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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第1页)

头。

多吉大叔拿过小狼崽,我接过来,大黑这才站起身,跑到羊群的前面,开始领路,她依然是那样雄纠纠,气昂昂,只是回头的频率却多了些,她不停地回头看我手中捧着的狼崽。

快到村口的时候,遇到了扎西木大叔,他再一次盛情地邀请我去他们家吃晚饭,而且还邀请了多吉大叔和格桑一起去,因为他的儿子从大城市里回来了,听说,还带了个漂亮的女朋友回来。

多吉大叔不好推却,只得点头答应,扎西木大叔十分高兴,忽然,他发现了我手里捧着的小狼崽,很吃惊,试探性地问,这是啥?灰不溜湫的,像是个狼崽。

其实,扎西木大叔早就瞧出来了,这就是个狼崽,而不是像。他一直就盯着我的手看,包括说话的时候,眼睛都没离开过我的手,这让人觉得有点虚伪。

多吉大叔回答说,母狼死了,就剩下这只狼崽,看着挺可怜的。

啥?你要养狼?你们家羊多啦?疯子!扎西木大叔吃惊地瞪大了眼睛,对于狼,扎西木大叔有一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仇恨。

几年前的一个风雪天,扎西木大叔赶着自家的羊群到另一个背风的草场里去放羊的时候,遭到了一队小狼群的袭击,命是拣回来了,但是羊群却被冲得七零八散,死伤过半。那些狼不是抓一头吃一头,而是把羊咬死了以后,再去咬别的羊,它们要多贮存一些食物。那些羊的尸体埋在雪地里,就像是存放在一个天然的冷库里,狼们饿的时候,想吃了就去刨一头。后来,扎西木大叔回去找羊的时候,除去被咬死的和跑丢的,只找回了三分之一还不到,他哭得死去活来,再后来就养了只獒。

没疯。多吉大叔只说了两个字,他不想解释多余的话,把烟袋锅子随手在旁边的一株老树杆上磕了磕,烟灰扑出来,模糊了扎西木大叔的视线。扎西木大叔有些不高兴,嘴里嘀咕着什么,转身走了,快到自己家门口的时候,他又回过头来,换上了一张热情洋溢的笑脸,再次招呼我,晚上一定要来啊!

回到家,多吉大叔望着小狼崽犯愁。怎么养呢?家里有羊,当然不能由着狼崽四处转。拴起来?狼是自由欲极强的动物,你拴着它,迟早会出大事,就算你给它吃的,它也不会对你感恩,狼和獒不同。

大黑那么喜欢它,就让它跟大黑过,格桑说。然后就抱起那条枪跑到院子里,练他的瞄准去了。

多吉大叔又往烟袋锅子里蓄烟叶,他的咳嗽可能就和这常年累月的抽烟有关,我劝他少抽一点,他笑了一下,说,唉,格桑他娘死得早,我的大儿子和二儿子都在大都市里做生意,一年也难得回来一趟,你说这大草原上,啥也没有,除了羊就是草,我这个孤老头子不抽点烟,还能干什么呢?我不好再往下说,我相信,多吉大叔一定也知道抽烟的危害性,但是他不抽又不行,就像收养这只小狼崽,明知道狼崽是个祸害,可他还是义无反顾地把它救了回来。

看着大黑躺在地毡上,狼崽已经慢慢熟悉了她的气味,开始在她的肚皮下面拱来拱去,找奶吃。多吉大叔说,先养几天吧,等狼崽大一些,差不多能自立了,就放回到远一点的地方,让它自生自灭吧。狼大了,咱们不管不算绝情,可一个没睁眼的小东西,咱们要是见死不救,也就太没良心了。

我认同多吉大叔的话,找了个小碗,主动跑到羊圈里,找到那只待产的母羊,挤了些奶,然后端给小狼崽喝。

大黑没有奶,干巴巴的奶头被小狼崽吸得通红,大黑也感觉到被吸得很不舒服,看到小狼崽跑到羊奶碗边去舔碗边,大黑抬头看了我一眼。可能是我对小狼崽这种关爱的举动博得了大黑的好感,大黑不再用那种冷漠的眼神看我了,她第二次再看我的时候,目光中充满了另一种深深的东西,像深井一般,深不见底,我感觉,那种眼神像极了人类在思索时的目光。

多吉大叔很宠爱大黑,很少让大黑自己出去捕食,他端来了大黑的食物,一盆新鲜的羊肉和碎骨,我从日喀则带来的那篓鸡蛋中拿出两个,打碎,倒进羊肉里,拌匀。大黑这次没有拒绝我的讨好,只是静静地坐在一边看着,虽然对我还是一样没有任何反应,但至少不再冲我龇牙齿了,我觉得,这是个良好的开始,我更知道,这完全是小狼崽的功劳。为了博取大黑的好感,我对小狼崽也就更加格外的关心起来。

