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我不怕,还有什么比恢复身体更重要的?反正我只是个小人物,不是什么英雄。
“天人永隔,这成语你听说过么?”韦恩微笑着对我说,仿佛他特优雅,特高尚一样。我压根不想搭理他,也不打算进这停车场,只是掏了根烟点着,坐在这外边的草地上,慢慢看这小子表演。
但他似乎一点也不在意我对他的无视,没有一点尴尬地说:“古华夏的成语,都是有出处的,比如携手巫山、相濡以沫、塞翁失马……”我不得不承认,这家伙也许真的是传说中的蝙蝠人,也许真的活了许多年,这些成语,我有不少都不知道来历呢。
不过我就是瞧不惯他那做派,对着他颇有点自得的嘴脸,我举起白骨森森的双手,拍上一下,停四五秒,再拍上一下。可是我发现这小子的脸皮,怕要比长城的城砖还厚些,就我这么起哄,他脸上居然还是那见鬼的微笑!
“秋先生,请你认真一些,要知道,这关系到你身体的恢复。”这招毒,实在太毒了。他一下就捕捉到我的要害了,哪怕我再讨厌他,也不得不听他啰啰唆唆说下去,毕竟,恢复身体,这不是开玩笑的。
“但‘天人永隔’,你不会找到出处。”
“因为‘天人永隔’不是成语。它是一个警句,不是指天和人是隔开的;而是指,凡发现天人,必要永远地隔离开!”他说着,脸上壮烈激昂得不行了。一脸的向往,眼神里的激情如怀春的狗一样可怕。
我没有理会他,只是默默地在反省自己。因为我发现,我很有点惧怕这家伙的眼神。这是很不可思议的一件事,我又不是第一次见他,再说在海伦纳面前我都能撑住,这韦恩再怎么样也不过是她的手下,我怕啥?
怕,怕死。我突然发现了问题的症结,那就是我在怕死。
自从从那间医院里出来,我似乎就脱胎换骨了,已经不再害怕什么了。比如芭特丽和她手下围着老萧时,按我以前的性格,我就算跳出去,也得犹豫不决好一会。但当时我很快就站了出来。
我一向觉得,是废墟给我的经历,让我成熟,让我勇敢。我觉得足够的经历可以让一个如我一样平凡的年轻人有一颗英雄的心。
但在这时,我发现不是的,我仍是那个肥秋,我并没有变。我不是英雄,仍是那个普通至极的升斗小民。我从医院出来之后,不过是因为从那DNA再造机下来以后,我对世界已经绝望了。我也知道我绝不可能恢复身体了,我尽管仍念叨着想法子恢复身体,但我比任何人都清楚,这不过是闲来的口头禅,自我安慰的口号。
已经到了“生有何欢”的地步了,一点盼头也没有了,我还怕啥?
我甚至有点把自己凌驾在这废墟,以及废墟里的腐尸、人、动物之上了。我用一种怜悯的心态俯视这废墟里的苍生,只是因为我内心深处知道,自己已没有了被怜悯的价值!一个人学不会外语,那是很可怜的;但一个死人学不会一门新的外语,有什么值得怜悯的吗?而我便是在心底把自己当成了死人。
故而我渐渐地凌驾于苍生之上享受孤单,甚至我敢去向玉真示爱了,只因我实在没有什么可失去的了。这种感觉,等约翰在我身上发动什么见鬼的天使降临失败以后,更明显了。这一路上,我做的事、说的话、走的路,其实哪桩不是很仪式化、很神棍、很把自己当故事主角的?
哪怕面对海伦纳出现之前那如潮水一样的虫蛇,我也在用怜悯的心态看着它们,全然没有去想它们如果攻击我,我该如何是好?从没想过,因为不用去想,没啥好想,一个恢复不了身体的骨架子,还能想啥?因此面对海伦纳我可以撑住,同样是因为我实在没有什么可以失去了。
但现在不同了。
完全不同了。海伦纳只说了一句“恢复你的身体”,就把我打回原形了。强大如她,根本没必要诓我。她说可以,必定就可以。于是我有了生的希望,于是我开始怕死了,我甚至开始害怕韦恩会不会发狂伤害我……我得留下命来,才能去和玉真生一窝小孩啊!
