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儿够恶毒,但恶毒到一定程度却是善良了。我真不是个好东西,我没把男人当人看。我接近他们只是让自己快乐或者说是不快乐。其实,我也希望将来有家有孩子有一个笑容干净的男人抱着我说爱我。这一切都是将来的事情了。在这段梦呓般的回忆结束的时候,我祈祷304的姐妹们都好好的,大家都好好的。
9、把自己丢在哪个角落(1)
终于盼来了上劳动课的日子,我们兴冲冲地去后勤集团管理处领来扫把、簸箕等劳动工具。一个个在校园里挥舞着扫把就像哈利·波特挥舞着他的飞天扫帚。大学真的不愧叫由你玩世界(University),我们能玩进各个领域。
劳动课为一周,一个系的学生在那个劳动周里取消所有的课程安排。劳动课分的小组丰富得不亚于楼上楼里一桌上好的酒席。守楼的搬张桌子坐在各号楼下负责叫人接电话及登记来访客人的姓名。保洁的也就拿着扫把在校园里打扫卫生,纠察队的成员则戴着红袖章隐藏在校园的各个角落。一遇到乱扔杂物践踏草皮的,便走上去恶毒地笑笑说同学对不起,请出示一下你的学生证或校徽。这下你惨了。第二天一早升国旗的时候,你就会在广播的通报批评里听到你的名字,这的确是件让人难堪的事情。
劳动课我分到六号楼搞保洁。每天天刚蒙蒙亮便揉搓着惺忪的睡眼和楼层管理员一起搞卫生。管理员是个满脸雀斑的胖乎乎的中年女人。在枯燥的守楼生涯里她尽量把自己打扮的日日翻新。昨天还是清汤挂面今天就成方便面了。大一的时候我曾和这老女人过过招。她趁我们上课的时间打开304的门收走了我书架上的那瓶小糊涂仙。在一楼的宣传栏里用醒目的红纸通报304卓雅酗酒。我暗笑,不就是喝点酒吗也不至于劳驾你还弄得这么喜气洋洋的吧?这种现象在几十年以前叫贴大字报。那些被贴大字报的人,个个低头垂眼,搞得自己杀过人放过火真的十恶不赦一样。上完课回宿舍经过值班室的时候,管理员叫住我,她那小心翼翼的样子十分滑稽,我也不至于突然撒酒疯伤及无辜吧。她用尽量舒展的语气说卓雅你最近是不是心情不好哇?年轻人要想开点,不能折腾自己。现在负心男人多着呢你不必太在意。搞了半天这个善良的女人是以为我失恋了借酒浇愁。我差点笑出声,一脸正经地说,阿姨,谢谢你的关心我还没恋呢何来失恋。那老女人连连点头说没恋就好没恋就好。
又有一次,她推开304宿舍门的时候,大家正手忙脚乱用酒精炉煮方便面。我们就这样尴尬地对视着。是墙上挂的莲的那幅字让彼此找到了台阶下。她那过分饱满的脸上的肌肉动了动。这说明她在笑。动完之后她转过身问这字是谁写的?她的问题让我们颇有些意外。我说是莲啊。那是莲写的江泽民的一首词。她又开了口。看在这幅字的分儿上,就不通报你们了。说完她笃笃笃地走出去了。我们松了口气。拿起餐具大叫一声开饭啰。
楼层管理员就是这样认识我的。总搞不明白,我这人给别人的第一印象为何总是狼狈。也许狼狈一点才是我的正常状态吧。我不懂为什么我开心的时候别人都不大开心。
劳动周和管理员相处的还算不错。她的心没有她的长相那么凶神恶煞。和她一起打扫卫生,她总会抢着去做又累又脏的活儿。所以我只用扫扫楼梯就OK了。看她手套口罩全副武装的样子就想起“非典”时期电视中频频出现的隔离镜头。每次扫完厕所回来她总是絮絮叨叨抱怨上半天。她说宿舍楼的卫生最难搞,尤其是公厕里。现在的大学生不知道怎么搞的,大便完了提起裤子就走人,连水都懒得冲,是不是以后发展到连屁股都不擦呀?还有那些卫生巾,老不扔进垃圾篓,鲜血淋淋的耷拉在便池两边,真让人恶心。那处于更年期的老阿姨越说越愤恨,气的似乎要着火。为了给她灭灭火气,我自告奋勇,要去公厕的墙上写上醒目的标语,以作提醒。找来毛笔墨汁,大笔一挥,便在墙上写下十个大字,当然,标点在内——“举手之劳,何乐不为?”胖阿姨连连表扬,我也觉得自己小有点创意。
