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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第1页)

“你都恨死我了吧?”她这么说。

“郑老师。”我听见昭昭的声音异常清澈地响起来,她注视着饭店的角落,我觉得,或许她的声音并不是清澈吧,说不定是因为里面含着点前所未有的陌生。

有个年轻的男人从饭店的洗手间里走了出来,缓缓地走向屋角一张只设了两个位子的小餐桌。那上面放着两个空了的啤酒瓶,有一个可怜巴巴的杯子,还有一叠海带丝。他穿着一件深蓝色的拉链帽衫,很旧的牛仔裤和运动鞋。我看不出来这个人有多大年龄,我觉得,说二十三四,我信;说二十七八,也没什么不可相信的。

“他……”昭昭用力地甩甩头,“他什么时候进来的?”

我带着满脸没干的泪痕,忠实地转过头去又看了那人一眼。

“别回头,你别去看他。”昭昭急促地命令我,声音发颤。然后她像是快要哭出来那样说,“郑老师,你别回头看他呀,我求你了,他就是那天我在公交车看见的人。”

我恍然大悟。我其实还没真正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但是我离开了自己的椅子,走道昭昭身后去,把她的手握在我的手心里——这么凉。

那人安然地给了我们几秒钟的背影。最终缓缓地转过身。

“过来坐吧。”哥哥的语调轻松得像是招呼一个人打牌。昭昭的收就在这一刻重重地痉挛了一下。

他没表情地扫了我们大家一眼,眼神像个拖把那样粗糙地把每个人掠一遍。

哥哥指了指昭昭,“都跟了这么久了,你不累吗?”说完他叹了口气,像是刚刚完成一场风尘仆仆地长途旅行。

我似乎又回到了小学时代的操场,体育老师站在主席台上拿着喇叭要我们全体保持一臂距离。我是现在的我,略带尴尬地站在童年时代的位置,从前往后数,第五排,我那么高,但是我前后左右的那些小学同学丝毫不觉得有什么不对劲——我知道这是梦。但是,也许这不过是在平凡不过的某个阴天上午,二十二岁的郑南音原本就应该出现在那里,他们也不问七岁的郑南音到了哪里去了,他们也不在乎这突如其来的大家伙为何就这样出现在队伍里——是的,他们不在乎,这就是我对“童年”最为深刻的记忆。他们不在乎那些令我不安的事情,他们不在乎别人的恐惧和羞怯,甚至连自己的恐惧和羞怯也不在乎。下课铃一响,他们就会像潮水那样汹涌到操场的任何一个大人们甚至无法想象的角落,但是荡秋千的人完全不会在乎跷跷板那边发生什么谋杀案,在树荫下因为沙包游戏的胜负争吵的人早就忘记了课堂上刚刚被老师屈辱地拽着红领巾拖出教室,就像是拖一头牲口。因此,童年的郑南音知道自己是斗不过他们的。

能够满不在乎的像丢垃圾一样跌掉自己的屈辱,这些人真是厉害呵。

有一个音色奇怪、听上去带这莫名喜悦的女生像闷雷一样从头顶上涌动过去:“为**,保护视力,预防近视,眼保健操,开始——”他们,我身边所有的孩子,就顺从的在音乐声中闭上了眼睛。为什么啊?你们都困了吗?你们都站立着睡着么?是的,我上小学的第一天,心里的疑问完全就是这样的,可我不敢开口问身边任何一个小朋友,直到今天,我已经二十二岁了,我还是不敢。

他们闭上眼睛,一个接一个地,像多米诺骨牌那样,于是后来我也跟着把眼睛闭上了。我命令自己不要问为什么,不然,会被当成胆小鬼的。不对,我毕竟已经二十二岁了我是大人了啊。不可以那么快会到小时候的,否则,中间那么多年的岁月算什么呢?“郑南音。”我身边的小男孩叫我,他居然毫无障碍地认出了我,他说,“郑南音,你还傻站着干什么啊?你要是不快点按晴明穴,被巡查老师发现了,会给班里扣分的。”

然后我就醒了,夏日的光芒粗粗地蹭着我的睫毛。我心里不只是澄明还是混沌地闪过了一个念头:“我的红领巾放到什么地方去了呢?如果我又忘记带上了它,会给班里扣分的。妈妈,你把它放到哪里去了?”随即我就嘲笑起自己来。我想我一定是因为最近有些紧张才会做这种梦的。这是我大学时代最后一个暑假了,我下个星期起就要去实习——我有点怕。其实我的老师本来推荐我去上海一个公司实习的,可是最终我还是让给了别人,选择了龙城的事务所。因为如果苏远智假期是要回家的,我一个人去上海又什么意思呢?我本来这是一件非常简单的事情,可是妈妈知道以后,足足骂了我两个礼拜——我都害怕看见她了。

