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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 沧浪之水清兮 第十章(第1页)

向来温婉的宛英,忽然一改常态,使余楠很惊诧。她生气说:"你不要脸了,可叫我什么脸见人呢?"

余楠放下手里的检讨稿说:"怎么了?"他看着宛英的脸,扬扬他的稿子说:"你看了?"

"你一声高,一声低,一声快,一声慢的演说,一会儿捶胸,一会儿顿脚的,我还听不见吗?"

余楠叹气说:"是你引来了家贼呀!我不就地打滚,来一番惊人的坦白,我可怎么过关呢。"

宛英且不争辩"家贼"是他自己的宝贝女儿,女儿的朋友是她自己看中的。她只说:"你会做文章啊!有的说成没的,没的说成有的。你就不能漂漂亮亮给自己做一篇好文章吗?"

啊呀,宛英,你难道不知道现在是搞运动吗?我不对群众说实话,他们肯饶我吗?我不把心灵深处的烂疮暴露出来,我过得了关吗?我还能做人吗?"

"可是你说的全是假话呀!什么出身破落官僚家庭!你爹又是什么不负责任的风流才子!他赘给有钱的寡妇做了倒踏门女婿,每月还津贴你们家用,还暗地里塞钱给你家,你妈妈亲自告诉我的。"

余楠慌忙问:"这话你和他们小辈说过吗?"

"告诉他们干吗?你可是知道的呀!"

余楠放了心,耐心解释道:"宛英,你不懂,事情有现象,有本质。现象上的细节,不是真实,真实要看本质。"

宛英不会争辩,只满面气恼他说:"我只问问你,我的本质是什么?"

她向来有气只背人暗泣,并不当着余楠淌眼抹泪。这回余楠看着她浮肿的脸上泪水模糊,也有点惶恐,忙辩解说:"我只检讨自己,没说你一句坏话,都是说你好。"

宛英不理,进房去收拾行李,说要回南去。余楠问她哪里去。她说:"三妹妹几次写信叫我去。不去她家,我还可以找个人家帮人呢。"

余楠说她小题大做。她只流着泪说:"我这一去,再也不回来了。"

余楠一想,宛英走了,他可怎么做人呢?他检讨的话都站不住了。而且他怎么过日子呢?他也知道触犯宛英的是些什么话,所以他也一改常态,温言抚慰,答应修改他的检讨,删掉宛英所谓"把老婆当婊子"的话。余楠由此也证实了自己确确实实是个忠于妻子的好丈夫,他的检讨也都是肺腑之言。

他是一名组长。他洗的这个澡,在社里就算是大盆。会议室里挤满了人,好比澡盆不够大,水都看扑出来了。

余楠虽然刮了胡子,却没有理发,配上他灰黄的脸色,颇有些囚首垢面的形象。不过这不足为奇,一般洗澡的人都那样。他穿一套旧西装,以前嫌太紧的,现在穿上还宽宽廓廓。他低着头,声音嘶哑,开始他的检讨。

他先讲自己早年的遭遇,讲他母亲被丈夫遗弃之后,常勉励他说:"阿楠啊,你要争气!"这句话成了他从小到大的指导思想。

"要争气",加上"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资产阶级个人主义世界观,再加上资产阶级"爱情至上"的糊涂信念,使他成了国民党反动政客的走狗,重婚未遂的罪人。

大家都竖起耳朵,连不屑听余楠检讨的许彦成也看着他的脸听他往下说。

据余楠讲,他从小由母命订婚,留学回国就成了家,生两男一女,大家都说他是好福气。可是他学的是西洋文学,不免使他深受影响,他当初是为了孝顺母亲而结了婚。他生平一大憾事是没有享受到自由的恋爱。当然,他的妻子是非常贤惠的,可是妻子是强加于他的。他看着别人自由恋爱,只有艳羡的份儿。

并不是没有女人看中他。他在学校里既有神童之名,当然就有女孩子对他钟情。他后来发表了一些新诗和散文,又赢得好些女读者的崇拜。她们或是给他写信,或是登门拜仿他当时很年轻,那些多情的小姐多半也很漂亮。不过他不敢拂逆他的母亲,也不愿背弃他温柔的妻子。后来他当了一个刊物的主编,来往的女作家很多,对他用情的也不少,有的还很主动,甚至表示"愿为夫子妾"。不过,资产阶级"爱情至上"的思想尽管深深的打动他,他想到自己的母亲和妻子,觉得万万不能步他父亲的后尘,做一个不负责任的风流才子。