第二天一早起来,就在楼梯间挥动着扫把,公厕里突然传来胖阿姨变了声儿的尖叫,卓雅,你快来看呀!我扔下拖把,撒丫子冲进公厕。只见老阿姨的那张不再平展的脸气得发青。乖乖,墙上的标语成了“举手之劳何乐?不为!”这次老阿姨连发牢骚的劲儿也没有了。操!现在的年轻人,竟然不知廉耻到为自己张牙舞爪的形象沾沾自喜的份儿上。
这下轮到我不知所措了。我不知道用什么语言来安慰胖阿姨,我不知道她会不会接受我的安慰,我不知道我还有没有资格来安慰她。
胖阿姨还告诉我,有一次下水道堵塞了,她只好拿根长长的铁棍子去捅,后来竟掏出来一团避孕套。她说现在的孩子,怎么都成这个样子了呢?她说这些的时候,有着我胃痛时一样的表情。我不再说话。想起大坝沙滩上的压痕,想起杉树林里的呻吟,我还能说什么呢?打扫完卫生,我就出去溜达。心情不好的时候,我会去天籁村。那里有好听的音乐,有赏心悦目的漫画,还有好看的男人。阿布问我是不是爱上了那个会画漫画的男人,我笑笑,怎么可能,我只是看那小店里的东西比较顺眼罢了。还有,只有那里,我能买到我想要的黄澄澄的柚子。我知道,长得好看的男人都没良心。有流星的夜里,我还是会双手合十,祈祷张维是个例外。
每次去天籁村淘好碟片之后,我都会在它对面的那个水果摊上买一个又大又圆的柚子。提着这个沉甸甸的东西,我会觉得很踏实。我总是坐在张维的对面,用力撕下一片片厚厚的柚子皮。每次都是这样。我是个不留指甲的人,剥完一个柚子,我的浅浅的指甲就嵌进肉里,有血星星点点撒出来,柚子上面也染的星星点点的红。我们的故事真的太像故事了,可这些都是真的。这就是生活啊,我的颓败而又沉闷的生活。
看着张维一瓣瓣地吃下带有血迹的柚子,我就开心地笑了。他吃柚子的时候,我通常会一口一口喝着碧螺春。很少有女孩子喜欢喝茶的,可是我喜欢。张维总会把新打进卡的工资攒在一起,去茶叶店买价值不菲的碧螺春。他从来不问我为什么只喝碧螺春。我也没有告诉他,那个曾经的动人传说。
从前,有一个叫碧螺春的姑娘,生长在太湖边,她美丽而善良。可是湖中的一条恶龙看中了她,于是想占有她。一个始终爱着姑娘的小伙子挺身而出,与那个恶毒的情敌恶龙展开了鏖战。七天七夜之后,他打败了恶龙,自己也倒在了血泊中。碧螺春来到了他们交战的地方,发现了一株茶苗,她为了感谢小伙子,把茶苗和小伙子带了回来。茶苗居然长出了苞芽,看到茶苗瑟瑟缩缩的样子,每天清晨,碧螺春都要把茶苗所有的叶片含一遍。茶苗活了下来,长势很好。有一天,碧螺春摘下茶叶为小伙子泡了一杯茶,没想到茶香四溢,香气缭绕。小伙子喝下茶后一天天好起来,碧螺春一天天憔悴下去。她的元气都给了小小的茶叶。茶叶摘走,碧螺春的元气再也回不来了。后来碧螺春死了。伤心欲绝的小伙子为了纪念自己深爱的美丽的姑娘,就给这种茶取了个温暖的名字——碧螺春。
9、把自己丢在哪个角落(2)
因为被这个故事感动,我偏执地爱上了这种茶。我喜欢透过晶亮的玻璃杯,看那纤细的卷曲成螺旋状的毛茸茸的小家伙在沸水中打转。我认真地看着茶叶,张维认真地看着我。他突然说,卓雅,以后少喝点茶,女孩子喝太多的茶不好。我没有问不好指什么。只听妈妈说过,女孩子来月经的时候不能喝茶。血迹弄脏了内裤是怎么也洗不掉的。现在妈妈如果还活在这个世上,我会告诉她,让她不用再担心女儿的这些小问题。因为我会去超市买最舒适的加长卫生巾,再也不会弄脏内裤了。
