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圣体
每一个人的心都被打动了。仿佛天主降临到了这些处处都挂着帷幔的,信徒们还仔细铺上细沙的,狭窄的,哥特式的街道上。
杨格
于连不管怎样低声下气、装疯卖傻,也没有用处,他不能够讨人喜欢,他太不同了。“然而,”他对自己说,“所有这些教师都是很精明的人,都是千里挑一挑出来的,他们怎么不喜欢我的谦恭呢?”在他看来,他表现出来的准备什么都相信,而且什么当看来都准备上的好意,好像只有一个人接受。这个人是夏斯-贝尔纳神父,主教大堂的仪式指导。别人让他抱着得到议事司铎职位的希望,一直在主教大堂里等待了十五年;在等待期间他暂且在神学院里教授布道术。于连在他还看不清真相的那段时间里,这门功课是他经常取得第一名的几门功课中的一门。夏斯神父以此为理由,对他表示友好,下课以后,常常挽着他的胳膊在花园里兜几个圈子。
“他到底想干什么?”于连对自己说。他感到惊讶地看到,夏斯神父一连几个小时跟他谈论主教大堂拥有的祭服。除了丧事祭服外,一共有十七件镶饰带的祭披。人们对年迈的德·吕邦普莱法院院长夫人抱着很大希望。这位上了九十岁高龄的贵夫人,把她那些用华丽的里昂料子,金线织锦缎做的结婚礼服至少已经保存了有七十年。“您想想看,我的朋友,”夏斯神父突然停下,睁大了眼睛说,“这种料子有那么多金线,可以竖得笔直。贝藏松的人普遍认为,根据院长夫人的遗嘱,主教大堂的宝物中将要增添十多件祭披,还不算四五件盛大节日用的无袖长袍。我个人还要更进一步,”夏斯神父压低嗓音补充说,“我有理由相信,院长夫人会把八个豪华的镀金银烛台留给我们,据说是勃艮第公爵大胆查理在意大利买的,她的祖先中有一位是他的宠臣。”
“可是,这个人讲了一大通旧衣服,究竟想干什么呢?”于连想。“这个巧妙的准备长得好像有一个世纪之久,结果还是什么也没有谈出来。他一定是对我不信任!他比其余的人更精明,其余的人的隐蔽目的,我花上两个星期的时间就可以完全猜出来。我明白了,这个人的野心受到了十五年的挫折!”
一天晚上,正在上剑术课,于连给叫到皮拉尔神父那儿去。皮拉尔神父对他说:“明天是CorpusDomini瞻礼(圣体瞻礼)。夏斯-贝尔纳神父要您去帮助他装饰主教大堂,去吧,要服从。”
皮拉尔神父又把他叫回来,带着同情的口气补充说:“您是不是想利用这个机会到城里什么地方去走走,那全由您自己决定了。”
“Incedoperignes,[1]”于连回答。(我有一些暗藏的敌人。)第二天一清早,于连低垂着眼睛,到主教大堂去。看到街道,看到城里已经开始出现的热闹景象,使他感到很愉快。为了迎圣体的巡行,到处都有人在房屋的正面张挂帷幔。他在神学院度过的全部时间,他这时候觉得不过短得像一瞬间。他想到了维尔吉,想到了漂亮的阿芒达,他可能遇见她,因为她的咖啡馆离得并不很远。他远远地看见夏斯-贝尔纳神父。夏斯-贝尔纳神父立在他心爱的主教大堂的门口,他是个一脸快活相,神情开朗的胖子。这一天他显得十分得意。“我在等您,我亲爱的儿子,”他老远看见于连,就大声嚷道,“欢迎您来。今天要干的活儿时间长,而且困难,让我们先吃头顿早饭,好有力气干活儿。第二顿十点钟在大弥撒中间开。”
“先生,”于连神色严肃地对他说,“我希望一时一刻也别让我一个人待着;请您注意,”他指着他们头顶上空的大时钟,补充说,“我是五点差一分到的。”
“啊!神学院的这些小坏蛋叫您害怕了!您居然还有这么好的心肠去想到他们,”夏斯神父说。“一条道路因为路边的树篱上有刺,它就没有那么美丽了吗?旅人们朝前赶路,让那些讨厌的刺留在原来的地方枯掉。好,赶快干吧,我亲爱的朋友,赶快干吧。”
夏斯神父说活儿很艰巨,确实没有说错。主教大堂里前一天举行过一次盛大的葬礼;任何准备工作当时都没法做,因此要在一个上午把分隔三个殿的那些哥特式柱子全都用一种高达三丈的红锦缎套子罩起来。主教先生用邮车从巴黎请来四个帷幔匠,但是这些先生应付不了所有的活儿,他们非但不帮助他们的手脚笨拙的贝藏松同行,反而嘲笑他们,弄得他们手脚更加笨拙。
于连看出非得他亲自爬上梯子不可,他手脚灵活帮了他大忙。他负起了指导本城的帷幔匠的责任。夏斯神父十分高兴地望着他从一架梯子飞到另一架梯子。所有的柱子都罩上锦缎套子以后,接下来需要将五巨束羽毛放到主祭坛上空的大华盖上。涂金的冠形木顶,富丽堂皇,由八根意大利大理石的螺旋形大柱子支撑着。但是要到大圣体龛的上空,华盖的中心,必须从一根木头上楣上走过去,这根旧木头上楣离地有四丈高,而且很可能已经遭到虫蛀。
