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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第1页)

到最后,组织上突然说(没有任何征兆)——其实是老顾打破沉寂,他说,组织上相信你。这让你如释重负。不,不光是如释重负,你简直是感激涕零。你终于得到结论,你最终被证明是忠诚的。

可是从这一刻起,出狱以后所有的那些安逸生活再一次离你而去。桂林南郊那幢带花园的公馆,花园里那几棵红豆树,佣人老黄和他的一家人,无疾而终的怀孕计划,还有巴黎——

突然之间,她好像一下子回到从前的日子,紧张,疯狂得近乎快乐。不是她再次找到革命,是革命再次找上她。

第十三条:假如他对这世界抱有同情,他必不是革命者。他应毫不犹豫地毁灭这个世界。他应仇视所有,且一视同仁。

按照老顾的指示,她像群力社其它同志一样,把这份纲领牢牢记在脑子里。他们不断背诵,逐条讨论。刚开始,她觉得这事多少有些可笑。可渐渐她就觉得不但不滑稽,而且确实有效果。语言是有力量的,它的确可以净化你,提升你,让你越来越坚强。当她软弱的时候——她不是一回到曹振武的身边就开始犹豫么?在南京,在桂林,她不断与自己辩论。在香港的码头上,她甚至起过阻止他上船的念头(可她不知如何开口,更不知如何解释这复杂的局面)。甚至在吴淞口邮轮停泊,等待快艇前来接他们的那一两个小时里,她还在怀疑这一切到底对不对,怀疑这一切是不是幻觉。她在船舷边还哭过,因为她憎恨自己的犹豫不决。阳光照耀她时,她口中喃喃有词,背诵纲领上的这句话(她记得那个洋场小开好奇地盯着她看)。

天已大亮。

她很少出门,她觉得自己像是个被遗弃的人。别人要求她藏身在贝勒路这间房子里,尽量少出门,尤其是白天。她想做点什么,但没人派事情给她,也很少有人来找她。邻居们觉得她大概是个弃妇,单身女人,白天窝在家里不少见,但夜里也不出门,整天都不出门,别人就会好奇。

他们告诉她,她在曹振武遇刺的同时失踪,报纸上连篇累牍报道她,到处是她的照片。毫无疑问,她会被当成重要的嫌疑对象。也许此刻她就在警备司令部的通缉名单上,也许连租界巡捕房的黑板上也钉着她的照片。只要稍微调阅一下档案,人家就会吃定她——龙华监狱一定有她的完整档案。

承租贝勒路房子的是林培文。冷小曼刚住进来时,他们告诉她这里是联络点,老顾也常来,就在过街楼的窗户前拉开桌子,骨牌倒在桌上,噼里啪啦,邻居一听到打麻将的声音,对楼梯上的陌生面孔就不太当回事。

林培文一副公子哥的派头,动辄夹着几本书,好像大学生。他这样的人,在外面租个房子,房子里放个漂亮女人,别人也不会奇怪。好吧,就算这女人看起来比他大几岁,也是个合乎情理的故事。顶多朝他诡秘地笑笑——年轻人,要当心这种女人。

后来就很少有人来找她。日子安静得几乎有些古怪,夜里她不大容易入睡,白天醒得晚。起来以后也不出门,多半时间坐在窗口发愣,恍恍惚惚就是一天。昨天夜里,他们又开始使用这个联络点。不管怎样,组织上并没有忘记她,组织上记得她在这幢房子里。老顾告诉她,前段时间暂停使用这个联络点,组织上考虑的是她的安全。

今天早上,她觉得自己又在渐渐活过来。她想还是不能这样消沉下去。她要再去跟老顾说说,她想要参加工作。她决定出去走走,她猜想要是再不出门,躲在这里,害怕被人认出来,她就真的会变成胆小鬼。她就会忘记该如何在大街上坦然行走,她就会害怕路上的陌生人,别人看她一眼她就手足无措。那样她就再也不适应城市地下工作。

她起来梳妆打扮,哪怕去八仙桥菜场买点什么也好啊。九点时她走出弄口,贝勒路就像往常那样行人稀少。烟杂店已开门做生意,日用五金杂货铺的门板还没卸下,伙计蹲在马路沿上漱洗。她站在弄堂口左右看,等着拦下第一辆路过的黄包车。

