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做,二不休的李世民,随即进得宫内。其来势汹汹的样子,在场的大臣很清楚,显然是要和这位进退失据,前后矛盾,昏庸失察,轻信谗言的老爷子算账的。如果李渊硬是不合作的话,不是手起刀落,身首分离,就是推下船去,将其溺毙。对一个六亲不认,杀红了眼的人来说,已经杀掉这么多的兄弟子侄,还怕多杀一个亲老子?
宋人洪迈在《容斋随笔》中说:“唐高祖以秦王之故,两子十孙同日并命,不得已而禅位,其方寸为如何?”李渊只好识相,只能知趣,他不傻,别以为他这个儿子干不出弑父的事情来。虽然如今上了年岁,无论如何,想当年也曾经是一位枭雄,好汉不吃眼前亏的光棍原则,久惯江湖的他,还是懂得的。尤其看到那个满身披挂,持矛带刀的尉迟敬德,他儿子李世民的最得力助手,必然是这次政变的武装力量总指挥,已经命令游船靠岸。
那一张铁青的脸,使他顿时清醒。第一,他不再是昨天的李渊;第二,他儿子也不再是昨天的李世民了。昨天的李渊要李世民死,这儿子绝活不成。同样,今天的李世民不想让李渊活下去,他这个老子也是必死无疑。李渊不得不承认自己输了,更不得不表示自己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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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的“苦迭打”(5)
第一步,他答应先确立其太子地位,马上昭示全国;第二步,他答应乖乖禅位当太上皇,保证退居二线,不碍手碍脚。有了这个许诺,裴、萧、陈三位又给他做足面子:“‘建成、元吉本不预义谋,又无功于天下,疾秦王功高望重,共为奸谋。今秦王已讨而诛之。秦王功盖宇宙,率士归心,陛下若处以元良,委之国事,无复事矣!’上曰:‘善,此吾之夙心也!”(《资治通鉴》)
李世民何等聪明角色,见好就收,马上跪下来,仰脸凑上去,吮吸老爷子的|乳头,表示不忘根本。这种效忠礼节,有点莫名其妙,如此匪夷所思的场面,当然相当可笑,也许李氏祖先,出身夷狄,有这样一种奇风异俗吧?
于是,李世民从玄武门这片“血泊”中,开始他“贞观之治”。后来,人们记住了“贞观之治”,而忽略了“血泊”,也就不去计较他的那些无法见诸光天化日的“慝”。
因为中国人对于统治他们的皇帝,要求其实是很不高的。你不杀他,他觉得万幸,你给他一口饭吃,他感到皇恩浩荡。经历了太多的庸君、昏君、淫君、暴君,居然在一筐烂苹果中,还有较为完好,说得过去的一个唐太宗,也属太难得,太稀罕,太金贵了。哪怕果皮上有些锈渍斑点,有些磕碰硬伤,也就不那么当回事,也就瑕不掩瑜,帮着他把历史的这一页翻了过去。
偶读近人陈寅恪的《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他谈到李世民的这次“苦迭打”时说:“惟唐武德九年###玄武门之变,太宗所以能制胜建成元吉者,其关键实在守玄武门之禁军,而旧史记载殊多隐讳,今得巴黎图书馆藏敦煌写本伯希和号2640李义府撰常何墓志铭以供参证,于当日成败所以然之故益了然可知矣。”
看来,这次“苦迭打”之关键,是玄武门禁军首领常何,史书都讳而不谈了。
这位李建成的部属,并非那天战场上的阵前倒戈、弃暗投明,而是早就被李世民所笼络,所收买,成为埋在玄武门的内应。李建成、李元吉在六月三日夜里,已经得到张婕妤的线报,获悉李世民已伏兵太极宫。明知阴谋,仍敢大摇大摆地进宫,他也是深信不疑玄武门是他的地盘,禁军听他的指挥,常何是他的嫡系。没想到,一进皇宫,状况丕变,立刻陷入腹背受敌的死地,只好交出性命。
