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如麻的爷爷,打死“痨痨四”之后,左轮手枪掉在地上,他的胳膊像死蛇一样垂着,再也无力抬起来了。
父亲从地上捡起手枪,插进腰里,扯扯如醉如痴的爷爷,说:“爹,回家去吧。爹,回家去吧……”
“回家,回家?回家!回家……”爷爷说。
父亲拉着爷爷,爬上河堤,笨拙地往西走去。八月初九的大半个新月亮已经挂上了天,冰凉的月光照着爷爷和父亲的背,照着沉重如伟大笨拙的汉文化的墨水河。被血水撩拨得精神亢奋的白鳝鱼在河里飞腾打旋,一道道银色的弧光在河面上跃来跃去。河里泛上来的蓝蓝的凉气和高粱地里弥散开来的红红的暖气在河堤上交锋汇合,化合成轻清透明的薄雾。父亲想起凌晨出征时那场像胶皮一样富有弹性的大雾,这一天过得像十年那么长,又像一眨么眼皮那么短。父亲想起在弥漫的大雾中他的娘站在村头上为他送行,那情景远在天边,近在眼前。他想起行军高粱地中的艰难,想起王文义被流弹击中耳朵,想起五十几个队员在公路上像羊拉屎一样往大桥开进,还有哑巴那锋利的腰刀,阴鸷的眼睛,在空中飞行的鬼子头颅,老鬼子干瘪的屁股……像凤凰展翅一样扑倒在河堤上的娘……拤饼……遍地打滚的拤饼……纷纷落地的红高粱……像英雄一样纷纷倒下的红高粱……
爷爷把睡着走的我父亲背起来,用一只受伤的胳膊,一只没受伤的胳膊,揽住我父亲的两条腿弯子。父亲腰里的左轮手枪硌着爷爷的背,爷爷心里一阵巨痛。这是又黑又瘦又英俊又有大学问的任副官的左轮手枪。爷爷想到这支枪打死了任副官,又打死了方七、“痨痨四”,爷爷恨不得把它扔到黑水河里,这个不祥的家伙。他只是想着扔,身体却弓一弓,把睡在背上的儿子往上颠颠,也是为了减缓那种锥心的痛疼。
爷爷走着,他已经感觉不到自己的腿在何处,只是凭着一种走的强烈意念,在僵硬的空气的浊浪中,困难地挣扎。爷爷在昏昏沉沉中,听到从前方传来了浪潮一样的喧嚷。抬头看时,见远处的河堤上,蜿蜒着一条火的长龙。
爷爷凝眸片刻,眼前一阵迷蒙一阵清晰,迷蒙时见那长龙张牙舞爪,腾云驾雾,抖搂的满身金鳞索落落地响,并且风吼云嘶,电闪雷鸣,万声集合,似雄风横扫着雌伏的世界;清晰时则辨出那是九十九支火把,由数百的人簇拥着跑过来。火光起伏跳荡,照亮了河南河北的高粱。前边的火把照着后边的人,后边的火把照着前边的人。爷爷把父亲从背上放下,用力摇晃着,喊叫着:
“豆官!豆官!醒醒!醒醒!乡亲们接应我们来了,乡亲们来了……”
父亲听到爷爷嗓音沙哑;父亲看到两颗相当出色的眼泪,蹦出了爷爷的眼睛。
爷爷刺杀单廷秀父子时,年方二十四岁。虽然我奶奶与他已经在高粱地里凤凰和谐,在那个半是痛苦半是幸福的庄严过程中,我奶奶虽然也怀上了我的功罪参半但毕竟是高密东北乡一代风流的父亲,但那时奶奶是单家的明媒正娶的媳妇,爷爷与她总归是桑间濮上之合,带着相当程度的随意性偶然性不稳定性,况且我父亲也没落土,所以,写到那时候的事,我还是称呼他余占鳌更为准确。
当时,我奶奶痛苦欲绝对余占鳌说,她的法定的丈夫单扁郎是个麻风病人,余占鳌用那柄锋利的小剑斩断了两棵高粱,要我奶奶三天后只管放心回去,他的言外之意我奶奶不及细想,奶奶被爱的浪潮给灌迷糊了。他那时就起了杀人之心。他目送着我奶奶钻出高粱地,从高粱缝隙里看到我奶奶唤来聪明伶俐的小毛驴,踢醒了醉成一摊泥巴的曾外祖父。他听到我曾外祖父舌头僵硬地说:“闺女……你……一泡尿尿了这半天……你公公……要送咱家一头大黑骡子……”
