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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第1页)

第五章 上中学

我已经说过,我结婚的时候是一个中学生。我们三兄弟都在一个学校读书。大哥的班次最高,和我同时结婚的二哥只比我高一班。我们两人因为结婚耽搁了一年;二哥所受的影响更坏,他竟因此辍学了。天知道有多少青年遭受了和他一样的厄运。只有在我们当前的印度教社会里,才有读书和结婚并行的现象。

婚后我仍然继续念书。学校里的人并没有把我当傻子看待,我总是很得师长们的宠爱。学校当局每年都给我的父母寄来我的成绩单和操行单;我从来没有得过坏评。事实上我在第二年考试以后还得过奖,到了第五和第六年级,则分别得到了四个卢比和十个卢比的奖学金。我所以取得这些成绩,与其说是由于我的用功,不如说是由于我的运气。因为奖学金并不是为所有的人而设的,而是保留给卡提亚华的索拉兹地区的优等学生;而当时在四、五十个学生的一个班里,来自索拉兹的孩子不会有多少。

就我自己所记得的,我对自己的才能并不怎么自豪。我在得到奖品和奖学金时,常常是很惊讶的。然而我对于自己的操行,却是小心维护、惟恐不周。只要一点小小的过失,便会使我流泪。当我应当受到、或者老师认为我应当受到责备的时候,我是受不了的。我记得有一次我受到了体罚。受罚我倒不怎么在意,我所难过的是别人以为我是罪有应得。我伤心地哭了起来。那时我还在一年级或二年级。我在七年级的时候,又发生了另一件这样的事。当时的校长是度罗伯济·叶杜吉·齐米。他很受学生欢迎,因为他严于纪律,而且教导有方。他把体育和棒球的课程都列为高年级男生的必修科。这两样我都不喜欢。在它们被订为必修科以前,我从来没有参加过什么运动,不管是棒球还是足球。我对运动抱着规避态度的原因之一是害羞,现在我知道这是错误。同时我有一种错误的观念,以为运动和教育没有什么关系。现在我才懂得体力的训练和智力的训练在课程内应受同样的重视。

不过话说回来,我虽然不大参加运动,我的身体却不见得衰弱。因为我从书本上得知露天作长时间散步的好处,我喜欢这种意见,并且养成了步行的习惯,至今不衰。由于这种散步,使我具有相当强健的体格。

我所以不爱好运动是因为我热切希望看护我的父亲。每天散学以后,我便赶快回家去侍候他老人家。运动成为必修课程,正好直接妨碍了我服侍父亲的工作。我请求齐米先生免除我的体育课程,以便我有时间侍候我的父亲。然而他竟置之不理。碰巧有一个星期六,上午上课完了,但在下午四点钟的时候,我却得从家里赶回学校去上体育。我没有表,而那天又是阴天,我把时间弄错了,赶到学校的时候,学生们全都走了。第二天齐米先生检查点名簿,发现我曾缺席,便来问我旷课的原因,我只好据实以告。他不相信我的话,罚我交纳一个或两个安那(现在我不记得是多少了)。

我竟然被人说成撒谎!这使我极为伤心。我怎样才能证明自己无辜呢?我想没有办法。我因极端痛苦而大哭起来。我从此便晓得:一个诚实的人也必须是一个谨慎的人。我在学校犯疏忽的错误,这是第一遭,也是最后一次。我还依稀记得罚款最后是被撤销了。免除运动的事当然获准了,因为我父亲亲自写了一封信给校长,说他需要我在散学以后回家。

虽然没有因为忽视运动而吃亏,可是因为在别的方面忽视了,直到现在还受罚。我不知道从那里得到这么一个观念,认为书法并不是教育的必需部分,这种观念一直到我去英国的时候还保持着。后来,特别是在南非的时候,我看见当地的律师和生长在那里并在那里受教育的青年所写的字体都很秀丽,自己感到惭愧,并且悔恨自己的疏忽。我认为字写得不好应该被当作是教育不完善的一种迹象。以后我曾力图改善我的书法,可是已经太迟了。我永远不能弥补年青时候的疏忽。希望每一个青年男女从我的事例中吸取教训,应该懂得好的书法乃是教育的必需部分。现在我有这样的意见:小孩子在学写字以前,应该首先教他画画。应该让小孩子看图识字,如同观察不同的事物如花、鸟等等,等他学会了画东西再教他学写字。这样他就会写得一手好字。

