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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第1页)

似。余娟的父亲是江阳二中的教导主任,母亲是江阳第一完全小 学的数学老师;杨柳的父亲是江阳一中的副校长,母亲是江阳第一完全小学的语文老师。也许是由于出生于教育世家的缘故吧,她俩从尿布时代起便有着诸多 与众不同的气质。余娟在幼儿园大班就读时长相并不十分突出,无非是眉目清秀模样周正而已,没想到后来女大十八变,越变越水灵,大学毕业后居然长成了一个螓首蛾眉明眸皓齿冰肌玉骨丰乳肥臀的绝代佳人。喻娟在幼儿园的床位和我紧挨在一起,可惜我那时情窦未开懵懂无知生在福中不知福,与佳人同居一室近在咫尺气息相通触手可及却感受不到丝毫的快乐。和余娟不同的是,杨柳的美丽在很小的时候便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展示,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流淌着无可挑剔的完美,就像一个做工精细的洋娃娃,人人都想抱在手心里。遗憾的是,杨柳在中学时代得了一种罕见的疾病,身高永远停留在了念初中一年级时的一米五二。  对于一切美好的事物,男人们在潜意识里,通常有两种冲动:爱护,或者毁灭。无论是充当护花使者,或是摧花恶魔,这两种截然相反的角色都能让男人们 感到由衷的快乐。余娟和杨柳,因为她们的天生丽质,在得到比其它女性更多关爱的同时,也在承受着比别人更多的伤害。  有天中午午睡过后,余娟和杨柳向老阿姨报告说肚子痛,俩人一同去了厕所。工作一向认真负责的老阿姨守在厕所外面,突然听到里面传来撕心裂肺的哭 声,心里一格登:坏了,有人掉茅坑里了。老阿姨冲进厕所,看见余娟和杨柳都完好无损地在那儿蹲着呢。老阿姨问:好好的,哭什么啊?杨柳说,阿姨,我的 屁眼好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屎屎屙不出来。余娟说,我也一样,涨死我了。  老阿姨铁青着脸走进了幼儿园大班的教室。她一只手捂住鼻子,另一只手举着两根黄颜色的粉笔,嗡声嗡气地说,老实交待,中午睡觉的时候,你们谁把 粉笔头塞进余娟和杨柳两位小朋友的屁眼里了?&;nbsp&;nbsp

第六章(3)

