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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部分(第1页)

贺兰慕雨笑笑,道:“不瞒大人,这衫子是家兄的。家嫂不擅针线,是以小女子便将这活儿接了,既可借机练练女红,又省了到外面找裁缝的麻烦事。”

唔,贺兰慕雨在家行二,她口中的“家兄”自然只有贺兰慕风一人。嗳……我若是女红针黹样样精通,是不是钓得金龟婿的机率就更更大一些了呢……

“喔,大小姐生得一副巧手,真是让本府对令兄羡慕不已啊……只不知何时也能有个巧手的妹妹来替本府补一补那破了的衣衫……”狗官笑道,一双乌溜儿狗眼有意无意地向我这边瞟了瞟。

嗯?这家伙似是暗有所指啊?想什么呢你!美得你冒泡泡!

正待暗暗白他两眼,却发现这狗东西已将视线转移,色眯眯地盯着贺兰慕雨的一双白嫩嫩的纤手目不转睛。——流了个氓的!没见过女人手是怎么的?瞧你那急色鬼投胎的样子,真是让我替你觉得丢人……丢狗!

我站起身来,一时忘了自己是在别人家,转身行至窗边顺手将窗扇推开,夹着昨夜雨水气息的空气扑面而来,令人心中不由畅快了些。

耳听得身后屋内那狗官一声轻笑,懒得理会这笑中含义,抬眼望向前院那株银杏树,此时日已初升,金灿灿的扇形叶子在凉风中哗哗地摇着,完全不见了今日清晨那悬着大少夫人尸体时的恐怖气氛。人类总自诩为万物之灵,可是生生死死根本无法影响到日出日落、叶绿叶黄,真是可笑可叹。

心生感触,忍不住低头自省,却瞥见捕头李佑正从那小角门里匆匆穿过进了后院,想是来找这狗官报告情况的。于是伸手将窗子重新关好,发现窗棱子上挂着几根头发丝般粗细的丝线,想是这糊窗的窗纱脱了丝,心道这贺兰大小姐还真够艰苦朴素的,窗纱坏了都不说换一幅。

回过身来,见狗官仍在不紧不慢地问着贺兰慕雨一些有用没用的问题,两人之间隔了一张小几,狗官的身子向前探着,满脸欠揍的笑,看那样子几乎是想整个儿地扑到贺兰慕雨的身上。——不堪入目,真真是不堪入目!莫非秋季是狗儿发情的季节?这是谁家跑出来的色犬?赶快拉回家去配种,配完再放出来!

心中冷哼一声,将自己的目光从这不务正业的家伙身上移开,放在屋内的陈设上。要说这位贺兰大小姐的手确实很巧,见房中出现频率最多的东西就是让我曾头疼了好一阵子的——络子。无论是兜东西用的、做挂饰用的、做装点用的,都是同一种色系、不同的花式,最令人称奇的是一大幅从梁上垂至地板上的由无数简单的络结连成的挂帘,简直看得我眼珠子都快飞出来了……嗳呀,人家也想要一幅这样的帘子啦……呜呜(你哭什么!)。

难不成这位贺兰大小姐抓周时抓的是络子,因此这一小辈子就沉浸在打络子的世界里?这样的手艺不论穿越到哪儿都不愁挣不到钱哇!羡慕死我了哟!我不由抬眼去瞅墙边那盛放着各式摆设及书藉的架子,果见那上面有一个同贺兰二小姐处相同种类的仿真迷你器物,想必就是这大小姐抓周时抓到的东西,只是……只是这东西……怎么会是、怎么会是那玩意儿?

一个古怪的念头如闪电般划过我的脑海,我四下里张望,却没能找到我想要找的东西,于是低了头思索,还未想出个所以然来,便听得门外有个丫环禀道:“季大人,大小姐,有位姓李的差爷等在楼外,说是有事要回季大人。”

狗官闻言站起身来,向贺兰慕雨道:“如此本府便不再多扰大小姐了,大小姐若想起了任何的线索,敬请通知本府一声。”

贺兰慕雨浅行一礼,道:“有劳大人了,望大人早日破案,替家嫂申冤。”

狗官点头,转脸过来望着我笑,意思是该走了。我便同贺兰慕雨相互行了礼,而后由她送出卧房外。

由于心中正思考问题,便也没顾得狗官,径直在他前面沿着楼梯往下走,谁知一个没留神脚下一滑,身体便失去了重心,眼看就要凄美绝艳地摔坐在梯阶上,突觉双臂一热,一对大大的狗爪及时地握在了上面阻止住了我下坠的身形,我带着一身惊出来的冷汗摇晃着重新站稳,下意识地扭头去看他,却见他飞快地收回了双手负于身后,眼睛望在别处做了个深呼吸,而后才又望住我的脸,用他那惯有的、没什么品质保证的笑容掩饰住方才同我那一瞬间的“肌肤之亲”所带来的些许不自然,道:“灵歌妹妹当心,若摔着了可就是为兄的罪过了。”