我在学校时还有两件事值得记述。我因为结婚耽误了一年学业,老师为了弥补我这种损失,让我跳了一班——通常只有勤奋的学生才能得到这种优待。因此我在三年级只念了六个月,期考以后便跳到四年级,跟着便放暑假了。四年级以后,大部分的课程都用英文讲授。我发觉自己如坠入五里雾中。几何是一门新的功课,我觉得相当吃力,用英文讲授,就使我更感困难了。教员讲得很好,可是我却听不懂。我常常失掉信心,想要回到三年级去,因为感觉把两年的课程并为一年,未免野心太大了。然而这样做不但自己丢脸,老师的面子也过不去;因为他看到我还勤奋好学,才推荐我越级。这种怕双方都失面子的思想使我坚持下去。后来,由于我的努力,学到欧氏几何第十三定理的时候,我忽然感到一切都很容易。一种课程,如果只要求单纯运用一个人的推理能力,就不是很难的课程。从此以后我便觉得几何是一门容易而有趣的功课了。

梵文就比较困难了。几何是不凭记忆力的,但梵文却是处处需要死记。这门功课也是从四年级开始,我一进入六年级,便有点灰心了。教员是一个严厉的人,我认为他是在强迫学生念书。教梵文和波斯文的先生颇有一种互相竞争的味道。教波斯文的先生比较温和。学生们常常互相议论说波斯文非常容易,说波斯文教员很好,很能体谅学生。有一天,我因怕难,就跑到波斯文班上去听课。梵文老师很难过,把我叫到他的身边说:“难道你忘了自己是毗湿奴信徒父亲的儿子了吗?怎么连自己的宗教的文字都不学了吗?如果你有什么困难,为什么不来找我?我要尽力把你们的梵文教好。只要你继续读下去,你就会发现其中有无穷的趣味。你不要灰心,还是回到梵文班上来吧。”

他这种亲切的态度使我惭愧。我不能不尊重老师的关怀。时至今日,我一想起克立斯纳商卡·潘提亚,感激之情便油然而生。因为当时我如果没有学会那一点点梵文,我便很难有研读经典的兴趣。事实上,我还深深懊悔当时未能获得更加透彻的梵文知识,因为我从此认为每一个印度教徒的男女青年,都应当好好学习梵文。

现在我的意见是:在印度所有高等教育的课程里,除了当地的语文之外,都应当有印地文、梵文、波斯文、阿拉伯文和英文。大家不必要为这许多语文课程所吓倒,我相信,如果我们的教育更加系统化,而孩子们又卸下了以外国语文为进修的媒介,学这些语文就不至于成为一种令人厌倦的任务,反而感觉有无穷的乐趣。学会了一种科学的语文知识,就会使得其他语文的知识学起来比较容易了。

事实上,印地文、古遮拉特文和梵文可以算是一种语文,而波斯文和阿拉伯文也算是一种。波斯文虽然属于雅利安语系,而阿拉伯文则属于闪语系,两者之间还是有一种密切的关系,因为这两种语文都自以为是起源于伊斯兰教。我认为乌尔都文并不是一种独立的语文,因为它采用了印地文的文法,大部分的语汇则取自波斯文和阿拉伯文;谁要学好乌尔都文,就必须学会波斯文和阿拉伯文,正如学好古遮拉特文、印地文、孟加拉文或马拉提文,必须学会梵文,是一个道理。

第六章 一个悲剧(上)

