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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第2页)

在学校里,她最喜欢的去处是图书馆,那里是感情的冷藏室,文化的修罗场,那一排排的乌木长台和影沉沉的书架子,略带一点冷香的书卷气——是悠长的岁月,给它们薰上了书卷的寒香;那些大臣的奏章、象牙签、锦套子里装着的清代礼服的五色图版;那阴森幽寂的空气,都是她熟稔而喜爱的,坐在图书馆里,就仿佛坐在历史的殿堂中,有种君临天下的安泰与笃定。

偶尔从书卷中抬起头来,看着饭堂外面坡斜的花园,园里灼灼的杜鹃花,水门汀道围着铁栏杆,铁栏杆外的雾或是雾一样的雨,再远处,是海那边的一抹青山。那时候,心是静的,属于天地与自然。

本地的女孩都是圣斯提反书院毕业的,与马来西亚侨生都是只读英文,中文不过是识字;又多是阔小姐,最是挥金如土,眼高于顶的,社交活动多得如午夜繁星,又讲究吃又讲究穿。然而爱玲为了节约开支,不敢参加任何活动,免得在学费膳宿与买书费外再有额外开销。在香港求学三年,也没学会跳舞,因为怕要置办跳舞裙子。

宿舍里有个叫周妙儿的女孩子,父亲是巨富,买下整座离岛盖了别墅。她请全宿舍的同学去玩一天,要自租小轮船,来回每人摊派十几块船钱。张爱玲为了省这十几块钱,便向修女请求不去,然而修女追根问底要知道原因,她于是不得不解释,从父母离异、被迫出走说起,一直说到母亲送她进大学的苦楚,说得眼圈渐渐红起来,自觉十分羞窘。偏那修女也不能做主,又回去请示修道院长,最后闹得所有人都知道了。张爱玲大丢面子,无可争强,只有以加倍地发奋苦读来雪耻。

为了加强英语练习,她从入学第一天起便给自己定了一条不成文的规矩——不再用中文写字,连家信也是用英语书写,反正妈妈和姑姑的英语都是很好的,还可以顺便纠正她的语法错误。

第四章 香港的求学岁月(3)

求学三年里,只有过一次例外——就是为了参加《西风》征文比赛,写过一篇《我的天才梦》。

当时女生宿舍的规矩是每天在餐桌上分发邮件。张爱玲最喜欢收到姑姑的信,淑女化的蓝色字迹写在粉红色的拷贝纸边上,像一幅精致的印象派裱画。每每见了,真有种“见字如晤”的亲切。

这天同学蔡师昭一边分信一边念名字,念到张爱玲,她以为又是姑姑来信了,兴高采烈地拆开,却是《西风》的获奖通知,不由又惊又喜地“呀”了一声。蔡师昭看到她的样子,笑着问:“什么事这么开心?”

“你看。”她递过信去,巴不得有人同她分享快乐与荣誉。如果可能的话,她愿意与所有的人分享,可惜同学们都是华侨,多半不懂中文,就只有蔡师昭熟悉中文报刊。

蔡师昭是天津来的,20出头,在同学中算是年龄大的,为人又稳重,家教很严——替她取名师昭,要她效法《女训》的班昭,显然守旧。因为比同学们年长几岁,比较善解人意,对张爱玲的处境很了解,深知得奖的意义对她有多么重大——还不止只是奖金的缘故。她替爱玲庆幸,也要替她在身边的阔小姐中撑面子,便把信传给别的女生看,一边解释《西风》是怎么样了不起的一本杂志,得这个奖有多么不容易。

爱玲十分感激,面子上做得淡然,心里却乐得飞飞的,巴不得刊了自己文章的杂志赶紧自己长翅膀飞过来。

然而等了许多日子,正式的通知单终于来了,却写着第十三名——非但不是头奖,二奖三奖也不是,仅仅是荣誉奖第三名。

蔡师照还在等着进一步分享她的快乐,看到印有《西风》杂志社字样的信封,立即问:“奖金到了么?”

