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听那边传来啪啪两声,似乎谁在掴谁的耳光。我心下正自惊疑不定,就听到张义吼道:贱人,为什么你不去死?滚!给我滚!
那女的哭道:好,我这就滚!我他妈也受够了!
张义歇斯底里地骂道:别从楼道滚,从窗台上给我滚下去!妈的,都给我去死吧!
我不知道他在发哪门子神经,只得勉强打起精神,喂喂的催他说话。张义似乎才想起自己还在跟人通过电话,就对着话筒吼道:我是穷光蛋,我没钱!一毛钱都没有!
我愕然无语,拿着手机完全僵住。张义换了一种语气,阴恻恻地说道:我告诉你,她死了最好,不然我每天晚上都要为她失眠。哈哈,死了好,死了好!大家都得不到了,这样才公平啊!哈哈哈……
张义在狂笑,可是笑声中又隐隐夹着悲愤之意,让人听来毛骨悚然,头皮阵阵发麻。我挂掉电话,身上的鸡毛疙瘩半天都没完全消失。
最后一根救命稻草被掐断了。我灰头灰脸地想。我不是没想过找别的熟人。在北京的,关系最铁的是老梁,可是自从阿飞案发,彩印厂贴上封条后,他就不知跑哪里去了,手机早已停机。至于阿飞,目前还在看守所呆着,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更是不可能帮我。其他的都是以前一些酒桌上认识的朋友,饭店倒闭后,各作鸟兽散,彼此都没联系过几回。那帮天南地北的老同学,大家都是中文出身,在平庸中自给自足,真正飞黄腾达做了达官贵人的,似乎还不曾听说。如果我找他们开口,几千上万的,估计没多大问题,可是这点钱够干嘛用呢?与其惹得怨声载道还济不了事儿,不如干脆闭嘴。
走在大街上,我脚下轻飘飘的,仿佛走在云端,这身边的世界,都那样的遥远,模糊,生份。我在电话里向报社领导请了一天的假,然后就挤上不知几路的公交汽车,一直坐到终点;下了车,又麻木不仁的爬上另一辆,然后又坐到终点……
就在我第三次要上车的时候,忽然听到有人在喊我。
地点是陌生的地点,这人却是熟悉的人。
是燕姿。
冬日的阳光下,她穿着孕妇服,肚子已经明显隆起。我颇觉意外,就微微一笑,问她最近过得可好。
燕姿的手放在肚子上,目光却放在我的脸上。过了半天,她才轻声说道:他在这附近买了套房子,就我跟保姆两个人住——我想……我想请你去家里喝杯茶,好吗?
这场爱情如狼似虎(118)
燕姿的住处是一套复式楼层,富丽堂皇,熠熠生辉。我坐在客厅沙发上,架起二郎腿,四处游目。那个保姆大约出去办事了,燕姿抓起一把正宗的巴西咖啡豆,放到台湾进口的仿古双铜木手摇磨豆机里,慢慢的研磨。稍顷,一杯热香腾腾的咖啡便端到我面前。
我喝了一口,赞道:很好!很小资!燕姿啊,如果这屋里再挖个壁炉啥的,就不仅小资,而且很中世纪,很贵族了。嗯,传说中的金屋藏娇原来就是这样,今天我真是长见识了。
我站了起来,故意装作刘姥姥进大观园的样子,这里瞧瞧,那儿摸摸,嘴里啧啧赞叹。
走了两步,燕姿忽然从背后将我紧紧抱住。我怔了怔,冷冷地说道:保持车距,以防追尾,行吗?把肚里的孩子压坏了可就不好了。
燕姿松开手,半天没吭声。回过头去,发现她脸色煞白,脸颊有泪无声无息地流淌。我心里一软,正要柔声问她怎么回事,随即瞥到她隆起的肚子,心里厌恶顿生,口气冷淡地说道:你现在小日子过得相当滋润嘛,哭什么呢。如果要哭,也别在我面前哭。你哭给那个男人看吧,他会哄你开心的……
我话还没说完,一件令我吃惊的事情发生了:只见燕姿忽然揭起衣衫,露出一对雪白浑圆的乳防!
曾几何时,这对乳防被我把玩过无数次,可谓熟极而流;现在虽然隔了几个月才重新浮出水面,也不至于让我吃惊。令人触目惊心的是,这对乳防上面居然布满了伤疤,一看就知道是用烟头烫出来的!以前饭店刚刚倒闭,我在心灰意冷之下,为了刺激自己的斗志,就用烟头在左臂上烫出一个“行”字,因此对这种伤疤很是熟悉。
我瞠目结舌地问她:他……他给……烫的?