我在中学时代,在不同的时间里,有两个人可以算得上是我少数的几个朋友当中比较知己的。我和其中一人的友谊,并不长久;不是我抛弃他,是因为我结交了另外一个朋友以后,他就不同我往来了。我和这第二个朋友的关系是我一生中的一个悲剧。这种友谊为时甚久。我是在一种革新者的精神中和他结成这种友谊的。

这个同伴本来是我哥哥的朋友。他们是同班同学。我知道他的缺点,但我却把他当作一个忠实的朋友看待。我的母亲,我的大哥和我的妻子都警告我,说我交上了一个坏朋友。为了保持做丈夫的尊严,妻子的警告我不听,但我却不敢把母亲和大哥的意见置之度外。然而我却为那个朋友辩护,对他们说:“我知道他的确象你们所说的,有缺点,可是他也有你们所不晓得的优点。他不会把我带坏,因为我和他交朋友正是为了改造他。如果他能改正,我相信他一定是一个有为的人。请你们不必为我担心。”

我想我的话并没有使他们满意,但他们却接受了我的解释,不再过问了。

后来我才晓得我的想法错了。一个革新者不应和他所要改造的朋友保持过于亲密的关系。真正的友谊是精神上的一致,这是人间少有的事情。只有气味相投的友谊,才是有价值而持久的。朋友是彼此互相影响的,所以在交谊中几乎没有改造朋友的余地。我以为一切排他性的亲密的关系都应当避免,因为人容易接受坏的影响,却不容易接受好的东西。而且凡是要和上帝做朋友的,必须孤独,不然就得和全世界的人为友。我的见解也许是错误的,然而我想要启发亲密友谊的企图算是失败了。

当我初次遇到这个朋友的时候,拉奇科特正浸沉在一种“改革”的热潮中。他告诉我说,我们的许多教员背地里吃肉喝酒。他还举出拉奇科特许多有名的人,也是同属一伙,而且其中还有一些中学生。

我既惊讶而又难过。我请他将这些事情的原委告诉我。他解释说:“我们是一个孱弱的民族,因为我们不吃肉。英国人所以能够统治我们,就因为他们吃肉。你知道我的身体很强壮,我也跑得很快,这也是因为我是一个肉食者。吃荤的人不会长血瘤,有时即使偶然长上了,也好得快。我们的老师和其他知名人士并不是傻子,他们所以吃肉是因为他们知道吃肉的好处。你也应当这样做。试试看,不要紧。你不妨试一试,看看效果怎样。”

他为肉食宣扬的这些话,并不是一次说出来的。这是我的朋友随时想要说服我的长谈中雄辩的精辟之处。我哥哥已经坠入彀中,因此他就支持我的朋友的论据。我同我的哥哥和那位朋友比较起来,身体的确衰弱得多。他们都比我结实、强壮、勇敢。这个朋友的技能把我迷住了。他能作异常迅速的长跑,并且擅长跳高和跳远。加在他身上的体罚,无论多重,他都不在乎。他常常向我表演他的技能,正如一个人当看见别人具有自己所没有的才能时,常常为之神往一样,我也为这个朋友的技能所迷惑。这使我产生了一种强烈的欲望,想赶上他。我几乎既不能跳也不能跑。我为什么不应当象他那么强壮呢?而且我是一个胆怯的人:我怕贼,怕鬼,怕蛇;这种恐惧常在我的心中萦扰着。夜里我不敢到室外走动。黑暗对于我是一种恐怖。我几乎不能在黑暗里睡眠,因为我恐怕这一边来鬼,那一边来贼,另一边又来蛇。因此,如果屋里没有灯光,我就不能入睡。我怎么能够把这些恐惧告诉睡在我身边的妻子呢?那时候她已经不是小孩了,是一个青年了。我知道她比我胆子大,我也自感惭愧。她不怕蛇和鬼,什么黑暗的地方都敢去。我的朋友抓住了我这一切弱点。他告诉我,他能用手抓住活蛇,不怕贼也不相信鬼。而所有这些,自然是由于吃肉的结果。

在我同学里面流行着古遮拉特诗人纳玛德的一首打油诗。这首打油诗是这样的:

