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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第一章(第1页)

我遥想起了伦敦城内所有那些灰蒙蒙的纪念碑,它们纪念的人物有驰骋马背的将军,有旧殖民地战争的英雄,还有身穿礼服大衣、被人们遗忘得更加彻底的政客。想起它们时,我找不出任何理由嘲笑位于国际公路的遥远彼端,为纪念琼斯而树立的那块朴实无华的石碑。琼斯没能越过那条公路,他留在了远离故土的异国他乡——尽管直到今天我也不能完全确定,从地理意义上讲,他的故土究竟位于何处。至少,为了那块石碑,他付出了——无论他多么不情愿——生命的代价,而那些将军,如果可以的话,通常都会用部下的鲜血换得自己安然返乡。至于那些政客——谁会在乎那些已经离世的政客,记住他们的功劳事迹?一场阿散蒂战争1比自由贸易更有意思,虽然伦敦的鸽子对两者是一视同仁的。“我立了一座纪念碑”。2每当我为了自己那份颇为古怪的工作而北上蒙特克里斯蒂3,中途经过那块石碑时,我都会感到某种骄傲之情油然而生,因为我曾用实际行动促成了它的建立。

在大多数人的一生中,都会有一个节点,事情一旦发生便无可挽回,而在彼刻,它却不为人所知。当这个节点出现时,无论是我还是琼斯,我们对此都没有察觉,虽然我俩所从事职业的性质应该把我们训练得眼力过人,就像喷气机出现以前那些老式班机的飞行员那样。当时,我肯定是完全没留意到它的来临,那是八月里一个阴郁的上午,荷兰皇家邮轮公司的货轮“美狄亚”号正行驶在大西洋上,要从美国的费城和纽约市开往海地的太子港,而那个节点就紧跟在“美狄亚”号船尾泛起的波浪之中。在我人生的那个阶段里,我对自己的前途仍抱着慎重其事的态度——我甚至很在乎自己那家空荡荡的酒店的未来,以及我那段几乎同样空荡荡的恋情。就我所知,当时我还没有和琼斯或史密斯产生任何联系,他们是与我同船的旅客,仅此而已,而对于他们日后在费尔南德斯的店铺里为我准备的殡葬差事4,当时我也一无所知。如果当时有人告诉我这些事情,我肯定会捧腹大笑,就像我现在回顾起自己以前的好日子也会大笑一样。

随着船身的摇摆,我酒杯中的红杜松子酒也在不停晃动,表面的水平线变化不已,仿佛这只酒杯是用来记录海浪冲击的仪器,这时,史密斯先生态度坚定地回应琼斯说:“我从来没有晕过船,没有过,先生。晕船是酸性物质带来的反应。吃肉会导致酸性,喝酒也会。”史密斯先生来自美国的威斯康星州,但从一开始我就把他当作总统候选人看待,这是因为,在我得知他的姓氏前,他的夫人就是用这个称谓提到他的。当时货轮刚出海一个小时,我们正倚靠在栏杆上。开口时,史密斯太太猛地支了支她那线条硬朗的下巴,仿佛是在提示我,如果这条船上还有另外一名总统候选人的话,那可不是她要讲到的人。她说:“我是说我的丈夫,就在那儿,史密斯先生——他是1948年的总统候选人。他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当然,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他根本没机会取胜。”之前我们一直在聊些什么,把她引到了这番话上?当时,我们正闲散地望着平坦灰暗的海面,它横躺在三海里领海界限内,好似一头慵懒冷漠却暗藏凶险的笼中困兽,只等着冲破牢笼,向世界展现自己的威力。或许我先前向她提起了一个会弹钢琴的熟人,这可能让她的思绪跳到了杜鲁门的女儿5身上,又因此令她联想起了政治——她的政治意识比她丈夫的要强烈得多。我觉得,就做总统候选人而言,她相信自己比她丈夫更有胜算,而当我顺着她突出的下巴望去时,我心想这是挺有可能的。史密斯先生正在我们身后的甲板上踱步,他身穿一件破旧的雨衣,衣领竖起,保护着他那对毛茸茸的、看起来显得蠢笨的大耳朵,一缕白发像电视机天线那样竖立在风中,他的胳膊上还挂着一条旅行毛毯。我可以把他想象成一位名不见经传的普通诗人,或者也可能是一所不知名的学院里的系主任,但我绝对不会把他想象成一名政客。我试图回想起杜鲁门在那一个选举年的竞争对手是谁——毫无疑问是杜威6,不是史密斯。然而,大西洋上的海风刮走了她的下一句话。我觉得她的话好像和蔬菜有关,但在彼时彼刻,“蔬菜”这个字眼在我看来似乎并不太可能出现。

琼斯是我稍后在令人尴尬的场合中遇见的,当时他正想贿赂舱室服务员,把我们的客舱调换过来。他站在我的客舱门口,一只手里提着一个手提箱,另一只手里攥着两张五美元的钞票。他正在说话:“他现在人还没下来嘛。他不会找麻烦的。他不是那样的家伙。就算他发现房间不一样了,那也不会怎么样。”听他的口气,好像他以前就认识我似的。

