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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假王太叔弄庾氏(第1页)

俗语里常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犬不八年,鸡不六载。

意思是说再溺爱的狗,也不要养过八年,再玩赏的鸡,养的时间也不能超过六年。因为它们每天和人接触,人说话它们就在旁边听着,一举一动也都看在眼里。六年八载之后,人性渐通,没准儿会变成妖怪,闹出祸害人间之事。

在早期社会人们的眼里,狗一直是天上的星斗降世,可驱邪避祸,《春秋考异集》里就说过“狗,斗精之所生也”。

司马迁在写《史记》时,就把秦始皇杀狗课四门以御凶灾的事堂而皇之地记录下来。至于民间,狗血破妖法镇邪魍的说法似乎早就根植在了国人的心里。像后世摄制的异类影视中,持着桃木剑的道长总会备一盆狗血,然后百邪不侵。

如果非要将历史上的狗进行分类的话,应当以六朝以后的义犬、异犬、妖狗三种形态为据,而且,妖狗的形态在民间的记忆里更为强盛。

当然,这也与人们所熟知的“好奇害死猫”的猎奇心态有关。

东篱先生就讲过一个老狗化形为祸的故事。

说是会稽郡有一户姓王的人家,家主叫王太叔,在会稽郡的衙门里当着差。

东篱先生所处的时期,远不是后世流行的“学而优则仕”,即便三国时弄出了个九品中正制,但实际上能够参与社会治理的还是士族。

所以,从东篱先生讲到的王太叔在衙门里当差这件事情来推断,王家在会稽郡的底蕴还是有一定位置的,即便不是顶级的门阀士族,但也“往来无白丁”。像仆人成群,田产广布这些词用在王家身上是没有一点问题的。

王太叔六十岁的时候,他续弦娶了一个姓庾的女人,庾氏年轻又漂亮,两人配在一起是典型的老夫少妻,套用诗人的一句话说是“一树梨花压海棠”。

而且在那个年代,士族的生活是很疯狂的。经常置酒高会,将聚会和游山玩水相结合,与寻仙问道相结合,来填补内心的空虚。

即便是后人熟知的“竹林七贤”,其中的嵇康和向秀也是两个另类。野史说嵇康在树下打铁,向秀给他拉风箱,两人合作默契,本来也算是件雅事。可嵇康打着打着居然全裸出镜了,这就很难让人理解了。

虽说当时王太叔已经六十岁了,在娶得年轻貌美肤白大长腿的庾氏以后,呆在家里的日子并不多,经常性在外面过夜不回来,常常丢下庾氏一个人在家里,弄得庾氏是满腹的埋怨。

某天晚上,独守空房的庾氏忽然见王太叔推门回房了,还来不及等庾氏多说什么,便被王太叔一把推上了床榻。。夫妇俩恩爱欢好远胜往日,王太叔也像变了一个人一般,喜得庾氏是乐不至胜。

第二天早上,乐滋滋的庾氏招呼下人把饭菜端到后院,和晚间回来的王太叔还坐在一起,一同对饮小酌,琴瑟是相当的和谐。

可巧,平日里跟随着王太叔的一个长随回来了,正要向庾氏禀告家主安排的什么事情,到后院里撞见这一幕十分的吃惊,因为自己的家主的车驾还在后面,自己是先行一路小跑回来的。

长随来不及和庾氏说什么,扭头就往外跑。和王太叔汇合之后,急急忙忙地把自己看到的事情和王太叔说了一通。

王太叔听了也是很吃惊,自己不过是在外面溜达溜达,居然被人抄了老窝,这还得了,也就急匆匆的往家里奔。就像二郎神大战孙悟空的时候,大圣在灌江口溜达了一圈,对二郎神说,庙宇已姓孙。

等这边领着长随的王太叔进了门,那边与庾氏吃饭的王太叔也刚好从后院出来,两人在前厅院子里弄了个大碰头,两人都戴着个白色的纱帽,所穿的衣服和相貌包括手持的拐杖都是一模一样的。

眼见家里大白天的突然出现两个家主,王家的儿孙和下人都惊呆了。哪个是自己的父亲和祖父,哪个又是自己的家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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