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最后联系的时间是在2004年7月2004年10月之间。从数据排列上来看,假如以辞职日期作为失踪者的批次,2003年到2004年至少有3批失踪者,每一批失踪者在进入新公司三到四个月后陆续遇害,直到下一批次的失踪者开始遇害为止,因此失踪者辞职的时间虽然是离散的,死亡的时间却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延续性,至少是按月延续的。这种规律似乎传达着某种信息,但江阔天想了半天,却猜不透其中的奥秘,便暂且搁置一边。案子破了之后,当他回想起这一刻时,发现自己只要再朝前走一步,几乎就可以看到真相了,不由大为后悔。但在目前这种情况下,由于某种原因,谁也没法看到这种规律中传达的信息。何况,白骨的数量和失踪者的数量似乎产生了错位,一部分白骨无法找到对应的失踪者,而另一部分失踪者无法找到对应的白骨,这种错位造成了资料的残缺,因此,建立在目前资料上的规律,也许并没有任何意义,也许仅仅是一种残缺的表现。但这种错位也提醒了江阔天两件事。
第一件事是:第二批失踪者的筛选实际上并不是通过与白骨的对照,而是通过与第一批符合白骨条件的5名失踪者的情况相比较筛选出来的,尽管与白骨无法一一对应,由于符合已知条件,仍旧列入了案件的被害人名单。这些无法与白骨度应的失踪者让他想到,在确定判断失踪者的条件之前,他们已经预先搜集了2004年上半年上报的失踪人口数,在那批失踪人员之中,会不会也存在着和第二批同样的情况,即:符合被判断为本案被害者的条件,但是无法与任何一具白骨相对应?
他想到的另一件事是:他们首先是找到白骨,然后寻找对应的失踪者,并且将继续为无名的白骨寻找相对应的失踪者。反之,现在多出来的12名没有白骨对应的失踪者,自己该为他们找什么呢?
毫无疑问,对后者,应该要找的就是他们的尸体。这意味着,至少还有12具白骨未被他们发现。
另一方面,由于报案时间严重滞后,有理由怀疑,在2003年8月20日之前,和2004年9月30日之后,也许仍旧存在着大量符合条件的失踪者——前者因为尸体未曾被人发觉而隐没;后者则由于家人尚未察觉失踪的事实而尚未报案。因此,他认为应当将搜集失踪者资料的时间,朝前追溯到2003年初,朝后推到2005年中旬。从目前掌握的数据分布情况来看,这样大范围的时间如果都被失踪者的案件所覆盖,那么这个案子本身,绝对不仅仅止于52具白骨那么简单。
江阔天不由打了个寒噤:52具白骨已经很不简单了,但仅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死亡的人数已经远远超过了这个数目。这案子到底能有多大?
要多大就有多大吧!他咬了咬牙,既然时间上的跨度加大了,那么,地域上的范围也许应该扩大,假如这案子真大到那种程度,也许他们的眼光不应该局限于南城周边的城市。这一点并非盲目地“大”,不久前的几个电话给他提供了这么做的信心。几组外调的人员电话报告了几个重要情况,第一个情况是,汇入失踪者家属帐户的钱,是从全国各地不同城市汇入,有的甚至远在西北。另一个情况是,失踪者在辞职后给亲友打电话的手机,虽然一律都查不到机主信息,但能查到手机所登记的城市,同样分属全国不同的城市,其中,汇入曾延家人帐户的钱来自东安,而曾延进入新公司后给家人打电话用的手机,却是在西顺登记的。其他失踪者的情况也差不多,忽东忽西,忽南忽北,全国范围几乎都覆盖到了。多种因素综合之下,对于失踪者情况的搜索扩大到了全国范围——相对而言,全国范围搜索失踪者资料算是个简单的活,全国范围搜索失踪者的尸体,则是大海捞针,也难怪组里的人听到这横向和纵向的扩大范围之后,都发出了哀叹之声。
另一点让江阔天感到疑惑的是:根据电话记录的调查,在失踪者进入新公司三个月到半年内,仍旧不时通过电话与亲友联系,从电话中听到的信息看来,失踪者的精神非常愉快。这和江阔天他们的判断不符,他们起初以为,进入新公司就意味着被囚禁,但这条信息则表示,失踪者们进入新公司之后,并没有受到不愉快的对待。这期间究竟发生了什么呢?
