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居正在给李幼滋的几封谈论改革的信中,更是明确表达了他革除百弊、振兴帝国的大志,他说:“今部署已定,以后仍当综核名实”。“核名实”,就是核查官员究竟能干不能干,干了多少?与他的官职相不相称?他说。不考核成绩,怎能知道一个官员有多少真才干?
他也清楚,此去前路,不会有真正的知己与盟友。敢为天下先者,从来就是“惊起却回头,有恨无人省”(苏轼词)。但这一切,他慨然受之,表示“一切付之于大公”,即便遭受怨恨诽谤,也无所顾忌(虽怨谤有所弗恤也)。
他决心要实事求是,正己肃下,自己带个好头。法律要求严惩的,虽是权贵,也不宽恕。凡是有才干可重用的人,虽是被人疏远无人理睬的,也不能遗漏(法所宜加,贵近不宥;才有可用,孤远不遗)。
说起来,张居正目前已位极人臣,若像严嵩那样以固宠为要,也可保一生荣华。但他不屑为之。人之为人,就在于有慨然丈夫之志。滔滔东逝水,已淹没了多少鼠辈,人岂可朝下走、贪小利、等同蝼蚁而耗完一生?
眼见得国家已经如病猫,何日得重见雄风?大丈夫怎能安坐?大明确实已到了一个关口。满天下只懂得如何做官,却不留意如何干事。国家养了官,却日日在扰民害民。这不是跟朱老皇帝淮右起义的初衷开起了大玩笑么?打碎了一个,又来一个,那么,当初浴血,又是何必?
国家养官,用的是来自老百姓上缴的税粮。养一个这样庞大的队伍,国家与百姓本来就不堪重负,而这个官僚群体要是再不干事,那作的孽可就大了!
大明时代的中晚期,不幸就是这个样子。庞大的官僚机器所谓的行政工作,可以说就是无数的“公文旅行”。比方说,某官上奏一件事情应该抓紧办,皇帝照准,“批红”让有关部院去办,部院便下文叫各省抚按去调查并办理。公文到了下面,如果事情难办,或有人请托,或部门利益有纠纷,这公文就可以无限期的被扣押住,不办也不回复,一拖几十年的也有。
张居正说:“各衙门批复需要办理的奏章,天天都有。然而公文虽勤,而实效极少。”以言官的工作而论,“言官议建一法,朝廷曰可,置邮(通过驿站)而传之四方,则言官之责已矣,不必其法之果便否也”。言官提议的新办法以文件形式发下去,是否好用,就无人过问了。就算是皇帝下旨催问效果,答复也仅仅是“正在采取有力措施”——让你皇上的文件也成一纸空文。
因此,在明朝,“一令之出,随则废弛”的事一点也不奇怪。
国家,就这样成了一架奇怪的机器。六部忙忙碌碌,公文雪片般往来,却没做一件实事。光见机器转动,不见产品出来。国家费尽心机征税,百姓如牛负重纳税,就供着这几万官员“过家家玩”。
这是一个纸糊的国家。无怪一个仅有10万骑兵的蒙古部落,就能把拥有270万常备军的大帝国打得鼻青脸肿。是船不坚炮不利吗?是大明的科技落后吗?是将士的勇气不如人吗?
只要想想,二万多文官、十万多武官、五万多吏员一天到晚忙的就是迎来送往、吃吃喝喝,有空了往公文上写写“正在采取措施”——我们还指望能够战胜谁?
嘉靖年间,着种堕政愈演愈烈。有的衙门有了官缺也隐瞒不报,等有了合适的亲戚朋友再来顶上。有的官员到京接受考核,不先到吏部报道,而是去钻营门路,趟好了路子再说。有的官员对任命不满意,就称病不领文书,直至任命作废,再去活动好的职务。
张居正对此忍无可忍,于万历元年,推出了著名的“考成法”。考成,就是考核成绩,做了还是没做,必须查得一清二楚。
考成法规定,六部和都察院必须将所有往来公文登记造册,每月底注销一次(检查是否办完)。除了例行公事、不必考察的之外(比方贺岁奏章等),其他凡是需要查询、互商、回报、督促检查的公文,都要另外造登记册一式二份,一份送六科备查,一份送内阁备案。六科根据这个登记册逐一检查,到下个月底陆续完销(落实办结)。这样,就能确保绝大部分事情不会拖过两个月再办完。然后,每半年再汇总核查一次,如有拖延没办完的,要开列清单报给内阁,并下文件到部追查,部里要讲明原因。第二年的每个季度,六科都要再对上一年没办完的事清查一遍,直到查明完销为止。
各省如果有拖延办事的官员,由部院举报;部院注销不实的,由六科举报;六科有隐瞒的,由内阁举报。所有的公务,只要逾期未完,负有责任的官员名单都将上报给内阁,由内阁拟旨查问。无正当理由而不办的,要给以惩罚。
这就是“声必中实,事可责成”——说办就必须来实的,事情才能办得成。
形成如此一个层层监督的网络,内阁对下面的办事效率和进展情况,就心中有数了。六科也有了正经事干,没功夫去胡说八道了。
这个办法,看起来没什么神奇,不过是把一个鸡蛋竖了起来。
但是,堂堂大明朝200年,谁也没想起这个鸡蛋其实是可以竖起来的。
即使是聪明盖世的朱老皇帝,也只是制定了一套要求公文备案的制度,也没想起来要制定相应的落实制度。
朱老皇帝白当了一回农民,他居然会不明白,驴子不抽它是不走的!