说来……这个家伙唯一的优点就是发乎情、止乎礼,虽然爱开玩笑爱逗趣,行为却极有分寸,从未有过逾矩之举。——当然,若他不总摆出那副欠揍的笑容,我对他的非好感度会适当地减少一格的,哼。

“多谢燕然哥哥……”我低头小声地道,转身继续往下走。

“灵歌妹妹方才在想些什么?”狗官在身后笑问。

“唔……灵歌在想,贺兰大小姐的闺房很是漂亮,她当真是个心灵手巧的人呢。”我头也不回地轻声道。

“只是……似乎少了什么东西罢?”狗官接着我的话笑道。

少了东西……我停住脚步,回身仰脸望着他,这个家伙本就是高高个子,如今立在上面的两个台阶上,愈发产生了小草同大树的强烈反差,“少了什么东西?”我问。

“灵歌妹妹猜呢?”狗官笑着低头看我。

“嗯……画儿?盆景儿?琴?”我歪着脑袋十分认真地故意乱猜着。

狗官笑着叹了口气,似是拿我没什么办法,索性蹲下身来坐在了楼梯上,双臂搭在自己膝上半仰着脸笑着望住我道:“贺兰大小姐的闺房该有的样样都有,唯缺了一样东西、又多了一样东西。”

咦?若说缺了一样东西我是知道的,方才我满屋子四下里找的便是这样东西,然而这狗官说还多了一样东西……我却不知道是什么了,便定定地望着他,等他说下文。

“缺的这样东西,是女子闺房内极少有的,”狗官笑眯眯地开始了狗氏推理讲座,“为兄方才仔细看了看贺兰大小姐的手,她的右手食指、中指、无名指三指末指骨靠近关节处、向着手心的一侧以及食、中二指之间的那一侧都有着厚厚的一层茧子,且这位大小姐无论是行走、站立还是端坐,其颈部、双肩、腰背都挺得笔直,尤其是站立,她的姿势较之我们有些不同:她的上身略显前倾,肩胛骨内收,双臂垂下时极自然地略向后伸。除此之外,她端起茶杯的手十分稳定,为兄特别注意了一下她杯中的水面,竟然连一丝水纹都没有。综合以上种种,再打量一下贺大小姐的闺房,为兄便发现这房内少了与以上情况相对应的至关重要的一样东西,那就是……”

没错,是弓箭。

我在贺兰慕雨放摆设器物的架子上看到了她抓周时留下做纪念的东西——一张迷你小弓,而通过贺兰慕霜会弹琴这一点来推此及彼,这贺兰慕雨必同她的弟弟贺兰慕雪一样会弯弓射箭!只是……她为什么要将真正的弓箭收起来呢?是因为女子闺房中本不应放这种利器,还是……

狗官望着我笑,仿佛能听到我内心的答案一般点了点头,继续道:“是弓箭,只有常年练习射箭的人才会在手的那些部位磨出茧子:食指、中指、无名指三指末指骨靠近关节处,是用来勾弦的,食、中二指是用来夹箭的,而大小姐笔直的行、立、坐姿以及稳定的手,亦是为掌握练箭的要领长年累月养成的习惯。为兄记得一本教人怎样习射的书上曾如此写道:‘身法亦当正直,勿缩颈、勿露臂、勿弯腰、勿前探、勿后仰、勿挺胸,此为要旨,即尽善矣’。

亦有‘身端体直,用力平和,拈弓得法,架箭从容,前推后走,弓满式成’、‘ 肩、肘、手要直如箭’等语,可见射箭一事对身姿要求极为严格,大小姐常年习箭,动作与姿势已成习惯,所谓习惯,便是常常不能为自身所察觉的惯性行为,就算被人刻意去掩饰,往往也难免露出马脚。是以为兄推断,这位贺兰大小姐必是个习箭之人,且为兄注意到她房间的西墙上有一个浅浅的箭袋形的印子,可见那里是她平日挂弓箭之处,比起每天都要取下来练习的弓来说,箭袋一般不会常取下,甚至这个箭袋可能仅仅是为装饰用而挂在墙上的,毕竟练箭有专门的屋外场所,不必每次都背了箭袋跑来跑去,是以常用的弓许不会在白墙上留下印记,但箭袋的印记却是难免留在其上的。

因此尽管大小姐将挂弓箭的钉子亦拔了下来,且还将钉子留在墙上的孔用白灰填住了,但是那箭袋留下的印记却没能抹去,证明了她房内确实应挂有弓箭,不知何种原因地被她收了起来。”

唔……听狗官这么一分析,便可以证明贺兰慕雨的房中确实挂过弓箭,而不必去考虑“即便她会射箭也有可能不在房内放有弓箭”这一点了。

狗官笑着,忽然身体前倾,凑得离我近了些,压低声音接着道:“但是……习弓箭之人的目力最为优秀,连为兄都能看出来的箭袋印记,这位有意想将弓箭藏起来的贺兰大小姐又如何会看不出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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