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弹匣里可以通过不同手指击发出去的子弹吗?
不是的。
它们拥有种种特殊效果,但并没有只要射出,即使射不中,也能让人瞬间丧失战斗能力的外挂功能。
而且在目前的情况下,不能迷惑住埃泽尔的义眼,它们就什么用都没有。
是自己全功率运行时最远可以监听七百百米范围内任何非超声波和次声波的一切声源的人造耳蜗吗?
不是的。
它让自己比别人拥有了更多的信息,拥有了能料敌机先的能力,但是它毕竟不是一种攻击手段。
对于眼前的危局,拖延等待就是慢性死亡。
自己需要的是反击、是进攻,辅助性的人造耳蜗,没法进攻。
那么自己最大的优势到底是什么呢?
……
是自己日夜不停地修炼以及忍饥挨饿地攒钱,最终才换来的锻体C阶和人造皮肤啊。
是自己孤注一掷的勇气和向自己开刀的决心啊。
是无论如何都要活下去的意志啊。
最终在哈米德开口说话时,黄敕想到了办法。
他需要把自己的皮肤蜕下。
只要速度够快,只要时间不长,全身的皮肤就是一个和自己的热量差不多、大小相当的、高速运动的物体。
就是能短暂吸引住埃泽尔的注意,让黄敕有机会解决掉埃泽尔的工具。
于是他三次抛掷出衣服,一方面是吸引哈米德和埃泽尔的注意,一方面也是为蜕下皮肤做准备。
而当埃泽尔真的把所有注意力都放在黄敕飞出去的皮肤的时候,黄敕忍住剥皮之痛,通过听声辨位,向埃泽尔的头部射出了一发液氮弹。
紧接着又向哈米德的头部,射出了一发一氧化碳弹。
两发子弹都无法通过动能对敌人造成撕裂伤、贯穿伤或者爆炸伤。
但液氮弹可以瞬间让五十厘米的事物降温到接近零下两百度。
而一氧化碳弹则能让击中点两米范围内的空气中一氧化碳的浓度达到百分之九十以上。
于是埃泽尔的脑袋中的水分,瞬间从液态变为固态。
而哈米德只在吸入第一口气,血液中的碳氧血红蛋白的浓度就已经达到了百分之三十以上。
他倒地后又用力吸入了足量的一氧化碳。
于是饮恨当场。
是的,这场交易从开始到战斗结束,自己有很多的失误。
比如误判了对方的目的、错失了先重伤一人的时机、误判了逃跑的方向、想要反打埋伏之人一记狠手、误判了埋伏之人不惧怕闪光弹……
但自己毕竟还是活下来了,虽然很艰难。
那么是不是也到了摘取胜利果实,享受劫后余生的喜悦的时候了呢?
黄敕将自己扔出去的衣服一一捡起穿上,然后先回身捡起了哈米德的手电筒。
接着走到哈米德的尸体面前。
哈米德的身体弯曲着,裸露在外的棕色皮肤,泛起一层娇艳欲滴的粉红色,像是往酱油汤里倒上了一整瓶樱桃汁。
而一股浓重的尿骚味,则似乎暗示这碗汁水的成分比肉眼所见还要恶心。
但刚刚从炼狱中闯出来的黄敕,忍受能力比平日要强上许多。
他也不管色、声、香、触的感官信号有多么刺激,只是先用力掰断了哈米德的脖颈,然后生拉硬扯地将那个背包从他身上扯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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