从巴黎来的那几个帷幔匠,一直是那么兴高采烈,看到这条险路,一个个都乐不出来了。他们从底下往上观看,一再商量,却不爬上去。于连抓起那几束羽毛,噔噔噔一口气爬上梯子,把它们恰到好处地放置在华盖中央的冠冕形装饰上,他从梯子上下来,夏斯-贝尔纳神父把他紧紧抱在怀里。
“Optime,”[2]善良的教士嚷道,“我要把这件事讲给主教大人听。”
十点钟的那顿早餐吃得很愉快。夏斯神父从来没有看见他的教堂有这么美丽。
“亲爱的弟子,”他对于连说,“我的母亲从前在这个可敬的教堂里出租椅子,因此我是在这个大建筑物里养大的。罗伯斯庇尔的恐怖时代把我们毁了,不过那时候我八岁,已经能辅助在私人家里举行的弥撒;在做弥撒的日子里他们供我吃,没有一个人折祭披能够比我折得好,饰带从来没有折断过。自从拿破仑恢复宗教信仰以后,我有幸在这可敬的大主教座堂里指导一切事务。每年有五次,我的眼睛看到它用如此美丽的装饰品打扮起来。但是它从来不曾有这样富丽堂皇过,一幅幅锦缎从来没有悬挂得像今天这样好,这样紧紧地贴着柱子。”
“终于他要向我说出他的秘密来了,”于连想,“瞧,他在跟我谈他自己;这是真情流露。”但是这个显然处在兴奋状态中的人,连一句不谨慎的话也没有说出来。“可是他干了不少活儿,他是快乐的,”于连对自己说,“而且好葡萄酒喝了不少。怎样的一个人啊!对我说来是怎样的一个榜样啊!他真是呱呱叫。”(这是他跟老外科军医学的一句粗俗的话。)大弥撒的Sanctus[3]的钟声敲响了,于连打算穿一件祭披跟随主教去参加盛大的迎圣体的队伍。
“那些小偷呢,我的朋友,那些小偷呢!”夏斯神父叫了起来,“你没有想到他们。迎圣体的队伍就要出去了,教堂里会走空了;您和我得守着。如果我们只少掉两奥纳[4]围着柱子底部的那种美丽的锦带,那真是不幸中的大幸了。这也是德·吕邦普莱夫人的礼物;是她的曾祖父,那位鼎鼎大名的公爵传下来的。这是纯金,我亲爱的朋友,”神父在他耳边,带着显然很兴奋的神情补充说,“没有掺一点假。我让您负责检查北面的侧殿,不要离开那儿。南面的侧殿和大殿归我。注意那些神工架;有些女人给小偷当眼目,就是从那儿窥伺我们转过身去的时机。”
他刚讲完,时钟敲十一点三刻,那口大钟立刻敲响。<p><imgsrc="images1482142671-00003。jpg"><p><p><imgsrc="images1482142671-00003。jpg"><p><p><imgsrc="images00003。jpg"><p>,它使劲地敲着;如此洪亮、如此庄严的钟声,于连听了非常激动。他的想象已经脱离尘世。
焚烧着的神香的香味,还有那些化装成圣约翰[5]的孩子撒在圣体前面的玫瑰花瓣的香味,更使他的兴奋心情达到了顶点。
这口钟的声音如此庄严,按理只应该使于连想到二十个人的劳动;他们得到五十个生丁的报酬,也许还有十五到二十个信徒在帮助他们。他应该想到绳子的损坏、钟架的损坏、钟本身的危险,它每隔两个世纪要掉下来一次;他应该考虑降低打钟人工资的办法,考虑用赦罪或者从教会的宝库里取出的,而又不会影响到教会的钱袋的其他圣宠,来代替工资支付他们。
于连的心灵受到如此雄壮,如此响亮的钟声的激发,非但没有产生这些明智的想法,反而在想象的广阔世界里翱翔。他永远不会成为一个好教士,也永远不会成为一个能干的行政官员。像这样容易激动的心灵,至多适合于产生艺术家。此时此刻于连的自负完完全全暴露出来了。在他那些神学院的同学中间,因为有人向他们指出,在每一道树篱后面都有民众的仇恨和雅各宾主义在埋伏着,也许已经有五十人认识到正视生活现实的重要,听见主教大堂的那口大钟的钟声,就只会想到打钟人的工资。他们会用巴雷姆[6]的才华去研究民众的情绪是否值付给打钟人的钱。如果于连愿意去考虑主教大堂的物质利益的话,他的想象也会远远越过目标,他会想到怎样替教堂财产节省四十法郎,而放过避免一笔二十五生丁的支出的机会。
在世上的这个最晴朗的日子里,迎圣体的队伍缓缓地走遍整个贝藏松,在官方各部门竞相搭建的临时祭坛前停留。教堂一直沉浸在深深的寂静中,光线半明半暗,空气凉爽宜人,仍旧弥漫着鲜花和神香的香气。
寂静、深深的孤独、长形大殿里的凉爽,使得于连的梦想变得温柔了。他不用担心正在教堂另一部分忙碌的夏斯神父会来打扰他。他的灵魂几乎抛下了他的臭皮囊,听任这个臭皮囊慢步地在交给他看管的北面侧殿里走来走去。尤其是因为他确信在神功架里只有几个虔敬的女人,没有别人,所以他更加放心。他的眼睛在观看,但是什么也没有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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