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尤其为校长势不可挡的影响深深地打动了。一个念头一直在折磨着他。他知道他将独自一人走过圣坛。他害怕在大庭广众面前暴露出他的跛脚,不仅暴露在参加仪式的全校师生面前,而且暴露在从城里前来观看自己的孩子行坚信礼的学生家长这些陌生人面前,然而一旦那个时刻到来时,他突然觉得能乐意地接受这种屈辱了;当他一瘸一拐地登上圣坛时,他在巍峨的大教堂的拱顶下显得那么渺小、那么微不足道。他有意识地把自己的残疾当作一份献给爱他的上帝的祭品。
ⅩⅦ 然而,菲利普不能在山巅稀薄的空气中长期地生活下去,他第一次受宗教的情绪支配时所发生的情形,现在又发生了。由于他深切地感受到信仰之美,由于自我牺牲的渴望之火在他心中灼热地燃烧,放射出宝石般的夺目光彩,所以他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猛烈的激情使他疲惫不堪。他的灵魂突然变得毫无生气。他开始忘记过去似乎无处不在的上帝。他虽然照样准时地做礼拜,却只是流于形式罢了。起初,他责备自己对宗教的背离,加上对地狱之火的恐惧,驱使他恢复宗教热情;但这种激情消失了,同时,生活中又有别的兴趣逐渐地分散了他的心思。
菲利普没有什么朋友,阅读习惯使自己与世隔绝,这种习惯已成了这样的一种需要,以至在大伙中待一会儿,便感到疲倦和坐立不安。他对博览群书获得的丰富学识颇为自负。他脑子机灵,丝毫不隐瞒对同伴愚昧无知的轻蔑。他们埋怨他自负;而且,由于胜他们一筹的,也只不过是一些对他们无关紧要的琐事,因此他们挖苦地责问,究竟他有什么值得骄傲的。他正滋长着一种幽默感,发现自有一套挖苦人的诀窍,能轻而易举地触到别人的痛处。他说出一些刻薄话,因为它们使他觉得有趣,很少考虑这些话多么伤人心。当被伤害的人对此怀恨在心时,他却很生气。初入学时蒙受的侮辱,使他未能完全摆脱对同伴的恐惧心理。他仍然那样腼腆,沉默寡言。虽然,他千方百计地疏远其他同学,但内心却渴望有人缘儿,这对某些同学来说简直易如反掌。他暗中高度地称赞这些人。尽管他对他们比对其他人更有意讽刺他们,尽管他拿他们来开玩笑,然而无论如何,他愿意不惜一切代价去换取他们的地位。他确实乐意跟学校里最愚笨的、四肢健全的学生调换位置。他养成了一种怪癖:常常想象自己是某一个自己特别喜欢的孩子,可以把自己的灵魂掏出来,装进别人的躯壳里去,用自己的声音来说话,用自己的心来笑;他想象自己做着那个孩子所做的一切,他想象得如此逼真,以至一时间好像自己真的换了一个人似的。这样,他享受了许多短暂的异想天开的幸福时刻。
菲利普行了坚信礼、过了圣诞节后的新学期初,又搬进另一个书房。同书房的同学有一个名叫罗斯,他和菲利普同年级。菲利普总是以妒忌、羡慕的眼光看待他,他长得并不英俊。虽然,他的粗大的手和庞大的骨骼说明他将来一定是个大高个,但他长相笨拙。不过他那双眼睛却很迷人。他一笑(他老爱笑)眼睛周围就非常滑稽地布满了皱纹。他既不聪明,也不愚蠢。功课还可以,游戏方面更拿手。他是老师和同学的宠儿,而他也喜欢每一个人。
菲利普被安排在这一书房后,他不禁发现其他人并不欢迎他来,他们几位已经在这儿住了三个学期了。他心里有些不安,觉得自己是个擅自闯入的外人。然而他学会了掩饰感情,他们也发现他既沉默寡言,又不爱管闲事。和罗斯在一起时,菲利普比平常更腼腆、更别扭了,因为菲利普和别人一样,无法抵御他的魅力。究竟是罗斯无意识地想施展自己独特的魅力呢,还是出于他的心地的善良;正是罗斯第一个把他锁进他们的圈子中。有一天,他突然问菲利普是否愿意和他一道去足球场。菲利普涨红了脸。
“我走得不快,跟不上你。”他说。
“胡说,走吧!”
