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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第2页)

于晓梅收敛了笑容说:“没想到平时西装革履的叶哥干起活来竟是有板有眼”。

叶一凡听到这话哈哈笑起来,爽朗地说:“你以为我是温室里长大啊,我在部队什么都干过,还喂过猪呢。”

亲人爱人 三(3)

于晓梅听着叶一凡爽朗的笑声,在心里想象他喂猪的样子,又一次笑出声来,有叶一凡的地方就不会冷场,于晓梅虽不爱说话但是是最好的听众,叶一凡眉飞色舞地讲起部队的趣事,逗得于晓梅不住地掩着嘴笑。

窗外的阳光很好,斜斜地从玻璃外面射进来,室内是飞扬的尘土,呛人的空气中也满透出生活的气息,叶一凡看着于晓梅由于暖气而热红的脸和那灿烂的笑,心底是从未有过的轻松。于晓梅偷看叶一凡一眼,他的额头上是细细密密的汗珠,干活一丝不苟,没想到这个貌似纨绔子弟的男孩竟是如此地踏实,距离很近,她几乎嗅到了他身上淡淡的汗味,她无端地脸红了,心也跳得格外厉害。

那一天,他们在新宿舍一直忙活到夕阳落下,于晓梅没想到叶一凡那么细心,累活脏活总是抢着干,只让她干些擦桌拖地的轻活,等到他们把房子收拾得干干净净的时候,于晓梅竟有了恋恋不舍的感觉,她后悔把房子打扫地那么快,她越来越欣赏这个洒脱自信的男孩。

以后的日子于晓梅对于同事谈论叶一凡的话题更加敏感起来,黑夜里想起那黑亮的眸子,心里轻轻叹息,她不能否认自己喜欢上了叶一凡。这个阳光、自信、对什么都胸有成竹的男孩给了她全新的感觉,他就像一轮正午的太阳,耀眼而又温暖,让晓梅想要接近又害怕燃烧,因为时间的流逝让于晓梅越来越意识到,对叶一凡她有一种近乎崇拜的迷恋,她也终于知道了张爱玲小说里说的爱上一个人,忽然变得很低很低,但在尘埃里开出喜悦的花的感觉。

但是于晓梅的感觉绝望而又忧伤,因为对于一个打工妹而言,梦想和现实的距离是遥远的,城市张开怀抱接受了他们,但城市人在最深刻的地方又拒绝着他们,这似乎是一道无法逾越的屏障,虽然于晓梅不知道叶一凡有没有女朋友,但她清楚的知道即使他没有女朋友,凭着他的家世和社会地位是不会允许一个打工妹做他的妻子的。

有一种心事永不能说出口的,就像河蚌里的沙子,吐不出来,只有自己疗伤。晓梅是个自卑而又极其自尊的女孩,她断不会去主动表白自取其辱,只是那份无言的情愫一直纠缠在心底,让她变得更加沉默,眼神里渐渐多了些许幽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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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人爱人 四(1)

叶一凡随着人群走进婚礼大厅,大厅的环境如梦如幻,他在人群里茫然四顾,一直怀疑刚才见到晓梅的情景是在梦中,于是偷偷用手掐一下自己的胳膊,生疼,看来一切都是真的。

他终于又见到晓梅了,一石激起千层浪,叶一凡心中的感觉因为太复杂,反而麻木了,他呆若木鸡地跟着同事到签到台签到,去礼台奉上自己的贺礼,所有的寒喧都是言不由衷,他最迫切的事情就是看到晓梅的双眼。

叶一凡睁大眼睛茫然四顾,大厅里人们三五成群、喁喁私语,但是一直没有看到于晓梅的影子,按理说今天是婚庆公司重要的业务,晓梅应该不会离开现场,如果她离开了,那只能说明她不想见到他,他知道他曾经带给她太多伤害。

一想到这一点,叶一凡就感觉喉头发紧,婚礼主管是叶一凡的老熟人,见到他急忙迎上来打招呼,看到他魂不守舍的样子一边握手一边打趣道:“叶处是不是把嫂夫人给弄丢了,左顾右盼地找什么呢?”