我想到这里不禁打了个激灵,下意识地把烟熄了,专心地看韦恩的表演。不是说他讲的内容能吸引我,关键是人家能飞啊,海伦纳还要召集些变异鹰,韦恩这死蝙蝠不用啊!真把他惹急了,人家身经百战的,我不见得能讨得了好,更何况他能飞,就算打得过,如果整天阴魂不散地飞来飞去跟着,也太可怕了点吧。
“自从人类的历史进入古华夏的周朝以后,‘天人永隔’的警戒就存在了!因为商朝,是古华夏最后一个天人主政的政府!”他说得斩钉截铁,顺理成章,如同在论证某个物理学上的基础定理一样。
我望着他,庆幸自己没有脸皮,否则我想脸上一定会露出强忍的笑意。这家伙以为他在写幻想小说吗?这有一点靠谱吗?我想只要不是狂热的信徒,任何一个接受过正规教育的人,都会想到一句话:这孩子整啊整,把自己整傻了!
但韦恩估计没上过学。在学校的氛围里,要这么疯估计早被劝退了——这都成精神病了啊。听他还在扯:“公元前1046年,古华夏商朝政府灭亡了,华夏人的先祖留下了‘天人永隔’的警句;公元前343年古埃及也灭亡,公元前146年左右,雅典投降于斯巴达人,紧接着古希腊也灭亡于马其顿!从此,地球上再也没有天人主政的政府存在了,‘天人永隔’就是这个世界历朝历代的警句……”
我实在忍不了,但韦恩这家伙偏偏还要问我:“你明白了吧?”似乎他证明了一道平面几何还注上定理了,我忍着笑本来就很惨了,他还要来问我,我着实无法忍下去,尤其看到他那很正经、很严肃的脸绷得紧紧的,更是让我极不爽。我不乐意让这小丑这么表演下去了,只是对他说:“我承认你华文说得很好,但你有一点错了,商朝,不是商朝政府,OK?”
谁知这家伙冷哼一声,甩了一个白眼给我,瞎子都看得出他的意思不外就是:无知的文盲!接着他又换上那有礼的假笑,假惺惺地微笑着说:“秋先生,你可能不明白,是商朝政府,不是商朝。商朝当时已经是极高度的文明了,没错,你不用笑……”
他接下来的一句话,我真愣了,他说:“远比我们现在高级得多的文明!”
“我明白,你要问天人政府如果跟我描述的一样强,为什么不占领整个地球?”他微笑着,胸有成竹地说,“因为,地球,不过是天人的一个补给基地。建立了补给基地,何必去开发整个星球?打个比方,通讯商在高山或沙漠里建个中继站来传递信号,是否要把信号覆盖的荒野全开发了?如果不是天人在第七次宇宙战争里险胜,三只舰队不得已只能留在地球上整修的话。人类根本不可能有自己的文明!”
望着狂热的韦恩,我想,这孩子,没治了。
可是这么听他说着说着,很快我就摇摆了,我开始有点动摇了。很无奈,我只是一个小人物,古代叫蚁民,不是那种始终能坚守信念的英雄。他说:“斯巴达温泉关战役三百士你听说过么?为什么在那么远古以前的文明,可以存在这样的职业军人编制?难道因为是职业军人,三百人就能对抗五百万的波斯军队?”
“你不觉得有问题吗?就算史学家再三斧削,说大流士是号称五百万,其实也就五六十万军队。而且温泉关的斯巴达人有七百民兵。但为何很少提到那七百民兵,只记载斯巴达二百九十八具尸体?连波斯人都认为七百民兵对于这场战役根本是无意义的!”
“史学家掩蔽不了一切!三百人,别说五百万军队,哪怕是面对五六十万军队,还是在被人出卖的情况下,坚守了数天,让对方付出了二万军队的代价,这是一个什么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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