考成法出来后,兵部率先执行,其他的部院纷纷跟上,效果奇佳。万历三年正月,凤阳、广东、浙江三地的巡抚因上年未办结事而被罚俸三个月,全国官员震动。万历四年,地方抚按中有63人未完成134事,为此,郭思极等人因未完成11事以上而被夺俸。万历五年十一月,户部分员外郎贾实等48人因渎职而被勒令致仕。万历六年,共查上年应办的137件事,有76人被查出逾期。
考成法,点石成金了!
张居正以一人的意志与权威,终于终结了庞大帝国无效的“空转”。《明史》称,考成法一出,“自是,一切不敢饰非,政体为肃”,“虽万里之外,朝下而夕奉行”。万历六年户科给事情中石应该岳说:“考成之法一立,数十年废弛丛积、之政,渐次修。”万历时人沈鲤也曾说:“天下再无不奉法之吏,朝廷亦无制定了而推行不了的法律。”
张居正由此建立了极大的威望,中外无不瞻望其风采。
考成法为帝国的车轴加了油,张居正还对不大灵便的车轴也进行了修理。与考成法相辅相成的,还有以下几个措施——
首先是不拘一格选人才。
明朝的文官,出身有三种途径,一为进士、二为举人、监生、贡生,三为吏员。监生、贡生分别是由地方学官推荐,考入中央大学和省级大学的“大学生”。 吏员是通过服吏役而获得做官资格的人。明代农民、士兵家有两三男丁以上的,须抽一名能识字的到官府服役,为期三年,抄抄写写,跑跑总务。三年后,优异者可进入京城各衙门服役三年,而后就可做官了。这种做法实在堪可玩味——几乎是强迫普通的老百姓一定要做官了。
洪武年间,上述三类人都可当官。永乐以后,开始讲究文凭。“吏部用人专以资格”。提拔最快和能升到高位的,惟有进士;举人、贡生则多受限制,吏员更是不用提。部、院和地方正官,全部由进士出身的垄断(老百姓做官哪能那么容易)。
嘉靖皇帝曾经有意改正这一弊病,恢复“三途并用”,但实行了两年,各地巡按保荐上来的官员仍是“进士十之七八,举人百之一二,岁贡则绝不齿及”(《明会要》)。到了隆庆年间,更是发展到进士无论怎样的废物,都是一流人才。持有高学历文凭者,不分青红皂白都是香饽饽;文凭低一点的,则被视为无用之人。比如,进士出身的为政如果宽厚,往往被誉为爱民;若举人为政宽厚,则被斥为姑息养奸。进士为政严厉,被誉为精明强干;举人严厉,那就是暴虐无道了——天生的小媳妇,怎么也没个好!
此种选人办法,可谓比傻瓜还傻。其后果就是,一旦科举考中了进士,即大功告成,人人皆不再求上进,其中有卑劣的更是放纵自己,骄狂不可一世。未得到进士出身的,先天地就被定为劣等人才,注定升不上去,于是心灰意懒、得过且过。
这种“文凭=才干”的选干制度,根本就不是激励机制,而是反激励机制。导致士人在考试前,人人皆思进取、想报国。一旦考完,中了进士的就不用再努力了,有恃无恐;未中进士的,前途无望,纷纷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两种人都缺少认真干活的动力,国家哪里还有什么可用的人才?
幸亏当时还没有什么“进士后”学制,否则连进士也要“贱如狗”了。
早在隆庆年间,高拱就开始了用人方面的改革,要求“授官之后,则惟考其政绩而不必问其出身”。张居正主持内阁后,并不因人废政,继续执行这一政策,主张“良吏不专在甲科(进士),甲科未必尽良吏”。曾有明文规定,推荐官员“毋得偏重甲科”。h t t p : h i。 baidu 。 云 深 无 迹
为了对付官僚群体对新的选拔思路的抵制,他对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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