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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部分(第1页)

“好好好,我举手投降——我怕了你了,好吗?”想起她失踪的这一年,他心有余悸。

“这些都是应该的,可是小麦,我爸妈很难伺候……我怕你受委屈……”一向冷峻沉着的李念只有在这个女人面前一颗心像剥了壳的蟹般柔软透明。

之前也不是没有想过要正式向爸妈介绍小麦,他并不怕他们不同意不接受,他就是要伤他们的心,让他们看他已经足够强大到他们管不了他的事。只是他觉得实在没有什么必要带小麦去见他们,一是最初从来没有把田小麦当回事,二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对田小麦的感觉有了变化。

是那次生病让田小麦给他熬姜糖水开始吧,他开始眷恋起这小小的公寓,他并不是没有房子,他的房子都很大很空也很冷,开了暖气都是冷的。他喜欢一回到家就听到房间里有响动,喜欢那个小女人站在厨房里扯着嗓子喊:“”李念,你老坐着干嘛,过来帮忙,把菜择了。”或“李念,把垃圾提到外面的垃圾桶里去。”她从没有意识到他是富家子弟,这样的事从不用他自己动手,也没有人敢这样趾高气扬理所当然的命令他去做。可他就是喜欢这种感觉,不知从什么时候起,看到田小麦笨手笨脚忙忙碌碌的样子,他会有一种尘埃落定的感觉。

家一直是他心底的情结,跟田小麦在一起,那时他不觉得有多么喜欢和爱她,但他喜欢和她在一起的感觉,生气的,平凡的,平常的,像小市民一样,每天下班回家就能闻道柴米油盐和炊烟的味道,他眷恋这种温暖的温度。他跟她在一起可以不要注重自已的形象,他可以穿着她从超市买回来的家居服,甚至不愿家里人知道他和田小麦结婚的事,他不想那么单纯的女孩去面对他们的冷言冷语装腔作势。

从他在意田小麦受伤的那刻开始,他已经爱上了这个女孩。所以他自私的打消了这个念头,陪着她住在这小小的公寓里。他喜欢这家的感觉,喜欢她从不像身边的朋友或女人那样对他唯唯是诺。

“我做好了准备,我一点也不怕——我一向无坚不摧所向披靡。”说完,田小麦做了一个奋战到底的动作。

她又何尝不知道,选择李念仅仅选择了一个开始,以后与豪门的长征之路还有很长。

“我让你受的苦很多,亲爱的,我会努力做好的。”

“别跟你爸妈斗气了,这么多年过去了,你看,如果不是因为你爸妈,你怎么会遇到这么好的我呢?你怎么会有这么一个可爱的小宝呢?你怎么会……”

“喂,田小麦……”

李念飞扑过去,用吻堵住了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女人……

作者有话要说:《嫁给富二代》正文已完结。

☆、番外

番外杨希:

“我回来了。”田小麦进来的时候手里拖着一辆粉蓝色的婴儿车。入座之前,她小心地将婴儿车摆放好。

“好久不见。”我看着她;她胖了点;脸色红润。

“刚刚我去看了你姐——”田小麦淡笑。

“哦——”

“我和阿力去的。”

“阿力?”我在脑海里努力思索这个人。

“你姐大学时的爱慕者。”

我想起来了,姐的日记中曾经有过一个叫张力的台湾男孩。姐姐出事之后;我在她房是的抽屉里找到一本紫色封面的软皮日记本;那是她大四时候的日记。写得很细碎,大都记录着两人说过什么做过什么;却没有任何情绪和感想在其中。

杨萱性格内向,从小乖巧听话逆来顺受,爸妈都喜欢她的乖巧懂事,而我成天疯疯颠颠从不懂得顺从大人的意思;杨萱老被爸妈来做我学习的榜样,其实我怎么不知道杨萱更多的时候是压抑的,她很想做自己想做的事。我记得有一个夏天,我看到姐姐和她的同学在河边玩,她脱掉了袜子将裙子挽起,光着脚丫和同学在河里捉螃蟹,笑得很大声,一点都不像在家里的那个她,后来回家的路上,她和同学一样光着脚丫提着鞋子手拉着手边走边唱着歌,一直走到家门口,才穿上鞋袜。在家里,爸妈是规定她夏天一定要穿棉袜的,坐要有坐姿站有站姿。

可能从小就在这种环境里生长,她也习惯了这种模式,人越发的沉默寡言鲜少向人展露自己的内心。现在想想能将一个男孩的名字纳入自己的日记中,一定是对这个男孩有特别情愫。

我以为那是一段无疾而终的青春□。

后来她大学一毕业就安排和李念相亲,约会。

李念是那样好看的男孩,清俊颀长。

第一次见他,我就被他眉眼里紧锁的忧伤与不羁给击中了。

19岁的我,原本是个不知天高地厚成天到晚疯疯颠颠的女孩,可是在他面前,我想起张爱玲那句低到尘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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