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丫已经被推上了风口浪尖,甚至在紧要关头继任成为国王都是有可能。我对小丫肯定是不离不弃,那么任凭风高浪急,我也将站在小丫的身边。
来到这个异世后,我还从来没有给自己订下过一个目标,但现在的命运却如同是一个无形的推手,将我送到了现在的这样一个位置上。
我们道家修真之士,与天斗,与命斗,就是要将这乾坤阴阳,命理五行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如果说我来到这个异世是一种命中注定,那么我就必然会给这个世界带来一些改变。
现在我身为兽族的一份子,面对兽神帝国如此艰难的局面,是时候应该一肩挑起自己的重任了。如果说我以前不知道自己的目标是什么,那么从这一刻开始,我的目标就是振兴兽族,争霸天下,还兽族一个诺大的江山!
卷三 喋血雄关 第三十二章 再次启程
战场上的血腥拼杀,在无形中改变着我,小丫仿佛能够感受到我此时心中翻腾的凛冽杀气,伸出她白嫩的小手紧紧握住了我。我紧紧的回握了一下小丫,那种血脉相连的感觉,使我的心中仿佛有一个巨大的声音在回响:任谁都不能把我们分开,那怕是神也不例外!
我此时的样子十分彪悍,精赤的上身肌肉纠结,完全是一副标准的兽族勇士模样。此时的那些兽族战士,看着我的眼神也与先前有所不同,毕竟在刚才的一场血战中,我身先士卒的冲到圣级领域内与堂堂一个剑圣苦战,那么一副勇猛的模样已经深深印在了众多兽族的心里。
能够在一个剑圣的压力下,苦苦支撑近一个小时,我所表现出来的武勇,已经让这些兽族战士信服。更何况大家的眼睛雪亮,给萨博造成最大消耗的,正是因为我不停向萨博发出的掌心雷,而且,我是唯一个有能力硬接萨博一剑而没有饮血当场的兽族。
诚如我所说,只有战场才是我和这些兽族战士互相证明自己价值的地方。和萨博的这一战,兽族战士们已经向我展示了他们不怕牺牲的铁血作风,而我也以自己的实力,赢得了这些兽族战士的尊重。可以说,经此一役后,我和那些狼骑之间本来隐隐存在的一丝敌意,现在已经化为无形。从这一刻起,我这个联队大队长地职位才算是被正式认可。
我们这支联队此行的目的是紧急救援金汤要塞。但碰到萨博这样的一个圣级而展开血战后 面对如此巨大的伤亡,我们也不得不停下来休整。
我受伤虽重,但仗着身体强壮,完全能够支持住。现在我急着要见哈里发,毕竟对于眼前地这样一个局面,我们有太多的话题要谈。
在萨博的追杀下,格里雄重伤未醒,而哈里发也几乎累到脱力,虽然他的伤势没有我重,此时的精神却不如我。
从哈里发的口中我知道。原来他们是在今天傍晚时分被萨博给堵上的,当时这名圣级二话不说就挥剑直上,好在格里雄和哈里发地身手都不差,不至于这么简单就折在萨博的剑下。
跟随着哈里发他们的还有二十余名亲兵,全都是兽族的精英,在这些亲兵的死命掩护下。格里雄和哈里发且战且退,勉强算是安全的退回到了兵站。
有了兵战地三百狼族相助,哈里发他们又可以多抵挡一段时间。只不过巨大的实力差距,还是使兵站毁在了萨博的剑下。格里雄在和萨博拼老命时。挨了他的重重一击 当场昏迷不醒。哈里发拼尽全力将格里雄抢了出来,骑上多足马就向回程逃窜。等到萨博将那些拼命阻止地兽族全部放倒后,再追击哈里发时,恰好我的大军赶到。这一幕可说是惊险致极。如果我晚来个一柱香时间,恐怕等着我的就是格里雄同哈里发的尸体了。
这萨博确实强悍,他是在不停歇的战斗后,才被我地大军给围上。
毁掉一个有三百兵力的兵站,对萨博来说也是一种不小的损耗,如果我们碰到的是处于最佳状态的萨博,他也许会给我们带来更大的伤亡。细想一下,也许正是因为萨博知道自己已经有了不少消耗,无法躲过鹰族空军的追击,才最终决定和我的大军拼死一战吧。
