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武的国王们,”伊梅斯道,“还有你们,美丽足以照耀宇宙的女士们,奉告各位,我是大漠往西的荒原蒂希什班城的泰坎哈泮的第七代后裔。我跟二十九个卡乐门士兵一起,听从了利什达的指挥进入纳尼亚。说实话,第一次听到自己要去纳尼亚的时候,我简直兴奋得说不出话来。因为我听过许多关于纳尼亚的故事,也很想跟你们在战场上较量一番。
“但是,我发现我们必须乔装打扮变成一位商人。靠撒谎和阴谋诡计办事时,我就完全沉沦了,这对一个战士,泰坎的儿子而言,穿上商人的衣服就是一个巨大的耻辱。最叫人生气的是,我居然还必须侍奉一只猿猴,甚至有人说塔什和阿斯兰是一体的,世界就一下子变得更加黑暗、丑陋。从我幼儿时期,我就信奉塔什神,我最大的心愿,就是完全了解我的神。可惜,见到之后,我却觉得厌恶与憎恨。
“就像你们看见的那样,一夜又一夜,我们都被召集到那间茅草屋外,燃起篝火。那无尾猿从里面牵出一头四条腿的东西。我看不清,那到底是什么,但是所有的人和动物却都向他致敬。我想,泰坎很可能是被那只猿猴给骗了。从这个马厩里牵出来的东西,既不是动物又不是塔什,更不是别的什么神。但是,当我仔细打量着他的脸色,注意聆听猿猴说的每句话每个字时,我突然发现:就连泰坎自己也不相信那些。我这才明白过来:他甚至压根不相信塔什。毕竟,假如他真的相信塔什,又怎么敢如此大胆地嘲弄他呢?
“当我搞清楚这一点时,我非常愤怒,同时我也好奇,真正的神为什么不直接从天空出现,用烈火攻击猿猴和泰坎呢?然而我隐藏了这些,一直保持沉默,静静等待事情结束。
“可是昨晚,正如你们几位所知,那只猿猴没有把那头黄色的东西牵出来,只说但凡想去看塔什兰的就得挨个到马厩中探查真相。他们故意把两个名字变成了相近的一个名字,并且声称两者是同一位神。最后我对自己说,这肯定是一场新的骗局。可是,当猫走进马厩又疯了一样逃离出来的时候,我告诉自己,那一定是真正的塔什神。他们呼唤他,却对他毫无认识,并全无信仰,也许他这是要来泄愤呢。
“尽管塔什神的伟大和难言的恐怖,早已把我的内心征服,可是我的渴望却远比恐惧要强烈得多。我使劲克制住自己,忍着不要让双膝颤抖,避免牙齿咯咯作响,下决心要去看看塔什的真面目,就算他很有可能把我杀掉。所以我主动要求进入草棚;泰坎虽然不愿意,可也无法阻止。
“尽管从门外看来,这座茅屋里面相当黑暗。可是走进门内时,我却发现自己正沐浴在一片温暖的阳光中,就像现在这样,这简直是个奇迹。但是我没有太多时间用来惊讶,我必须立即为了生存和自己人搏杀。一看到他我就完全明白了,猿猴和泰坎把他布置在这儿,就是为了把每一个不参与谎言制造和计划的人统统杀掉。他也是一个大骗子和混蛋,而非塔什神忠实的仆人。我下定决心跟他搏斗,把他杀掉,扔到门外。
“后来我再次环顾四周,看到湛蓝的天空、辽阔的大地,还有芬芳四溢的青草地。于是我便说,诸神作证,这可真是个好地方:我很有可能走进了塔什的领土。于是我便在这片新奇的土地中四处游历,找寻塔什神。
“我经过无数草地,游历许多繁花,在茁壮秀丽的树木之间盘桓。最终,就在这两块大石头之间的窄路上遇到了这头巨大的狮子,他的行动迅速堪比鸵鸟,身躯庞大犹如大象,毛发金黄好像赤金,眼睛明亮胜过熔炉里的黄金溶液。
“他比拉戈尔的火焰山还要可怕,同时又比世界上任何东西都要美,他就像盛开的玫瑰与沙漠中尘土的比较。我跪倒在他脚边,暗暗猜测,自己的死期到了。因为这狮子,这值得尊敬的神肯定知晓,从前我信奉的是塔什而不是他。但是,我深信就算立刻死去,也比一直活着当上统领世界的蒂斯罗克,却从来没有见到阿斯兰更好。
“然而,这头伟大的狮子只是低下他那金色的大脑袋,用舌头轻轻舔了舔我的前额,说道:孩子,欢迎你,我说:‘可是,阿斯兰,我不是您的孩子,我是塔什的仆人。’他回答说:‘孩子,你对塔什做的一切奉献,我都当成是对我做出的奉献。’接着出于对智慧和醒悟的渴望,我终于克服了恐惧,恳求尊贵的狮王说:‘狮王啊,这么说,无尾猿说您和塔什是一体的,难道是对的吗?’狮子大声咆哮起来,大地都剧烈地震动起来。但他的愤怒并不针对我,他说:‘这不对,我和他不是一体的,而是截然相反的,我把你对他所做的奉献都接受,是因为我们之间有着本质的差别:那些卑鄙的奉献,一点都不会贡献给我,只能给塔什;而给他的效劳,实在没有一个是不卑鄙的。所以,假如真有什么人以塔什的名义发誓并信守承诺,事实上,他是在对我起誓,虽然他自己并不知道这一点。因此酬谢他的,也只有我。假如有什么人以我的名义,做了一件坏事,那么虽然他嘴上说的是阿斯兰,事实上他效劳的却是塔什,因为只有塔什能接受他的奉献。孩子,你明白了吗?’