其实我知道,妈妈也不全是因为恨我没出息,在这个夏天她的精神也紧张得一触即发,所以才需要时不时地迁怒到我身上。

昨天下午,妈妈看见窗外的层层阴霾,慢慢地叹气说:“快要下雨了吧?天暗成这样,搞不好是雷阵雨。”——可是美好的愿望终究没有实现,天空从头到尾死扛着,只是阴霾而已,没有雷声,没有闪电——于是,舅舅的航班安然的降落在龙城,甚至没有晚点。

舅舅说,他是来看外婆的。只可惜,外婆不大认识他——其实外婆还会跟妈妈说起舅舅,比方说,会突然问起妈妈舅舅是不是出差去了,为什么这么久都没再来。可惜今天舅舅的运气不大好,赶上了外婆不认得他的时候。但是外婆非常尽心对他笑着,在一个小时里说了七八次:“天要下雨了,你要留下吃晚饭。”其实跟外婆相处久了,我越来越倾向于相信:在他重复自己刚刚说过的话的时候,他并不是真的完全忘记了,他只是确认一下,他的确说过而已。

如果我是我妈妈,他一定会以同样的语气和表情回答外婆七八次:“好的。”但是舅舅不同,他只在外婆第一次邀请的时候点头回应了一句。当外婆不厌其烦的重复时,他就装作没听到了。他们面对面坐在两张沙发里,外婆含着笑意的声音一遍遍的响起了:“天要下雨了,你要留下吃晚饭。”像是自己和自己玩名叫“回音壁”的游戏。

还好那天的晚餐,姐姐回来了——当然不是只有他自己,还有雪碧,以及郑成功这个吉祥物。

郑成功的到来拯救了妈妈,妈妈夸张地把他抱起来,大呼小叫地说“宝贝儿你长高了”,然后毋庸置疑地命令姐姐,“今晚说不定会下雨,你们就在这儿住一晚,你也不要去店里了,雨天开车不安全的。”郑成功眼睛斜着,并且一如既往地啃着拳头,表示赞同。

郑成功小朋友只是个子稍微高了一点,其他的什么都没变,就连头发也还是稀疏,严格地说,那几戳最细软的毛谈不上是“头发”。他不像北北,北北那样的小朋友生来就是为了让大人们赞叹生命是个奇迹。可是郑成功是外星人。所以对郑成功来说,“时间”这个东西怕是在遵守爱因斯坦的神奇定律,流动的速度是不同的。每一次,我看着他胸有成竹地啃拳头,就总是在是心里问他:郑成功,你真的永远不会变吗?

北北是赞美诗。你是个寓言。

我知道妈妈看到郑成功是开心的,尤其是当她觉得这种开心可以成功地遮掩住她对舅舅的不欢迎,她就更加开心了。晚餐桌上她专门给郑成功准备了肉粥——因为他生长得慢,只有两颗门牙,这两颗牙一上一下,孤零零的,完全帮不上任何忙。

大家都心照不宣地让话题围绕着郑成功,也围绕着姐姐,愉快地听姐姐恶狠狠地讲述她和陈医生的相亲是不顺利的——因为那个书呆子只会盯着她发呆,都不会说话。我说:“那是因为你漂亮嘛,他都看傻了呗。”姐姐“哧哧”地笑,“真是没见过世面。”

妈妈在晚餐还没有结束的时候就到厨房去洗碗了。所以,爸爸只好对着满桌子的残羹,有些紧张地邀请舅舅去看电视。从进门到现在,舅舅几乎一句话都没讲。他对爸爸客气的笑了笑,爸爸说:“泡点茶?”他说:“不用。”然后爸爸说:“我想喝。”舅舅只好说:“那好。”爸爸又问:“毛尖还是普洱?”舅舅说:“都行。”爸爸执着地问:“你喜欢喝什么?夏天是不是喝绿茶比较好?所以,毛尖?”舅舅无奈地说:“随便,真的都一样的。”爸爸叹了口气,“那我去泡普洱了,别人刚送给我的,很新鲜。”舅舅一脸无辜地说:“那还是毛尖吧,我喜欢绿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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