英人雄纠纠,

印人何其小;

肉食者治人,

颀昂寓奇妙。

我受了这一切的影响,终于屈服了。这时候我才渐渐相信吃肉是好的,以为它能使我身强力壮,胆识过人;以为如果全国一致肉食,便可将英国人打倒。

于是我们便选定了一天,开始我的体验。这件事必须秘密进行。我们甘地这一族都是毗湿奴信徒。我的父母更是笃信所宗。他们经常到哈维立神庙去参拜。我们家族有自己的神廟,古遮拉特盛行耆那教①,其影响随时随地都可以感觉到。古遮拉特的耆那教和毗湿奴信徒反对和厌恶肉食的情况,是印度的任何地方或印度以外地方所没有的。我就是在这种传统中生长的,而且我极端孝顺我的父母。我知道他们一旦获悉我破戒吃肉,他们就会吓坏。况且,我之热爱真理使我极为谨慎。当时我并不是不知道,如果我吃起肉来,就等于欺骗了父母。然而我的心思却倾向于“革新”事业。我并不是要顺从口腹之欲,我并没有想到肉食有什么特殊的好滋味。我只是希望我自己和我的同胞得以强壮勇敢,这样就可以打倒英国人,使印度获得自由。“自治”这个字,我还没有听说过。但我已经明白自由的意义。我之热中于“革新”蒙蔽了自己。而且既然是秘密进行,我自己说服自己:仅仅把所做的事隐瞒着父母,并不能算是违背真理。

①耆那教(Jainism)旧译景教,在印度的创立,几乎与佛教同时。它提倡刻苦牺牲,除去物欲,自救而不为世俗所累。它有五个信条:一宜真言,二尚清贫,三不杀生,四不偷窃,五守贞洁。所以耆那教的教义和佛教、印度教都有共同之处——译注。

第七章 一个悲剧(下)

这一天终于到了。我当时的心情是很难充分描述的。我一方面抱着“革新”的热望和好寄的心理,另一方面却又因为象窃贼一样地干着这不可告人的勾当而感到羞愧。这两种心情那一种占优势,连我自己都分辨不了。我们到河边去找一个偏僻的地方,在那里我生平第一次看见了肉。我们还带了从面包店买来的面包。这两样东西我都吃不出什么味道来。那天的山羊肉粗糙得象牛皮一样,简直无法下咽。我实在受不了,不得不抛下走开了。

那天晚上我很难过,作了一夜的恶梦。每一次快要睡着的时候,总觉得好象有一只活山羊在我的肚子里苦苦地哀叫,使我懊悔地惊跳起来。然而我又安慰我自己说,肉食是一种责任,于是又觉得泰然心安了。

我的朋友是不肯轻易罢休的。现在他为我预备了许多荤菜,看起来真是色香俱全。至于我们聚餐的地方,已经不再是河边的僻处了,而是在一栋政府宾馆的餐厅里,桌子椅子应有尽有,是我的朋友和那里的大厨师特别布置的。

这种诱惑果然生效了。我不再厌恶洋面包了,我也不再为山羊而有所悯,而且变得好吃荤菜,虽然并不特别喜欢吃肉。这样继续了大约一年之久。但是统共也不过吃了五、六次荤菜席,因为政府宾馆并不是天天开放的,经常备办那么多贵重而美味的荤菜,显然也有困难。我没有钱来支付这种“革新”,所以每次都是我的朋友出钱。至于他的钱是哪儿来的,我就不得而知了。可是他总是弄到钱,因为他决心使我成为一个肉食者。然而他的能力终归有限,因为后来这种饮宴就越来越少,中间的间隔也越来越长了。

我每一次前赴这种秘密酒宴的时候,就不在家里吃饭了。我的母亲自然要叫我吃饭,而且问我为什么不想吃饭。我总是对她说:“我有点消化不良,今天我没有胃口。”这样的托词,使我很不安;我知道我在撒谎,而且是在向母亲撒谎。我也知道如果我的父母晓得我已经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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