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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第2页)

我出生的那个小镇的名字叫做兰镇。那是我外婆的家,中国南方一个质朴的小镇。那镇上的风景正如它的名字一般优雅。每一年初春的时候可以看见星罗棋布的麦田里勤劳的农家人插秧,鸭子在水里悠闲地嬉戏,夏日来临的时候看遍地的梧桐树丛生,遮住刺人眼目的阳光,被突如其来的暴雨轰轰烈烈地洗刷得油亮,秋天可以看见油画般一望无际的麦田,像火焰般金灿灿地点燃了一片天,冬天的时候可以颇有些雅致地沉坐在门前看雪花打着旋飘落,层层叠叠淹没远方的路。然后静静地等待又一季的兰花沾着几许唯美的樱,倾城遍野,绿了一季冬。

这样的景一直使我流连。因为离开那里以后我再也没有见到过如此牵动人心魄,叫人多年念念不忘的风景了。灯红酒绿,霓虹蔽天,这些都不是我憧憬的。

后来日子久了,这些原始的景物也不在了。今日的兰镇想必也比往年漂亮了许多,多了些现代化的味道。

可我常常放在脑中的念想是,“我真想回外婆家去,去看兰镇的花草,樱树和农家。”

在兰镇住着的,也并不是只有外婆。十岁以前,我同父母以及简恺铭也住在那里,还有我的小姨一家人。生活时常铺满兰镇的影子。这样整整十年。我也曾以为会是永远,我将和这座小镇一样,同生同灭,夕阳西下的时候看云卷云舒,听潮起潮落,和镇上许许多多质朴的人一样,用自己的眼睛见证这座小镇一点一点的成长。

奈何后来梦想成为了空想。十年是一个转折点。将我人生原本的轨道偏离得远远的。

2000年的时候,我十一岁那年。父亲据说因为生意上的一些原因,也许是为了能够获得更宽阔的市场,和更加丰厚的利润之类,总之我们要离开这个半封闭的小镇。也因为他常年来不顾一切的努力,于是我们有了不错的生活水平。我们全家搬去了松洋岛并且一直居住在这里。到如今,已近七个年头。

这是一座异样的城市,一座别致的岛。它很美。固然没有兰镇农家的鸡犬相闻的喧嚣,不同于其他城市的还在,这样一座沿海城市,恰恰不如童年印象里的漫天弥散着海水咸涩的腥味,亦没有海边城市带着湿气的风。与其他城市一样的夏日风,时而带着暖意和纯白色栀子花的芬芳,在城市之间穿梭。像是一座扣在风筝上的城。一座惬意的城,傍晚的时候人们可以站在海边房子的阳台上,放上一曲悠扬的钢琴曲像海上钢琴师里美妙的插曲《the ;legend ;of ;the ;pianist ;on ;the ;ocean》。听它缓缓流过心田,然后就这样静静地呆着,看远处海面上的夕阳慢慢下垂,和它染得金黄的天边幕布。每当这个时候,我总会想起一些过往的人和过往的事。

就如那个我在兰镇的樱花树下认识的男孩。

他的名字叫霍星允。

小事一桩,道来话长【12】

我们第一次遇见已经记不清是几年前。遥远的印象中是那时节是樱花开放的时季,大约在四五月份。小时候看见语文课本的插图上,不知名的粉色花朵像云彩一样重重叠叠开得绚烂。后来才听老师说那是樱花。这世上最美丽的开樱花的地方,要属东亚的岛国日本。兰镇的樱花其实并不闻名,也只是少有的几株树罢了。有一些就环绕在我们住的屋子四周。那年暮春的时候,那些花儿开得格外烂漫,就如浅粉色的薄云,遮蔽住天空,层层叠叠颜色或深或浅,蓬松着跌错着,密密匝匝挨满了枝头,似乎还想挤开一处伸展出来沐浴阳光。也有桃红色的樱花,与粉色地掩映在一起,便显得华丽一些,少了几分娇羞,多了几分雍容。

一种看得见却说不出的美感。陌上花色染暮云,这场景也算得上叫人过目难忘的奇迹了。所以我依旧记得。许是因为儿时的天空一尘不染,许是因为对年幼的我来说钻心的疼痛感,让我记得这些泛黄的往事。

我记得我是在树下逗留的时候遇见霍星允的。那时我们嬉戏,用儿童的语言漫无逻辑地聊天。

可聊了几句后我发觉自己的胃忽的隐痛起来。真不巧,我不帮忙的病总是来的不挑时候。记忆中那是我第一次犯胃痛,也是从那时起我第一次知道自己患有胃病。那尖锐入骨的痛刺入肝脏,让我无处可逃,痛不欲生。难忍的疼痛第一次警示我,我的胃生病了。我痛得咬住下唇,无心听着他在一旁说着一些琐碎的事,现在都已忘记了。我知道我那时脸色肯定难看极了,不堪疼痛紧闭上双目。他这才发现,急切地搀扶起我,慌得遍地跑,叫我不要死,还说要帮我叫医生。在这看似偌大的小镇上来回转了几圈,仍不知去处,他也急得快要哭了,只是一个劲地对我说,“你不要死,马上就有人来救你了……”他的叫喊终于招来了大人。后来我们才知道,这不过是胃病。会痛,但不会死。

