,相互之间认识很久了,都是学者或企业大亨。然后,突然之间,这家伙在自己家被打死了。他家里有很多值钱的东西,但什么都没有丢,甚至现金和珠宝还都好好地放在那儿。不过我记得凶手在匆忙中翻找了他的住宅,有的抽屉开着,文件洒了一地。但是我们找到的指纹都是来自已知者的:一个整理教授图书室的孩子,还有一个有门钥匙、经常去他家的修理工。”

“那些散落在地上的文件,”我问,“有没有提供什么潜在线索?”

“这种细枝末节的事我记不得……所有东西都在这些复印件里了。但是我记得我们在别墅里发现了一个小保险柜,没人知道密码。于是我们叫了一个开锁匠来,他把保险柜打开了,里面却只有一些现金、契据、照片之类的,没发现和案子有关的东西。”

“教授刚刚写完了一本书,似乎书稿丢失了。”

“他的遗物是由他妹妹打理的。她在案发几天后从欧洲赶过来。我记得她,她特别像个电影明星,穿着贵重的皮草,戴了一堆珠宝,像个歌剧女主角似的,说话还有外国口音。她确实很靓丽,不瞒你说。我们问了她几个问题,但是她说她和已故的哥哥不是很亲近,她对他的生活一无所知。”

“她叫英琦·罗西,”我说,“她在意大利已经住了很久了。”

“也许吧……你说的韦德的书稿可能在她手里,或者被别人拿走了也说不准。又过了几天我们把警方的东西都从那儿清走了,她妹妹没反映丢了东西,但是我怀疑她根本就不知道她哥哥有什么。我讲过,他们两个已经20年没见面了。她着急,想把事情尽快了结,葬礼之后立马就回欧洲了。”

“我知道有个年轻人是嫌疑人之一,马丁·路德·肯尼特,后来他因为杀害一对老夫妇入了狱。”

“对,伊斯顿夫妇,那真是桩残忍的谋杀……肯尼特被判了终身监禁,现在还在雷克斯岛监狱关着。但是他没有被指控杀害韦德教授——”

“是的,这我知道,但是有段时间他被当作韦德案的主要嫌疑人,是吗?”

弗里曼耸了耸肩。“有时候你还挺明白的……韦德是个名人,事情吸引了媒体,一度还受到全国关注,所以我们也有压力要尽快破案。州长办公室协助我们调查,而默瑟郡检察厅也从重罪科调来一位侦探,伊凡·弗朗西斯。他是那种往上爬的家伙,你懂我意思吧?有很强的政治背景。我们地方上的警察只是些小喽啰,所以一切都是这位侦探和检察官在幕后操纵的。

“我当时还是那种仗义执言的性子,我认为那个孩子,肯尼特,和伊斯顿夫妇之死以及韦德案一点儿关系都没有,我绝对是认真的。检察官想把他视作韦德案的首要嫌疑人,正如你说的那样,所以其他的破案思路就被陆续放弃了。但这真是太蠢了,我们心里都明白。那个孩子可能不太灵光,但是他还没有蠢到把他从受害者那里偷来的珠宝,送到离犯罪现场仅有几条街远的当铺卖掉。有没有搞错?为什么不去纽约,不去费城?没错,他是个业余毒贩,但是他并没有暴力前科。教授被杀那晚他还有一个不在场证明,所以他是韦德案凶手的可能性甚至压根不该予以考虑。”

“关于这些我在报纸上读过一点儿,但是你能肯定——”

“我正要跟你讲,他当时在一家游戏厅里。那时候还没有电子监控,但有两三个人一开始就确认了,案发时间他们看见肯尼特在玩游戏,可是接着伊凡·弗朗西斯去见了他们,他们就改口了。另外,肯尼特的公设辩护人是个傻缺,他根本不愿和人辩论。懂了?”

“所以理查德·弗林那条线很快就没人管了?”

“是的,没错。那也是一条线,但不是唯一一条‘很快就没人管’的线索,用你的话说。我记不起来全部的细节了,但是我想弗林是最后一个见到教授活着的人,所以我们和他约谈了几次,不过并没发现他有什么异常的把柄。弗林承认当晚在那里,但是他说他在案发前两三个小时就离开了。在那本书里他有坦白什么吗?”

“正如我告诉你的,书稿的大部分章节现在失踪了,所以我不知道他的故事接下来要怎么讲。但是关于案发那段时间的事你有一点不知道,因为理查德·弗林、德雷克·西蒙斯和其他证人对此缄口不言,那就是有一个叫劳拉·贝恩斯的研究生当晚也在。西蒙斯告诉我,她和弗林在与教授见面的时候争执了起来。”

他笑了。“永远不要低估一个警察,约翰。我知道有时候人们以为我们只是一群大嚼甜甜圈的蠢货[3],笨到在裤裆里都找不到自己的老二。我们当然知道你说的那个女孩的一切,她应该和教授有着说不清楚的关系,但是最后什么也证明不了。我约谈了她,但是她在那天晚上有一个有力的不在场证明,我记得是这样的,所以她不可能在现场——又是一条死路。”

“但是那个人,那个修理工——”

“至于那个修理工的说法……啊……他叫什么来着?”

“西蒙斯,德雷克·西蒙斯。”

他突然不说话了,朝着一片空白凝视了半晌,然后从兜里拿出一个小药瓶,倒出来一片绿色的药伴水服了下去。他露出尴尬的神色。

“不好意思……啊,对,他的名字是德雷克·西蒙斯,对。我不记得他讲了什么,但是他的说辞我们也没有采用。那家伙有病,健忘症,而且他穷到屋顶漏风,你懂我的意思吧?无论如何,虽然有点儿流言蜚语,但我们没有证据证明教授和那个女孩是情人,而且她的不在场证明很有力。”

“你记得是谁证实了她的不在场证明吗?”

“都在我给你的那些文件里。我记得是她的同学,一个女孩。”

“莎拉·哈珀?”

“跟你说了我不是所有的事都记得住,但是文件里面所有人的名字你都找得到。”

“劳拉·贝恩斯当时有一个男朋友,提摩西·桑德斯,可能他心怀妒忌,认为女朋友和教授有染。有人和他谈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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