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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第2页)

我把头一抬,动都不动,不理他。

“哈哈哈,别吃醋了。”小亮揽着我的腰,把我抱起来。

“把我放下来,这么多人看着呢。”

“那你算是答应陪我跳舞了?”

“不就跳支舞吗,有何不可,你立刻马上现在就把我放下来。”

音乐重新响起,这次放的是someone like you的舞曲版,节奏不是很快,不过小亮好像不是很适应。

“别管音乐了,我们随便跳吧。”小亮说。

我和小亮即兴跳着,随便说着。舞会快结束的时候,我不小心崴了脚,脚踝顿时就红肿起来。

“你怎么这么笨啊,不穿高跟鞋都能崴脚。”小亮帮我把鞋脱掉,向服务员要来一袋冰袋,小心敷着。

“是是是,我就是笨,笨到会喜欢你这个大傻瓜,你以为是谁害我崴脚的?”

“傻人总是有傻福,能娶到好媳妇。我承认,这个舞曲我不太熟练,你说吧,怎么补偿你。”

“不罚你跪键盘了,键盘多贵,就罚你晚上背我回去。”

小亮就背着我,步行回家。这条街的灯光不是白色的,是昏黄色的,穿透力不强,街道就被分成明暗交替的区域。现在是9月份,晚上的风带着丝丝凉意。丸子头扎得有点紧,我把头发解下来,让头发随意披着。我趴在小亮背上,听他不停地贫嘴。我们走过一条又一条的街,神情越来越恍惚,影子被留在身后,越来越长,也渐渐模糊。

他说他会疼我一辈子。

他说我们要永远在一起。

可时光,总是残酷。

我们新去的公司是周贤开的,我们被算计了。虽然后来有白木可姐姐出面,把事情解决了,可我没想到的是,周贤手里竟然有我的视频,更没想到视频竟然到了小亮手里。他失魂落魄了,哭了,看得让我心碎。他没有怪我,骂我,没多说一句,只是泣不成声。我不知道他会不会原谅我,但是我无法原谅我自己。往事如山,搁在我和他之间,不能释怀的不是他,是我,我原谅不了我自己,看到我深爱的人知道了事情真相后还假装不在乎,比杀了我还更让我难受、内疚。心结无解,走是我唯一的选择,还他自由空气,也让我自己的尊严有机会喘息。很多人在时间的流逝里忘怀往事,也有人在流年匆匆里让回忆更加清晰、不断伤害自己,让一天一天不断裂开的伤口去证明钻心刺骨的曾经,我希望小亮是前者,我希望他把我忘掉,去工作,去娱乐,去结婚,去生子。这一切的活动,不再有我的参与,把幸福留给你,让别人代替我疼你。至于我,我说过,我是深海里的鲨鱼,或许,只能是深海里的人见人怕的鲨鱼,可我最怕的,是阳光下的海豚,那么可爱受人喜爱,我比不过她们,只能徒劳地羡慕她们才有资格享受的幸福与快乐。

我走的那天晚上,小亮喝多了酒,躺在沙发上睡得很熟,虽然眼角的泪痕似乎总是热的。我找个毯子帮他盖好,把自己的行李收拾收拾,很多衣服带不走,也就都留下了,小亮卖了、烧了、或保留下来当个念想就都随他吧。我看着卧在沙发上的小亮,捂着嘴不让自己哭出来,留下一句我爱你,轻轻把门关上,离开了我和他共同生活几个月的公寓。

第 17 章

外面是黎明前的黑暗,月挂在西天角,残忍到没有一点缺口,路两边的枫燃烧着,大地上是随风掀动的黄叶。我来到火车站,坐在站外的长凳上,地面上散乱的塑料袋和被遗弃的报纸在风里滚动,我想买酒,让酒精把自己麻醉。可我知道,无论是我刚认识的林音,还是小亮,都不会希望我这么做。往下坠总是容易,坠得越深,眼前就越黑,直到再也看不见住在自己心里的那个人。只有往上走,走到有一天,自己可以站在那个人面前,不带着自卑,也不必逃避,只是笑着,或哭着,说一句好久不见,或者默然不语。

我暂时去了一家大排档工作,下午帮老板娘择菜和串羊肉串,晚上就去负责端盘子。老板娘是个心眼很小的暴脾气女人,在择菜的时候,有些菜确实烂到没法去吃,我如果把这些菜扔掉就会立刻得到一份训斥或挖苦,我低声下气只能连声说对不起,因为这是我目前仅有的工作,而那些肉串,用的根本不是羊肉,不过是串好以后刷上几层羊油罢了。晚上客人付钱的时候,她一分钱都不愿意退让,有一次两位客人一共花了77元,客人说就75元吧,老板娘横眉冷对摆出严阵以待的架势说什么也不愿意优惠这两块钱,为此客人还和老板娘大吵一架,惊动了警察。至于住的地方,我在一所教师公寓里租到一个地下室,平时就住那。地下室潮湿阴暗,皮肤过敏发红是常有的事,时不时窜出几只肥硕的老鼠,而蜘蛛网到处都有,窗户用发黄的报纸糊着,阳光照不进来,墙角有煤炭留下的污渍,唯一令人欣慰的就是地下室冬暖夏凉。