“我说:‘伟大的狮王,我想我明白了。但真理迫使我要说,过去我一直寻找的是塔什。’尊贵的狮王回答:‘亲爱的,你寻找的心意如此纯洁、正直,那么你的愿望就是找我,而只要你诚心,就一定能找到想要找的东西。’
“接着他把气息呼在我身上,解除了我四肢的颤抖,帮助我站稳脚跟。之后,他只说,以后我们还会见面的,并且要求我到更高更深的地方去。只有一秒钟,他就如同一阵金黄的风暴一样,突然离开了。
“国王和女士们,那之后,我就不停东奔西跑到处寻他。我简直太幸福了,幸福得叫我疼,让我丧失一切力量。这简直是奇迹中的奇迹,他叫我亲爱的呢,我呢,其实不过像一条狗……”
“哎?那是什么话?”一条狗问。
“先生,”伊梅斯道,“这只是我们卡乐门人流行的一种说法而已。”
“好吧,我可不喜欢这种说法。”那狗说道。
“他没有恶意,”一条年纪大一些的狗说,“当小狗们行为不当的时候,我们不也叫他们人崽子吗?”
“是这样的,”第一条狗说道,“或者是,叫他们臭丫头。”
“嘻,嘻!”年纪大的狗说,“那可不是个好词,不管走到哪儿可要记好。”
“看哪!”姬尔突然说。有一个东西慢慢地、怯生生地走过来;他长着四条腿,风度翩翩,一身银灰色。他们瞪大眼睛足足看了他十秒钟,五六个生物才突然齐声说道:“哎呀,这不是老迷惑吗!”
他们从没在白天见过他脱掉狮子皮的模样,跟他那时的样子比起来,那可大不一样。现在的他已经恢复了本色:一头美丽的驴子,一身柔和灰色的皮毛,长着一张温和诚实的脸。你要是看见他,肯定也会跟姬尔和露茜那样——猛冲上去,用力搂他的脖子,亲吻他的鼻子,摩挲他的耳朵。
他们问他一直在哪儿,他说是和其他动物一起走进门来的,但他曾经,咳咳,老实说,他过去总是故意躲开他们,避开阿斯兰。因为,看到真正的狮王之后,让他对自己披狮子皮这种行为感到深深的羞耻,根本没脸见大家。可是,当他看到所有的朋友都往西边去的时候,他嚼了几口青草,“我还从来没吃到过这么美味的青草。”迷惑如此说,又鼓足了勇气,跟大家一起走过去了。“但,假如我不得不见到阿斯兰,我还是不知道自己应该如何是好。”他补充道。
“等你见到阿斯兰,你就知道啦。”露茜女王说。
接下来,他们一起仍然往西边走去。因为阿斯兰高呼着“到更高更深的地方去”时,就是往这个方向跑的。其他的动物也同在这条路上,动物很多,不过这片领土十分辽阔的,完全不用担心交通拥堵。
现在好像还挺早,空气里弥漫着清晨的新鲜和甜美。他们不时停下脚步,看看周围,看看后面。一是被秀丽的景色吸引,二是因为他们总觉得这当中有些事情没有搞明白。
“彼得,”露茜说,“这是哪儿?你觉得是哪儿?”
“我不知道,”至尊王道,“这里很熟悉,就像某个去过的地方,可是我又说不上来。兴许是我们在很小的时候度过假的地方。”
“那一定是个愉快有趣的假期,”尤斯塔斯接道,“我敢说,在咱们的世界里,肯定找不到这样的地方。看看这里的色彩!在我们那里的崇山峻岭上,绝对找不出这种蓝。”
“难道这里不是阿斯兰的国土?”蒂里安问。
“不像是世界东端外高山顶上的阿斯兰国土,”姬尔说,“我去过那儿的。”
“如果你问我,”爱德蒙说,“我倒觉得它挺像纳尼亚的什么地方。看看前面的山,还有山后面的巨大冰山。根本就是我们在纳尼亚经常见到的那些,大瀑布后面面朝西方耸立的群山。”
“是的,说的是,”彼得也说,“不过这些山比那些更大。”
“我不这么认为,”露茜则说,“但是看那边。”她往左边也就是南方一指,大家全部停下脚步,转头观望。“那些山,”露茜说,“这片长满秀美树林的高山跟后面那座蓝色山,像不像纳尼亚的南部边境?”
“像!”爱德蒙略微沉默忽然喊道,“呀,像极了,它们简直一模一样。看哪,那是皮尔峰两个山峰正对着呢,那里则是阿钦兰的关隘和别的一切!”
“我觉得它们不怎么像,”露茜说,“还是不一样。它们的颜色更加丰富,而且比我记忆中远得多。相较而言,它们更……更……嗯,我说不上来……”
“更像是真正的东西。”迪格雷勋爵低声说道。
千里眼老鹰忽地张开翅膀,飞到三四十码高的空中,大大地盘旋了一周之后才回到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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