张维吃了柚子后就会吻我。我们嘴里都会有一股清香的淡淡的苦味。我喜欢这种味道。有时候,我吞进一颗阿尔卑斯糖,我让这颗圆润的小东西在彼此的嘴巴里搬来搬去。有一段时间,我们乐此不疲。玩累了,张维就把我抱起来,放进里间他的那张棉布味道很浓郁的大床上。有时他也会钻进被窝,我们拥抱在一起,紧紧贴着对方的身体。那温暖的感觉总让我眩晕。我们就那样抱着,什么也不做。我会很快地睡着。以前妈妈也老以这样的姿势抱着我,我便可以很快入睡。
我想我之所以能和张维在一起,可能是与他的漂亮与他的温暖的怀抱有关吧。
见过我妈妈的人都说我妈妈是个漂亮的女人,我喜欢她抱着我睡觉。这一点,在妈妈离开之后,是张维迎合了我。
昨天在去墨苑的小路上碰到杭爱。杭爱把一只手搭在我肩膀上,认真地看着我,卓雅,你男朋友对你不好的话就不要了,好男人多的是。他说话的语速很慢,我轻轻拿开他的手,说我还没有恋爱呢。你倒是该找个你喜欢的女孩在一起了。他不再说话。杭爱,让我疼痛的杭爱,我只能对你说抱歉,你知道吗?我挥霍掉了我的爱,找都找不回来了。
活在世上一辈子,我要对很多人说抱歉。我的爸爸,我的妈妈。我的老师,我的朋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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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布看了我小说的前半部分。她眨巴着涂上了眼影的不怎么明亮的眼睛说卓雅你怎么可以写这么真实的东西呢?你这样会失去很多朋友的。我开始难受起来。现实生活一直是这样的。让我怎么去做呢?突然有点想张维了。如果他在的话,一定会不经意地摸我的头。丫头,你做得很好啊。我会开心地笑。不,应该是幸福地笑的。
阿布还说卓雅你的小说乱七八糟的。写文章以时间为线索以地点为线索以人物的出场为线索以感情的变化为线索以事情的发展为线索,你的小说什么都不是啊!我狠命地转动着手中的斑马笔。我们一直乱七八糟地生活着,拼命努力也理不出头绪。我能怎么办?生活有它自己的色彩。也许是灰了点,可若让我去涂改,我只会涂上一层喘不过气来的黑。那样似乎更绝望了。
这是一个没有概念的世界。优秀是什么现实是什么爱情是什么?一个词语,所指,如是而已。
从天籁村拿回一碟一碟的崔健。塞上耳机一遍一遍地哼《假行僧》。我喜欢那嚣张的声音传达出来的自由和残忍。
我要从南走到北,我还要从白走到黑,我要人们都看到我,却不知道我是谁。假如你看我有点儿累,就请你给我倒碗水,假如你已经爱上我,就请你吻我的嘴。
我有着双脚和双腿,我有着千山和万水,我有着所有的所有,但不要恨和悔。
要爱上我你就别后悔,总有一天我要远走高飞,我不想留在一个地方,也不想有人跟随。我只想看到你长得美,但不想知道你在受罪,我想要得到天上的水,而不是你的泪。
我不愿相信真的有魔鬼,也不愿与任何人作对,你别想知道我到底是谁,也别想看到我的虚伪。
我被这有穿透力的声音击中。现实太残酷了,我太虚伪了。
有时候,阿布扬着一张邪气的脸问我和张维到底做了些什么。我说我又没你那么如饥似渴。她继续往眼睛上撒些金色的化妆粉,撇撇嘴说少来了,我只不过是比你提前到达而已。
