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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文小说网>错乱时空!秦始皇捡了我的手机 > 第34部分(第2页)

第34部分(第2页)

“你的脑瓜子有病,想入非非,就凭你,怎么可能呢?我的同学,除了汤姆,其他人再也没有提起过雷锋。”

“在美国没有不可能的事,你也是这么说的。从明天开始,我就要采取行动了。我要上街,向美国人民宣传雷锋精神。”我懂得什么叫脚踏实地,从一点一滴做起。像汤姆这样的人多了起来,星星之火就可以燎原。

“你一定要干,我只能说祝你好运。”

“鞭子呢?给我拿鞭子来!”我怒火中烧,需要发泄。而我发泄的最好方式就是用鞭子抽打张蕊。鞭子是用女人的头发做的,在鞭子的把手处,我重新加工了一下,把英子的头发裹了进去,这样在我挥鞭时就是在替英子抽打借用她男人身体的女人。当然这个秘密不能让张蕊知道,否则她不会甘心情愿地挨一个女人的抽打。

张蕊迅速从墙上摘下鞭子,递给我,然后打了一盆水放在床前,接着麻利地脱光衣服,扒在床上,等待着我用刑。张蕊是个怪女人,她最兴奋的事就是我用鞭子抽打她,而且鞭子一定要蘸水,鞭子虽然很细,但抽在身上也是鞭过留痕的,特别是张蕊的皮肤很白,一鞭子下去能抽出一道血印。开始我不习惯用这种方式来唤起她的性高潮,鞭子抽下去软绵绵的,好像在用鸡毛掸子扫墙上的灰尘,张蕊对此极为不满,她咬着枕头,浑身乱颤,大喊让我使劲抽。我有劲,但不能使在这上面。张蕊忍无可忍,跳下床,夺过鞭子,照我身上就是两下子。按照张蕊的要求,我抽她时必须要裸体,她只有看着我的裸体挨抽时才能兴奋起来。在我的记忆中,我是第一次被人用鞭子抽打,火辣辣的疼痛感像电流一样传遍我的全身,我从她手中夺过鞭子,抡圆了抽了下去。她怪叫一声,鼓励我抽得好,接着抽。我找准了火候,隔三差五就把她抽个遍体鳞伤。

错乱 二十八(6)

在我的抽打下,张蕊很快就伤痕累累了,她在床上滚来滚去,又哭又叫,她兴奋起来喜欢大哭,这是她的又一个怪癖,在她冷静下来时我问过她原因,她说这是喜极而泣。她现在喜极而泣了,而我的怒火却有增无减,鞭子越抽越狠。我来拯救美国,却被美国总统冷落,我为了谁?我还不是为了美国人民,你美国总统有什么了不起,公务再繁忙也应该抽出时间来见我,我是个要改造世界的伟人,你美国不号称世界警察吗,我要改造世界了,你美国总统、世界警察的头子居然不关心,这不是莫名其妙的事吗?见他的鬼去吧,没有美国总统的帮助,我一样能够拯救美国,改造世界。

张蕊滚下床,扑到我跟前。按照以往的程序,我该强Jian她了,她喜欢把作爱称为强Jian,她说这样更有刺激性。她追求的就是要死要活的刺激,她要体验她这个生命载体所能承受的极限欢乐,极限痛苦,她认为只有这样才活得有滋有味。

我中止了以往的程序,我的怒火还没有发泄完。我把她推回到床上,继续我的抽打。我的鞭子抽得又急又狠,她的滚动停止了,哭叫声越来越弱。我抽累了,扔下鞭子,坐在床边。我推推她说:“翻过身来,我该强Jian你了。”

张蕊没有动静,这让我觉得奇怪。我扳过她的身子,发现她已经昏死过去。她的浑身到处都是血印,眼睛紧闭着,只剩下微弱的呼吸。

“你醒醒,你别吓唬我。”我心中的怒火被恐惧所占据,我拍打着她的脸叫她:“你可千万别死,求求你快醒醒。”