奶奶不管她的胡言乱语的爹,骗腿上了驴,把一张春风漫卷过的粉脸对着道路南侧的高粱地。她知道那年轻轿夫正在注视着自己。奶奶从撕肝裂胆的兴奋中挣扎出来,模模糊糊地看到了自己的眼前出现了一条崭新的、同时是陌生的、铺满了红高粱钻石般籽粒的宽广大道,道路两侧的沟渠里,蓄留着澄澈如气的高粱酒浆。路两边依旧是坦坦荡荡、大智若愚的红高粱集体,现实中的红高粱与奶奶幻觉中的红高粱融成一体,难辨真假。奶奶满载着空灵踏实、清晰模糊的感觉,一程程走远了。
余占鳌手扶着高粱,目送我奶奶拐过弯去。一阵倦意上来,他推推搡搡地回到方才的圣坛,像一堵墙壁样囫囵个儿倒下,呼呼噜噜地睡过去。直睡到红日西沉,睁眼先见到高粱叶茎上、高粱穗子上,都涂了一层厚厚的紫红。他披上蓑衣,走出高粱地,路上小风疾驰,高粱嚓嚓作声。他感到有些凉意上来,用力把衰衣裹紧。手不慎碰到肚皮,又觉腹中饥饿难忍。他恍惚记起,三天前抬着那女子进村时,见村头三间草屋檐下,有一面破烂酒旗儿在狂风暴雨中招飐,腹中的饥饿使他坐不住,站不稳,一壮胆,出了高粱地,大踏步向那酒店走去。他想,自己来到东北乡“婚丧嫁娶服务公司”当雇工不到两年,附近的人不会认识。去那村头酒店吃饱喝足,瞅个机会,干完了那事,撒腿就走,进了高粱地,就如鱼儿入了海,逍遥游。想到此,迎着那阳光,徜徉西行,见落日上方彤云膨胀,如牡丹芍药开放,云团上俱镶着灼目金边,鲜明得可怕。西走一阵,又往北走,直奔我奶奶的名义丈夫单扁郎的村庄。田野里早已清静无人,在那个年头里,凡能吃上口饭的庄稼人都是早早地回家,不敢恋晚,一到夜间,高粱地就成了绿林响马的世界。余占鳌那些天运气还不错,没碰上草莽英雄找他的麻烦。村子里已经炊烟升腾,街上有一个轻俏的汉子挑着两瓦罐清水从井台上走来,水罐淅淅沥沥地滴着水。余占鳌闪进那挂着破酒旗的草屋,屋子里一贯通,没有隔墙,一道泥坯垒成的柜台把房子分成两半,里边一铺大炕,一个锅灶,一口大缸。外边有两张腿歪面裂的八仙桌子,桌旁胡乱搡着几条狭窄的木凳。泥巴柜台上放着一只青釉酒坛,酒提儿挂在坛沿上。大炕上半仰着一个胖大的老头。余占鳌看他一眼,立即认出,老头人称“高丽棒子”,以杀狗为业。余占鳌记得有一次在马店集上见他只用半分钟就要了一条狗命,马店集上成百条狗见了他都戗毛直立,咆哮不止,但绝对不敢近前。
高粱酒。3
“掌柜的,来斤酒!”余占鳌坐在条凳上说。
胖老头一动也不动,只把那两只灰色的眼珠子转了转。
“掌柜的!”余占鳌喊。
胖老头掀开狗皮下了炕。他盖着一张黑狗皮,铺着一张白狗皮。余占鳌还看到墙上钉着一张绿狗皮,一张蓝狗皮,一张花狗皮。
胖老头从柜台的空洞里摸出来一个酱红色的大碗,用酒提儿往碗里打酒。
“用什么下酒?”余占鳌问。
“狗头!”胖老头恶狠狠地说。
“我要吃狗肉!”余占鳌说。
“只有狗头!”胖老头说。
“狗头就狗头!”余占鳌说。
老头子揭开锅盖,余占鳌看到锅里煮着一条整狗。
“我要吃狗肉!”余占鳌喊。
老头子不理他,找了一把菜刀,劈哩啪啦对着狗脖子乱剁,剁得热汤四溅。剁下狗头,用一根铁签插着,递到柜台外。余占鳌满肚皮的气,骂骂咧咧地说:“老子要吃狗肉!”
老头儿把狗头往柜台上一掼,怒冲冲地说:“吃就吃,不吃就滚!”
“你敢骂我?”
“安稳地坐着去,后生!”老头儿说,“你也配吃狗肉?狗肉是给花脖子留的。”
花脖子是高密东北乡有名的土匪头子,余占鳌听到他的名字,心里吃了一惊。风传着花脖子打的一手好枪,号称“凤凰三点头”,行家一听枪声,就知道是花脖子来啦。余占鳌心中虽有些不服气,但也只好忍气吞声。他一只手端着酒碗,一只手持着狗头,喝一口酒,看一眼虽然熟透了仍然凶狠狡诈的狗眼,怒张大嘴,对准狗鼻子,赌气般地咬了一口,竟是出奇地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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