思念像是窗外的野草,日子溜过,野草已经和我一般高了。当我忍不住的时候,我会戴上帽子墨镜和口罩,回到小广场,踏在银杏的落叶上,走在细雪的飘摇里。小亮现在也经常在那,漫无目的地走,像是在流浪。我不敢见他,我总是躲在树后远远地、静悄悄地望着他。每多见一次,心就会剧烈地抽搐一次,可明知如此,我还是忍不住尽可能多看他几眼,如娥扑火,至死方休。在一个雪花把一切都葬送的日子里,我从广场一直跟着他,过了一个又一个红绿灯,走过一条又一条街,我跟着他来到我们最初见面的地点——那个超市。我多么想告诉他,我就在这里,我没有远走,可我没有勇气,这就好像是近乡情怯,尤其是自己落寞潦倒的时候。绕过几个专柜,我走到他对面,心紧张到像被一只有力的手紧紧握住,我感觉自己快要站不稳,喉咙干燥。小亮憔悴许多,无精打采,走路也不抬头,我们撞在了一起。我的东西散落一地。他说着对不起,帮我捡东西。他把商品放到我怀里,自始至终不曾抬头。他走了,从我身边擦肩而过。超市里放着《眉间雪》。我待在原地,说不准是庆幸还是难过。他在我身后越走越远,脚步声渐渐听不见了。广播里的《眉间雪》正放着:

江湖的尽头

是否只剩孤独

都怪我玲珑心思执念太过

以尘网自缚

在大排档的工作非常糟心,喝醉酒的男人总不安分,我制止他们却还要被老板娘奚落,似乎一个端盘子的女服员就天生该被客人骚扰而不能反抗似的。似乎在老板娘的眼里,我们这些人,为了钱,是可以什么都做的。再加上对小亮的思念总是像绳子一样束缚着我,我整夜整夜地失眠,闭上眼,就仿佛可以听见他那些并不高明的贫嘴和一点都不好笑的笑话,仿佛可以闻到他做的那些难吃到要死的土豆丝或者西红柿炒鸡蛋。我决定去北京了。我知道北京房价贵,可北京毕竟是首都,那里的机会应该多一些。

坐了整整12个小时的硬座,我孤身一人到了北京。刚来的那天,我裹着棉袄睡在地安门旁边的公园的长凳上,虽然又是初春,但晚上的寒风依旧刺骨。后来因为公园里还有其他无家可归的人,我觉得不安全,就干脆去网吧包夜,网吧里烟气缭绕,而我已经戒烟好久了,所以这烟味让我很不好受,晚上蜷在椅子里也只是勉强睡着而已。在北京流浪了几天,没钱洗澡,蓬头垢面,肚子一直在奏着交响乐,脚后跟像是灌了铅一样重。

后来在一个四合院租到一个10平米左右的一个小隔间,小到仅能放下一张床。这个小小的四合院有许多大房间,每个大房间又被分割成无数小隔间,里面住着从天南地北过来的各种各样的人。四合院破旧衰败,随时都要分崩离析,像一个立起来的纸质的木箱子,似乎经不起任何的风雨,实际上,它已经经过了太多的风雨,院子一角被雨水打磨得光滑的大理石就是见证,还有院子中央那颗两人怀抱粗的大槐树。晚饭后,许多人便坐在那聊天,操着各种方言,叽叽喳喳,烟鬼们这时候总会点着呛鼻的劣质烟大口大口吸着,妇女们袒胸露乳喂怀里的婴儿,周围乱跑着一群孩子,因为跑得太快而经常跌倒,吃了一嘴的泥。我不喜欢加入他们,可能因为我还太年轻,在他们中间实在是有代沟。我喜欢倚着门框,望着远处的落日,一点一点下降,最后被高楼挡住再也看不见,只留下昏黄或暗红的余晖渐渐融入夜的领地。

在这个小小的四合院里,离群索居的还有这样一些人,有个头发稀少的怪老头,每天天不亮就起床,坐在自家的门槛上,在烟斗里放上一些烟草,一吸就是一整天,不喜欢跟任何人说话,如果别人跟他打招呼,总会用恶狠狠的眼睛固执地盯着你好久,似乎在埋怨你打破了他的休息时光。除了夏天,他都是裹在一件颜色已经褪去好多的绿色军大衣里,大衣的衣袖已经磨损地很厉害,漏出里面皱巴巴的布料,他有养一只长满黑色斑点的白狗,这是我们院子里唯一的宠物,这里的人连自己的温饱都解决不了,就算养了宠物,猫啊,狗啊,鸟啊,没多久就都会突然不见,每每这些时候,有些人的肚皮都是鼓鼓的。这只大白狗没有名字,老态龙钟骨瘦如柴,身上的肋骨根根可见,但只要有生人靠近,就会瞪大了眼睛狂吠,白天,它哪也不去,就是趴在老人的脚下,半眯着眼,一动不动,最多也就是抖抖身子,或是舔一舔身上的虱子。在我搬到这里后,老人又在四合院住了两年,两年里,不见有儿女来看他,后来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冬天,静悄悄死掉了。后来我们帮他埋葬的时候,发现了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上面没写多少,只是说要给我留下一笔财产。我非常惊讶,两年里,除了在刚来的时候我帮他把大衣打了一些补丁,就再也和他没有交集了。可好像就是这样一件小事,他记了整整两年。

院子里还住着这样的一群女人,20岁露头,做着身体的生意,但不属于任何足疗会所或者夜总会,她们是一个组织,上线和下线的关系,没有固定的上班时间,平时和顾客都是电话联系,只要顾客打电话,再远都会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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