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后悔也后悔得太晚了。
你,要好好加油,成为翻译。
这是我现在唯一可以做的。
☆、第十一章
再会之歌(一)
陆晓筝坐在飞机上,贴着冰凉透明的玻璃,朝下望去。
原本她所居住的城市,正渐渐被云海吞没,已无法再看清城市的样貌。
这个她生长的城市,这个让她百感交集的城市。
“嘿,你舍不得啊?”
感觉后背被人拍了下,她转回头笑着说:“恩,有点,你不会吗?”
那人是和她一起去美国做交换生的同学陶古,他人很和善友好,这让她想起了外冷内热的穆槿熙。
陶古很爽朗,笑容很有感染力:“我可是男人,自然放得下思念咯。”
是啊,男人都是拿得起,放得下的吧。
那么,温琛也应该早就放下了这段情,只剩下自己还总是回味着这段刻骨铭心的记忆。
自那之后,她和温琛都没碰过面,也没联络过,像是两人从来不曾认识。
漫长的飞机行程因有陶古的陪伴,而显得并不是那么无聊乏味。
他很会说话,很会讨人欢心。她想,和他做朋友应该会很快乐的。
飞机降落,目的地芝加哥到了。
美国大街满满建筑同S市很像却又有些不同,但天空确实与和中国一般蔚蓝。
任何城与国,都被笼罩在这同一片天,而她与夏笙温琛他们,虽是相处异国,但是都正被同一层天空包覆着。
这让她有些忐忑的心,稍许平静了些。
走了会儿,她发觉这儿与S市最为相似的是,这也是一座被大海亲近的城市,多少让她有了些亲切感。
这儿穿着运动服跑步的人真不少,气色也很健康,这是与S市的人们有着最大的不同之处。
来到大学,门口望去很辉煌,在未来的几个月,她将要在这里度过。
跟着老师的带领,陆晓筝同几个交换生一并参观了遍整个校园,和在外面看过去的时候一样,很美很辽阔。
刚刚开始在这里住下的时候,她还是很不习惯的,可能有些水土不服吧。
身上发了些小红包,痒痒的疼疼的,很难受。
好像自从堕胎之后,身体就变得比以前敏感了许多。
大概是因为怕被母亲发现我流产了吧,所以也没好好养身体。
她当时骗妈说:我身体不舒服,所以要在家里睡几天。
妈妈也很善解人意的没有多问什么,但是看母亲的表情多半是不信她的话。
同宿舍的一个姑娘叫方蕊蕊,她也是交换生,晓筝和她关系还算不错吧,毕竟以后要相处好几个月的日子了。
方蕊蕊人缘很好,和陆晓筝很不同。
她也不知道为什么,大概与生俱来有着人家排斥的磁场?所以很多人并不是很愿意和她交谈,当然了那个陶古是例外。
也许,只是因为陶古对任何人都很好的关系,所以也感受不到她那种受人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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