街上安静得出奇。阳光冷冷地照在她脚边,脸盆里的水泼在柏油路面上,嗤啦作响,好像那水正在急速地渗入地底下。像是所有的眼睛都在看着她,让她不自在。她安慰自己说,这是多日不出门的缘故。尽管这样,从旗袍底下,从她的膝盖往上,还是有一丝丝凉意让她直冒鸡皮疙瘩。

她觉得站在几十米开外的几个家伙,怎么看都不像好人。不像是寻常人。站在那里东张西望,一个煞有介事看着弄堂口墙上贴的行医广告,一个抄着手吸烟,还往马路这边看。

她扭头向南,决定到贝勒路那头的路口找车。

可在街角,她看到一个熟人。这人在对面街角,正向东转去。他忍不住又回头朝这方向望一眼。身前挂着一只照相机,她认出他来,可她不能确定对方认出他没有。她赶紧转身离开。

十二

民国二十年六月八日上午九时三十分

小薛又在心里告诫自己,不要盯着她看。他是无师自通的盯梢专家,他一个接一个更换跟踪目标,现在是船舷旁的那个女主角,可他想不出那到底是哪部电影。

要走在另一边,绝不能走在与目标同侧的马路上。不要跟在目标背后,那样,他们反而更容易脱离视线。走到街道对面去,与目标保持平行,可就算这样也很容易被发现。街上每个人的眼神都在鄙视你。你不由自主就偷偷摸摸起来,你连大大方方点根香烟都不敢,好像随便什么动作都引起跟踪目标的警惕。

他完全可以离开,坐火车去南京,坐小火轮去苏州。南京更好些。他甚至可以在南京找件事做。可他很快打消这个主意。他又能去哪里?他身上有半个法国人,半个广东人,还是个私生子。混血的亚洲城市才是他的故乡,这些城市才是私生子的故乡,香港、西贡、上海。可去香港和西贡也不解决他的问题,那还是他们的势力范围。根本原因在于,他不想动弹,他早已习惯这个城市,好像是它的寄生物。

浑身散发咖喱味的马龙督察说喜欢他。马龙班长告诉小薛,说他是新成立的法租界警务处政治部特务班长。他对小薛推心置腹,说他在法租界警务处一干就是七年,始终不能得到上司和同侪的赏识,这反倒让他变成警务处最廉洁奉公的西探。他看不起别的警务人员老是往赌场妓院跑,和帮会分子打得火热,所以别人也不拿他当回事。直到萨尔礼少校升任政治处长。他说少校是个好人,只要小薛做好这件事,少校会照顾他的。

他怎么可能不害怕?他们说这是一帮军火贩子。他一直想不明白,为什么就不能狠狠心逃出去。此刻,就在他险险被人家发现的一瞬间(昨天下午到现在这种情况已发生过好几回),在他赶紧扭头,转弯,走进一条弄堂,又转入弄堂底部的横弄时,忽然有一句话从他脑子里蹦出来:生是租界的人,死是租界的鬼。绝妙的格言,可以写在他自己的墓碑上,最好用一张纸条把这句话写下来,放在钱包里,如果他横死街头,希望有人会把这句话跟他一起埋到地底下。

昨天下午离开礼查饭店,特蕾莎把车开到西侨青年会门口,他们俩一起下车。在那里分手,她进门,他朝马路对面走去。

三十秒钟后,他想起人家要他办的事。他转回头来,悄悄跟在她身后。跟着她走进大楼(亏得西侨青年会从去年起向就华人开放)。

她走进更衣室,他从另一条通道走到游泳池角门边。刚进六月,气温并不十分适合下水。池里没几个人。他看见特蕾莎在水里忽隐忽现,就像是一条浑身绿白斑纹的鱼,泳衣的裙边在水里漂浮,就像是一种水生植物。她的腿在水里蹬踏挤压,就像是还在礼查饭店的床上。这一瞬间,他实在想象不出她的危险之处。她快活地在水里戏耍,快活地把自己灌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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