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材就是文章的材料,就像我们盖房需要选建材,做饭需要选食材一样,材料好坏决定着产品的好坏。
大家好,今天讲第十八讲,文章的题材。
题材就是文章的材料,就像我们盖房需要选建材,做饭需要选食材一样,材料好坏决定着产品的好坏。
文章题材的选择,一般遵循三个原则。第一,尽量选大的题材、大的事件、大的人物、大的场景。第二,尽量选新的题材,新人、新事、新景。第三,尽量选择你熟悉的题材,最好是你亲身经历过的。下面我们分别来讲。
第一,先说一下大的题材。
我们为什么要写文章,是为了满足人的好奇心、求知欲和信息的追求。生活是由千差万别、大大小小的事物构成的,虽然事物很多,但是生活中人们只关心与自己直接有关的事情,而别人的事情就没有必要关心。比如别人每天吃什么,这种小事不会有人关心。
但是假如发生了一件能让每个人都关心的事,这就是大事,在新闻里叫做“大新闻”,在文学写作上叫做“大题材”,比如战争、天灾、一个国家政权的变更,因为这关系到社会上每个人的安全和前途。还有,历史上绝大多数的普通的人和事早已被人忘记了,只有少数大事件、大人物能让人记着,因为这是历史的坐标。
所以,写文章要首选大题材,这样你就站在了巨人的肩膀上。先不说文章写得好不好,题材就高人一筹,有一种震撼的效果。比如我过去写的历史人物,辛弃疾、李清照、范仲淹、诸葛亮,都是名人,党史上的人物,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瞿秋白、张闻天,都是重要领袖,关心的人自然多。
第二,为什么要选新题材。
人的本性是在时刻追求新、奇、险的东西,有一种说法叫做审美疲劳,再好看的风景,再惊险的故事,再动人的情感,说多了也没有人听了。所以在选材方面,除了要尽量避开小的,还要避开旧的。
比如你写游记,一般的山水,读者已经不想看了。有一年我到湖北的恩施去,有一个很大的溶洞。多大呢?大到一架直升飞机都能飞进去,里面可以举办上千人的演出,这就少见,是一个新的题材。假如有一天有人第一个登上了火星,他写了一篇游记,那肯定吸引人,因为这个题材最新,没有人写过。
但是,也有一个问题,我们不可能每天都能找到新题材,这时候就要学会怎样将旧题材翻新,就要在老题材上找到一个新的角度。比如很多作家都写过古树,但我在写古树的时候,更侧重于写和树相关的故事,写那些有故事的树。我写了曾与项羽、左宗棠、毛泽东、彭德怀等亲密接触过的树。这样的题材就很新鲜。
第三,要尽量写自己熟悉的东西。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圈子,你对这个圈子的事物非常熟悉,这就是你的一笔财富。比如鲁迅写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一个少年对自家的后院太熟悉不过了,那里的草、虫、花、鸟,写起来很有感情,有味道。
我回到阔别六十年的家乡,看到当年的房子、树林、山坡,勾起无限的感慨,很快就写了一篇《何处是乡愁》。还有入选中学课本的《夏感》,也是我童年的记忆。小时候经常和大人一起割麦子,所以对夏收非常熟悉。
写熟悉的东西有两个好处,一是你有别人没有的东西,哲学家讲世界上没有两片相同的树叶。二是因为熟悉,所以很容易表现和表达,这就是我们常说的有生活。
我自己写过的题材有不少,有山水题材,代表作就是入选课本的《晋祠》;有党史题材,因为读了很多党史方面的书,有感而写,代表作有写瞿秋白的《觅渡,觅渡,渡何处?》,写周恩来的《大无大有周恩来》;历史人物题材的代表作有《把栏杆拍遍》;近年又写了一些人文森林的题材,结集出版了《树梢上的中国》。这都是我熟悉的,这与我的生活阅历有关。
这便是选择写作题材的三条基本原则。我最近写了一篇文章,《四十年前开启国门那一刻》,这篇文章发表后反响很大,很多公众号都在引用。为什么呢?题材选得好。首先,这是一个政治题材,国家大事;第二,这是一个很多年轻人都不知道的事,读者感觉新;第三,这是我亲身经历的事。符合所有这三条原则,所以效果就好。大家可以去对照分析。
好,就讲到这里。
附把栏杆拍遍
中国历史上由行伍出身,以武起事,而最终以文为业,成为大诗词作家的只有一人,这就是辛弃疾。这也注定了他的词及他这个人在文人中的唯一性和在历史上的独特地位。
在我看到的资料里,辛弃疾至少是快刀利剑地杀过几次人的。他天生孔武高大,从小苦修剑法。他又生于金宋乱世,不满金人的侵略蹂躏,二十二岁时他就拉起了一支数千人的义军,后又与耿京为首的义军合并,并兼任书记长,掌管印信。一次义军中出了叛徒,将印信偷走,准备投金。辛弃疾手提利剑单人独马追贼两日,第三天提回一颗人头。为了光复大业,他又说服耿京南归,南下临安亲自联络。不想就这几天之内又变生肘腋,当他完成任务返回时,部将叛变,耿京被杀。辛大怒,跃马横刀,只率数骑突入敌营生擒叛将,又奔突千里,将其押解至临安正法,并率万人南下归宋。说来,他干这场壮举时还只是一个英雄少年,正血气方刚,欲为朝廷痛杀贼寇,收复失地。
但世上的事并不能心想事成。南归之后,他手里立即失去了钢刀利剑,就只剩下一支羊毫软笔,他也再没有机会奔走沙场,血溅战袍,而只能笔走龙蛇,泪洒宣纸,为历史留下一声声悲壮的呼喊、遗憾的叹息和无奈的自嘲。
应该说,辛弃疾的词不是用笔写成,而是用刀和剑刻成的。他是以一个沙场英雄和爱国将军的形象留存在历史上和自己的诗词中。时隔千年,当今天我们重读他的作品时,仍感到一种凛然杀气和磅礴之势。比如这首著名的《破阵子》:
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沙场秋点兵。
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可怜白发生。
我敢大胆说一句,这首词除了武圣岳飞的《满江红》可与之媲美外,在中国上下五千年的文人堆里,再难找出第二首这样有金戈之声的力作。虽然杜甫也写过“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诗人卢纶也写过“欲将轻骑逐,大雪满弓刀”,但这些都是旁观式的想象、抒发和描述,哪一个诗人曾有他这样亲身在刀刃剑尖上滚过来的经历?“列舰层楼”“投鞭飞渡”“剑指三秦”“西风塞马”,他的诗词简直是一部军事辞典。他本来是以身许国,准备血洒大漠,马革裹尸的。但是南渡后他被迫脱离战场,再无用武之地。像屈原那样仰问苍天,像共工那样怒撞不周,他临江水,望长安,登危楼,拍栏杆,只能热泪横流。
楚天千里清秋,水随天去秋无际。遥岑远目,献愁供恨,玉簪螺髻。落日楼头,断鸿声里,江南游子。把吴钩看了,栏杆拍遍,无人会,登临意。
——《水龙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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