其实老阿姨不用问也知道这事一准是李峰干的。这么有创意的坏事全幼儿园也只有他干得出来。李峰是个可怕的犯罪天才。幼儿园有个新来的胖阿姨不知 深浅罚李峰在太阳底下站了半个小时,结果第二天李峰就在那个阿姨的椅子上放了一枚从家里偷来的图钉。幸亏那阿姨屁股上的肉多,没扎到骨头和静脉血管。尽管如此,胖阿姨在此后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无论吃饭还是坐车,都只能直挺挺地站着,即便是做爱,她也只能采取女上男下的姿势了。这倒是便宜了她老公。  现在回想起来,李峰杨柳和余娟这三个人和我都挺有缘分的。尤其是余娟,仿佛有某种超自然的力量总是把她推向我的视线之内,而每当我试图和她零距 离接触时,无法逾越的障碍就出现了。  幼儿园“毕业”后,我进入江阳县第一完全小学就读。由于父母都忙于挣钱,没有重视我的小学教育。我所在的一年级六班有九十多个学生,据说是江阳县 一完小一年级六个班里面最差的班级。十年后在江阳街上有点名气的流氓和妓女,差不多有一半是这个班上出产的。我老老实实地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放眼 望去面前黑压压的全是脑袋,上课时我必须站着才勉强看得见黑板。其实,看不看得见黑板我倒不太在乎。因为那时的我已经达到小学高年级的水平了。我的大姑妈冯江霞高中毕业后没能考上大学,在江阳一所乡镇小学任教。我上幼儿园之前,她经常把我带到她的学校里去玩。她上课时把我抱进教室,让我坐在课桌上。我和那些小学生一样,不哭也不闹,偶尔还举手回答几个简单的问题。我出生后不久便被三个姑妈当成了宠物,我想可能是因为她们小的时候家里穷买不起玩具,因此才翻来覆去地玩我以弥补她们童年的缺憾吧。而我那时长得大眼睛大脑袋的,看上去比同龄人聪明得多,因此也就更加好玩了。我刚学会说人话呢,就被姑妈们逼着背诵乘法口诀表和唐诗三百首了。背不出来或者背错了,她们就会拿筷子抽我的手掌心。神童就是这样炼成的。由此我得出结论:在某个神童的背后,一定有一群凶悍的姑妈。在这些姑妈当中,打我次数最多下手最重的是小姑妈冯江雨。有一回我的爷爷冯青云问我:乖孙儿,告诉爷爷,三个姑妈中你最喜欢哪个?我毫不犹豫地回答:我最喜欢小姑妈!冯江雨在一旁听见,摸着我的头喜滋滋地问:你为什么最喜欢小姑呢?我这样回答:如果我不说最喜欢你;你就要打我。  我念小学一年级的时候还不到六岁,瘦得像个猴,个头也不高。我的同桌张彭比我大两岁,比我高出半个头。张彭是我在一年级六班唯一的朋友。我俩住在 同一条巷子里,一起上学,放学后一同回家。张彭在念小学一年级时比我听话多了。我经常变着法子逃学和旷课。那时由于学校教室有限,一年级和二年级都只上半天课。一年级上课时,二年级放假。反之皆然。我抓住学校这个漏洞,经常性的逃学。我假装记不住学校的上课安排,比如那天一年级应该是上午上课下午放假,我在校外玩了一上午,等到学校放学的时候,在全校师生惊愕的目光注视之下,我背着书包大摇大摆地出现在校门口。我一拍脑袋,惊呼:唉呀,我还以为是下午上课呢!然后装出一副愁眉苦脸痛心疾首的样子,钻进一年级六班的路队里,站队回家。  我的这一套伎俩很快便被见多识广的班主任陈老师识破了。在我的记忆中,那时的陈老师是一个满脸横肉的青年妇女,扎两个牛角辫,喜欢把衣服的袖子  卷起来露出粗壮的胳膊。如果再戴上红袖章的话,那就是一个标准的女红卫兵的形象了。陈老师对付调皮男生唯一的办法便是拧他们的左耳朵。她对左耳朵情 有独钟,因为她是一个标准的左撇子。我的左耳朵长期处于外力拉扯的状态下,看上去比右耳朵大了很多。据说左耳朵比右耳朵大,这是判断你是否是陈老师调教过的学生最为有效的参照物。就像古代的奴隶主,为了防止奴隶逃跑,在奴隶脸上烙下特殊的标记一样。我就这样颠三倒四浑浑噩噩地在一年级六班混着;终于迎来了期末考试。数学试卷发下来后,我稍稍瞟了一眼,便发现题目出得很白痴。比如有个价值二十分的填空题,前面写着一二三四,后面写着六七###;中间留个空让你填。我觉得出题的老师如果不是白痴的话,那就是他把我们当白痴了。我趴在桌子上,不知不觉就睡着了。打下课铃的时候,我打了个哈欠伸了个懒腰,交了张白卷。&;nbsp&;nbsp

第六章(4)

