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担心会有人来打扰我。这里是宋家人心中的一个耻辱,我娘和她的奸夫曾多次在这儿厮混。若非为了祭奠她,我想我也不会来的。
是的,她死了。享受了六年多的富贵生活的身子却经不住三年多的牢狱生涯,死时还不到三十岁,后事也是由官府处理,宋府没有出面。
如果早知道会是这样的结局,当初还会不会做出抛家弃女的举动来。已经没机会问了。
虽然与她不亲近,虽然灵魂深处排斥着她,但不能否认这具身体与她有着血缘联系,这生养之恩岂能忘?可我还是无法感受丧母之痛的感觉,淡淡的忧伤是源自对她的怜悯。攀龙附凤不算错,只是遇人不淑,为情出走不算罪,只是于世不容。
难道我真是天性凉薄?可每当忆起前世的父母兄嫂,我还是偶尔会在午夜泪流
我把剩下的冥币都放到了火里,“泪水没法给你,想来你也不会希罕,还是多烧些钱给你吧,在下面好好打点一番,求来世投个好人家,找个知你疼你的夫君,养个亲你爱你的孩子。”
这何尝不是我的愿望。是怪我在下面没有好好打点吗?
也许是烟熏得厉害,我的眼里有泪水流出。
抹了抹脸上的泪水,拍了拍身上的烟灰,再把地上还在一闪一闪的火星一个个踩灭。
抬头看看天,月色如水,星光闪烁,想想若是在那个世界,正是一家人聚在电视机前,看极其煽情的韩国电视剧或是无聊之极的国产电视剧的时候吧,嘴角又不禁浮出一个微笑。
爸爸、妈妈、哥哥、嫂子,还有我没见过面的小侄子(女),你们一定要好好的,别让我牵挂。我也会好好的,即使真的只有我一个人了,我也会好好的。
“姐,你刚才那曲《雁南飞》真是弹得太好了!”
我对着坐在我对面,面容清丽,神情冷漠的少女,献出谄媚的笑。
宋书云,女,凌国礼部尚书的大女儿,嫡出,时年十六岁(天宝二十九年),自三年前在皇家举办的诗会上一举成名之后,便成为才貌双全的代名词,着实为“五好家庭”添了一回彩,更不用说随之而来的求亲大军。
“哼,你又听得出来!”
“我的琴技那能跟姐姐比,只不过能勉强弹出个调来,这其中的意境就体会不出,倒是让小妹笑话了。”
一转身,我又对着那个娇巧可爱,却从不肯叫我一声二姐的小丫头献出了谄媚的笑。
宋书秀,女,凌国礼部尚书的三女儿,三房刘氏所出(我娘不在了,她也就升级了),时年十三岁(只比我小六个月),是目前家中最小的孩子,生得可爱,小嘴又甜(除了对我),深受父母兄姐的宠爱(除了我),是以有些骄纵。
“那当然,大姐琴弹得好,诗做得好,京城第一才女的名号可是太后亲封的。”看看,比我谄媚得还厉害。
“书凡,有时间就多练练,姐妹之间说笑也就罢了,切莫让外人笑了去。”书云不愧是王氏所出,也擅长做总结发言。
“姐姐说的极是。”我立马低头受教。
书云虽然极力维持淡漠的神情,嘴角还是止不住得意地往上翘。果然,千穿万穿,马屁不穿。
我谄媚的功夫又提升了。
觉得我很小人吗?宾果!这正是我想要的效果。
自从娘去世之后,我又进行深思熟虑。觉得不能再采取过去那种隐忍于世的态度,时间一长,可能真要被人忘了还有个宋二小姐(都开始真当我是傻子了,呜……)。大树底下好乘凉,礼部尚书府二小姐的身份是个有利条件,为啥要放弃呢?所以我决定——浮出水面。
原打算采用穿越同仁们常用的手法,在才学或技艺上来个绝地大反攻,一鸣惊人,成为宋府这棵大树顶上最璀璨的那颗明珠!但转念一想,不成!现在我势单力薄,一个不小心,树大招风,反害了卿卿性命。再说,上有大才女,下有小美女,一鸣惊人也不那么容易。
好人不能做,坏人不愿做,那只好,做个小人!
从那以后,我不再是那个躲在墙角的灰姑娘。我不停地出没在众位娘亲身边,不断地献殷勤,戴高帽;我与姐妹们一起读书练琴,充分发挥绿叶的精神;我敢于对家中仆役指手画脚,做出小人得志更猖狂应有的表现。
宋府再没人不记得我了,也没人离得开我了。他们既需要我的谄媚去满足他们的虚荣心,又需要通过鄙视我的言行去满足他们的道德观。
没关系,这真的是我想要的结果。我并不打算与他们做一家亲,我只是想保住我的生活。就好像现代职场,在一个公司里感觉不好,又暂时没去处,那就想办法和老板、同事搞好关系,保证自己不会下岗,争取提高福利待遇,利用现有资源积累经验、扩充人脉,等到有一天,找到了更好的公司,那就——跳槽!
是的,我现在就是在等待,等待那个跳槽的机会。
让我有这样的想法,不是我的悲哀,是他们的。
扮猪吃老虎,才是人生的最高境界。
戏龙记之非常穿越(原:多多益善) 正文 第五章 小人得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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