呵,就好像宫崎骏漫画里的初识似的。

再后来,就真的记不清了。他和我一般大小,我们那时都还不过六七岁罢了。

邂逅像场意外。但自那以后我们渐渐熟稔,后来我知道他叫霍星允,这真是一个好听又特别的名字。星星啊星星,就如天上的星星。于是我便这样记住了,他叫星。宁静夜空里闪烁的繁星,那时候兰镇上的人们不论男女,不论年纪,都爱在夜晚看看星星的。

我觉得他是一个博学的孩子。因为他会用尚且稚嫩的并不完整的语言,说很多故事给我听,或真或假都觉得颇有意思。他曾经给我讲过关于他的名字的故事,镇上家家户户稀奇古怪的小事,他知道的古往今来的并不完整和准确的历史,还有关于樱花树的传说。那是我唯独记得至今的一个。

小事一桩,道来话长【13】

他说,传说中樱花树是祭奠亡灵的树。传说很久以前樱树上开的花都是白的,后来日本的武士会在自己生命最繁盛的时刻,死在树下。鲜血染红了漫山的樱花。

所以,一棵樱树越是红艳,树下的亡灵也就越多。

所以,因为故事的凄美,日本的樱花也如此闻名于世,每年春末夏初,开得叫人为之迷醉。

这些都是他告诉我的。都是些传说,不知何处传来的说法。

如今整座松洋岛的樱花一年美过一年,只是在我住的地方很少,几乎不成气候,但这丝毫不影响游人赏花的雅兴的。每每看到那些清冷的樱花,便也想起幼时在兰镇院子围墙外的几株樱树,想起那个樱花树下的少年,和关于樱花的故事。我眼里,在我旧时居住的地方,樱花是整个兰镇最美的。

与我一同住在兰镇的,除了我们一家人和外婆,还有我的小姨,外婆的小女儿。以及小姨的丈夫和女儿。如今我们搬离,清冷的兰镇旧居那里只剩小姨一家和外婆了。

我搬走的时候,霍星允曾经送过我一只金属的幸运星挂件。六角的幸运星,古铜色的薄皮安,上面用金属的链子系着。六个角都镶着闪亮的水钻,刺眼的美,两面的中心都刻着英文字符“luckly”。漂亮的草写体。他说世上只有两只这样的挂件,他说那是他的母亲送给他的,那是他的名字。他说要我把它带在身边,他说这样我再胃痛的时候他就不会不知道了。

他说,佩戴幸运星的人会永远幸运。

它现在就被我我在手心里。因为某种信念或迷恋,我至今把它带在身边。即便它陈旧了许多,也失去了彼时的金属光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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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近日,我也经常忆起简恺铭。他是我的亲生哥哥。他的身世与大致我相同,只是大我两岁。我生在无穷碧绿的夏天,他生在银装素裹的冬日里。也难怪,我们如此相背。我们一点也不相像。以前我觉得他是个干练而不老成的男孩,可相反,他看上去很明媚很有活力,笑起来就像阳光一般好看又和善。他学习优秀,知识渊博,属于被老师们捧在手心里的那一类宠儿。他像天才少年一样在十八岁的时候提前完成了所有学业。爱穿白色的衬衣,带着他和煦的微笑,他喜欢打篮球,我看过他打球的样子,那简直更加帅气迷人,篮球场外围挤满一排姿态各异观看的女孩子,每每简恺铭跳起来扣篮,她们欢呼尖叫。还总有一个女孩跳起来高叫着挥舞双臂。引得简恺铭回头看她,他蓬松的头发在微风里潇洒地飘扬,似乎还带着洗发水的清香,百媚丛生。对他春心荡漾的女孩子总是很多。这让我觉得骄傲,当然同时,有这样一位优秀的哥哥也让我觉得压力很大。

可是自我记事来,我的哥哥简恺铭同他的亲生父亲一直冷眼相对。这就是人们所说的水火难容吧,自身越是强韧,就越是无法容忍别人的逆反。在我和简恺铭成长的这些年里父子间的摩擦争吵不断,源于简恺铭对于自己父亲的“伪君子”行为的不满,也源于父亲对他的“没出息”志向的不屑。他们像两头倔强的公牛,长着锋利的顶角,所以不容温驯,即使自己弄得浑身是伤也绝不愿意弯曲。人们时常懂得忍让却放不下姿态,所以往往两败俱伤。于是二者相融的时候,他们都不愿承认自己的不对,于是一切显得那样锋锐和犀利,那些怒火仿佛一刻都不能消停地潜滋暗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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