三天后我去学校领成绩单,我的数学和语文都是零分。在班主任意见那一栏里,陈老师用红色墨水的钢笔写着这么几句评语:该生太玩皮了,不爱学习, 考试得零分,智力可能也有问题?建议留级一年。我发现陈老师把“顽皮”写成了“玩皮”,便从书包里掏出铅笔,在“皮”字后面加了一个“球”字。  暑假很快就过去了。赵巧云带我去学校报到。陈老师说,你的儿子已经留级了,我们班不再接收。赵巧云征求我的意见,我说,妈,我想去实验班读二年 级。赵巧云说,你这孩子大白天说梦话?全校最差的班都不要你了,最好的班会要吗?我说,试试看吧。  我拽着赵巧云,来到实验班的门口。实验班的班主任沈芳正在主持班会,赵巧云将她喊出来,说明来意。沈芳看了我那张成绩单,大笑,说:冯峰,我出 几个题目考考你,答对了我就要你。我点头算是默认了。沈芳说,锄禾日当午。我说,汗滴和下土。沈芳说,床前明月光。我说,疑是地上霜。沈芳说,野火               烧不尽。我说,春风吹又生。沈芳有些讶异,我趁热打铁火上浇油,使出了我的核武器。我滔滔不绝地背诵起了诗仙李白的《将进酒》: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如果沈芳当时戴了眼镜的话,我想她一定会将它跌得粉碎。为了背熟这篇《将进酒》,我至少挨了我那些凶神恶煞的姑妈们五顿毒打,关键时刻终于获得  了回报。我不仅如愿以偿奇迹般地进入实验班读二年级,而且还被班主任沈芳另眼相看重点培养,接连代表实验班参加了全省小学生作文和数学竞赛,分别获                 得了第三和第五名的好成绩。而更让我激动的是,我终于又和我在幼儿园认识的三位小朋友:李峰、杨柳和余娟成为了同班同学。而我的好友张彭依然呆在那个全校最差最乱的班上,时刻提防着那个悍妇陈老师袭击他的左耳朵。张彭对我的离去有些感伤,更多的也许是妒忌。我安慰他,张彭,咱俩虽然不在同一个班上了,但我们还在同一个年级,同一个学校,同一条巷子里啊。哪怕将来我们去了更远的地方,谁也见不到谁了,我们依然是朋友。为了证明我和他友谊长存,我花五毛钱买了一个日记本送给他。扉页上我写了一句唐诗:海内存知已,天涯若比邻。不过我估计以他当时的水平至少要等到四年以后才能完全看懂。&;nbsp&;nbsp

第七章(1)

我家对门住着一户姓路的人家。这家的男主人路先生高度近视,眼镜的镜片足有两个啤酒瓶底那么厚,步枪子弹可能都打不透。路先生是我们那条巷子里绰号最多的人。他在学校读书时最早被人称作“路四眼”,后来因为走路经常撞到电杆树上,人送外号“路铁头”。再后来在棉纺厂当技术员的路先生出了公伤事故,左脚五个脚趾被机器切掉了,走起路来像扭秧歌,好事之人发现路先生原来的外号已不足以形容其特性,便专门又为其量身定做了一个,名为“路不平”。此后由于路先生的身体再没有出现其它更为引人注目的特征,“路不平”这个绰号总算是固定了下来。我们那条巷子无论男女老幼一律呼之“路不平”,路先生父母给取的名字反倒无人记得起来了。  路不平出了公伤事故后,考虑他行走不便会影响工作乃至酿成更为严重的事故,厂里安排他去守大门。路不平是个乐天派,任何人都可以拿他开玩笑,他也从来不生气。从技术员变成门卫后,路不平依旧很乐观,整日里笑呵呵的。  路不平的老婆比他小了将近二十岁,不是本地人。据说路不平有天晚上值班回家,走在半道上撞昏了一个人。路不平尽管眼神不好使,但他在出公伤事故之前走路速度很快,疾步如飞脚底生风。路不平因为经常和电杆树等硬物发生碰撞,久而久之身体具备了一定的冲击力。血肉之躯被他撞一下非同小可。路不平赶紧拦了辆三轮车将被他撞倒的的那人送往医院抢救。在急诊室,他才看清楚被撞的这个人原来是个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的青年女子。这女子手上死死拽着一个破包裹,面黄肌瘦看上去像个逃荒的。医生给她吊了一瓶盐水外加半瓶葡萄糖后,她终于苏醒了过来。路不平赶紧上前道歉:姑娘,是我把你撞晕的,我不是故意的,我眼神不太好。这姑娘“唉”了一声,眼泪就流下来了。姑娘说,大哥,俺不是你撞晕的,俺是给饿的。俺都两天没吃东西了。  路不平把这个来路不明的女子领回家去做了老婆。街坊们拿老路开涮:都说走多了夜路要撞到鬼,你咋撞倒了一个花姑娘哩?路不平也不答话,点上一根烟,傻呵呵地笑。路不平对这段撞来的婚姻是很满足的。老婆年轻,眉眼也俊俏,配他是绰绰有余。尽管老婆接连给他生了两个女儿,可他脑子里并没有重男轻女传宗接代这些个陈腐观念。一家人平平安安和和美美过日子,这比什么都重要。  然而,路不平的幸福生活并没有持续多长时间。越是生性乐观的人,似乎越要比别人承受更多的不幸。路不平出公伤事故后不久,他老婆就扔下两个女儿跟人跑了。路不平下班回家,看见小女儿坐在摇篮里,饿得哇哇乱哭。而四岁的大女儿正伸着舌头,拼命地舔着锅底。老婆走了,临走的时候连张字条都没有给他留下。也许,这只是因为她不识字的缘故?路不平安慰自己。一日夫妻百日恩,何况她还为他生了两个女儿。难道她就这样一走了之,连句话都不肯留下么。  邻居们告诉路不平,说他婆娘十有###是跟着那个外地来的木匠跑了。路不平这才如梦初醒。几天前巷子里的的确确来了一个青年木匠。路不平还把那木匠请到家里来为他做了一根拐棍呢。路不平钻进床底,发现他藏在砖缝里的三百元钱和五百斤全国通用粮票也不见了。那是出了公伤事故后厂里发给他的安抚金。  路不平到派出所报了案。那时正处于文革末期,公检法元气大伤,人心惶惶,全国各地大案要案不断,谁有闲心去帮他寻老婆?路不平还不死心,油印了几百份寻人启事,沿街张贴。夜里他躺在床上,竖起耳朵倾听屋外的动静。每当有人从窗前经过,他就会自觉不自觉地根据那细微的脚步声来判断是不是他的老婆。然而,奇迹终究没有出现。  我不知道身体残疾的路不平怎样把他两个年幼的女儿拉扯大的。我只知道自从老婆和人私奔之后,路不平一直没有再婚。路不平四十好几了,脚又有残疾,虽说有份工作,但工资并不高,更何况,他还带着两个拖油瓶,谁愿意嫁给他?&;nbsp&;nbsp

