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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2部分(第1页)

“哼,什么万万不可,不把人送回去,你老爹我就得被人骂死。”

“磊之,紫薇是个烈女子,咱们真要把她送回去,她肯定会寻死,这不是把她往死路上逼吗?”傅闱劝道。

“不送回来,那咱家不就成了强抢民女的恶霸。”

“什么强抢民女,说得这般难听作甚,是咱们儿子优秀,人家非要跟着咱儿子。你自己又不是没有风流过,怎么净说儿子的不是。”傅闱怒道。

“他跟我一样吗,我待你们出自真心,他一个毛孩子,知道什么叫真爱。”

“爹,我不想紫薇被送回来,这也是真心的。”万远忙表态。

“真心?是真心才怪。”万磊白了儿子一眼,道:“知子莫若父,你生性善良,这是好的,不过有时候就是硬不下心肠。你担心那女孩被送回去后的不幸遭遇,这是出于同情,并非是真心。”

“爹教训得是,不过我还是不希望把她送回去,其中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我愿意自己一力承担。”万远抬起头,用一种少有的坚毅的眼神直视自己的父亲。

“磊之,人不来也来了,送回去并不是办法,我看她长得也不错,人也比较聪明,要不就先留下来看看合不合适。”傅闱又道,她并不是傻瓜,看出儿子是认真的,如果真把人送走,这是伤了儿子的心。

“留下来当童养媳吗?我们万家可不兴这一套。”万磊还是一口回绝了。

“不是童养媳,我的意思是先让她在学堂学习几年,看她是不是与咱们的儿子有缘。”傅闱略带求肯地说道。

万磊又是揉了揉额头,这才道:“留下来也不是不可以,不过不能住在我们万家,不然成什么样子。对了,还要通知她的家人。人家把女儿弄丢了,指不定要着急成什么样子。”

“是,我跟刘船长商量过了,暂时让她住在刘船长家,回头让她自己给家里写一封信,大东号回中原时再捎回去就是了。”傅闱见丈夫松了口,也暗暗地松了一口气,不过她心头的一块大石还是没有放下,只是有些话不能当着儿子的面讲,所以摆摆手示意万远先回去。

等儿子走远了,傅闱才走到万磊的身后,轻轻地给丈夫锤背,低声道:“磊之,这一次咱们儿子是认真的,那个紫薇小姐生病的这几天里,他都快急疯了。”

“毛都没长齐,就学人家谈情说爱,你是当妈的,这事得严管,别让他把小胜也带坏了。”

“咱们儿子就是优秀,人家好姑娘主动倒贴,我管得着吗。”傅闱手上的力道加重了,锤得万磊的骨头砰砰作响。

“轻一点,老胳膊老腿了,可经不起折腾。”

“什么经不起折腾,就你最能折腾。好好的中原不呆,偏偏要到这个猪不叨狗不啃的大东洲来受活罪。这事我们都不埋怨你了,你也不能事事都怪儿子,他也应该有自己的想法,也可以去追求自己喜欢的东西。”

“是我不好,我忙于事业,忽略了你们。”万磊不禁有些歉然,他知道,家人陪他一起来大东洲,其实也牺牲了很多。

“我们不怪你,不过我说一件事,你千万别生气。”傅闱说到这,见万磊点头示可,这才鼓起勇气说:“那个叫紫薇的女孩姓朱,叫朱紫薇,是朱允炆的女儿。”

“什么?!”万磊再次从椅子上蹦起来。

“都说好了不生气,还生气。”傅闱埋怨起来。

“这浑小子,真是太能给老子惹事了。”万磊一屁股坐回到椅子上,拐了故明皇室的公主,万远这小子真是给万磊长脸了,不过这事肯定难善了了。

要知道,万磊可是“夺”朱明的江山,现在他儿子又“抢”了人家的女儿,这事传出去,天知道会引起什么样的舆论狂潮。而且万远还自称对人家是真心的,以后万一真结了亲家,那真就是不是冤家不聚头了。

第490章 舍得?澹

像万远这样的年纪谈恋爱或许说有点早,不过在大华民国,这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了,很多家长想早抱孙子,儿子十三四岁就张罗婚事了。

万磊虽然不提倡这种童婚行为,不过也是希望国人早婚早育的,毕竟人口太少了,不多生一点怎么填满占领下来的万里疆土。特别是大东洲这边,更要鼓励生育,人多力量才大啊。

万磊揪心的是那个朱紫薇的身份,朱家与万家可以用仇家来形容,万公子跟朱小姐简直就是原创版的罗密欧与朱丽叶,两个人想要走到一起,那真要排除万难,不只是他们小两口,还要两家的家长共同努力。

当然,万磊不会因为朱小姐的身份敏感而棒打鸳鸯,不过他现在最紧要的事是要确定这两个小家伙是不是真的心生情愫,如果只是普通朋友关系,那他就省心了。不过从儿子的表现来看,他这一次是认真的。

儿女情长,英雄气短,万磊也是过来人,对儿子的婚姻大事是不会插手的。以后儿子如果真想娶朱家小姐,那他就不得不出面了,毕竟老一辈的恩怨归老一辈,跟后辈没关系,他只要提醒儿子这一场婚姻可能会面临的险阻,至于儿子如何选择,那就是他自己的事了。

虽然时近寒冬,不过仁州的气候还是很宜人,在军医和万远的悉心照料下,朱紫薇静养了几日,疟疾就好了。这天上午,阳光明媚,万磊组织家人一起出外狩猎,朱紫薇也在应邀之列。

可能是因为第一次出外打猎,也可能是因为第一次见到万磊,朱紫薇表现得很紧张,不过这一路上,她看到万家五口谈笑风生的随意样子,紧张的心情也舒缓了许多。

打猎,这对万家人来说,早已经如同家常便饭一般了,大东洲的野生动物虽然与中原的有异,不过大体上还是相近的,而移民者最喜欢狩猎的是一种大灰熊。因为这种大灰熊是杂食性的,经常跑到移民者的农庄来偷食,移民者们当然不会纵容这些大家伙。

与那些用弓箭和陷阱狩猎的传统猎人不同,移民者出去打猎都是拿枪去的,而且是成群结队的围猎,万家也不例外,万家五口加上朱紫薇再加上十个亲卫,十多号人骑着高头大马在一片山谷间围猎,不管是野牛野鹿野兔还是野熊野豹,全部用枪击杀,一个早上就猎杀了不下十头大型野味。

可能是第一次看到这种血腥的杀戮场面,也可能是第一次见识到枪支的威力,总之,朱紫薇脸色有点发白,看起来十分害怕,而她手上的那支小手枪一枪也未发,自然是一个猎物也没猎获。

“爹,我打到了一头熊,还有三头野牛。”万胜最喜欢这种狩猎活动,每一次他都要与父亲与兄长一较长短,不过他的枪法也不是盖的,他猎获的四头猎物都是一枪打中心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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