“不是头奖。”爱玲讪讪地笑着,把通知单给蔡师昭,声音低低的,头也低低的。

蔡师昭看了,含含糊糊地咕哝了一句:“怎么回事?”便不再说什么,也不便说什么;脸上没什么表情,是不知道该做何表情;她替张爱玲觉得难堪,于是张爱玲也就益发难堪了。

这件事,从此成了张爱玲心上的一块石头,压了大半辈子之久。

——也是因了这个缘故,她后来才会大声喊出“出名要趁早”那句话,因为成名太晚,快乐也来得不那么痛快。

她是深深地被《西风》获奖的这件事给伤着了。“穷”已经像个红字般烙在额角,让她羞窘;这次征文获奖,原以为可以给自己挣点面子的,不想闹了个乌龙,更加郁闷。

幸好她不愧是写小说的天才,最擅揣摩别人心思,把这项本领用在猜考题上,无往不利。年底成绩放榜,她居然门门功课考第一。港大文科二年级的两个奖学金,也被她一人独得,不但学费膳宿费全免,还有希望毕业后免费送到牛津大学读博士,总算扬眉吐气。

一个素以评分严厉出名的英国教授半是服气半是负气地说:“我教了几十年的书了,还从来没有给过这么高的分数呢。”

2

在香港的张爱玲依然是特立独行的,但是终于也交到了一个好朋友,交往了许多年。那就是炎樱,在张爱玲一生遇到的女性中,炎樱的重要性仅次于她的妈妈和姑姑,还在苏青之前。

清高自诩的张爱玲会那样真诚而迅速地喜欢上炎樱,是出于欣赏——炎樱是她之外另一个特立独行的人,而且是另一种方式的特立独行。两个人能够成为朋友,要么性情相投,惺惺相惜,要么性情各异,相辅相成——而这两种情况,竟同时发生在她们两人身上。

第四章 香港的求学岁月(4)

炎樱是美的,一个混血的锡兰(今斯里兰卡)女孩,瓜子脸,丹凤眼,黑眼珠,黑头发,但皮肤是褐黑,黑里透红,轮廓鲜明,身材娇小而丰满,营养过盛一般,精力也过盛,有着初生婴儿般的坦荡与快活。笑容灿烂,笑声响亮,说话又快又不讲理——不讲理法。她原名Fatima Mohideen,炎樱是张爱玲给取的名字——炎炎夏日里的一颗红樱桃,很恰当的名字。然而炎樱未必喜欢,她后来要给自己改名字“莫黛”,可张爱玲说听着太像“麻袋”,于是她又改名“貘梦”——貘是一种吃梦的动物。然而我终觉得,都没有“炎樱”这个名字好,听着有色彩有形象还有热度似的。

炎樱很天真,也很热情,充满了感染力,和张爱玲一起逛街,买东西总是要想方设法地抹掉一点零头,可是她讨价还价的方式很活泼而可爱,总是让店主心甘情愿地让步。她会翻开兜叫店主看她所有的钱,并且一一数落给他听:“你看,没有了,真的,全在这儿了。还多下二十块钱,我们还要吃茶去呢。专为吃茶来的,原没有想到要买东西,后来看见你们这儿的货色实在好……”于是店主便心软了,既是因为她夸赞他店里的“货色实在好”,也因为感动于她的孩子气,于是说:“就这样罢。不然是不行的,但是为了吃茶的缘故……”热心地指给她,附近哪一家茶室的蛋糕最好。

炎樱很风趣,有真正的幽默感,时不时地迸出一两句语录来,真正妙语如珠,报上登出加拿大一胎五孩的新闻,她评论说:“一加一等于二,但是在加拿大,一加一等于五。”

她个子小而丰满,时时有发胖的危险,然而她从来不为这担忧,很达观地说:“两个满怀较胜于不满怀。”(这是张爱玲根据“软玉温香抱满怀”勉强翻译的。她原来的话是:“Two armfuls is better than no armful。”)

张爱玲的好友炎樱

看到花间蝶飞,她会说:“每一个蝴蝶都是从前的一朵花的鬼魂,回来寻找它自己。”形容一个女人的头发黑,则是“非常非常黑,那种黑是盲人的黑。”凡此种种,往往叫张爱玲击掌叫绝。

炎樱还很勇敢,作风大胆,这表现在她的作文和说话上——中国人有句话:“三个臭皮匠,凑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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