阿布的提前到达还成为了我们304的一个笑柄。那天她收拾好一个鼓鼓囊囊的小包便和她男朋友牵手去一家叫沙桥的宾馆。去开房间的时候,阿布说他们握在一起的手都在颤抖。从总台领到一张卡,上楼插卡,手一直发抖,折腾了很久才把门打开。室内布置得不错,插卡开灯的时候,阿布一激动,把磁卡插反了,还以为宾馆停电呢,心咚咚跳个不停。本想打个内线问一下总台,电话拿起又放下。他们只好在黑暗中拥抱在一起。他们接吻,疯狂地吞噬着彼此。第二天阿布回家的时候,上唇还肿得老高,看上去像一根精心烹饪的香肠。
比起其他人,阿布有资格得意。因为她男朋友那天晚上还是个处男。阿布激动得满脸通红。我对二十三岁还是处男的男人有一种隐在的钦佩,为了表达我的这种钦佩,在这里我不想说出他的名字。暂且叫他小歪。亲昵一点,可以叫他歪歪。歪歪在黑暗中喘息,阿布说她从来不知道一个男人的亢奋是那样的暴雨欲来风满楼。歪歪扯下阿布透明的睡衣,把她摁倒在床上便不顾一切地压了上去。歪歪没有像小说里描写的那样轻柔地吻遍阿布的全身,甚至也没有紧紧抓住阿布坚挺的Ru房。他急切地游动着手指寻找。他喘着粗气问阿布是这儿吗是这儿吗?阿布顺从地帮他找到了突破口,也为自己的欲望找到了一条出路。阿布说她真的很感动。我便相信阿布是真的感动了。女孩子都不能忍受那个趴在自己身上将要把自己变成女人的男人的技巧过于娴熟。
写到这儿是该打住了。我只是在写一篇比较真实的小说,我只是想让读者了解年轻一代在过着怎样的生活,弄湿大家的底裤不是我的目的,那么关于歪歪和阿布的一些情节也没必要详加叙述了。
在阿布面前,我的宽容一点点扩张。这个瘦得皮包骨头的女人,我是有一点喜欢她的。我喜欢她抱着我哭。我喜欢她坐在床头声音沙哑地唱王菲的《红豆》。我喜欢她小心翼翼地读自己新写的诗给我听。这个女人有很多缺点,但她是可爱的。
她笑的时候很善良。我喜欢她安静地趴在木桌上写诗。周日的晚上,室友们都通宵去了,就我和阿布留下。304是我们的了。猩红的金丝绒窗帘有气无力地垂下来,就像激|情过后趴在女人的肚皮上一动不动的男人那样。阿布把她的衣服一件件脱下来,最后只剩下淡紫色的胸罩和三角内裤。都是戴安芬的。阿布的Ru房小巧坚挺,平坦如砥的小腹没有一点赘肉。昏黄的灯光打在她小麦色的肌肤上,我静静地看着她。只有这个时候,我们都是真实的。阿布会像一只发情的小兽撕掉我宽大的衣服。我的内衣一律是黑的,我觉得黑是最干净的颜色。我们都习惯了裸身睡觉。软绵绵的被子轻轻摩挲着身体,就像躺在儿时的摇篮里,似乎可以睡到地老天荒人影疏散。
9、把自己丢在哪个角落(3)
有种幻觉。觉得阿布是我,我是阿布。我们把对方读懂得很彻底,是那种可怕的彻底。可是我们却弄不明白自己。我曾经问阿布这是为什么。阿布笑了,我们都是坏孩子。我把手指插进她柔软的头发,一下一下划过去。阿布,我没你坏。我是在山里长大的。见过大山见过树,去田野里摘过蒲公英,我老家的后山上还有遍野的杜鹃花。春天一到便要燃起来似的。不像你,在一个不大不小的城市长大。那个不怎么穷也不怎么富的城市夜晚看不到星星。看不到星星的孩子长大都会变坏的。至少是虚伪的。我是咬着手指数着星星长大的,不知道怎么就变坏了。我们总把身边的男人当过客。他们从我们生活的河流中踏过去,只溅起一串浅浅的水珠,太阳露个脸照一照便什么也没有了。没课的时候,阿布坐在广场边上晒太阳,迷迷糊糊地拨通一串男生的电话号码,说过来陪我。阿布放荡得像这个拥挤的小城的春天。疯狂过后我们都乖乖地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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