晚上,去扎西木大叔家吃饭,屋子里很热闹,几乎全村的人都来了,再一次让我感受到了藏族同胞们的那份团结和热情。屋子里的人挤得满满的,我见到了扎西木大叔的儿子,他刚从北京回来,听说是读北大,全国的名牌大学之一,在扎西木大叔眼里,儿子读名牌大学,人自然也就跟着变成名牌了,他拉着自己的儿子在人堆里四处转,到处炫耀。

扎西木大叔的儿子名叫宗哲,在藏语里是一种佛教术语,就是“精进”的意思。多吉大叔一早就告诉我,扎西木大叔家以前也很穷,生下宗哲后,本打算把宗哲送去当阿卡(藏族朋友对僧人的一种敬称),后来还是留了下来,如今儿子上了名牌大学,扎西木大叔更不愿提起以前的事了,所以就特意嘱咐我,别问这些事情。

宗哲在人群里看到了我,可能是我的一身绿军装离开了大草原的掩护,就变得十分刺眼,他从人堆里挤过来,主动和我打招呼。

11、大城市来的人

11、大城市来的人

我的长相第一个出卖了我,宗哲张口和我说的就是汉语,他问我,从哪里来?当兵的?为什么要来这个穷乡僻壤?

从宗哲的口气中,我听出他似乎对自己的家乡并不十分热爱,我回答他,刚从部队下来,听一个战友说,这里很美,我也一直很向往大草原,所以就来了。宗哲笑了一下,说,美什么?不就是一片大草原吗?没有公交,没有大厦,没有网吧,也没有酒楼,人生下来,又不是就该受苦的,你怎么不呆在大城市里,却跑来这里自找苦吃?

我不知道该怎么和他说,说我是为了看一只狗,所以千里迢迢赶到这里?宗哲一定会以为我是个疯子,因为我一早就发现,宗哲对自己家的那只獒一点都不待见,理也懒得理一下,而那只獒却不识趣地总是跟在他屁股后面转悠。我只好回答他,说,从小家就在大城市,我也是北京人啊,看惯了灯红酒绿,人的骨子里就冒出点犯贱的思想来了!宗哲笑了一下,他似乎觉得有些尴尬,也许,他可能是以为我在说他犯贱,脸上有些讪讪的,说,哦,这样啊,那很好嘛!

宗哲的女朋友对这个环境还有些陌生,虽然宗哲在来之前就教了她一些简单的藏语,但她仍然像我一样,无法和藏族同胞们交流,看见宗哲在和我交谈,就从人群中走了过来。不可否认,宗哲的女朋友很漂亮,全身上下散发着一股优雅的美丽,像是从书香门第出来的女子,明知道我是个汉人,可她却竟然用藏语向我打招呼,你好!我很吃惊,解释说,我是北京人。她然后才装出恍然大悟的样子,点点头,不知道她这样做是为什么,难道是为了在宗哲面前向他的家人们示好,以示自己对藏语的热爱?虽然宗哲的女朋友十分懂礼貌,而且神情举止都极为优雅,我还是不大和她讲话,从一个军人的本质来说,我觉得她虚伪,甚至还不如宗哲,至少宗哲还可以毫不避讳地对自己的家乡说NO!

交谈中才知道,宗哲的女朋友叫宁丽,北京外国语学院毕业,竟然和我那个分手的女朋友是同一所大学。她的英语很好,认识许多外国朋友,她笑着说,可能过不了多久,就会有一些外国朋友来这里参观呢!参观什么?我惊问,这里什么也没有,就像宗哲所说,这里就是一个穷乡僻壤,再说难听点,就是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宁丽适时地住了口,岔开话题,笑着说,我让宗哲给我也取了个藏族女孩儿的名字,叫达瓦。达瓦在藏语中就是“月亮”的意思,宗哲说,我就是他的月亮。说到这里,宁丽笑得脸上像开满了花儿,爱情的甜蜜洋溢在脸上。气氛缓和了一些,宗哲说,宁丽也给他取了个汉名,叫成阳,意思就是成为她的太阳。我感觉到有点恶心,老实说,不排除我那个分了手的女友产生的影响,更多的是因为这两个人的品质令我感觉到不大舒服,没办法,我是名军人,军人这两个字已经深深地刻进了我的骨子里,我更喜欢和黑子、簸箕那样的朋友呆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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