江阔天思索的过程中,有人已经找出了2004年上半年遗漏的几名符合条件的失踪者,一共3名,符合被害者的判定条件,但无法找到对应的白骨。这点在江阔天的预料之中,听到这个消息,并没有引起太大的情绪波动。
除了寻找尸体和失踪者的资料之外,还有一件事,江阔天认为是案件突破的关键,那就是失踪者的去向。失踪者接到猎头的电话之后,首先去了某处指定的地点,之后曾经回公司处理辞职的事,随后才一去无踪。虽然说要找到他们的去向并不容易,但有三点可以考虑:第一,找到他们在接到电话之后去的指定地点;第二,找到新公司的地点(对这点,江阔天基本不抱希望,他认为这公司显然不具备固定的场所);第三,这是最有可能的一种——假如失踪者在接到电话之后并不理会,将会如何呢?除了接受那种高昂条件而失踪的人们之外,应该考虑到,也许有人并不在乎8万元的安家费。这种人如果没有被害的话,至少会知道面试时的指定地点,这样一来就能找到一条新的线索。
说干就干,江阔天开了个会,召集各分组的头头们讨论了下自己的想法,又请局里和厅里的领导来听了自己的报告之后,下一步调查就依照他的想法展开了。
(今天加更一章。)
第二十七章 东君侦探社
已经确定的失踪者名单上了报纸,东方翻了翻报纸,发现死者容貌上居然存在如此大的相似度,心中便存了一个问号。然而,此时他自己也是问题缠身,无暇过问别的事情,将报纸朝汽车后座上一扔,很快就忘记了这事。
回到侦探社时,每个人都用一种不怀好意的眼神看着他,让他暗生警惕,一边问发生了什么事,一边想自己什么地方又招惹了这帮无事生非的家伙。这帮家伙只是嘿嘿地令人发毛地笑着,什么也不说。正在疑惑间,背后突然劲风扑面,他本能地朝旁边一跳,转身一个飞腿,却被人将腿一踢,后退了两步。定睛一看,杨君叉着手站在面前哈哈大笑。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东方又惊又喜。
“刚到。”杨君心情似乎不错,“到你办公室里谈。”
“看来你收获不小啊。”东方边走边说。
这一趟南番之行,对杨君来说,的确收获不小。
从杜莉萍家出来之后,他先给大熊打了个电话交代了点事情,随后又到思民文化公司去了一趟,这次幸运地碰上了公司的陈总,邱思民的前合伙人。这回他没说自己是保险公司的那一类胡话,而是直接亮出了自己的来意。一听他要调查邱思民,陈总有些激动:“他又干什么坏事了?”
“不知道,”杨君老实回答道,“正在查呢。”
“这家伙纯粹一个文痞!”陈总愤愤地道,“问吧,我有什么说什么!”
“公司是什么时候建立的?”他问。
这个问题显然出乎陈总的意料,他愣了一下才道:“2002年7月份左右。”
“是邱思民提出要建立这个公司的吗?”
“算是吧,”陈总说,“实际上,他还在教书的时候,我就曾经向他提出,由我出资,他智力入股,合开这么一家公司。他当时一心做学问,没答应,后来传闻他学术剽窃被大学开除了,在外头晃荡了一阵,我又叫他来开公司,他傲得很,一直不答应,说是要还自己一个清白。2002年7月,他忽然找到我,说想开公司,我立即就答应了。”
“杜莉萍在那个时候就进了公司吗?”
“没有,后来……”陈总想了想道,“大概是2003年初的样子,他忽然因为一点很小的事情将公司的财务辞退了,把杜莉萍招了进来。我听杜莉萍说过,她本来有份工作,是邱思民开出很高的条件把她挖过来的。我当时还问过邱思民干吗这么做,毕竟我们这里是文化公司,创造型的人才才是值得我们付出高薪的。邱思民说杜莉萍很有经验,我们做案子时能起到很大的参考作用。我虽然喜欢文化产业,但是并不是内行,听他这么一说,觉得也有道理,这就留下了她。”
“听说邱思民心理方面有点毛病,你知道吗?”
“听说过这事,”陈总说,“他和我开公司之前,我跟他老婆也认识,他老婆跟我说过这事,听说还特意看了心理医生,不过看来没什么作用,我看他心理很不见康。”
“他有老婆?”
“开公司后两人就离婚了。”
“你有他老婆的联系方式吗?”
“有,”陈总一边找名片一边说,“要不怎么说他心理有毛病呢?那么好的老婆,对他百依百顺,在他那么潦倒的时候,还把他当佛一样供着,也没听他说老婆不好,突然就离婚了,真是有病!”
杨君正要再问,手机忽然响了。是大熊打来的电话,他在电话里大声道:“杨君吗?我是大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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