第七章(2)

路不平虽然越来越穷,但为人依然很慷慨。比如他家里过年杀猪,请冯江阳过去帮了点忙,临走时总会包上几斤猪肝猪肾猪心之类的好东西让冯江阳带走。冯江阳在这个时候一般不会推脱,一来他好这一口,他对动物的肉不感兴趣,但他特别喜欢吃动物内脏。他听医生说吃动物内脏能补肾;二来他了解路不平的性格。路不平决定送出去的东西哪怕是拿去喂狗也绝不收回。有一回路不平平白无故要送给冯江阳一个猪腰子,冯江阳认为大丈夫无功不受禄,死活不肯收,结果路不平一甩手,将猪腰子扔进了垃圾堆,马上被一条路过的母狗给叨走了。这让冯江阳心痛了好半天。  路不平的两个女儿相貌相差甚远。大女儿路春像她母亲,长着标准的瓜子脸,柳叶眉,水蛇腰,狐狸眼,天生具备某种妖媚的气质。而二女儿路秋却长着国字脸,扫把眉,水桶腰,三角眼,乍一看像个男孩。  路秋比我大两岁多,是我小时候的主要玩伴。其实我更愿意和大我六岁的路春玩。可惜人家发育得早,对我们这些小毛孩压根就看不上眼。  路秋的睡房紧挨着她家的猪栏和厕所,中间挂个布帘子就算隔开了。躺在她那张用砖头搭起来的床上,我能闻到从隔壁传来的浓郁的尿臊味。路秋的床下铺着厚厚的晒干了的稻草,路秋说她没事的时候就玩稻草。稻草很好玩的,她边说边解开裤带,将稻草放了进去。她一只手拎着缀满补丁的长裤,一只手捏着稻草的根部,在裤子里面上上下下来回抽动。  那时我的性意识还没有完全萌发。毕竟我还不到五岁。我来找路秋不是来看她玩稻草的。我想和她玩扑克。那时我们经常玩一种叫做“拖板车”的最简单的扑克游戏。也许路秋对这个小儿科的游戏感到乏味了。她说,我们做点什么吧。  路秋把房门插上后,用手拨拉了几下,检查是不是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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