燕姿扣好衣服,含泪点头:他是个开发商,刚跟我接触的时候,一副绅士的派头,可是自从怀孕后,他就开始骂我,打我,用烟头烫我……
想起她弃我而去的种种,我本要张口骂出活该两个字的,可看了她这梨花带雨的弱相,终是不忍,只叹了一口气,提醒她:这是家庭暴力,你可以去法院告他。呵,你如果老是逆来顺受,以后的日子可就麻烦大了。
燕姿哭出声来:我跟他只是同居,没有任何契约可以证明我跟他的关系,法律肯定不管的。
我的眼珠都快突了出来:什么?你没跟他结婚登记?那你也太天真了吧!你到底图他什么?你居然替他生孩子?嘿嘿,恐怕生下来的是个小狼崽吧,总有一天咬死你。
燕姿抹了一把眼泪:当初知道自己怀上后,我也想去医院打掉,因为我怕生了孩子他就甩掉我。可是B超发现是个男婴,他就坚决不同意我打掉。他给了我50万块钱,要是孩子顺利生下,他答应再加50万……
这简直是*裸的交易!我的胃里阵阵抽搐,恶心得当场就快呕吐了。燕姿,我曾经的同学,曾经的女友,一个漂亮温柔的江南女性,一个颇有魅力的售楼小姐,现在居然沦落替大款生孩子的地步!我不禁想起柔石的《为奴隶的母亲》,那里面的春宝娘为生活所迫,被丈夫典妻典到邻村地主家里,成为别人生小孩子的工具……可是,那是旧社会,春宝娘为了全家活命才咬牙做出的牺牲;现在是新时代,只有四肢健全,纵然难以大富大贵,混一碗饭吃还是轻而易举的,燕姿居然……居然……我完全无语了,只能在心里感慨人心的贪婪,物欲的膨胀……
定下神来,我就跟燕姿告辞。我说我得走了,你好好过日子吧,既然选择了这条路,就一直走下去,别回头,只要达到自己目的就行了,其它的可以忽略不计。
燕姿却一把拖住我,哭着说道:我受够了那个男人!等孩子生下来后,你就带着我,我们回南方吧!我身上已经有了50万,你要的话,我现在就可以全部拿给你!再过几个月,我还能再拿到50万……城哥,我们有了这100万,可以回老家买幢房子,开个店面什么的,再也不用在外面飘来飘去,看人眼色——这种日子,我已经过怕了!
我推开她,一脸厌恶地说道:你也太天真了吧,我们还能回到从前吗?从你搬出去以后,从你把行李放到那辆宝马车上以后,你就应该明白我们已经一刀两断了。呵呵,你走你的阳关道,我闯我的独木桥,燕姿,拜托你清醒一点好不好?嗯,不多说了,我走了。你好自为之吧!
说完我头也不回地推门出去。燕姿撵上两步,哭倒在沙发扶手上,她断断续续的泣道:你知道他为什么用烟头烫我吗?因为……因为有几天夜里,我在梦里面……喊……喊你的……名字……被他听到了……
我掩着耳朵走进电梯。
电梯缓缓下降,我感觉自己整颗心也在缓缓下沉,往冰冷的湖底下沉。走出电梯,我的眼眶似乎有些湿润。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也许燕姿本身谈不上十恶不赦,她不过是千千万万委身物欲的奴仆之一。
可是,我已无法原谅燕姿。道不同不相为谋,对她来说,幸福不是内心开出的野花,而是物质扭曲出来的盆景;而我,始终向往的是原生态的粗野质朴。比如,我会拒绝一个杯觥交错的酒会,宁愿去路边的大排档自斟自饮;我会拒绝跟一个油光满面的成功人士促膝谈心,宁愿去跟乡下一个饱经沧桑的老农联床夜话;我会拒绝跟一个长相漂亮迷人但内心空洞虚荣的女孩恋爱,宁愿去跟……
现在,拜天所赐,我恋爱的对象自然是桃花。想到了她,我猛然想起燕姿身上的50万。桃花……白血病……燕姿……50万……这些思绪纷至沓来,仿佛惊涛拍岸,让我浑身湿透,呆如木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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