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随安咬着毛笔笔杆,盯着桌上的纸签,着实有些发愁。
花一棠已经两个时辰没和她说话了,吃晚膳的时候不理她,吃水果的时候不理她,喝茶的时候不理她,甚至连回房都没跟她打招呼。期间,林随安几次尝试皆是无效沟通,堪称二人冷战的最高级别。
按理来说,没有花一棠这个话痨在耳边叨叨叨,林随安应该倍感轻松才对,可事实却是恰恰相反,林随安只觉得浑身都不对劲儿,哪儿哪儿都难受。
莫非自己内心还隐藏着什么不可言说的特殊癖好,专喜受虐?
每到这种时候,林随安就万分想念现代的通讯手段,对于她这种半社恐来说,面对面说不出口的话,起码还能借微信和语音传达,但在这个时代,她只能退而求其次,选择写信。
只是现在又出现了另一个颇为严峻的问题,她似乎有空白页面恐惧症,和纸签面面相觑了半个时辰,硬是一个字也没憋出来,感觉无论写什么字都怪怪的,甚至一想到她写的东西都会被花一棠读到,就异常羞耻。
为什么会这样?她以前明明没有这个症状啊?
林随安叹了口气,放下笔,倒头蒙上被子,打算做鸵鸟,打算先睡一觉再说,可翻来覆去半晌,不但睡不着,还越来越精神,心里好似揣了二十五只小兔子,端是个百爪挠心,只能坐回桌案,再次抓起毛笔,踌躇几番,一笔一划写下几个字。
【亥初三刻,来芙蓉桥,聊聊。】
写完,仔细端详半晌,果然字有些丑,不过胜在情真意切,还算满意。
拿着纸签,提着千净,林随安出了“碧烟园”,绕过整片竹林,到了“思源园”,木夏恰好从园内出来,林随安迅速将纸签塞了出去,不等木夏反应,忙不迭撤了。
这种偷偷摸摸递小纸条的既视感,实在是太羞耻了。
从思源园到芙蓉桥,按林随安的脚程,只需要一刻钟。距离约定的时间还有半个时辰,林随安慢慢登上桥,靠在桥栏之上,昂首仰望夜空。
夜色已深,风声舒朗,虫鸣遥远,漫天星河垂挂,湖光茫茫,一片旷然。熟悉的夜风拂过衣角,让她不禁想到之前与花一棠在桥上观月的场景。
那时的花一棠,明明还发着低烧,却还要强撑着助她开解心境,就和之前许多次一样。
第一次,是在扬都府衙大牢,她曾问他,为何信她不会杀人,他说:不为什么,就是相信。
说实话,当时林随安心中除了三分感动,还有七分震撼:此人莫非脑子有坑?
第二次,是他说出了那个所谓的天煞孤星的命格,她才真正发觉,原来他之前天天挂在嘴边的“生死搭档”并非只是说说而已,而是出自真心。
那一天,林随安告诉了他金手指的秘密。
那一天,林随安第一次真正尝试着将花一棠当成了搭档。
想到这儿,林随安长长呼出一口气,焦灼整夜的心情竟是坦然了几分。
没错,他们是搭档,哪有什么隔夜仇?
有事就说事,有心结就解开,有误会就解释。
她大约知道花一棠为什么生气,无非是不听他的劝告,一意孤行,导致突然晕倒,可是她也有她的理由,只需要向他说明……呃……林随安又有些不确定了,以花一棠的聪慧,还能猜不到她的想法吗?她需要的是解释……还是……
“难道是要哄一哄他吗?”林随安喃喃道。
“噗!”
一声轻笑毫无预兆响起,仿佛空旷湖面里浮起的一抹游魂。
林随安一个激灵,猝然扭头,就见一道人影盘膝坐在三步外的桥栏上,一袭黑色长衫随风飘荡,几乎融入无际的夜空。星辰之光落在他凌乱的发髻上,竟是有了几分倜傥之意。
他的脸上带着一张白净无瑕的面具,表面似是涂了一层白漆,仿若一面镜子倒映着星海湖色。
林随安挑眉:“云中月,你这面具从哪买的,有些丑啊。”
云中月摇头晃脑道:“似此星辰非昨夜,伊人为谁风露立中宵啊?”
林随安手腕一抖,千净滑出半鞘,“为劈了你。”
“别别别,”云中月连连摆手,“咱们好歹也算是同生共死的伙伴,喊打喊杀的伤感情——”
“啖狗屎!谁跟你同生共死?!谁跟你是同伴!”雷霆万钧的怒吼声携着昂贵的果木香刮了过来,林随安只觉眼前一花,花一棠已经提着袍子挡在了自己和云中月中间。
云中月歪头:“花家四郎腿脚还是这般利索啊。”
花一棠冷笑:“云兄还是这般不要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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