他们正要出发,一个同学从书房门口探头进来,叫罗斯和他一块走。
“不行,”罗斯说,“我已经答应凯里了。”
“别为我费心,”菲利普赶快说道,“我不会介意。”
“胡说。”罗斯说。
他用和蔼的眼光看菲利普,笑了。菲利普感到内心一阵颤动。
不久,他们的友谊以孩子气的特快速度发展起来,两人变得形影不离了。别人对他们的突然亲密感到纳闷,有人问罗斯看中了菲利普什么。
“噢,我不知道,”他回答道,“其实他这个人一点也不坏。”
同学们马上习惯了,并经常看见这两个人手挽手地走进小教堂,或在教堂围地散步聊天。无论在哪儿,只要发现其中的一个,另一个也一定在场。想找罗斯的同学总是给凯里留口信,好像承认他的所有权似的。菲利普起初是有保留的。他不让自己完全屈服于这种充满内心的喜悦;但不久,他对命运的不信任在狂热的喜悦面前消失了,他认为罗斯是他平生遇到的最好的人。现在,书籍对他已无足轻重了,当他有更重要的事时,他便把它们撇在一边了。罗斯的朋友常到书房来用茶点,或没有什么事可干就过来闲坐——罗斯喜欢热闹,从不放过喧闹逗乐的机会——他们发现菲利普是个老好人。菲利普满心欢喜。
到了这学期的最后一天,他和罗斯商量返校要乘哪一趟列车,以便可以在车站碰头,并在返校之前先到城里用茶点。菲利普怀着沉重的心情回家了。整个假期他老想着罗斯,幻想着下学期他们一起要做的种种事儿。在牧师住宅,他觉得很烦闷。假期的最后一天,伯父以通常滑稽的腔调问他那个老问题:
“喂!你喜欢回学校吗?”
菲利普快活地回答:
“当然喜欢啦!”
为了保证能在火车站在和罗斯见面,他搭了比通常早的一班车来了。他在站台等了一小时。从法弗沙姆开来的列车进站时,他知道罗斯必须在法弗沙姆转车,激动得顺着火车跑起来。可是罗斯没来。他向一个脚夫打听另一趟客车到达的时间,又继续等下去。但是,他又一次失望了。他又饥又冷,步行穿过小巷,经贫民窟,抄近路返校。他发现罗斯在书房里,两只脚跷到壁炉架上,正在同五六个同学天南地北地闲聊,同学们东一个西一个地坐在能坐的东西上。他热情地同菲利普握手,菲利普绷着脸,他知道,罗斯早已把约会的事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喂,你为什么来得这么迟呀?”罗斯说,“我还以为你不来了呢。”
“四点半你就在车站了,”另一个同学说,“我来的时候看见你。”
菲利普有点脸红。他不让罗斯知道自己这么傻,竟会去等他。
“我去拜访家里的一位朋友,”他毫不犹豫地捏造着,“他们要我给她送行。”
可是失望使他有点不高兴。他默默地坐着。有人问话时,他只冷冷地回答。他拿定主意,等只剩下他们两个时,要和罗斯澄清这件事。可是其他人一走,罗斯马上走过来,坐在菲利普懒洋洋靠着的那张椅子的扶手上。
“喂,我非常高兴这学期我们又住在同一个书房。太好了,是吗?”
他好像真的高兴见到菲利普似的,菲利普的烦恼顿时烟消云散了。他们又开始兴致勃勃地谈起他们感兴趣的种种事儿,仿佛他们离别还不到5分钟似的。
ⅩⅨ 起初,菲利普感激罗斯的友谊,不苟求他。他随遇而安,生活倒过得挺快活的。不久,他对罗斯无论对哪个人都那么和蔼开始不满起来。他要求更专一的友谊。先前作为一种恩惠所接受的,现在当作一种权利来要求了。他妒忌地注视罗斯和其他人交往。尽管知道自己这样要求是不合情理的,但有时忍不住要挖苦他几句。要是罗斯花一小时在另一个书房厮混,回来时菲利普总是满脸不高兴,会一整天绷着脸。若罗斯没有注意他的不高兴,或有意不予理睬,菲利普便更加伤心了。尽管他知道自己很蠢,却又常常同罗斯吵嘴。然后,有两三天互相不说话。但菲利普长时间地同他呕气便受不了,即使自己在理,也还是低声下气地向他陪礼道歉。然后,又有一星期言归于好,又如同以前一样亲密。友谊的高潮已经过去。菲利普看得出罗斯往往是出于老习惯。或担心他生气才同他一块散步。他们不像以前那样,有那么多的话要说。现在罗斯常常感到厌烦。菲利普觉得自己的跛脚开始惹罗斯发火了。
那学期期末,有两三个学生染上了猩红热。风传要把他们统统送回家,以免酿成流行病。可是患者被隔离起来了,由于没有人再染病,人们都认为猩红热已停止蔓延了。菲利普也是患者之一,整个复活节假日一直待在医院。夏季学期开始时,他彼送回牧师住宅呼吸新鲜空气,尽管医生已担保菲利普不再传染了,牧师却还是将信将疑。他认为医生让侄子恢复期来海边,考虑太不周了,只是菲利普再别无去处。才同意他待在家里。
菲利普到半学期才返校。他己忘了同罗斯的争执,只记得他是自己最要好的朋友,他懂得过去自己很糊涂,决心以后通情达理些。在他生病期间,罗斯给他去过两封短信,每次总是用这样的话结尾:“速返校。”菲利普认为,罗斯想必像自己想见到他一样地盼望他回来。
由于六年级的一个学生患猩红热死去,书房作了一些调整。罗斯不在这个书房了,这实在令人失望。可是他一到校,就一下闯进罗斯的书房。罗斯正坐在书桌旁,和一个名叫亨特的同学做功课。菲利普进来时,他生气地掉过头来。
“究竟是谁呀?”他喊道,然后,见是菲利普,说:“哟,原来是你呀。”
菲利普难为情地站住了。
“我想进来看看你。”
“我们正忙着呢。”
亨特插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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