张蕊浑身软得像面条,任凭我拍打就是不睁开眼睛。

怎么办?如果她死了,我也就完了。我想上楼叫黄医生,他有妙手回春的本领,在药店墙上,挂着好几面这样的锦旗。可他万一救不活张蕊,就会报告警察局,我可能会因此而坐上送人下地狱的电椅。我下了地狱,我的历史使命就无法完成了。三十六计走为上,我还是一走了之。张蕊要是命大活过来,接着读她的博士学位,万一就此了却尘缘,她也别怪我。我是在发怒失控之后才要了她的命的,我发怒的原因是因为美国总统对我的怠慢,他要安排出时间来见我,我就不会发怒了,张蕊也不会死在我的鞭下。要怪就怪美国总统,他才是杀害张蕊的凶手。

我迅速收好能够随身带走的东西,包括沾满张蕊鲜血的鞭子。我的衣物一样不能留,这可以证明我从未在这里住过。但《雷锋日记》却不能带走,在其他地方如果出现《雷锋日记》,一但被警察抓住,就变成了置我于死罪的证据。从我身上找不到《雷锋日记》,即使我不幸落入警察之手,他们也抓不到我的把柄。张蕊的同学,还有黄医生,黄河旅馆的老板和伙计,都没有证据证明《雷锋日记》是我的。美国的司法制度讲究证据,没有物证,就没有办法证明我是杀害张蕊的凶手。

在拉灭灯之前,我最后看了一眼张蕊,她的胸脯还在缓慢地起伏。愿上帝保佑她醒来,她愿怎么生活就怎么生活吧,只要她能从昏迷中醒来。

错乱 二十九(1)

我走进被夜色笼罩的唐人街。街上空无一人,夜风吹来,我昏热的头脑清醒了许多。一辆出租车开了过来,我上车了。司机是个黑人,他说的话我听不懂。我想他大概是问我去哪儿。我无法回答。我用手往前指了指,随他开吧,前面的路任重而道远,是没有尽头的。

黑人司机不停地扭头问我,我听不懂他的话,他问我一次,我就举手往前指一次,在我第五次举手后,黑人司机来了个急刹车,接着跳下车,绕到我这边,拉开车门,嘴里在不停咆哮着我听不懂的话。我不理解他是什么意思,用手往前指,前面是一条笔直的高速公路,一直通向茫茫的黑夜。他一连说了几个“NO”,伸手把我从车里拽了出来。

我明白了他的意思,他是不愿意往前走了。在我下车后,他使劲关上车门,然后从后车箱里拿出我的提包,随便往路边一摔,把后车箱的盖子盖好,钻进车里,调转车头扬长而去。

我看出他逃跑的意图后想堵截他,但车门已被他从里面锁死,而且他启动车的速度既快且猛,险些把我带一跟头。我想在路边找块石头砸他狗娘养的,转了一圈却遍寻不着,只好眼睁睁地看着他一溜烟跑了。

我独自一人站在路边,只有夜风陪伴着我。此时高速路上空无一车,好在今夜星光灿烂,蓝幽幽的夜空稀释了夜的黑暗,使本不怕黑夜的我没有感到一丝恐惧。我拿起提包,顺着公路走了下去。

凉爽的夜风梳理着我的头发,也梳理着我的思绪。我来美国没有错,虽然来美后的实际情况和我的预定计划有很大出入,我现在几乎变得一无所有,而且走上了逃亡之路,这也不能说明我有什么错。错的是美国总统,是白宫的那个接待官,是张蕊,是我的姐姐,他们全都错了。他们不明白在美国推行雷锋精神有多么重要,可以说是比吃饭睡觉挣钱都重要的头等大事。它关系到美国的未来,人类的命运,这么清楚的事理他们怎么就是搞不明白?张蕊那些同学,应该说是美国青年中的精英分子,可他们的价值观都是什么?连汤姆那样的精英中的优秀分子,都不知道该怎样生活,这个国家还有什么希望?说到底,还得用雷锋精神来拯救美国,要教育美国青年大公无私,为别人活着,这样生活才会变得有意义。

美国人喜欢金钱,没有钱的人是穷人,穷人在这里没有地位,说话没人听。为了消灭财富,就必须占有财富。我在国内的经历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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