叶一凡尴尬地笑笑,也打趣地说:“呵呵,她今天有事没来,今天人这么多一定够你忙的了,赶紧招呼别人吧,我自己招呼自己好了。”

婚礼主管见状拍拍他的肩膀客气地说:“好,自己随意啊,如果有什么不周到的地方还请海涵。”

“和我还客气什么?这大喜的日子,大家尽兴就是最好的,理解万岁。”叶一凡佯装爽朗的笑着说。

婚礼主管于是忙着去应付别人,叶一凡继续瞪大眼睛寻找晓梅的影子,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婚礼马上就要开始,但是到处没有晓梅的影子,他有点着急起来,额头上泌出了细细的汗珠。

再次遇见晓梅,叶一凡感觉就像找回了遗失多年的珍宝,那刻在心中的往事像潮水一样袭来,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于晓梅的,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但是却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部分,那些记忆如同刻在脑海里,此时回忆起来是那样的清晰。

相对于晓梅,叶一凡的经历说复杂也复杂,说简单也简单。早年他的父亲是戎马倥偬的将士,走南闯北十几年,他的童年是和母亲在农村度过的,那种散漫到无忧无虑的年华一直令他十分怀念,后来父亲转业他才和母亲一起随父亲来到济南安家落户。

没想到来济南后的生活成了他叛逆的开始,当时他已经十五岁了,正是敏感的年龄,在农村时母亲觉得他缺失了父爱,很是惯着他,所以养成了自由散漫的性格,但是进城以后父亲觉得玉不琢,不成器,开始加强管教,这让他十分受不了,加上进城以后因为成长环境和教育环境不同,他和同学之间有很大的差距,同学们看不起他,拿他的乡音取笑他,让他一时无所适从,他开始变得敏感、易怒,上课搞小动作、打架、斗殴,做过不少坏事,一度成了问题学生,整天闯祸让父母头疼不已。

后来父亲用了激将法,说他天生不是一块读书的料,让他赶紧休学回老家种地好了,没想到这样的激将法激出了他天生好胜的本性,于是学习也成为了争强的一种手段,他是个聪明的人,稍微用点功学习就很容易上去,一年之后他的学习成绩稳稳挺进班里的前十名,同学们不再取笑他,还拥有了不少铁哥们,自信心一旦恢复到他身上,他也就慢慢开始融进了全新的城市生活。

由于学习成绩不错,他后来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有名的电子学院,又从学校直接去了部队,一路倒也顺风顺水,但那种迷茫的少年生活对他的影响是很大的,他耐不住寂寞,对什么事物都有一种征服的欲望,慢慢地形成了典型的浪子性格,他经常挂在嘴边的格言是:把每一天都当末日来过,还有什么可怕的。

对于女人叶一凡并不陌生,从小到大他知道自己是个很讨女孩子欢心的人,在学校经常会接到女孩子的小纸条,对自己未来的感情生活也有着很多的幻想,但是后来经过了那次刻骨铭心的初恋之后,他开始不相信感情,对什么都三分钟热度,叶一凡经常和岳峰开玩笑说自己对爱情有了免疫力,岳峰嗤之以鼻,认为他是人在福中不知福,那么多女孩上赶着还不赶紧选个合适的成家?

亲人爱人 四(2)

成家?叶一凡笑岳峰老土,最开始听岳峰说起于晓梅,怎样地勤奋刻苦,怎样地善解人意,叶一凡就有一种好奇心理,岳峰对女人一直很木讷,现在竟然如此盛赞一个女孩子,让他很是诧异,于是对于晓梅不免充满了好奇。

第一次见到于晓梅,叶一凡感觉他一下子被她深深吸引了,这个女孩太与众不同了,她不施粉黛,脸上的皮肤吹弹可破,一双眼睛像两潭深秋的清水。

叶一凡直到现在还记得她当时的样子,穿一件白色的连衣裙,腰身盈盈一握,瀑布般的黑发散落在胸前,以至于他看得如醉如痴,站在当地不能动弹,直到晓梅无意中撞到他。在那以后的日子,叶一凡在众多的女孩子当中不得不特别注意她,慢慢觉得于晓梅真是很特别。

于晓梅工作的时候特别专注,风风火火的速度很快,但闲下来却相当安静,经常捧着厚厚的一本书静静地看,他很好奇她看的什么书,有一次午休的时候他到岳峰的公司去正好遇到她在走廊里看书得出神,不知道看到什么精彩的地方,她嘴角轻轻抿着,露出浅浅的酒窝,真是迷人,叶一凡放慢了脚步走上去,发现于晓梅居然看的是《红楼梦》,这让他十分惊奇。

在物欲横流的今天,哪里还有女孩子看书,即使有人在看也不过是看看琼瑶、席绢打发无聊寂寞的时光,谁还有闲情逸致慢慢品读《红楼梦》,叶一凡在心里暗暗称奇,不禁对晓梅的喜欢又多了几分。

于晓梅新宿舍在工商局的家属楼,正好和叶一凡是前后楼,他站在自己家的阳台上,就可以看到这群女孩子的宿舍,这是叶一凡故意安排的,倒不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正好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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