“可是,琼斯先生……”服务员开始和他争辩。

琼斯是一个小个子男人,他穿戴得十分整齐,外面是一套浅灰色西服,里面搭配一件带双排纽扣的背心。不知为什么,离开了电梯、办公室人群和打字机发出的咔嗒声,他的这身打扮显得和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美狄亚”号正在阴暗凝滞的海面上游荡,在我们这艘破旧的货轮上,只有他穿着这么一身衣服。后来我注意到,他从来就没换过这套穿戴,甚至在船上举办音乐会的那天夜里也没有换,于是我开始怀疑,他的手提箱里是不是根本就没装其他的衣服。他给我的感觉是,之前他收拾行李时很仓促,结果带错了制服,因为他肯定不是有意想要引人注目的。他那两撇黑色的小胡须和那双哈巴狗似的黑眼珠,会让我误以为他是法国人——也许在巴黎证券交易所工作——所以当我得知他叫琼斯时,我倒很是吃了一惊。

“是琼斯少校。”他对服务员回道,口气中带着一丝责备。

我几乎就像他一样尴尬。一艘蒸汽货轮上本来就没有多少乘客,要是再和旅伴结下私怨,那会让人感觉很不自在。服务员扣紧双手,义正辞严地对琼斯说:“先生,我真的没有办法。这间舱房是给这位绅士预订的。就是这位布朗先生。”史密斯、琼斯和布朗——三个再普通不过的姓氏聚到了一起,这种情况也太巧了,几乎不可能发生啊。我之所以取“布朗”这个单调乏味的名字,自有我的道理,可是他也有吗?我对他所处的窘境微微一笑,但琼斯身上的幽默感,就像我后来发现的那样,属于更简单的那种类型。他表情严肃、全神贯注地看着我说:“先生,这个房间真是你的吗?”

“据我所知,是的。”

“先前有人告诉我这里没人住。”他稍微挪动了一下,以便将后背对着我那只分明已经摆在房间里的大皮箱。那两张钞票消失不见了,也许是被他藏进了袖子里,因为我没看到他做出任何向口袋伸手的动作。

“他们给你的房间不好吗?”我问。

“哦,我只是更喜欢住在靠右舷的位置。”

“是啊,我也是,尤其是这趟航行。住在这里可以把舷窗打开。”此时,“美狄亚”号正朝公海深处行驶,船身开始缓缓摇荡,仿佛是在强调我说的话真实无误。

“是时候来一杯红杜松子酒了。”琼斯飞快地说。我们一起上楼,找到了那座小交谊厅,里面的黑人服务员趁着给我酒里兑水的工夫,抓住机会贴着我的耳朵小声说:“我也是英国公民,先生。”我留意到,他没向琼斯做出这样的声明。

交谊厅的房门旋转打开,总统候选人露面了,虽然他长了一对蠢笨的大耳朵,但他的身形还是令人印象深刻:他得先低下头,然后才能走进门。随后,他环顾了大厅一圈,这才站到一旁,好让他的太太能在他用手臂弯成的拱门下进屋,仿佛她是一位走在军刀下的新娘。7看那情景,他是先想让自己满意,确认这里没有不合适的同伴在场。他的双眼清澈如洗,呈现出纯净的蔚蓝色彩,几撮丑陋的灰色毛发从他的鼻孔和耳朵里探出。如果这个世上真有一位货真价实的高贵人物,那就非史密斯先生莫属,他和琼斯先生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如果当时我费心去琢磨他们的话,我会认为他们就像油和水一样无法相融。

“请进来吧,”琼斯先生说(不知为什么,我就是没法把他想成是琼斯少校),“进来咪上一口吧。”我后来发现,琼斯使用的俚语总是有点过时,就好像他是从通俗用语词典中学到它们的,但词典本身却不是最新的版本。

“请您务必包涵,”史密斯先生彬彬有礼地回答,“但我这人是不沾酒的。”

“我自己也不沾酒啊,”琼斯说,“我会喝掉它。”接着他便用行动证实了自己的话。“我是琼斯,”他补充道,“是琼斯少校。”

“很高兴认识您,少校。我叫史密斯。威廉·亚伯·史密斯。这是我夫人,这位是琼斯少校。”他向我投来询问的目光,我这才意识到,自己在这轮相互介绍中不知为何慢了半拍。

“布朗。”我迟疑地说。我觉得自己好像在讲一个拙劣的笑话,而他们二人都没有领会笑点所在。

“再摇下铃吧,”琼斯说,“我的好伙计。”我已经升到他的老朋友的地位上了,于是,尽管史密斯先生离服务铃更近,我还是穿过大厅,亲自去摇那个铃;毕竟,史密斯先生这会儿正忙着将旅行毛毯裹在他妻子的膝盖上,虽然大厅里已经足够暖和(也许这是在婚姻中养成的一种习惯吧)。琼斯断言道,一杯红杜松子酒是祛除晕船症状的绝佳药方,再也没有比它更有效的方法了。就在这时,为了回应琼斯的话,史密斯先生做出了他对自己信念的声明:“我从来没有晕过船,没有过,先生……我这辈子都是素食主义者。”然后他妻子又补了一句:“我们为这件事曾参加过竞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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