不管怎么样。能够把这圣级干掉,总算是出了胸中的一股恶气。
堂堂一个圣级,居然为了一把剑而委身做刺客,更惨的是为此送掉了性命,估计萨博地遭遇要是被其他圣级知道,一定会感叹他这样的圣级,怎么会落得这样一个身死异乡的下场。至于那把“阿基隆斯之剑”,我则是老实不客气的收下,这样的一件高级魔法装备,也够资格成为我的收藏品了。
好在哈里发安然无恙,我还有机会将兽族出了叛徒的事告诉给他。
听到这样的一个消息后,哈里发也感到震惊,毕竟被自己的同族给出卖,并不是一件好受的事。
按哈里发回想,当时参加圆桌会议的兽族超过百名,他和格里雄是在众目睽睽的情况下赶返金汤要塞,可以说任谁都有资格做这个兽族的叛徒。对此,我和哈里发都不能妄下判断,到底是谁在向人类传递消息。
不过从种种迹象表明,人类这次的进攻,已经是策划了好久,既然帝都都可以有人类的内奸,那么金汤要塞会不会也有兽族投靠了人类?
万一在攻城时有叛徒反戈一击,那么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一想到这里,我和哈里发的屁股就有些坐不住了,唯今之计只有一面向大长老汇报,一面赶紧飞奔金汤要塞,早做提防。
哈里发的伤势并不重,只不过是狂化后的脱力现象严重,毕竟面对一个圣级的偷袭,压力实在是太大了。格里雄的伤势就要重多了,他是结结实实的挨了萨博一剑,剑气已经冲入他的体内,造成了极大的破坏。如果不是格里雄的身子骨十分强健,就算饮血当场也是有可能。
虽然现在格里雄没有性命之忧,却也没办法再进行长途奔袭。再加上现在联队中伤员众多,势必影响行军的速度,现在军情紧急,可容不得我们在这里拖拖拉拉,当即我就做出决定,两名随军的辅助祭祀,带领二十支狼骑小队,三支鹰族小队,借助兵站的残留建筑,就地照顾伤员。等到后续的大部援军到达后,必须妥善安排好伤员后,再随大军一起奔赴金汤要塞归队。
留下两百余名兽族精兵,再加上两名辅助祭祀坐镇,照顾这一百多重伤号,也算是能够让我放心了。
安排好这一切后,我只是猜做了一下修整,就带着剩余的一千五百余名兽族精兵,风尘赴赴的向金汤要塞赶去,哈里发也随军而行。
一路上,我的心头有些忐忑不安,身为一代名将的格里雄因为养伤不得不暂缓回到要塞,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萨博的刺杀行动也不算完全失败,我们兽族现在不得不在没有格里雄坐镇指挥的情况下,力敌人类的八十万大军!
卷三 喋血雄关 第三十三章 金汤要塞
这一次的急行军,路上没有遇到什么波折,我们日夜兼程,终于在五天之后到达了金汤要塞。
金汤要塞位于十万大山的入口处,两条绵延有千里的绝壁,将十万大山隔绝在了奇迹大陆的最西端,任何想进入十万大山的种族,都必须经过两条绝壁交汇处的火焰峡谷。
火焰峡谷长有百里,两头细中间宽,形如仿锤,也有一点像跳动的火苗。想传在神话时代,矮人之神普罗米修斯用他的无边神力,在隔绝十万大山的绝壁上开凿出了这么一条百里长的峡谷,将文明的火种从十万大山传递到了这片大陆的每一个角落。当然,在知道了普罗米修斯的真实身份后,我对这个传说持怀疑态度。
火焰峡谷两头的出口并不算大,差不多只有百米,但在峡谷正中却是一片十分宽广的地带,两壁之间的距离足有三千余米,而金汤要塞就正座落在这里。
据说,在峡谷的正中有一个地脉火泉,在矮人族的帮助下,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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