他说,"要争气",无非出人头地,光大自己。这和"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个人主义是一致的。这种思想导致他为名为利,一心向上爬,要为他的老母亲争气。可是"爱情至上"的观念却和封建道德背道而驰。英雄美人或才子佳人,为了恋爱就顾不得道德,也顾不得事。他向来把道义看得比私情重。他要求做一个铁铮铮的男子汉,道义上无愧于心,事业上有所成就。他自信英雄难过的"美人关",他已经突破了。想不到他竟会深深陷入爱情的泥淖,不能自拔。

他接下轻描淡写地介绍了他主编的那个刊物和组稿的小姐,简约说明自己怎么由一个普通的撰稿人升为主编,刊物由反动政客资助,那位组稿的小姐就是她迷恋的美人。她真是"才调太灵珑"。她的绵绵情丝把他缠住了。他最初只在"心有灵犀一点通"的阶段陶醉,并没意识到堕落情网的危险。可是两心相通就要求两心相贴,然后就产生了更进一步的要求。就是最热烈、最迷人,也最艰苦的阶段。接下几句话就是宛英斥为"把老婆当婊子"的话,怪他"不要脸"。他认为自己用辞隐晦,也力求文雅,可是宛英竟为此要出走,他只好把这段诚挚而出自内心深处的自白删掉,只说那位小姐守身如玉,她要求的是结婚,而他是有妇之夫。

他说,这时他已完全失去主宰,已把道义全都抛弃,他已丧尽廉耻。他把事业也都丢了,只求有情人成为眷属。他自以为想出了一个兼顾道义和爱情的两全法。他出国和那位小姐结婚,抛下妻子叫她留在国内照看儿女,算是让她照旧做一家之主。

余楠停下来长叹一声说:"可是爱情要求彻底的、绝对的占有。那位小姐不容许我依恋妻子儿女,一气而离开了我。"他伤心地沉默了一会儿,带几分哽咽说:"我不死心,还只顾追寻。我觉得妻子儿子跑不了是我的,可是她——她跑了,我就永远失去了她。"他竭力抑制了悲痛说:他虽然已经答应了本社的邀请,还赖在上诲,等待那位小姐的消息。他想,即使为此失去这里的好工作,他卖花生过日子也心甘情愿。他直到绝望了、心死了才来北京的。

他接着讲本社成立大会上首长的讲话对他有多大的鼓舞。他向来只知道"手中一支笔,万事个求人";他的笔可以用来"笔耕",养家活口。这回他第一次意识到手中一支笔可以为人民服务,而一支笔的功用又是多么重大。他仿佛一支蜡烛点上了火,心里亮堂了,也照明了自己的前途。从此他认真学习,力求进步,把过去的伤心事深深埋藏在遗忘中,认为过去好比死了,埋了,从此就完了。

"可是痛疮尽管埋得深,不挖掉不行。我的进步,不是包袱,而是痛疮上结的盖子。底下还有脓血呢,表面上结了盖子也不会长出新肉来;而盖子却碰不得,轻轻一碰就会痛到心里去。比如同志们启发我,问我什么时候到社的,我立即触动往事,立即支吾掩盖。我爱人对我说:你不是想出国吗?我不敢承认,只想设法抵赖。我不愿揭开盖子,我怕痛。我只在同志们的帮助下才忍痛揭盖于。"

他揭下疮上的盖子,才认识到"两全的办法"是自欺欺人。他一方面欺骗了痴心要嫁他的小姐,一方面对不住忠实的妻子,他抠挖着脓血模糊的烂疮,看到腐朽的本质。他只为迷恋着那位小姐,给牵着鼻子走,做了反动政客的走狗——不仅走狗,还甘心当洋奴,不惜逃离祖国,只求当洋官,当时还觉得顶理想。

余楠像一名化验师,从自己的脓血中化验出种种病菌和毒素,如"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个人主义思想呀,自高自大呀,贪图名利呀,追求安逸和享受呀,封建家长作风呀等等,应有尽有。他分别装入试管,贴上标签。(遗失姚宓稿子的事,因为没人提出,这种小事他已忘了。如果有人提出,他就说忘了,或者竟可以怪在宛英身上,归在"家长作风"项下。)

他这番检讨正是丁宝桂所谓"越臭越香"、"越丑越美"的那种。群众提了些问题,他不假思索,很坦率在一一回答。大家承认他挖得很深很透,把问题都暴露无遗,他的检讨终于也通过了。

余楠觉得自己像一块经烈火烧炼的黄金,杂质都已练净,通体金光灿灿,只是还没有凝冷,浑身还觉得软,软得脚也抬不起,头也抬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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