可想而知,这个收买常何的过程,自非一天两天;这个将玄武门的控制权,牢牢把握在自己手中的过程,更非一年两年。唐太宗谋权夺位之心,与后代“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真理不谋而合的“苦迭打”准备,也就是王夫之所说的“慝”,早就烂熟于心,早就成竹在胸,早就准备无所不用其极,早就打算用同胞兄弟的血肉骸骨作垫脚石,登上九五之尊的宝座。
这就是伟大的唐太宗很不怎么样的一面了。
因此,我对于史,从司马迁的《史记》开始,无论过去的,还是后来的,当然更包括现在的,我都持半信半疑态度。可以读,不可以信,可以引以思考,不可以据以当真。大概没有偏见,无以成文人;没有矫情,难以成历史。所以鲁迅先生曾经说过的一句话,一部中国历史,概括起来,无非欺和瞒这两个字。细细想来,真是很有道理的。
也许,这话有点绝对,但有助于我们懂得,如何避免去做别人思想的奴隶。
胡椒八百石(1)
有一次,池田大作与汤因比谈起华夏文明,忽发奇想,问这位英国历史学家:阁下如此倾情古老的神州大地,假如给你一次机会,你愿意生活在中国这五千年漫长历史中的哪个朝代?汤因比略略思索了一下,回答说:要是出现这种可能性的话,也许会选择唐代。
“那么,必定是长安了。”
中世纪的长安,比现在的西安,大得多多,是当时顶尖级的大都市。
“不”,他说:“很可能在丝绸之路上的某个绿洲定居下来,那里更适宜我进行历史的思考。”
连接欧亚两大陆的广袤地区,虽然,由汉至唐数百年间,中原与边外,以及边外各族之间,断不了沙场厮杀,兵戎相见;不过,冷兵器时代的战争,对于环境的危害,远不如工业化三废的污染所造成的后果那么严重。所以,仗打完以后,地照样绿,天照样蓝,空气照样清新。
中古时期的西域,森林的蓄积,植被的完整,水土的保持,雪山的化融,河川湖泊的蒸发和补给,都还处于正常状态之中,因此,空气湿润,温度均衡,水草充沛,牛羊肥美。可想而知,这一带的游牧民族,过着逐水草而居的生活,食牛羊肉,饮葡萄酒,骑汗血马,跳胡旋舞,是多么的优哉游哉了。一个个体躯壮健,精力饱满,自不必说,性腺发达,肉欲强烈,也是不以为奇的事。加之没有汉民族那种封建礼教的束缚,自由自在,敢爱敢恨。当时,恐怕连整个大气层,都洋溢着荷尔蒙的味道。
所以,鲁迅先生1934年写给一位日本朋友的信中,不无遗憾地说到:“我为了写关于唐朝的小说,特地到长安去了一次。到那里一看,完全出乎意料之外,连天空都不像是唐朝的天空。”因此,绝不能以今天基本贫瘠的西部状况,来想象唐代的西域。汤因比先生不傻,选择唐代丝绸之路住下来,的确是个怪不错的主意。
应该说,介于欧亚之间的西域,是个出美女的地区,至今犹是。我曾做客于斯大林的故乡高加索,颇讶异于那里的女孩子着实漂亮。可能欧亚人种的差异,所形成的杂交优势,使得这个地区的女性,无一不出落得格外诱人。由此推想唐代那些发黑如漆,肤白如雪,胸满欲溢,像熟透了的苹果似的健妇;那些情窦初开,亭亭玉立,身材窈窕,热情奔放得不可抑制的少女,该是如何令男人们内分泌贲张,荷尔蒙乱窜了。
不过,这与汤因比先生无碍,如果实现他的理想,落户丝绸之路的某城某镇,碰上几位钟情的西域女子,擅不擅长个人化写作,敢不敢私语至脐下三寸,无关紧要,他憧憬的是唐代那豪迈慷慨,自由散淡,放任不羁,挥洒自如的浪漫生活。试想一下,将镜头对准汤因比先生,日出,雪山朝阳,仰天啸歌;清晨,葡萄架下,慢步行吟;正午,席地而坐,林间小酌;餐后,毡房微睡,一枕黄粱;傍晚,弦索弹拨,翩翩起舞;入夜,美女拥抱,耳鬓厮磨。这种惬意的生活,可比他在伦敦皇家国际关系协会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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